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临沂中心支公司和丹东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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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临沂中心支公司和丹东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8.19
•【文号】保监国际[2010]1006号
•【施行日期】2010.08.19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保险
正文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筹建临沂中心支公司和丹东中心支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10〕1006号)
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的请示》(中意人寿企发〔2010〕69号)和《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关于设立辽宁省分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的请示》(中意人寿〔2010〕27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在山东省临沂市筹建山东省分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批准你公司在辽宁省丹东市筹建辽宁省分公司丹东中心支公司。

二、两家中心支公司筹建期最长为6个月,筹建期间不得开展保险业务。

筹建期满未达到开业标准者,如无特殊原因,视为放弃筹建。

三、筹建工作完成后,你公司须向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中心支公司开业申请。

经审核批准,方可开业。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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