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7〕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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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水污染防治攻坚战6个实施方案的
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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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
水污染防治攻坚战6个实施方案的通知
焦政办〔201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焦作市辖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体达标)实施方案(2017-2019年)》《焦作市辖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体达标)实施方案(2017-2019年)》《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焦作辖区)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焦作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实施方案(2017-2019年)》《焦作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2017-2019年)》《焦作市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应对工作实施方案
(2017-2019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2月3日
焦作市辖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体达标)实施方案(2017-2019年)
焦作市辖海河流域是我市水污染较重流域,为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2016〕4号)的任务和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改善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沙河、共产主义渠治理为重点,以骨干工程项目为抓手,深化工业污染、生活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等综合治理,努力改善主要河流环境流量,加强联防联控,严格环境执法,确保市辖海河流域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大沙河修武水文站断面水质明显改善;2018年,除氨氮≤3.0毫克/升外,其他指标达到Ⅴ类;2019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并稳中有升。
2017年,共产主义渠获嘉东碑村断面水质明显改善;2018年,除氨氮≤4.0毫克/升外,其他指标达到Ⅴ类;2019年水质持续稳定达标并稳中有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
1.加快淘汰落后产能。
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文件要求,出台分年度的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完成时间、责任单位、责任人等。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牵头,市环境保护局、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各级政府负责落实。
以下任务均需各级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2.整治重点污染行业。
2017年,完成流域内造纸、农副食品加工、毛皮制革、印染、原料药制造等重点污染行业的专项整治工作。
2017年,造纸行业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等配合)
3.加强对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的监督。
所有企业外排废水要全因子达到《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并符合当地水环境质量和总量控制的要求。
2017年完善监管涉水重点企业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机制,建立和维护覆盖市、县两级的污染源基础信息档案、在线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数据库,及时向社会公布本辖区内企业的在线监测和监督性监测信息,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达标企业名单。
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2017年,对排放总磷的重点企业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等配合)
4.集中治理工业集聚区污染。
产业集聚区内工业企业废水未达到集中处理要求的,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
依法加强直排入河污染源的管理。
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要同步规划建设污水、垃圾集中处理等污染治理设施。
2017年,实现流域内省定产业集聚区的建成区域管网全配套,并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实现与市、县级环保部门联网。
有条件的地方,新建和现有产业集聚区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当地河流水质目标,配套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处理。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水利局等配合)
(二)强化城镇生活污染治理。
5.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
加快海河流域污水处理厂的建设。
新建城镇污水处理厂采用先进技术提高治污效能,出水全部达到或优于《河南省辖海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完善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对污水处理厂加装总磷在线监控设施,并与省、市环保部门联网。
新建和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要结合当地河流水质目标,根据河流水质改善目标和地理条件,配套建设尾水人工湿地,对污水处理厂尾水进行深度治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等配合)
6.完善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
实行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建设和雨污分流系统改造,新建污水处理厂的配套管网应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运,增强管网配套能力。
现有合流制排水系统加快实施雨污分流改造。
城镇新区、产业集聚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均实行雨污分流。
到2018年,焦作市建成区污水基本实现全收集、全处理。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等配合)
7.促进城镇污水再生利用。
完善再生水利用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城市再生水管网和输送体系,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建筑施工以及生态景观等用水要优先使用再生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等配合)
8.加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对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进行稳定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不达标的污泥进入耕地。
优先鼓励和支持污泥无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环境保护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三)加大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力度。
9.防治畜禽养殖污染。
优化畜禽养殖空间布局,在重点河流(湖库)、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两侧、饮用水水源地、污染较重河流沟渠两侧(周边)划定禁限养区,并根据禁养区需关停或搬迁的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清单,2017年,依法全部关闭和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
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要配套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适宜的粪便污水防渗防溢流贮存设施、粪便污水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或依法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市农业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等配合)
10.控制种植业面源污染。
