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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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窝沟封闭预
防龋齿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卫生局
•【公布日期】2009.03.11
•【字号】京卫疾控字[2009]14号
•【施行日期】2009.03.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
正文
北京市卫生局关于2009年继续在全市开展窝沟封闭预防龋齿
项目的通知
(京卫疾控字〔2009〕14号)
各区县卫生局,北京口腔医院,市牙防所:
为了实现卫生部2010年人人享有口腔初级卫生保健的目标,提高市民口腔健康水平,减少危害青少年口腔健康的龋病发生,市政府今年再次拨出专项经费,免费为全市适龄儿童进行“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
项目的实施时间为2009年4月1日至2009年10月10日。
为了将市政府对全市儿童口腔健康的关怀落到实处,保证项目顺利进行,努力实现《北京市口腔保健规划目标(2002-2010年)》,现对该项目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区县卫生局负责辖区内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
(一)各区县要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并指定专人(协调员)负责项目工作的组织协调,请将协调员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于3月21日前报市牙防所。
(二)按照《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2)的要求,各区县选定辖区实施窝沟封闭工作的医疗机构,并于2009年3月21日前
将推荐的医疗机构名称、地址和预约电话等信息(见附件3)报市牙防所。
市卫生局于项目实施前向社会公布全市指定医疗机构名单。
(三)各区县选派4~5名专业人员参加市牙防所分别于3月19日和20日在北京口腔医院多功能厅举办的“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技术骨干培训班(见附件4)。
同时,各区县要认真组织好辖区的二级培训工作,确保项目的操作人员为经过培训的口腔科医生。
(四)在项目启动和实施期间,各区县要结合辖区情况广泛开展宣传工作,让广大适龄儿童和家长了解项目的内容和相关事宜,以便自愿接受窝沟封闭防龋服务。
(五)加强对项目的管理和督导检查,确保项目执行单位做到专款专用,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项目款项,切实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市牙防所负责项目的培训、技术指导及信息管理
(一)市牙防所要组织好“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的培训工作,对各区县选派的技术骨干进行培训。
(二)市牙防所负责全市项目的信息汇总与上报。
制定统一报表,下发至各项目实施医院。
每月6日前将全市窝沟封闭工作信息汇总统计并上报市卫生局疾控处。
附件: 1.《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区县协调员名单(推荐表)
2.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方案
3.区县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医疗机构名单(推荐表)
4.区县参加市级技术骨干培训班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市卫生局疾控处:刘英 83970616,传真:83560323
市牙防所:韩永成 67099280,传真:67012782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附件1:
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区县协调员名单
附件2:
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领导小组
组长:赵春惠
副组长:XXX、孙正
成员:刘英、杨扬、郑东翔、韩永成、张辉
各区县卫生局疾控(防保)科负责人
(二)《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技术指导组
组长:孙正
副组长:韩永成
成员:张辉、侯玮、陈薇、王鹏、石一谷、
王宇、朱铭、李璟、王春蕾、各区县牙防所口腔专业负责人
(三)《北京市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顾问
王邦康、王鸿颖
(四)办公室(由北京市牙病防治办公室兼)
主任:韩永成电话:67099280 传真:67012782
副主任:张辉电话:67099285
成员:王鹏、石一谷、王春蕾
二、项目实施对象
在北京市居住生活的7-9岁(2000年-2002年出生)儿童,经口腔科医生检查,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即儿童口腔中完全萌出、窝沟较深或具有患龋倾向的第一恒磨牙,可免费接受窝沟封闭。
愿意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的适龄儿童可由家长陪同,到指定的医疗单位接受免费服务;有条件的学校(配备吸唾设备等),经家长同意后,可为儿童开展该项免费服务。
三、项目实施医疗单位
承担该项目的医疗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指定单位必须保证每天工作时间内有专人接待前来就诊的儿童,特别是周六、周日及暑假期间,能保证开诊时间,方便儿童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的服务。
(二)本单位领导支持,医务人员责任心强,能够为儿童提供一流口腔保健服务,宣传口腔卫生知识,确保预防医疗质量;
(三)在2008年《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中能够完成任务,并如实填写《登记表》,复查中完好率保持在85%以上的医疗单位。
(四)被指定的医疗单位要在明显位置统一悬挂《2009年北京市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指定单位》的标识,便于儿童家长选择。
近几年来一直承担着本地区牙病防治工作的医疗单位将被优先选为指定医疗机构。
2008年收到投诉,经核查属实的医疗机构,今年原则上不再指定。
承担项目实施的医疗机构,要对前来接受口腔检查的儿童进行认真登记,如实填写《北京市窝沟封闭防龋项目登记表》,不得缺项;对符合窝沟封闭适应证的儿童在征得家长同意后方可进行窝沟封闭,同时通知其半年后复查,如发现封闭剂脱落,应及时免费重新封闭。
四、总结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拟于年终就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对辖区80%以上适龄儿童接受口腔检查、其中60%儿童接受窝沟封闭预防龋齿服务、严格掌握适应证、完好率保持在95%以上的区县和项目实施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为了全面总结评价窝沟封闭预防龋齿工作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各区县牙防所要协助做好成本效益分析的准备工作(具体方案另发)。
五、经费发放办法
为能及时下拨相关经费,各区县要按时上报工作报表,市牙防所以每月报表为准,及时组织抽样复核,按月将所需经费下拨至区县牙防所和各实施单位。
每封闭一颗牙补助18元(含窝沟封闭成本和工作人员劳务补贴)。
六、评价指标:
封闭剂保留率(%);
封闭完好的牙数
封闭剂完好率(%)= ---------------- ×100%
复查窝沟封闭牙数
对抽样复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单位,区县卫生局和牙防所应及时督导进行
整改。
对连续两次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单位,区县卫生局应取消其指定单位资格,并由市卫生局和市牙防所予以公布。
附件3:
区县2009年窝沟封闭预防龋齿项目实施单位名单
(推荐表)
附件4:
参加市级技术骨干培训班人员报名表
区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