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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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烟台大学法学专业《民法学》期末试卷A(有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
未安置红灯。

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

甲的损失()。

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
B.应由王某承担
C.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承担连带责任
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
2、甲不慎落水,乙奋勇抢救,抢救过程中致甲面部受伤,同时乙丢失手机一部。

下列表
述中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B.乙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C.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不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D.乙不应赔偿甲面部受伤的损失,甲应赔偿乙失落手机的损失
3、甲乙签订一份买卖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18万元违约金。

后甲违约,给乙造成损失15万元。

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应向乙支付违约金18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B.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不再支付其他费用或者赔偿损失
C.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并支付违约金18万元,共计33万元
D.甲应向乙赔偿损失15万元及其利息
4、辽东公司欠辽西公司货款200万元,辽西公司与辽中公司签订了一份价款为150万元的电脑买卖合同,合同签订后,辽中公司指示辽西公司将该合同项下的电脑交付给辽东公司。

因辽东公司届期未清偿所欠货款,故辽西公司将该批电脑扣留。

关于辽西公司的行为,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属于行使抵押权
B.属于行使动产质权
C.属于行使留置权
D.属于自助行为
5、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合同担保权的是()。

A.抵押权
B.质权
C.留置权
D.违约金
6、有意购买者在门口的签字簿上签名。

学生乙未留意该公告,以为签字簿是为签到而设,遂在上面签名。

对乙的行为应如何认定?()
A.乙的行为可推定为购买甲新著的意思表示
B.乙的行为构成重大误解,在此基础上成立的买卖合同可撤销
C.甲的行为属于要约,乙的行为属于附条件承诺,二者之间成立买卖合同,但需乙最后确

D.乙的行为并非意思表示,在甲乙之间并未成立买卖合同某县政府为鼓励县属酒厂
7、梁某已八十多岁,老伴和子女都已过世,年老体弱,生活括据,欲立一份遗赠扶养协议,死后将三间房屋送给在生活和经济上照顾自己的人。

梁某的外孙子女、侄子、侄女及
干儿子等都争着要做扶养人。

这些人中谁不应作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
A.外孙子女
B.侄子
C.侄女
D. 干儿子
8、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
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
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
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
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
9、甲公司分立为乙丙两公司,约定由乙公司承担甲公司全部债务的清偿责任,丙公司继
受甲公司全部债权。

关于该协议的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该协议仅对乙丙两公司具有约束力,对甲公司的债权人并非当然有效
B.该协议无效,应当由乙丙两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C.该协议有效,甲公司的债权人只能请求乙公司对甲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
D.该协议效力待定,应当由甲公司的债权人选择分立后的公司清偿债务
教授甲举办学术讲座时,在礼堂外的张贴栏中公告其一部新著的书名及价格,告知
10、甲被乙打成重伤,支付医药费5万元。

甲与乙达成如下协议:“乙向甲赔偿医药费5万元,甲不得告发乙。

”甲获得5万元赔偿后,向公安机关报案,后乙被判刑。

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乙之间的协议有效
B.因甲乘人之危,乙有权撤销该协议
C.甲、乙之间的协议无效
D.乙无权要求甲返还该5万元赔偿费
11、姚某旅游途中,前往某玉石市场参观,在唐某经营的摊位上拿起一只翡翠手锡,经唐某同意后试戴,并问价。

唐某报价18万元(实际进货价8万元,市价9万元),姚某感觉价格太高,急忙取下,不慎将手锡挥断。

关于姚某的赔偿责任,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应承担违约责任
B.应赔偿唐某8万元损失
C.应赔偿唐某9万元损失
D.应赔偿唐某18万元损失
12、甲妻病故,膝下无子女,养子乙成年后常年在外地工作。

