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新区优秀基层党建创新成果申报表(20XX年)填妥后,报所属功能区域党工委、社工委、企工委(含内联)、区级机关工委、公安分局党委以及发改委、经委、建交委、环保市容局基层党工委、社团民非综合党委分别汇总审核后,于9月30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组织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