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导则(试行)【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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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导则(试行)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前言
本导则由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广东五星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为主编单位,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

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和吸收了国内先进地区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成果和经验,以国家现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为依据,结合我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的现状和特点,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反复讨论、修改和完善,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的主要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规划及建筑设计;5.系统选择;
6.系统设计;
7.系统安装与调试;
8.系统验收;
9.系统运行和维护;以及附录部分。

本导则由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管理,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广东五星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地址:东莞市莞龙路79号,邮政编码:523112)主编单位:东莞市墙材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
广东五星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广东工业大学土木与交通工程学院
东莞市大业建筑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家普张桂标李卫国杨晚生王与祥李俊苏弋萍郭黄欢
审查专家:赵立华冀兆良高俊胡小浩罗纪超
目录
1 总则 (4)
2 术语 (5)
3 基本规定 (8)
4 规划及建筑设计 (9)
4.1 规划设计 (9)
4.2 建筑设计 (9)
4.3 结构设计 (11)
4.4 给水排水设计 (11)
4.5 电气设计 (12)
5 系统选择 (13)
5.1 系统分类 (13)
5.2 系统选择 (13)
6 系统设计 (15)
6.1 一般规定 (15)
6.2 集热器 (15)
6.3 贮热水箱 (17)
6.4 辅助能源 (17)
6.5 热交换器 (18)
6.6 集热循环泵 (18)
6.7 管路设计 (19)
6.8 运行控制设计 (20)
6.9 电气及防雷设计 (22)
7 系统安装与调试 (23)
7.1 一般规定 (23)
7.2 基座 (23)
7.3 支架 (24)
7.4 集热器 (24)
7.5 贮水箱 (24)
7.6 管路 (25)
7.7 辅助能源加热设备 (25)
7.8 电气与自动控制系统 (25)
7.9 水压试验与冲洗 (26)
7.10 系统调试 (26)
8 系统验收 (28)
8.1 一般规定 (28)
8.2 分项工程验收 (28)
8.3 竣工验收 (29)
9 系统运行和维护 (30)
9.1 运行管理 (30)
9.2 维护管理 (30)
附录 A 东莞市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相关的气象数据表 (32)
附录 B 引用(依据)标准 (33)
附录 C 太阳能热水系统(器)系统选型表 (34)
附录 D 避免集热器自身遮挡的集热器最小间距参数(D/L)查询表 (35)
附录 E 太阳能集热器面积补偿参数推荐表(忽略任何可能的遮挡因素) (36)
附录 F 设计案例简介 (37)
1.0.1 为贯彻国家可再生能源政策,规范东莞市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和验收,推动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民用建筑中的广泛应用,制定本技术导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城镇中使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以及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

1.0.3 当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经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时,必须进行建筑结构安全性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它相应的安全性要求。

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设计单位进行。

1.0.4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及验收,除应符合本导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的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0.1 民用建筑 civi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的总称。

民用建筑分为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

2.0.2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例如酒店、医院、办公楼等。

2.0.3 居住建筑 residential building
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包括住宅、宿舍、公寓等建筑。

2.0.4 日照标准 insolation standards
根据建筑物所处的气候区,城市大小和建筑物的使用性质决定的,在规定的日照标准日(冬至日或大寒日)有效日照时间范围内,以底层窗台面为计算起点的建筑外窗获得的日照时间。

2.0.5 平屋面 plane roof
坡度小于10°的建筑屋面。

2.0.6 坡屋面 sloping roof
坡度大于等于10°且小于75°的建筑屋面。

2.0.7 管道井 pipe shaft
建筑物中用于布置竖向设备管线的竖向井道。

2.0.8 太阳辐照度 solar irradiance
单位时间内在单位采光面积上所照射到的太阳辐射能通量,单位为W/m2或kW/m2 。

2.0.9 太阳辐照量 solar irradiation
一定时间内在单位采光面积上所照射到的太阳辐射能通量,单位为MJ/m2·年、MJ/
m2·月、kJ/m2·日、kJ/m2·小时等。

2.0.10 太阳能热水系统 solar water heating system
将太阳能转换成热能以加热水的装置。

通常包括太阳能集热器、贮水箱、泵、连接管道、支架、控制系统和必要时配合使用的辅助能源。

2.0.11 集热器总面积 gross collector area
集热器采光平面上包括外壳边框在内接收太阳辐射的最大投影面积,单位为m2。

2.0.12 太阳高度角 solar altitude angle()
日面中心的高度角,即从观测点地平线沿太阳所在地平经圈量至日面中心的角距离,单位为度(°)。

