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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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6年统筹城
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6.06.02
•【字号】内府办函[2016]51号
•【施行日期】2016.06.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其他规定
正文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内江市2016年
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内府办函[2016]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内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内江市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已经六届市委常务委员会第206次会议和市第六届人民政府第10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内江市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七次、市委六届十次全会精神,正确把握新常态下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的新要求和新特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机制障碍,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特制定2016年统筹城乡改革发展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深化农村产权改革
(一)完善农村产权确权登记颁证。

深入开展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回头看”,查漏补缺、保证质量、应确尽确、应颁尽颁,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接边工作。

2016年,5个县(区)完成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含宅基地)使用权、林权和房屋所有权确权登记颁证自查工作,市上完成抽查验收工作;所有县(区)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工作均通过省上验收。

深入推进“多权同确”,大力开展土地经营权、小型水利设施、农业设施等确权颁证工作,完善农村集体产权权属认证体系,逐步构建有利于农村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权属制度。

按照“平台统一、资源共享、覆盖全市”的要求,加快建立农村集体产权信息系统,对农村集体产权实行集约化、动态化、信息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统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水务局、各县(区)(排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二)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

完善市、县、乡、村四级流转服务平台,强化人员、场地、设备等配备,加强县、乡、村流转工作人员培训,增强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水平。

研究制定鼓励农村产权在公开市场流转交易的措施办法,发展农村产权评估、抵押担保等中介服务组织。

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信息化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和信息平台。

健全完善农村资产评估体系,研究制定评估办法,完善农村产权基准价格体系,鼓励有资质的社会资产评估公司参与农村集体产
权评估。

2016年,全市农村集体产权标的额在5万元以上的进入公开市场流转交易率达70%。

责任单位:市统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房管局、市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各县(区)
(三)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把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组织放在更加重要位置,鼓励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参与市场竞争。

准确界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逐步开展清产核资和股份量化工作,赋予农民对落实到户的集体资产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大力推广承包土地股权化、集体资产股份化、农村资源资本化“三化”模式,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发展多种形式的联合与合作实现共同发展的经济组织形态。

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监督和收益分配制度,防止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少数人侵占、支配集体资产,防止外部资本侵吞、控制集体资产。

2016年,市中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范围扩大至全区,其余每个县(区)选择1—2个集体经济发展较好的村,积极探索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统筹委、各县(区)
(四)稳步开展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坚持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依法保障农民对土地的各项权利。

进一步完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补偿机制,全面开展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

完善土地复垦制度,建立土地复垦激励约束机制,落实生产建设毁损耕地的复垦责任,盘活土地存量。

完善农村土地整治办法,完善占补平衡补充耕地质量评价体系,坚决防止占多补少、占优补劣、占水田补旱田现象,杜绝违规占用林地、湿地补充耕地。

积极稳妥推进市中区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区)
二、加快推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五)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

坚持农村耕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鼓励承包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及入股等方式流转承包地,引导农民在自愿前提下采取互换并地的方式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创新适度规模经营形式,通过土地股份合作社、新型经营主体带动、“大园区+小业主”、农业BOT机制等多种方式,在每个县(区)分别选择1-2个主导产业,规划并启动建设万亩产业基地。

严禁通过定任务、下指标或将流转面积、流转比例纳入绩效考核等方式推动土地流转。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委、各县(区)
(六)扩大农村产权有效抵押物范围。

进一步扩大林权抵押贷款规模。

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申办农村土地经营权证,大力推进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抓好土地经营权的抵押融资,探索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住房财产权、农业生产设施、养殖水面、生物资产、农业知识产权等抵押融资,探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业职业经理人信用贷款,激活农业农村发展动力。

责任单位: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农工委、市统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各县(区)
(七)健全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监管和风险防范机制。

加快研究制定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的准入制度,建立健全以县、乡为主的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分级备案制度。

鼓励和引导各县(区)建立工商资本租赁农地风险保障金制度,积极探索开展租地与农业保险、农业担保相结合,提高风险保障能力。

禁止以农业为名圈占土地从事非农建设,防止土地“非农化”。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委农工委、市统筹委、各县(区)
(八)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

进一步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探索在农资供应、农机作业、统防统治、农产品收储、加工、销售等方面为农
民提供“菜单式”托管服务,加快形成综合性、规模化、可持续的现代为农服务体系。

