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文件的编写及控制管理程序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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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建立一个GMP文件的编写、编码及管理规程,使GMP文件的编写规范化,编码系统化、管理规范化。
二、范围
适用于药业有限公司所有标准管理程序、标准操作规程及记录文件的编制。
三、责任
文件的起草/修订人员、审核人员、批准人员、使用人员及行政部文件管理员对本程序的实施负责。
四、程序
文件的定义:文件是指一切涉及药品生产和管理的书面规程、标准、记录、方案和报告等。
1.文件编写通则
文件标题简明,能明确表达文件的性质及内容,文件的内容符合规范的要求,具有可操作性、实用性;
文件的语言要严谨、规范、精炼、准确、明了、易懂;
文件需要服从有关当局的法律法规,不得有与国家制订的有关法律、政策等相抵触的内容;
质量体系文件原则:GMP2010年版,EU GMP,21CFR210和211和ICHQ7;
标准管理程序中所涉及的相关记录应以附录(附件)形式附在程序后;
标准操作文件应附有记录,以便于追溯生产活动的过程。
附件
2.起草申请
文件的起草遵循“谁使用,谁起草”的原则。
使用部门提出文件起草申请并填写“***起草申请表”(附表1)。
当所起草文件涉及到多个部门时,由质量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共同起草或指定符合条件的人员起草。
起草时,同时起草相应的记录。
起草人员根据有关法规、法定标准、行业管理文件以及公司的内控标准、规定和要求起草标准管理文件。
必要时编制起草说明,详细说明有关内容的依据、内容的解释和其他未尽事宜。
3.修订
GMP文件的建立是一个不断健全、完善的过程,各种因素的变化会使文件的合理性发生改变,因此文件的修订很有必要。
文件修订的要求与文件的起草要求相同。
文件的修订程序:
a、文件的起草部门(或有关部门)提出文件修订申请并填写“***修订申请表”,报送质量管理部。
b、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查,经讨论后,如认为有必要修改,则要求原起草部门进行文件的修订;如无必要,则停止修订。
c、文件修订后,由质量管理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
d、修订稿通过会审后,会审草稿由质量管理部收回、销毁,并做好相应的记录;会审的终稿,由质量管理部批准,批准后作为正式文件下发。
复审周期:一般情况下,生产工艺规程、标准操作规程、标准管理程序每两年审阅修订一次。
复审文件由文件起草人召集相关部门对其进行集中评审并填写《文件评审记录表》,文件评审内容:·评审文件的控制管理;
·评审文件的适用性,是否及时修订;
·评审文件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的符合性;
·评审文件中无需变更的有行政部文件管理员统一收回及时加盖红色“已审核”章并写明审核日期及再次审核日期。
质量管理部负责检查文件修订后引起其它相关文件的变更,并及时修订其它相关文件。
任何文件修订或变更,必须在“版本历史记录”栏详细注明,以便追踪检查。
4.审核批准
4.1文件的审核:文件草稿(或修订稿)首先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主要审核文件内容的正确性,适用性。
若无问题,则在“审核”项下签字,并注明日期。
本部门审核后,如文件内容涉及到其他部门,则交其他相关部门审核。
文件最后交质量管理部QA审核并注明日期。
质量管理部QA主要审核文件的内容、格式和文件编码是否符合要求。
公司所有GMP文件都必须经质量管理部QA审核。
未通过但需要再进行修改的,由原起草部门负责修改,按本程序的“3.修订”进行。
4.2文件的批准:
文件审核后由起草人最后交批准人进行批准,
不同类型文件的审核人和批准人详细规定见
附件3:各类文件的类别、分类及代码、审核人、批准人
5.生效日期
凡是通过审核的文件,需由起草部门填写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生效日期与批准日期的间隔时间为培训时间,相关人员必须在此时间内完成培训,并作相应的培训记录。
6.文件的印制分发及受控
上述终审通过的文件交文件的起草人、审核人、批准人签字后,由行政部统一复印,复印要求:双面复印,一个文件复印结束后换纸起印另一文件。
复印完毕由行政部文件管理员进行分发,分发时在每份文件的分发号处填写相应部门分发号,并对每一张正页右上角加盖红色“受控”章,填写“文件收发记录”
7.发放
文件的发放由行政部文件管理员进行,发放时,领用人需在“文件收发/销毁记录”上签字;发放人需注明文件分发号。