2.0.13 太阳方位角 solar azimuthangle ()
太阳方位角即太阳所在的方位,指太阳光线在地平面上的投影与当地子午线的夹角,方位角以正南方向为零,由南向东向北为负,由南向西向北为正,单位为度(°)。

2.0.14 集热器倾角 tilt angle of collector()
太阳能集热器采光面与水平面之间所夹的锐角,单位为度(°)。

2.0.15 集热器方位角 azimuth angle of collector()
指集热器法线在地平面上的投影与当地子午线的夹角,方位角以正南方向为零,由南向东向北为负,由南向西向北为正,单位为度(°)。

2.0.16 太阳能集热器 solar collector
吸收太阳辐射并将产生的热能传递到传热工质的装置。

2.0.17 变形缝 deformation joint
为防止建筑物在外界因素作用下,结构内部产生附加变形和压力,导致建筑物开裂、碰撞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包括伸缩缝、沉降缝和抗震缝。

2.0.18 贮热水箱 heat storage tank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储存热水的装置,简称贮水箱。

2.0.19 强制循环系统 forced circulation system
利用泵迫使传热工质通过集热器(或换热器)进行循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2.0.20 自然循环系统 natural circulation system
仅利用传热工质内部的密度变化来实现集热器与贮水箱之间或集热器与换热器之间进行循环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2.0.21 直流式系统 eries-connected system
传热工质一次流过集热器加热后,进人贮水箱或用热水处的非循环太阳能热水系统。

2.0.22 直接加热系统 direct heating system
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经太阳能加热的水直接供用户使用的系统。

2.0.23 间接加热系统 indirect heating system
在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经太阳辐射加热的工质再通过换热器间接加热水供用户使用的系统。

集热器中的传热工质可为水或其它流体。

2.0.24 真空管集热器 evacuated tube collector
采用透明管(通常为玻璃管)并在管壁与吸热体之间有真空空间的太阳能集热器。

2.0.25 平板型集热器 flat plate collector
吸热体基本为平板形状的非聚光型集热器。

2.0.26 集中供热水系统 collective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集中的贮水箱供给一幢或几幢建筑物所需热水的系统。

2.0.27 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 collect ice individual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集中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水箱供给一幢建筑物各用户所需热水的系统。

2.0.28 分散式供热水系统 individual solar hot water supply system
采用分散的太阳能集热器和分散的贮水箱供给各个用户所需热水的小型系统。

2.0.29内置加热系统the built-in heating system
太阳能系统辅助加热热源设置在贮水箱内部的系统,常见的有内置电加热管等。

2.0.30 外置加热系统external heating system
太阳能系统辅助加热热源在贮水箱外部,通过循环加热或过流加热的方式对贮水箱内的水升温的系统。

常见的有电锅炉、燃气锅炉、热泵系统等。

2.0.31 太阳能保证率 solar fraction
系统中由太阳能部分提供的热量除以系统总负荷。

2.0.32 控制器 controller
对太阳能热水系统及其部件进行调节控制并显示太阳能热水系统状态的装置,由主机、传感器、安装配件等部分组成,简称控制器。

2.0.33 空气能热泵 Air source heat pump
以空气为低温热源的热泵。

3 基本规定
3.0.1 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建筑设计应适应使用者的生活规律,结合日照和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的生活环境。

3.0.2 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中的宿舍、公寓,以及条件许可的住宅,应选取合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制取生活热水。

采用栏板式、阳台式集热器制取生活热水时应保证集热器能充分地采集阳光。

3.0.3 新建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纳入建筑工程设计,统一规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与建筑工程同时投入使用,不得采用管道预留、用户自理的方式。

3.0.4 在既有建筑上增设或改造已安装的太阳能热水系统,必须经建筑结构安全复核,并应满足建筑结构及其他相应的安全性要求。

3.0.5 建筑物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不得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3.0.6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计应进行技术经济性比较,包括太阳能保证率、太阳能热水系统投资回收期的测算等,应充分考虑用户使用、施工安装和维护的要求,设计说明书中应给出技术经济分析比较计算书。

3.0.7 太阳能热水系统宜与空气源热泵等辅助加热设备联合使用,共同构成带互补热源的太阳能热水系统。

3.0.8 太阳能热水系统是热源系统和热水供应系统的有机结合。

安装在建筑物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应规则有序、排列整齐。

太阳能热水系统配备的输水管和电器、电缆线应与建筑物其他管线统筹安排、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安全、隐蔽、集中布置,便于安装维护。

其中的热水供应系统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的有关规定。

3.0.9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安装计量装置。

4 规划及建筑设计
4.1 规划设计
4.1.1 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民用建筑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场地条件、建筑功能、周围环境等因素;在确定建筑布局、朝向、间距、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时,应结合建设地点的地理位置、气候条件,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和安装的技术要求。