通过农村综合服务社、庄稼医院、经营服务网点改造和提档升级等,加快基层组织建设,实现基层社乡镇全覆盖。

探索建立以供销合作社为依托,融生产服务、供销服务、信用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农村合作组织联合会。

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力争在2017年底前建立健全各级联合社理事会、监事会,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做实供销合作社发展基金。

落实《内江市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总体方案》要求,分步实施各项改革措施,抓好市中区、威远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

责任单位:市供销社、各县(区)
三、着力农业经营方式创新
(九)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探索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承担农业综合开发、省级和市级基建投资等涉农项目。

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行动,支持农民合作社开展规范化建设,清理整治空壳社和运行不规范的合作社。

出台具体扶持政策,支持农民合作社建设农产品加工仓储冷链物流设施,探索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的具体实现形式。

落实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用地政策。

制定完善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计划,探索建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机制、认证制度、政策扶持体系和投入保障机制。

加强农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各县(区)
(十)创新农业发展利益联结机制。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进农业发展,结合内江自然经济条件、农村劳动力转移情况、农业机械化水平等因素,鼓励和引导工商资本到农村发展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建立与农户更加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

总结推广“合作社+基地+农户”“合作社+基地+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等经营模式,建立“入股分红+保底分红+利润分红”等分配机制,鼓励建立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推广农业职业经理
人制度,带动农户充分受益、持续受益。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各县(区)
(十一)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推动农业科技创新,探索在职农业科技人员通过科研成果、新技术作价入股或带薪、兼职等方式,参与创新创业。

加快制定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成立专业服务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等经营性服务组织,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代耕代种、代销代购、农机作业等服务。

推进市与县(区)、县(区)与县(区)农业社会化服务平台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积极开展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试点,2016年每个县(区)要探索开展向农业经营性服务组织购买服务,推进农业服务专业化和规模化。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供销社、各县(区)
(十二)加快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

创新农业营销服务方式。

加强立足内江、辐射成渝的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加大农产品促销扶持力度,提升农户营销能力。

围绕“四川电子商务第二城”和“川南电子商务发展中心”,依托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项目,大力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制定实施农业电子商务应用技术培训计划,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与电商企业对接,促进物流配送等发展。

加快发展农业电子商务。

探索开展农产品拍卖交易方式。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供销社、市商务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区)
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
(十三)深入推进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充分发挥就业网和就业110平台方便就业、服务群众作用,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全国联网。

加快省级创业型城市创建,放宽准入条件,落实各类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
革,建立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2016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

按照“一制两档”制度设计,加快城镇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医疗保险制度体系。

逐步推进医保资金保值多途径、保障方式多层次、管理服务社会化,加强医疗保险筹资机制研究,适时提高参保缴费水平。

积极稳妥地探索医疗保险基金运营和监督管理机制。

2016年,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各县(区)
(十四)深入推进城乡户籍制度改革。

在全面放开城镇落户和投靠落户限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空间,强化政策导向作用,引导更多农村居民带着农村产权到城市、城镇居住生活。

推广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经验,研究制定农村拆迁货币化安置办法,适时开展农村拆迁货币化安置试点。

落实居住证制度。

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具体办法。

探索实施住房贷款“商转公”。

夯实公租房分配机制,落实好农民工住房保障政策,2016年向农民工定向提供307套公租房。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房管局、各县(区)
(十五)深入推进农村金融制度改革。

构建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优势互补的现代农村金融体系。

加快农信社改革步伐,实现隆昌农村商业银行挂牌运营,完成城区农商行组建工作。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支持和引导县(区)选择条件成熟的合作社和供销合作社组建农村资金互助组织并规范运营。

用好用足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和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政策,加快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村居民房屋等农村产权抵押融资。

2016年,全市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0%,省级试点县农村产权抵押融资额达2000万元。

大力发展农业融资担保,新开业政策性农业融资担保公司3家以上。

努力实现涉农信贷
投放持续增长,切实补足金融服务短板。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委农工委、市统筹委、市财政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内江银监分局、各县(区)
(十六)深入推进基层民主制度改革。

加大农村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力度,确保社区办公和活动用房达到300平方米以上,社区服务站建设率达到95%以上。

