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2010年第20号公告--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中有关俄罗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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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总署2010年第20号公告--关于丁苯橡胶反倾销案中有关俄罗
斯企业英文名称更正事项
【标 签】丁苯橡胶反倾销案,英文名称更正,俄罗斯企业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海关总署2010年第20号公告
【发文日期】2010-03-23
【实施时间】2010-03-25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进出口物品监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的规定,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06年8
月22日起,调整部分俄罗斯生产厂商生产的进口丁苯橡胶反倾销税税率。
其中,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Voronezhsintezkauchuk)适用的反倾销税税率为4.02%(详见海关总署公告2006年第47号)。
最近,根据涉案企业申请,决定将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司英文名更正为“Voronezhsynthezkauchuk”。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0年3月25日起,对以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
司(Voronezhsynthezkauchuk)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丁苯橡胶,海关按照4.02%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对以俄罗斯瓦罗涅士卡丘克开放式股份公
司(Voronezhsintezkauchuk)为原产厂商名称申报进口的丁苯橡胶,海关按照“其他俄罗斯公司”38.00%的反倾销税税率征收反倾销税。
二、对原产于俄罗斯、韩国和日本的进口丁苯橡胶征收反倾销税的其他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03年第53号、2005年第62号、2006年第47号、2006年第48号、2007年第64号、2009年第60号以及商务部、海关总署2006年第14号联合公告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商务部2010年第12号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