落实《河南省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方案(2016-2020年)》,按照“一控两减三基本”(即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和农业水环境污染,化肥、农药减量使用,畜禽粪污、农膜、农作物秸秆基本得到资源化、综合循环再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原则,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
到2019年,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85%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市农业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环境保护局、市水利局等配合)
11.加快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从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垃圾收集处置等方面全面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采用“集中和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方式处理农村生活废水,建设效果好、易养护、成本低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市环境保护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节约保护水资源。
12.控制用水总量。
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区域,暂停审批其建设项目新增取水许可。
建立健全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摸清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现状经济社会对水资源的承载负荷,评价水资源承载状况,2018年,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对水资源超载的区域实行有针对性的管控措施,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均衡协调发展。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配合)
13.提高用水效率。
强化用水效率目标管理,进一步推进万元工业增加值水耗指标等用水效率评估体系,把节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各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内容。
加强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监督管理,建立国家、省、市重点监控用水单位三级名录,对主要用水设备、主要生产工艺用水量、全部水消耗情况、水循环利用率、用水效率等内容进行监控管理。
2018年,年用水量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企业、服务业企业和公共机构,年取水量300万立方米以上的城市供水企业,大型和5万亩以上重点中型灌区纳入名录,初步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管理体系。
(市水利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14.努力改善重点河流生态流量。
充分利用黄河、沁河、丹河干流和南水北调中线等水资源。
通过完善水量调度方案,采取闸坝联合调度、生态补水、水资源置换等措施,合理安排闸坝下泄水量和泄流时段,维持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区域重点河流基本生态用水需求,重点改善枯水期环境流量。
(市水利局牵头,市黄河河务局、市南水北调办、市环境保护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五)推进重污染水体整治。
15.着力治理总磷污染。
加强污染源外排废水的总磷监管,依法严肃查处总磷超标排放行为;对总
磷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的,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必须确保各项水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等配合)
16.加强重点河流的综合治理。
以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劣Ⅴ类水体为重点,通过采取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修复、节水及再生水利用等综合性治理措施,持续改善劣Ⅴ类水体水质。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配合)
(六)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17.防范跨界水环境风险。
针对焦作—新乡(大沙河、共产主义渠)等跨市界水体,在水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的领导下,上下游联合制定跨市界河流环境整治和生态修复规划,加强涉水污染源治理和监管,建立上下游水污染防治联动协作机制和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联动机制,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加强应急管理队伍、专家队伍和救援队伍建设,妥善处置跨界水污染纠纷及突发水污染事件,积极防范跨界水环境污染风险。
(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水利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气象局等配合)
(七)开展水生态体系建设。
18.全面推进水生态体系建设。
编制《焦作市水生态体系规划和黑臭水体整治规划实施方案》,以黑臭水体整治为突破口,统盘考虑制定市域、中心城区水生态修复和水系连通、黑臭水体治理规划实施方案以及海绵城市规划建设方案等,确定焦作市水生态体系和黑臭水体整治的发展定位目标,从功能、生态、景观、文化休闲、交通、安全等方面构建水生态体系。
要统筹推进沟通活水、清淤疏浚、控源截污、环境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打造人民满意的水系工程,早日建成“北有绿色太行、南有靓丽水乡,绿地游园遍布、绿色廊道纵横”的生态绿城和水域靓城。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环境保护局、
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等配合)
四、攻坚重点
以大沙河、共产主义渠为重点,采取产业结构调整、污染源治理、截污、清淤、生态修复、水资源优化配置等综合性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确保水体水质明显改善。
为改善河流水质,要着力开展以下重点工程建设:
(一)大沙河。
1.继续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
重点推进中站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及配套管网建设,加快康达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项目调试运行。
加强焦作市区及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
2.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改。
焦作市城市建成区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18全部消除。
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2017年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2018年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强力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依法对沿河4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业搬迁取缔,其他范围内畜禽养殖业(需关闭取缔的除外)达到环保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停产整治或关闭。
4.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
流域相关县区围绕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全面开展人工湿地、河岸绿化、引水补流等水生态工程建设。
2017年6月底前,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完成水生态建设方案编制,分批实施,并完成各年度计划任务。
5.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努力改善大沙河焦作段河流环境流量,确保修武水文站断面水质达标。
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
(二)共产主义渠。
1.继续建设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工程。
运行圪垱店污水处理厂,推进武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
2.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改。
武陟县2017年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2018年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3.强力开展畜禽养殖业整治。
依法对沿河4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业搬迁取缔,其他范围内畜禽养殖业(需关闭取缔的除外)达到环保等要求,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依规停产整治或关闭。
4.大力推进生态水系建设。
围绕改善流域生态环境,全面开展人工湿地、河岸绿化、引水补流等水生态工程建设。
2017年6月底前,武陟县完成水生态建设方案编制,分批实施,并完成各年度计划任务。
5.在充分实施工程减排和严格环境监管的基础上,依据水质目标科学测算共产主义渠所需环境流