甲与村委会签订遗赠扶养协议,约定甲的生养死葬由村委会负责,死后遗产归村委会所有。

后甲又自书一份遗嘱,将其全部财产赠与侄子丙。

甲死后,乙就甲的遗产与村委会以及丙发生争议。

对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遗产应归村委会所有
B.甲所立遗嘱应予撤销
C.村委会、乙和丙共同分割遗产,村委会可适当多分
D.村委会和丙平分遗产,乙无权分得任何遗产
13、王先生驾车前往某酒店就餐,将轿车停在酒店停车场内。

饭后驾车离去时,停车场工作人员称:“已经给你洗了车,请付洗车费5元。

”王先生表示“我并未让你们帮我洗车”,双方发生争执。

本案应如何处理?()
A.基于不当得利,王先生须返还5元
B.基于无因管理,王先生须支付5元
C.基于合同关系,王先生须支付5元
D.无法律依据,王先生无须支付5元
14、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后放在办公桌抽屈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

丙盗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

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不正确?()
A.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C.丁对相机的占有属于自主占有
D.戊对相机的占有属于直接占有
15、某宾馆为了8月8日的开业庆典,于8月7日向电视台租借一台摄像机。

庆典之日,工作人员不慎摔坏摄像机,宾馆决定按原价买下,以抵偿电视台的损失,遂于8月9日通过电话向电视台负责人表明此意,对方表示同意。

8月15日,宾馆依约定向电视台支付
了价款。

摄像机所有权何时转移?()
A.8月7日
B.8月8日
C.8月9日
D.8月15日
二、多项选择题
16、A地属于集体甲所有,B地属于集体乙所有。

2013年6月15日,集体甲将A地发包给丙。

2013年7月15日,集体乙将B地发包给丁。

现A地需要在B地上修建水渠,供A地灌溉之用。

以下说法何者正确?()
A.集体甲与集体乙订立地役权合同,既需征得丙的同意,又需征得丁的同意
B.集体甲与集体乙订立地役权合同,无需征得丙的同意,也无需征得丁的同意
C.丙与丁订立地役权合同,既需征得集体甲的同意,也需征得集体乙的同意
D.丙与丁订立地役权合同,无需征得集体甲的同意,也无需征得集体乙的同意
17、债的法定移转指依法使债权债务由原债权债务人转移给新的债权债务人。

下列哪些选项属于债的法定移转的情形?()
A.保险人对第三人的代位求偿权
B.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时对原债权债务的承担
C.继承人在继承遗产范围内对被继承人生前债务的清偿
D.根据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租赁物的受让人对原租赁合同的承受
18、甲公司向某银行贷款100万元,乙公司以其所有的一栋房屋作抵押担保,并完成了抵押登记。

现乙公司拟将房屋出售给丙公司,通知了银行并向丙公司告知了该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乙、丙订立书面买卖合同后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应当准予过户,但银行仍然对该房屋享有抵押权
B.如丙公司代为清偿了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C.如丙公司向银行承诺代为清偿甲公司的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转让,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D.如甲公司清偿了银行债务,则不论银行是否同意,房屋管理部门均应当准予过户
19、2013年2月,A地块使用权人甲公司与B地块使用权人乙公司约定,由乙公司在B
地块上修路。

同年4月,甲公司将A地块过户给丙公司,6月,乙公司将B地块过户给不知上述情形的丁公司。

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2013年2月,甲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B.2013年4月,丙公司对乙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C.2013年6月,甲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D.2013年6月,丙公司对丁公司的B地块享有地役权
20、李某将电脑出租给王某。

王某租用该电脑时出了故障,遂将电脑交给康成电脑维修公司维修。

王某和李某就维修费的承担发生争执。

康成公司因未收到修理费而将电脑留置,
并告知王某如7天内不交费,将变卖电脑抵债。

李某听闻后,于当日潜入康成公司偷回电脑。

关于康成公司的民事权利,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王某在7日内未交费,康成公司可变卖电脑并自己买下电脑
B.康成公司曾享有留置权,但当电脑被偷走后,丧失留置权
C.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返还电脑
D.康成公司可请求李某支付电脑维修费
21、小学生小甲6岁,父母离异,由其母抚养并与之共同生活。

