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大型水电站电梯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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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省XXXX水电站
电梯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文件
(合同编号:XX-XX08)
发包人:XXXX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X X电梯有限公司
XX XX
XX年0月
合同文件目录
(合同编号:XX-XX08)
第1篇本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组成合同的其它书面文件)
第2篇合同条款
第3篇合同附件
a合同价格表
b到货进度及到货地点要求
c技术文件、图纸(包括招标图纸、经发包人确认的投标图纸)及附件(包括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
d设备汇总表
e工作进度计划及制造进度保证措施
f设备技术方案
g设备安装的保证措施
h设备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i设备运输方案
j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k协调承诺及其保证措施
l故障调查处理协议(若有)
m履约保函
第4篇合同洽谈纪要
第5篇中标通知书
第6篇招标文件(含澄清和补遗)
第7篇投标文件(含澄清)
第8篇经双方确认的其它文件
第1篇本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组成合同的其它书面文件)
XX省XXXX水电站
电梯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
合同书
合同编号:XX-XX08
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为采购及安装XX省XXXX水电站电梯及其附属设备,经过招标,确定XX电梯有限公司为XX省XXXX水电站电梯及其附属设备采购及安装合同的承包人。
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并于XX年6月签订了本合同书。
(1)本合同的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仟贰佰捌拾玖万陆仟元(小写:
1289XX0.00元),其构成详见本合同《合同价格表》。
(2)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批次与进度及到货地点等详见本合同《到货进度及到货地点
要求》。
(3)本合同书中所用的词语涵义与下述第(4)条所列“合同条款”中的词语涵义相
同。
(4)本合同书包括下列文件,下列文件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具有法律效
力。
组成合同书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
合同文件如有矛盾时,以
签字时间后者为准;同时签字的,以排前为准。
除合同书另有规定外,解释合
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
1)本合同书(含补充协议及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组成合同的其
它书面文件)
2)合同条款
3)合同附件
a合同价格表
b到货进度及到货地点要求
c技术文件、图纸(包括招标图纸、经发包人确认的投标图纸)及附件(包括设备特性及性能保证)
d设备汇总表
e工作进度计划及制造进度保证措施
f设备技术方案
g设备安装的保证措施
h设备质量控制保证措施
i设备运输方案
j售后服务承诺及保证措施
k协调承诺及其保证措施
l故障调查处理协议(若有)
m履约保函
4)合同洽谈纪要
5)中标通知书
6)招标文件(含澄清和补遗)
7)投标文件(含澄清)
8)经双方确认的其它文件
(5)承包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按时提供合格的合同设备、技术文件和服务,并承担
本合同规定的承包人的全部责任、义务和风险。
(6)发包人保证按本合同规定向承包人付款,并承担本合同规定的发包人的全部责
任、义务和风险。
(7)合同任何XX方未能取得另XX方同意,不得将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
三方。
(8)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本合同书经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分别加盖本单位合
同专用章后生效。
(10)本合同XX式贰拾份。
其中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壹拾捌份,发包人执
壹拾伍份,承包人执叁份。
发包人:XXXX有限责任公司承包人:XX电梯有限公司
公章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印刷体姓名:陈云华印刷体姓名:
职务:总经理职务:
日期:XX年6月日期:XX年6月
第2篇合同条款
2.1定义
除上下文另有解释外,本合同中下列名词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1)招标人:指XXXX有限责任公司,又可称为“发包人”或“业主”,在合同签订前
全权负责本合同项目的招标事宜。
(2)发包人:指承担XXXX级水电站项目建设的直接投资人及其合法继承人。
又可称为
“招标人”或“业主”。