量。
加强水资源调度管理,努力改善共产主义渠河流环境流量,确保获嘉东碑村断面水质达标。
加强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加大再生水回用力度。
五、保障措施
(一)落实目标责任。
地方人民政府是实施本方案的责任主体,对水环境质量负责,要制定当地分解落实方案,细化措施、落实责任。
环保、发展改革、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农业等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履职尽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要求。
海河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级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各尽其责、齐抓共管,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任务抓好落实。
(二)完善各项保障。
流域内地方各级政府要统筹安排水污染防治各类资金,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统筹用好税收、价格、补偿、奖励等优惠政策获得资金,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要做好已建成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营管理,做好运营资金保障,确保已建成城镇和乡镇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要切实加强水污染防治人员队伍建设,抽调固定人员统筹开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
(三)严格奖惩问责。
市政府对各地政府实施督导、通报、约谈、考核、问责;各地政府要建立相应的奖惩问责机制,
逐个河段、逐个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详细时间表,实施奖惩问责。
附件:1.焦作市辖海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2.焦作市辖海河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附件
1 焦作市辖海河流域重点工程项目清单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概况
完成
时限
责任单位
1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焦作市第一污水处理厂)迁建提标工程
新建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调试运行
2017年
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
2
中站区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
新建二期工程(2.5万吨/天) 2018年
中站区
人民政府
3
武陟县圪垱店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工程
对圪垱店生活污水直排口截污
2017年
武陟县
人民政府
4
武陟县第四污水处理厂(共产主义渠流域)
建设改良型氧化沟、厌氧池、二沉池、反应沉淀池等;规模为日处理2万吨污水 2018年
武陟县
人民政府
5
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
新建污水处理厂6万吨/日(一期2万吨/日)
2018年
博爱县
人民政府
6
博爱县富源养殖专业合作社大型沼气工程项目
1000方厌氧反应器,400方沼气储气罐,及沼气、沼肥利用设施
2017年
博爱县
人民政府
7
修武县运粮河综合整治及生态河道建设工程
上游引水工程,长度3500米,包括引水工程(含提灌站)、河道疏通整修工程、水质净化、湿地公园等)
2018年
修武县
人民政府
8
修武县七贤镇及云台山镇排水工程项目
七贤镇污水处理厂1座,近期建设规模0.9万吨/日,配套建设污水管网43KM;云台山镇污水处理站5座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
2018年
修武县
人民政府
9
大沙河生态湿地建设项目(修武段)
通过运粮河从大沙河引水,在引水首段规划关驿湖湿地净化工程,净化后水质达到Ⅳ类标准,主要补充城区河段及景湖泊生态用水。
大沙河整治长度2.8公里,运粮河整治长度4.1公里。
驿
湖正常蓄水库容13.1万立方米,库底高程81.5米,常水位83米,水面131亩,占地164亩。
2018年
修武县
人民政府
10
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开展村镇污水综合治理,采用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建设94个生活污水处理站及6个养殖废水处理站,工程配套建设污水管网总长约190公里。
2017-2019年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1
凯旋路景观河(世纪路--永兴路)黑臭水体治理
垃圾清除、河道清淤、水面清洁、引水补源、生态修复
2017年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2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幸福河水体治理
垃圾清除、河道清淤、水面清洁、生态修复
2018年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3
整治黑臭水体(焦作市区)
焦作城市建成区2017年基本消除黑臭水体;2018全部消除。
2017-2018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4
整治黑臭水体(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
2017年全部完成黑臭水体的垃圾清理工作;2018年完成黑臭水体的截污纳管工作;2019年基本完成黑臭水体整治任务。
2017-2019年
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人民政府
15
整治沿河畜禽养殖场
搬迁取缔沿主要河流河道周边400米范围内畜禽养殖场。
2017年
市农业局、各相关县(区)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16
蒋沟河湿地建设(市区段)
完成蒋沟河湿地建设
2017年
市水利局
17
大沙河生态治理项目
堤防整修、河槽扩挖、生态绿化等 2019年
市水利局
18
白马门河等6项截污工程
沿岸敷设污水管道38公里 2017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9
马村区文昌路、建设路污水管网工程
增污水管网5.838公里及其附属设施 2017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马村区人民政府 20
建设乡镇、村污水处理厂
污水直排入河的乡镇和村庄全部建成小型污水处理厂
2017年
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修武县、博爱县、武陟县人民政府附件2 焦作市辖海河流域水质目标清单
序号
考核
地方
所在水体
断面名称
考核目标
达标年限 1
博爱县
勒马河
博爱西邱村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7年
2
蒋沟
博爱刘村
Ⅴ类
2017年 3
大沙河
示范区南张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4
武陟县
蒋沟
迎宾路桥
Ⅴ类
2017年 5
*共产主义渠
获嘉东碑村
氨氮≤4.0 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6
修武县
大狮涝河
获嘉李村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7
*修武水文站
修武水文站
氨氮≤3.0 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8
马村区
山门河
修武郜屯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9
示范区
大沙河
山阳路提排站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10
大沙河
示范区西长位
氨氮≤3.0mg/L,其他指标为Ⅴ类
2018年
注:1.带*为省控断面。
2.根据每年实际工作情况,及时对断面调整。
焦作市辖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攻坚战(水体达标)实施方案(2017-2019年)
为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确保地表水水质稳定达到省政府确定的水质目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豫政〔2017〕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9个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5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17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豫政〔2015〕86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碧水工程行动计划(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焦政〔2016〕4号)要求,按照“水质主导、精准治污、部门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水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保障水环境安全为底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恢复水生态环境功能,强力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重大工程建设,确保流域水质进一步改善。
二、工作目标
2017年、2018年蟒河温县汜水滩断面水质持续稳定达到氨氮≤3毫克/升,其他指标Ⅴ类,2019年水质进一步提升。
沁河武陟渠首断面保持稳定达标(Ⅳ类),水质稳中有升。
三、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业污染防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