深化“三自一引”办法,充分发挥村民议事会、监事会等自治组织作用,逐步将农村环境整治、治安巡逻、文体活动等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村民议事会议事职责范围。

创新农民自主参与新村建设、扶贫开发等,推行农村小型公共基础设施村民自建,加大乡村治理与民主建设力度,让农民常态化地参与村务管理和日常监督。

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十七)大力推动城乡教育文化卫生均衡发展。

进一步优化学校布局。

加快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2016年完成新建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50所。

推进教师“县管校用”模式,深入实施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完成19所城乡公办幼儿园建设,发展30所条件好、质量高、管理规范的民办幼儿园。

深入实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制度。

深入实施统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师比达小学19:1、初中13.5:1。

大力实施“互联网+”和“文化+”发展战略,推进川南书画艺术交流中心及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特色文化产业,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传统村落旅游、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等融合发展。

进一步深化医改工作,大力推进健康服务业发展,全面加强中医药工作,统筹推进300例白内障复明手术工程。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区)
(十八)抓好全国、全省农村改革综合试验等改革试点。

指导市中区抓好全国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工作,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供销合作社综合
改革,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转社区等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改革试点。

指导市中区、东兴区积极做好全省农村改革综合试验区工作,在有条件的镇、村积极探索开展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试点,努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指导市中区、东兴区、资中县积极做好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试点工作。

指导威远县积极做好全省第二批经济林木(果)权抵押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县工作及林权抵押贷款改革试点工作。

力争我市各项农村改革试验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

责任单位:市统筹委、市委农工委,市财政局、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供销社、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房管局、人行内江市中心支行、邮储银行内江市分行、各县(区)
五、深化新型城乡形态构建
(十九)抓好城乡一体的规划重点。

加强内江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研究,加大市、县、镇、村规划编制力度,深化、完善、补充各级、各类城乡规划。

2016年,完成城市总体规划报经省人民政府批复及成果的印刷制作;完成城市各片区、组团控制性详规的动态维护、深化完善,有序推进控规的报批工作;继续做好县(区)城乡规划编制指导督促工作,确保三县县城规划建设用地控制性详规覆盖率达到95%以上。

突出抓好以县(区)政府所在地和中心镇为重点的城镇体系规划,抓好幸福美丽新村和新村聚居点规划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乡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农工委、各县(区)
(二十)加快资中、威远、隆昌三县县城建设。

加快资中古城、沱湾新城绿地系统控规编制,启动苌弘大道北延线(北干道北延线)、加快G247与G321连接线、万金山路、凤凰岭片区等道路建设,进一步完善城市路网。

启动威远县城老城区和城北组团5平方公里的控规编制,实现县城建设用地范围控制性详细规划全覆盖。

加快隆昌影视文化中心、妇幼保健院等城市配套功能建设,进一步增强城市承
载能力。

责任单位: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县(区)
(二十一)加快推进市中区永安镇统筹城乡综合示范建设。

按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城乡一体的要求,推进市中区永安镇统筹城乡综合示范项目在“推进三次产业融合发展、促进农村产权有序流转、健全多元化投融资机制、推动小城镇健康发展、创新城乡社会治理机制”等5个方面取得突破,发挥统筹城乡示范引领作用,建设全省首批城乡一体示范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筹委、市委农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中区
(二十二)加快幸福美丽新村建设。

坚持建、改、保相结合,组团式、带状式推进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加快完善新村总体规划,大力实施“微田园”建设、院落环境综合整治、“三建四改”,不断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加快建设农村廉租房。

2016年全市建设幸福美丽新村300个。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县(区)
(二十三)大力实施精准扶贫。

强化精准识别工作的常态化管理,准确摸清贫困底数,确保对象精准。

完善建档立卡数据库,做到户有卡、村有册、乡有簿、县有档、市有卷,实现联网运行。

深化精准施治,发挥政府、市场、社会作用,深入实施“10个扶贫专项方案”和“四个一批”扶贫攻坚计划,确保扶贫效益到户到人。

完善扶贫机制,强化项目资金统筹整合、干部驻村管理,深化指导督查、验收考评、监管问责,确保脱贫攻坚实效。

创新扶贫方式,探索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向贫困对象量化股权和收益权等扶贫新模式,多渠道增加贫困人口收入。

责任单位:市扶贫移民局、市委农工委、各县(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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