2004年6月10日,小
甲在上课时与小朋友小乙发生打斗,在场的数学老师丙未及时制止。

小甲将小乙推倒在地,造成严重骨折以及眼球破裂,花去医药费1000元。

小乙的父母欲以小甲的父母、学校及
丙为被告,要求赔偿。

本案侵权赔偿责任如何承担?()
A.小甲之母应承担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B.小甲之父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首先从小甲的财产中拨付
C.学校有过错,应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D.丙应承担连带责任
22、出现下列何种情形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A.债务人被宣告失踪,且无可供执行的财产
B.债务人移居国外,但国内有其购买现由亲属居住的住宅
C.债务人被宣告破产,中止执行程序的
D.保证人曾以书面方式向主合同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
23、周某以6000元的价格向吴某出售一台电脑,双方约定5个月内付清货款,每月支付1200元,在全部价款付清前电脑所有权不转移。

合同生效后,周某将电脑交给吴某使用。

期间,电脑出现故障,吴某将电脑交周某修理,但周某修好后以, 6200元的价格将该电
脑出售并交付给不知情的王某。

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王某可以取得该电脑所有权
B.在吴某无力支付最后1个月的价款时,周某可行使取回权
C.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其一次性支付剩余货款
D.如吴某未支付到期货款达1800元,周某可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吴某支付一定的电脑
使用费
24、小李8岁、小张6岁。

某日放学后,两人觉得无聊,便相约到山上玩耍。

由于山上
碎石特别多,两人就随手拾起向远处掷。

农民老黄刚好在山下经过,被石头砸伤,花去医
疗费5000元。

请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小李、小张构成共同危险行为
B.小张的监护人承担
C.小李的监护人与小张的监护人共同承担
D.由于小李与小张都是未成年人,属于意外事件,应由老黄自己承担
25、某热电厂从某煤矿购煤200吨,约定交货期限为2007年9月30日,付款期限为2007年10月31日。

9月底,煤矿交付200吨煤,热电厂经检验发现煤的含硫量远远超过约定标准,根据政府规定不能在该厂区燃烧。

基于上述情况,热电厂的哪些主张有法律
依据?()
A.行使顺序履行抗辩权
B.要求煤矿承担违约责任
C.行使不安抗辩权
D.解除合同
三、名词解释
26、期待权
27、双方代理
28、请求权
29、继承权丧失
30、土地承包经营权
31、身份权
四、问答题
32、自然人与法人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的区别。

33、划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有什么意义?
34、抵押权实现的条件有哪些?
35、简述人格权的特征。

36、简述善意取得的概念、构成要件与法律效果。

37、简述特殊侵权的种类?
五、案例分析
38、医院的主治医生王某,为了救治李某,本着救死扶伤的精祌,将己死亡的张某的眼角膜移植给了李某,张某的几子得知此事后大闹甲K院,并在乙网站散布谣言。

甲民院得知后要求网站删除内容,乙网站以核实为理出延迟一周。

请根据此案例回
39、甲男和乙女系恋人关系。

某日两人同出游玩,因天气炎热,两人所带的水很快就用完了。

甲男见乙女非常口渴,就说:“在这等着,我给你买水喝。

”甲男买回某品牌饮料几瓶,递给乙女两瓶。

几天之后,甲男从朋友处得知其中一瓶饮料中了一等奖4999元,十分生气,遂对乙女说:“饮料是我掏钱买的让你喝的,但是中奖的权利并没有给你,你得把奖金给我。

”两人发生争执。

请问:奖金应当归谁所有?为什么?
六、论述题
40、一个广告声称:“我公司现有某商品甲,每件价格2000元,先来先买,欲购从速”。

你认为该广告是要约,还是要约邀请,为什么?
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A
2、D
3、A
4、C
5、D
6、D
7、A
8、D
9、A
10、D
11、C
12、A
13、D
14、B
15、C
二、多项选择题
16、AD
17、ABCD
18、BD
19、AB
20、BC
21、AC
22、AC
23、ACD
24、AC
25、ABD
三、名词解释
26、答:期待权是处于向既得权过渡阶段的权利,是指权利的成立要件尚未完全具备,但将来有可能完全具备的权利。