4.1.2 应用太阳能制备生活热水的民用建筑规划应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

4.1.3 设计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建筑单体或建筑群体,特别是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建筑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安装、使用、维护、保养等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要符合国家现行建筑规划设计要求。

4.1.4 在装设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周围设计景观设施及周围环境配置绿化时,应注意避免对投射到太阳能集热器上的阳光造成遮挡。

4.1.5 规划设计需综合考虑东莞地域特征及其气象条件,包括气候、纬度、日照条件等,了解用户对热水的使用需求(热水使用量、使用时间等),明确规划区域内辅助能源的类型(电、煤气、天然气、空气能等),综合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规模及型式。

4.1.6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不得穿越其他用户的室内空间。

4.2 建筑设计
4.2.1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的一体化设计,应贯穿从方案设计到施工图设计的全过程。

4.2.2 建筑设计应合理确定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建筑中的位置。

布置在建筑屋面、墙面、阳台或其它位置的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各组成部分应与建筑整体有机结合,共同构成建筑元素,满足建筑造型、建筑使用功能、建筑防护功能及建筑安全性等要求。

4.2.3 布置在建筑外围护结构的太阳能集热器及其它系统部件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不应对周围环境产生视觉污染和降低相邻建筑的日照标准。

4.2.4 设置在任何部位的集热器及其它系统部件应与建筑有可靠的连接,保证集热器安全、稳固。

集热器等部件也不应影响该建筑部位的承载能力和防护、排水、防雷等功能。

4.2.5 集热器的安装部位应避免建筑自身及周围设施的遮挡,并满足集热器日照累计时数在冬至日不少于4小时的要求。

4.2.6 建筑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和维修的安全要求,并设置日常维护检修的公共通道,避免公共管道和非本户管道维修入户。

4.2.7 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设置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4.2.8 太阳能集热器不应跨越建筑的变形缝设置。

4.2.9 建筑设计应考虑贮热水箱、水泵机组、辅助加热装置及控制系统等用房面积。

设置水泵机组和贮热水箱的位置应具有相应的防水、隔振、降噪及排水等措施。

4.2.10 合理布置户内管线走向,管线布置应集中、整齐。

垂直集中管线应设置管道井,管道井应预留检修门或检修口。

4.2.11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平屋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屋面预埋件固定牢固,并应在地脚螺栓周围作防水密封处理;
2 在屋面防水层上安装集热器时,防水层应上包到支座上表面,并在基座下部加铺附加防水层;
3 集热器不得直接安装在屋面保温隔热层上;
4 集热器周围的检修通道以及从屋面出入口到集热器之间的人行通道应铺设刚性保护层;
5 集热循环管线穿过屋面时,应预埋相应的防水套管,不得在已做好的防水保温屋面上打洞凿孔。

4.2.12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坡屋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屋面坡度宜根据太阳能集热器接收阳光的最佳倾角来确定坡屋面的坡度。

当采用春分或秋分所在月的日平均辐照量作为计算依据时,宜使集热器安装倾角略大于当地纬度,以提高冬季的集热效果;
2 坡屋面上的集热器宜采用顺坡架空安装或顺坡镶嵌安装;
3 集热器在坡屋面上安装时,应合理布置集热循环管线,并应与屋面造型相协调,穿过屋面的循环管线应预埋防水套管,防水套管宜顺坡穿过斜屋面,并应在屋面防水施工前埋设完毕。

4 设置在坡屋面的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架应与埋设在屋面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并采取防水构造措施;
5 太阳能集热器与坡屋面结合处雨水的排放应通畅;顺坡镶嵌在坡屋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与周围屋面材料连接部位应做好防水构造处理;
6 太阳能集热器顺坡镶嵌在坡屋面上,不得降低屋面整体的保温、隔热、防水等功能;
4.2.13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阳台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设置在阳台栏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
2 由太阳能集热器构成的阳台栏板,应满足其强度、刚度及防护功能要求。

4.2.14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墙面应符合下列要求:
1 东莞地区设置在墙面上的太阳能集热器宜有适当的倾角;
2 设置太阳能集热器的外墙除应承受集热器荷载外,还应对安装部位可能造成的墙体变形、裂缝等不利因素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
3 设置在墙面的集热器支架应与墙面上的预埋件连接牢固,必要时在预埋件处增设混凝土构造柱,并应满足防腐要求;
4 设置在墙面的集热器与贮水箱相连的管线需穿过墙面时,应在墙面预埋防水套管。

