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审批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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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按月或按季向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本年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1号)、《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安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意见的通知》(宜地税发〔2014〕32号)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请结合企业近六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进行填列。
填报技巧:一是理清横向项目“前*年度”与该表第1列“年度”的对应关系;二是按年度从上向下顺着填,同一年度填报是从左往右顺着填;三是运用十字检验法检验是否填列错行错列,从行次看当某“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大于等于零时,同一行第5-10列不应该填列数字;从列次看当“前*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零,其同一列第1-6行不应填列数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A1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费用、购置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等是否做纳税调增。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是否计入收入总额。
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申报表选择
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二级分支机构根据总机构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将总机构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特别注意事项:1.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对应年度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2.企业按照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本表“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时,注意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会计核算:A101010-A104000表A101010-A104000表按照会计口径数据填报。
A105000-A105120表按照发生业务会计核算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差异相关原则判断选填,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发生相关事项,不存在税会差异也要填报(会计支出即须填报);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第1至14行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第15至28行适用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由享受技术进步、更新换代、强震动、高腐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外购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或摊销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主要用于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备案,不承担纳税调整职责,适用加速折旧政策在全年每月税法折旧额都小于会计折旧额的企业不填报该表。
如发生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在完成搬迁年度及以后进行损失分期扣除的年度填报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不征税收入申报
企业申报的“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企业发生该项经费或进行纳税调整,可以通过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12行“其他”进行申报和调整。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年度汇算清缴时,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职工薪酬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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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薪酬支出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015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注意“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项目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特别注意填报时企业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进行判断勾选,对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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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原则判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3”:“业务相关原则”、“层层递进原则”、附表优先原则。
业务相关原则:发生与表单填报内容有关的业务,即需要选填。
层层递进原则:表单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即需要递进选填。
附表优先原则:有附表的必须先行填报附表。
“4”:“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经营情况”、“税收优惠”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核定(定率)征收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选择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要涉税事项申报指南
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若有不清楚的事宜或政策发生变化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全省统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者965432航信咨询电话。
税收
事项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备案及相关报表填报要求
政策依据
查账征收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选择
政策性搬迁所得申报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
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发生跨地区经营并进行税款分配选填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税收优惠:A107010-A107050表根据企业自身备案情况选填,主要特别注意几点:一是按照优惠事项相关原则进行判断选填,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要填报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二是“以表代备”,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填写《备案表》。主要有: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和低于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三是注意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之前转让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减免政策,不能填报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四是注意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纳税人无论企业本年是否盈利,只要有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或者从有限合伙企业分得应纳税所得额,既使本年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也需填报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经营情况:A106000、A108000-A108030、A109000-A109010的选填按照经营情况相关原则进行判断选填。
发生亏损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选填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发生境外业务选填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及对应下层附表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
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预缴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按月或按季向项目部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填入A100000《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第32行“本年实际已预缴的所得税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的有关问题的公告》(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安徽省地方税务局2013年第1号)、《安庆市地方税务局安庆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安徽省地方税务局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建筑安装业所得税管理有关问题的公告>意见的通知》(宜地税发〔2014〕32号)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填报请结合企业近六个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进行填列。
填报技巧:一是理清横向项目“前*年度”与该表第1列“年度”的对应关系;二是按年度从上向下顺着填,同一年度填报是从左往右顺着填;三是运用十字检验法检验是否填列错行错列,从行次看当某“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大于等于零时,同一行第5-10列不应该填列数字;从列次看当“前*年度”纳税调整后所得小于零,其同一列第1-6行不应填列数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二级分支机构,是指汇总纳税企业依法设立并领取非法人营业执照(登记证书),且总机构对其财务、业务、人员等直接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的分支机构。
A100000《企业基础信息表》
不征税收入支出形成的费用、购置资产计提的折旧摊销等是否做纳税调增。