文件原件由行政部文件管理员统一存档管理。
8.使用与执行
使用文件的各个场所都应能方便地取到生效现行版本的文件,不得存留已失效的文件及其复制本。
使用文件应妥善保管,未经QA同意不得涂改和复制。
新文件开始执行阶段,相关管理人员应特别注意监督检查执行情况,以保证文件贯彻的有效性。
使用文件过程中如有破损、丢失、需换补时,经QA审核后行政部负责收回破损文件换补新文件。
新文件仍沿用原分发号,文件管理员在《文件收发/销毁记录》上注明换补情况。
对于提供给外部人员的文件应经QA批准后复印并加盖“复印件仅供参考”的印章。
9.回收及存档
文件的回收和存档由行政部统一处理。
新文件发放时,如有旧版文件,应回收并填写“***收发/销毁记录”回收的旧版文件应及时进行销毁。
文件的“***收发/销毁记录”及生效文件原件由行政部统一保管并做好文件目录汇总(公司文件目录)
10.销毁及保存
凡需销毁的文件,统一由行政部收集、质量管理部QA审核同意后,交行政部负责人批准签名后,指定专人销毁,并指定QA监销人,防止失密,同时填写“***销毁记录”,销毁方式可以用碎纸机粉碎或焚烧处理。
作废的文件由行政部文件管理员统一收回及时加盖“作废”并销毁。
作废文件原件在每一张右
上角加盖红色“受控”章加盖红色“作废存档”的印章并由行政部文件管理员统一存档,一般文件至少保存8年。
11.文件格式要求
11.1 文件的格式应统一。
文件不得使用手抄本,统一用A4纸张印制,相应的记录、表格和图纸等可以使用适当的纸张印制。
11.2 字体字号
文件中,文件名称为四号宋体(加粗),台头中的“标准管理程序”或“标准操作规程”为二号宋体(加粗),其余均为小四号宋体(特殊时加粗);——表格中,标题用四号宋体(加粗),其它字体大小不限,但不得大于四号。
11.3 页面边宽统一采用以下格式,即上、下边距均为2.0cm,左边距2.5 cm,右边距1.5cm,装订线为0;页眉、页脚的边距均为1.3cm,行距采用1.5倍行距(表格中行距不限)。
自然段开头留两个汉字空格,自第二行开始,文字顶格。
11.4记录表格的标题为四号宋体(加粗)并居中,正文左上角标题下方为记录编码,标题下方右上角为编号,字体均为小四号宋体,打印使用时应去掉页眉页脚。
11.5 文件的首页需加注表头,具体格式按照附件2进行编写,并填写示例中所示内容,其他进行手签。
12.文件编码规定
12.1 文件的编码应能表述文件的类别,合理的文件编码有利于文件的识别、管理和追踪
12.2 文件、记录的编码及格式:
12.2.1文件的编码格式:公司代码-文件类别-分类代码-文件序号-版本号。
公司代码为:JHYY-WY,表示为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武邑生产区
文件类别按GMP要求及文件的性质分为:
● 标准管理程序: SMP
● 标准操作规程: SOP
● 记录表格: REC
文件分类代码由两位大写字母组成,具体代码参考附件1。
文件序号用数字表示(如001、002等);
文件修订号:新版本即第一版为00,修订一次为01,以此类推。
如:JHYY-WY-SMP-SC002-00表示武邑生产区标准管理程序中生产技术管理程序下的第2号新颁布文件;JHYY-WY -SMP-SC002-01 表示标准管理程序中生产技术管理程序下第2号文件进行第一次修改后所颁布的文件。
12.2.2记录的编码格式(附录):某项文件下所附记录的编码为:JHYY-WY河北冀衡(集团)药业有限公司武邑生产区 +REC-该文件的分类代码+文件序号(记录序号)-修订号。
如:JHYY-WY-REC-WJ001(01)-00表示武邑标准管理程序中文件管理程序下第1号新版文件附属第1号新颁布记录。
13.生产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批生产记录的编制及管理除需达到以上要求外,还需符合文件“工艺规程、岗位操作规程及批记录的编制与控制管理程序”的要求。
附件:
附件1:文件编制的基本流程表格
附件2:起草人、审核人和批准人的职责定义表格
附件3:各类文件的类别、分类及代码
附件4:岗位文件分发号
附件5:程序文件示例格式
附件6:文件使用印章
附表:
附表1:JHYY-WY-REC-WJ001(01)-00 文件起草申请表
附表2:JHYY-WY-REC-WJ001(02)-00 文件修订申请表
附表3:JHYY-WY-REC-WJ001(03)-00 文件收发/销毁记录
附表4:JHYY-WY-REC-WJ001(04)-00 文件评审记录表
附件
二、范围
三、责任
四、程序
附件6:
受控章:
作废章:
作废存档章:
复印件仅供参考:
已审核章:
附表1:
文件起草申请表
文件修订申请表
附表3:
文件收发/销毁记录JHYY-WY-REC-WJ001(03)-02
附表4:文件评审记录表
JHYY-WY-REC-WJ001(04)-02
第13 页共13 页内部资料,注意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