穿墙管线不宜设在结构柱处;
5 太阳能集热器镶嵌在墙面时,墙面装饰材料的色彩、分格宜与集热器协调一致。

4.3 结构设计
4.3.1 结构计算时应考虑包括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内的全部荷载。

4.3.2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结构设计应为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埋设预埋件或其他连接件。

连接件与主体结构的锚固承载力设计值应大于连接件本身的承载力设计值。

4.3.3 轻质填充墙禁止作为太阳能集热器的支承结构。

4.3.4 太阳能热水系统结构设计应计算下列作用效应:
1 非抗震设计时,应计算重力荷载和风荷载效应;
2 抗震设计时,应计算重力荷载、风荷载和地震作用效应。

4.3.5 太阳能热水系统与主体结构采用后加锚栓连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锚栓产品应有出厂合格证;
2 碳素钢锚栓应经过防腐处理;
3 应进行承载力现场试验,必要时应进行极限拉拔试验;
4 每个连接节点不应少于2个锚栓;
5 锚栓直径应通过承载力计算确定.并不应小于lO mm;
6 不宜在与化学锚栓接触的连接件上进行焊接操作;
7 锚栓承载力设计值不应大于其极限承载力的50%。

4.3.6 安装在屋面、阳台、墙面的太阳能集热器与建筑主体结构通过预埋件连接,预埋件应在主体结构施工时埋入,预埋件的位置应准确;当没有条件采用预埋件连接时,应采用其他可靠的连接措施,并通过试验确定其承载力。

4.4 给水排水设计
4.4.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给水排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 5
0015 的规定。

4.4.2 太阳能集热器面积应根据热水用量、建筑允许的安装面积、当地的气象条件、供水水温等因素综合确定。

4.4.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给水应对超过有关标准的原水做水质软化处理。

4.4.4 当使用生活饮用水箱作为给集热器的一次水补水时,生活饮用水水箱的位置应满足集热器一次水补水所需水压的要求。

4.4.5 热水设计水温的选择,应充分考虑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特殊性,宜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推荐温度中选用下限温度。

4.4.6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设备、管道及附件的设置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中有关规定执行。

4.4.7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管线应有组织布置,做到安全、隐蔽、易于检修。

新建工程竖向管线宜布置在竖向管道井中,在既有建筑上增设太阳能热水系统或改造太阳能热水系统应做到走向合理,不影响建筑使用功能及外观。

4.5 电气设计
4.5.1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电气设计应满足太阳能热水系统用电负荷和运行安全要求。

4.5.2 太阳能热水系统中所使用的电器设备应有剩余电流保护、接地和断电等安全措施。

4.5.3 系统应设专用供电回路,内置加热系统回路应设置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保护动作电流值不得超过30mA.
4.5.4 太阳能热水系统电器控制线路应穿管暗敷,或在管道井中敷设。

5 系统选择
5.1 系统分类
5.1.1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供热水范围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 集中供热水系统;
2 集中-分散供热水系统;
3 分散供热水系统。

5.1.2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系统运行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系统:
1 自然循环系统;
2 强制循环系统;
3 直流式系统。

5.1.3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生活热水与集热器内传热工质的关系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 直接加热系统;
2 间接加热系统。

5.1.4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设备安装位置可分为下列两种系统:
1 内置加热系统;
2 外置加热系统。

5.1.5 太阳能热水系统按辅助能源启动方式可分为下列三种
1 全日自动启动系统;
2 定时自动启动系统;
3 按需手动启动系统。

5.2 系统选择
5.2.1 在不同的民用建筑中,应根据不同的供水要求和条件选用合理的太阳能热水系统(详见附录C)。

5.2.2 别墅类住宅中,宜采用分离承压式强制循环的分散式系统。

5.2.3 低层及多层住宅中,在建筑造型允许的前提下,宜优先选用集中集热、分户储热的集中-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或阳台壁挂式太阳能热水系统。

也可选取屋面集中集热—集中供热水系统。

若采用阳台(外墙及女儿墙等)壁挂的分体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保证集热器能充分采集阳光(冬至日日照时间满足4h)。

5.2.4 当太阳能热水系统中的用水点设有冷热水混合器或混合龙头时,配水点处冷、热水压力差不宜大于0.02MPa。

5.2.5 分户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各户管道独立,管线数量较多,管线的布置应考虑检修的可行性,并且要求任何一组(根)管线检修或更换时不影响其它管线的正常使用。

5.2.6 集中集热、分户储热的集中-分散式太阳能热水系统,为便于热水的计量和热水的循环加热,宜采用间接式加热系统,但应有可靠的技术措施保证用户内的热量(水)不外流至管网。