不征税收入在5年(60个月)内未发生支出且未缴回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的部分,是否计入收入总额。
发生符合不征税收入条件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及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形成的费用进行纳税调整项目的,填报A105040《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纳税调整明细表》;不征税收入形成的资本化支出,通过《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进行纳税调整。
不能同时符合上述条件的福利性补贴,应作为国税函〔2009〕3号文件第三条规定的职工福利费,按规定计算限额税前扣除。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二级分支机构分摊并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申报表选择
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分支机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
二级分支机构根据总机构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填报。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二级分支机构,将总机构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加盖总机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之后的复印件,随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5年版)》报送。
特别注意事项:1.发生查补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追补以前年度未能税前扣除的实际资产损失等情况,对应年度需按修改后的“纳税调整后所得”金额进行填报。
2.企业按照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因企业被合并、分立而允许转入可弥补亏损额,以及因企业分立转出的可弥补亏损额,填报本表“合并、分立转入(转出)可弥补亏损额”时,注意转入亏损以“-”号表示,转出亏损以正数表示。
会计核算:A101010-A104000表A101010-A104000表按照会计口径数据填报。
A105000-A105120表按照发生业务会计核算与税收相关法律法规差异相关原则判断选填,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70《捐赠支出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资产折旧、摊销情况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1《资产损失(专项申报)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120《特殊行业准备金纳税调整明细表》发生相关事项,不存在税会差异也要填报(会计支出即须填报);A105081《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明细表》,第1至14行适用于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税收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06号)等规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和一次性扣除优惠政策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第15至28行适用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所得税处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1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规定,由享受技术进步、更新换代、强震动、高腐蚀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以及外购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生产设备加速折旧或摊销的查账征税纳税人填报,主要用于享受加速折旧、摊销优惠政策的备案,不承担纳税调整职责,适用加速折旧政策在全年每月税法折旧额都小于会计折旧额的企业不填报该表。
如发生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项目的纳税人在完成搬迁年度及以后进行损失分期扣除的年度填报A105110《政策性搬迁纳税调整明细表》
不征税收入申报
企业申报的“不征税收入”是否符合税收规定。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1号)、《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7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年度汇算清缴时,如果企业发生该项经费或进行纳税调整,可以通过A105050《职工薪酬纳税调整明细表》的第12行“其他”进行申报和调整。
《中共中央组织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支出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4〕42号)
年度汇算清缴时,只要会计上发生相关职工薪酬相关支出,不论是否纳税调整,均需填报A105000《纳税调整项目明细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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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薪酬支出
企业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向员工实际支付的已预提汇缴年度工资薪金,准予在汇缴年度按规定扣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和职工福利费等支出税前扣除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4号)
列入企业员工工资薪金制度、固定与工资薪金一起发放的福利性补贴,符合《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一条规定的,可作为企业发生的工资薪金支出,按规定在税前扣除。
2015年及以后年度汇算清缴,《企业基础信息表》(A000000)及填报说明进行了修改,注意“107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项目修改为“107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特别注意填报时企业根据自己从事的行业进行判断勾选,对从事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是’,其他选择‘否’。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实行查账征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列支,不超过职工年度工资薪金总额1%的部分,可以据实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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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原则判断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填报。“3”:“业务相关原则”、“层层递进原则”、附表优先原则。
业务相关原则:发生与表单填报内容有关的业务,即需要选填。
层层递进原则:表单之间有层级关系的,即需要递进选填。
附表优先原则:有附表的必须先行填报附表。
“4”:“会计核算”、“纳税调整”、“经营情况”、“税收优惠”
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居民纳税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部分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号)
核定(定率)征收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选择
实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纳税人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5年版))》进行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1号)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指南
2015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主要涉税事项申报指南
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若有不清楚的事宜或政策发生变化可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咨询或拨打全省统一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话或者965432航信咨询电话。
税收
事项
年度汇算清缴申报、备案及相关报表填报要求
政策依据
查账征收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选择
政策性搬迁所得申报
企业应当自搬迁开始年度的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向主管税务机关(包括迁出地和迁入地)报送政策性搬迁依据、搬迁规划等相关材料。
企业搬迁完成当年,在年度汇算清缴申报时报送《企业政策性搬迁清算损益表》及相关材料。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
发生跨地区经营并进行税款分配选填A109000《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年度分摊企业所得税明细表》、A109010《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
税收优惠:A107010-A107050表根据企业自身备案情况选填,主要特别注意几点:一是按照优惠事项相关原则进行判断选填,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纳税人均需要填报A107041《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情况及明细表》,高新技术企业亏损的,填写本表第1行至第28行。二是“以表代备”,企业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相关栏次履行备案手续,不再另行填写《备案表》。主要有: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单位价值低于5000元固定资产一次性扣除和低于100万元的研发仪器设备一次性扣除等优惠政策。三是注意转让5年(含)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自2015年10月1日起执行,之前转让的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能享受减免政策,不能填报A107020《所得减免优惠明细表》。四是注意享受创业投资企业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优惠的纳税人无论企业本年是否盈利,只要有新增符合条件的投资额或者从有限合伙企业分得应纳税所得额,既使本年不抵扣应纳税所得额,也需填报A10703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明细表》。
经营情况:A106000、A108000-A108030、A109000-A109010的选填按照经营情况相关原则进行判断选填。
发生亏损或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选填A106000《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
发生境外业务选填A108000《境外所得税收抵免明细表》及对应下层附表A108010《境外所得纳税调整后所得明细表》、A108020《境外分支机构弥补亏损明细表》、A108030《跨年度结转抵免境外所得税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