认可期待权为独立的民事权利类型,是社会经济生活提出的
要求,它可以使期待权更便利地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流转。

期待权总是指向特定既
得权的期待权,包含有特定既得权的“基因”。

因此期待权在转让或设定权利负担时,通
常可以参照适用相关期待权的规则。

27、答:双方代理又称同吋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吋代理双方当事人为民事行为的情况。

合同本应是双方当事人独立意思表示一致的行为,而双方代理只反映了代理人一人的意志,其后果必然有损被代理人双方或其中一方的合法利益。

为保护被代理人的合法利益,此种
行为为法律所不允许。

对于双方代理,除非事先得到过双方当事人的同意或事后得到了其
追认,法律应不予承认。

28、答:请求权是指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如债权的请求权、非债权的请求权等。

请求权可以存在于债权债务关系中,如债权的请求权;也可以存在于其
他法律关系中,如非债权的请求权。

请求权的特点是:①具有相对性,请求权都是发生在
特定相对人之间的一种权利;②具有非公示性;③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
体法和程序法。

29、答:继承权的丧失是指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乂称继承权的剥夺。

继承权丧失的事由包括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
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以及伪造、篡改或者销毁被继承人所立合法遗嘱,情节严重的。

30、答: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我国物权法中用益物权的类型之一,又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业生产经营者以从事农业生产为目的,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的由农民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31、答.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以特定身份为客体而享有的维护一定社会关系的权利。

确切地说,身份权一词只是借用了权利的用语,实为权利义务的集合体。

因为,民事主体基于特定的身份既享有一定的权利,同时也承担一定的义务。

民事主体的身份权包括亲权、亲属权、配偶权。

亲权,是指父母对其未成年子女所行使的权利。

亲属权,是指民事主体因血缘、收养等关系产生的特定身份而享有的民事权利。

配偶权,是指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基于夫妻身份所互享的民事权利。

四、问答题
32、答:(1)法人与自然人权利能力的区别
①权利能力的范围不同。

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般是普遍一致的;法人则因经营范围的不同而权利能力不同。

各个法人因受到法律和自己章程的限制,其权利能力的内容各有不同。

②自身性质的不同。

尽管法人与自然人一样,都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但专属自然人的某些权利,法人不可能享有;专属于自然人的义务,法人当然不能负担。

此外,各种财产权,包括受遗赠权,以及一部分人格权,如名称权、名誉权等,法人均能享有。

不过出于保护言论自出的需要,公法人,尤其是机关法人的名誉权应受到严格限制。

(2)法人与自然人行为能力的区别
①产生、终止的时间不同。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是要达到一定年龄并且神志健康方可完全具备,其行为能力有可能在此之前因精神失常而暂时中止。

而当法人具备相应的成立条件,并经由设立程序取得法人资格后,即开始具备行为能力;当法人终止吋,其行为能力随之终止。

②实现方式不同。

自然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自己来实现,法人则不同,法人的行为能力通常是由法人的机关或者法人机关委托的代理人来实现。

法人机关的行为,视同法人的行为。

法人机关还可以委托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作为法人的代理人,以法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

33、答:根据当事人是否可以从合同中获取某种利益,可以将合同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有偿合同,是指一方通过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而给对方某种利益,对方要得到该利益
必须为此支付相应代价的合同。

无偿合同,是指一方给付某种利益,对方取得该利益时并不支付任何报酬的合同。

除了确定合同的性质外,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区分还有如下意义:
(1)义务的内容不同
由于合同是对交易关系的反映,合问的义务内容常常受到当事人之间利益关系的影响。