5.2.7 集中集热、集中储热的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应适当控制系统规模,避免管线过长,热量损失过大。

5.2.8 高层住宅建筑中,在屋面面积不能满足集热器布置要求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分段供应热水。

采用栏板式、阳台式集热器制取生活热水时,应保证集热器全年能充分地采集阳光,保证冬至日热水器采光面上的累积日照时数不少于4小时。

5.2.9 有生活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例如酒店、医院、办公楼等)和居住建筑中的宿舍、公寓等,在建筑预留安装面积允许的前提下,宜优先采用集中集热-储热-集中供热的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

6 系统设计
6.1 一般规定
6.1.1 民用建筑太阳能集热器,应根据各种集热器的技术经济性能确定采用平板型集热器、真空管集热器或其它类型的集热器。

6.1.2 安装在建筑物屋面、墙体、阳台和其它部位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及连接管线,应预设预埋固定件和套管。

6.1.3 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垂直管线不应明敷在建筑外墙上,严禁敷设在建筑物的风道内。

6.2 集热器
6.2.1 集热器的最佳安装方位应朝向正南或正南偏西,若受条件限制时,其偏差允许范围宜在正南±15°以内。

6.2.2 单个集热器的安装倾角,应根据热水的使用季节和地理纬度确定,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倾角(°)与集热器安装地理纬度(°)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偏重考虑春、夏、秋三季使用效果时= 即=23°
2 偏重考虑夏季使用效果时= -(0~10)°即=13°—23°
3 偏重考虑冬季使用效果时= +(0~10)°即=23°—33°
式中——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倾角(°)
——集热器安装地的地理纬度(°)。

根据多年使用效果分析,推荐在东莞地区的集热器安装倾角为30°.
集热器方阵的排列必须考虑集热器前后排间距以及集热器与前侧遮光物的距离,集热器的布置应避开建筑物的遮挡,建筑物的阴影长度即集热器距遮光物的水平最小净距(或集热器排间距),可按下式计算:
(6.2.2-1)
式中—集热器距离遮光物或前后排间的水平最小净距(m);
—遮光物最高点与集热器采光面最低点之间的垂直高差(m);
—建筑物所在地计算时刻的太阳高度角(°),其中计算时刻的选择应用如下原则:(1)全年运行系统,选春分、秋分日的9:00或15:00;(2)主要在春、夏、秋三季运行的系统,选春分/秋分日的8:00或16:00;(3)主要在冬季运行的系统,选冬至日的10:00或14:00;
(4)太阳能集热器的安装方位角为南偏东时,选上午时刻,南偏西时,选下午时刻;
—集热器朝南方向的方位角;
—太阳方位角(对应取值时刻)。

集热器的布置应避免建筑物及自身的遮挡,建筑物的阴影长度,即集热器距离遮挡物的水平最小净距(即集热器行间距),应参照附录D设计。

6.2.3 集中式的太阳能集热器可通过并联、串联或串并联相结合的方式连接成集热器组。

集热器组的串联和并联的管路布置应通过计算确定。

6.2.4 集中式的太阳能集热器阵列,应采用强制循环方式或定温放水的非循环方式。

6.2.5 集热器方阵的总面积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规定:
直接加热系统太阳能集热器需要安装的总面积可根据用户每日的用水量和热水温度要求以及当地太阳辐照量计算,按下式确定:
(6.2.5-1)
式中—直接加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
—日均热水用水量,(L/d)(可按最高日用热水量的下限取值);
—水的定压比热容,4.187kJ/kg·℃;
—储水箱内水的设计达到的温度(℃);
—水的初始温度(℃)(与取值相同月份的冷水平均温度);
—太阳能保证率,无量纲(0.4~0.6);
根据系统使用期内的太阳辐照量、系统的经济性及用户要求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
—水的密度,1.0kg / L ;
—集热器倾斜面上的年日均辐照量,(kJ/m2/d);集热器朝向和方位角修正值见附录D
—集热器全日集热效率,无量纲;根据国家标准取值0.46~0.55。

—管路及储水箱热损失率,无量纲;根据经验取值0.2~0.25。

间接加热系统太阳能集热器采光总面积的计算也可根据国际上通用f-chart软件或类似的软件进行计算。

间接系统集热器方阵总面积:
(6.2.5-2)
式中—间接加热系统的太阳能集热器总面积,m2;
—直接加热系统集热器总面积(m2);
—集热器总热损失系数(),
对于平板型集热器=4~6),对于真空管集热器=1~2),具体数值要根据集热器产品的实测结果而定;
—换热器传热系数,;
—换热器换热面积,m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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