无偿合同中,利益的出让人原则上只应承担较低的注意义务,如无偿保管合同中,保管人
因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虽然能被免除全部责任,但应酌情减轻责任;而在有偿合
同中,当事人所承担的注意义务显然要较无偿合同中之注意义务为重,例如,有偿保管合
同的保管人因其过失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时,应负全部赔偿责任。

(2)主体要求不同
订立有偿合同的当事人原则上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而限制行为能力人非经其法定代理人
同意,不能订立一些较为重大的有偿合同;但对于纯获法律上利益的无偿合同,如接受赠
与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即使未取得法定代理人的同意也可以订立该合同。

34、答.抵押权实现的条件主要有:
(1)须抵押权有效存在
抵押权的实现以抵押权的有效存在为前提。

抵押权虽有效存在,但其实现受到一定限制,
只能在受限范围内实现抵押权。

(2)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①主债务的履行期限是决定主债务人有无履行责任的时间标准。

主债务履行期限未屈满的
主债务人无履行责任,债权人也不能要求主债务人履行,也就不能确定主债务人是否履行
债务。

抵押权人当然不能实现抵押权,否则将会损害债务人依法应当享有的期限利益。

②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亦可实现抵押权,这是对当事人意思
的尊重。

35、答:人格权,是指民事主体依法固有为维护自身独立人格所必备的,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权利。

其特征包括: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依法固有的。

固有,是指从自然人出生、非自然人成立之日起,他(它)们就享有人格权。

人格权的取得无须民事主体积极的作为,而是出法律直接赋予。

从本质
上说,人格权是法律对民事主体的社会地位和资格的一种确认,此种确认不考虑自然人的
年龄、性别、智力、贫或富,也不论非自然人的经济实力强弱或者规模大小。

换言之,民
事主体平等地享有人格权。

人格权是民事主体维护人格独立所必需。

人格独立是人区别于普通动物而成其为“人”的
根本标志,人格权是自然人人格独立的重要保障。

如果自然人不享有人格权,将不时地遭
受人身攻击、恐吓与威胁,生命恐无安全之时,生活恐无安宁之日。

非自然人的法人、个
体工商户等也莫不如此,无人格权之保障,就无独立自主经营可言。

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

人格利益,是民事主体就其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生命、健康、姓名或者名称、名誉、隐私、肖像等所享有的利益的总和。

人格利益分为-般人格利益和
具体人格利益,前者是指民事主体享有但法律未作特别规定的人格利益即人身自由和人格
尊严,它具有概括性和包容性;后者是指民事主体享有并由法律明确作出具体规定的人格
利益,其类型具有法定性,如生命、名誉、隐私等。

人格权也因此被划分为一般人格权和
具体人格权。

36、答:(1)善意取得的概念
善意取得,又称即时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动产或不动产转让给受让人,如果受让人取
得该动产时出于善意,则受让人将依法取得对该动产的所有权或其他物权。

(2)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包括四项:
①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

“处分”是指法律上的处分,而不包括事实上的处分。

在无
权处分人转让他人财产以后,此种行为在性质上属于效力待定的行为。

②受让人取得财产时出于善意。

确定其是否为善意时要考虑如下因素:第一,第三人在交
易时是否己知道转让人为无权处分人;第二,要考虑转让的价格;第三,要考虑交易的场
所和环境;第四,要考虑转让人在交易时是否形迹可疑;第五,要考虑转让人与受让人之
间的关系。

③以合理的价格有偿转让。

对于无偿的行为,并不适用善意取得。

适用善意取得,原则上
必须以实际支付为要件,如果仅仅只是达成了协议,不能认为已经符合了善意取得的构成
要件。

④完成了法定的公示方法。

(3)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善意取得是原始取得,一旦因善意取得而导致标的物之上的所有权和其他物权消灭,取得
人完全取得一个新的物权,而原权利人的所存权将因此发生消火。

原权利人不得向善意的
受让人主张返还原物,而只能要求转让人赔偿损失或者承担其他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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