本项目业主为XXXX有限责任公司,在合同签订后,全权负责本合同项目的事宜。
业主派驻XXXX级水电站工程现场的项目管理机构为XX 建设管理局。
(3)电站设计单位:XX水电站为中国水电顾问集团XX勘测设计研究院,XX水电站为
中国水电顾问集团XX勘测设计研究。
受招标人委托,负责电站设计,对电梯及其附属设备承包人所设计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进行审查、参加设计联络会、见证主要设备试验和验收等。
(4)承包人:指接到发包人中标通知书,并与发包人签订了合同书的投标人。
(5)承包人现场安装代表:具有A级特种设备电梯安装资质并受承包人委派,负责合
同设备到现场后的接货、安装、调试等XX切现场服务工作的人员。
(6)监理人:指受发包人指定或委托负责对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清点、工地开箱检验、
安装、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等进行监理的单位。
(7)监理工程师:指由监理人任命负责履行和行使本合同规定的监理人职责和权力的
监理人员。
(8)外购人:指由承包人选择并经发包人同意为本合同设备提供配套设备、部件、技
术或服务的制造商或服务商。
(9)合同(或称合同文件):指列入本合同《商务文件》的全部文件以及其它在合同
书中明确列入的文件和图纸。
(10)技术文件:指本合同的《技术文件》、经发包人作出或批准的对其技术文件修改
或补充的文件和经发包人确认进入本合同《技术文件》的其它技术文件。
(11)合同总价:指承包人全面地、正确地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后,发包人按合
同规定应支付的总金额。
(12)合同设备:亦即货物,指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完整的电梯及其
附属设备、规定的专用工器具、规定的备品备件。
合同设备的范围详见本合同《商务文件》。
(13)专用工器具:指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应向发包人提供的为电梯及其附属设备装卸、
安装、检验及试验和检修维护所需的完整的专用工具、测试设备、维修设备及仪器仪表等的总称。
(14)外购件:是指本合同设备制造所需的或按合同规定应随合同设备XX起供货的、由
承包人负责采购或委托其它方协作制造的所有设备及部件等。
(15)技术文件:指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应提供的与合同设备的设计(亦包括其工程设
计)、制造、检验、安装、现场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运行操作、维护保养及检修等相关的所有图纸和文件(包括各种数据、各种文字资料、照片、标准及软件等)。
(16)服务:指根据合同规定承包人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以
及其它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维护保养、提供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协调和合同中规定承包人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7)设备安装:指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就合同设备安装、试验、验收及投入运行,以
及合同规定的应由承包人提供的其它服务。
(18)技术服务:指就合同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试验、维护保养、投入商
业运行承包人应提供的服务,合同规定的承包人应提供的其它监督、指导服务,以及发包人参加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和接受承包人现场培训。
(19)工厂设计图纸:指承包人根据招标图纸、投标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文件》有关规
定进行设备制造设计并经发包人审查通过的设计图纸和配套设计说明书及有关资料。
(20)工地(或称现场):指XX省XXXX水电站的工程所在地。
(21)电站(或称工程):是指XX省XXXX水电站。
(22)工厂检验(或称出厂前的检验):指在制造工厂对设备、部件、材料及制造工艺
等所做的XX切检查、测试及试验等。
(23)出厂验收:指在设备出厂前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在制造工厂对合同设备的工厂组装
及合同设备的检查、试验等进行的验收。
(24)工地开箱检验:指按合同规定对运达工地的每批合同设备所进行的开箱检验,包
括对合同设备的包装、外观、数量、规格、质量等的检查验收。
(25)初步验收:指在合同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通过了全部现场试验及技术监督部门的
验收,并签署初步验收证书。
(26)最终验收:是指按本合同规定对合同设备在24个月的质保期满后的全面检查验
收,并签署最终验收证书。
(27)运行:指合同设备已安装完毕并已通过初步验收,能安全、可靠、满负荷地运行。
(28)现场调试:是指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对合同设备进行的安装试验、30天考核试运
行及性能试验等。
(29)设备缺陷:是指承包人因设计、制造错误或疏忽所引起的本合同设备(包括部件、
原材料、铸锻件、元器件等)达不到本合同规定的性能标准要求的情形。
(30)潜在缺陷:是指因承包人在设计、制造、运输和设备安装上的错误或疏忽或承包
人提供的技术文件错误等所引起的,在正常情况下不易发现而在合同设备的某些运
行条件下出现的可能影响电梯安全稳定运行的缺陷。
(31)书面形式(或书面文件):指任何经签署的手写、打印或印刷的各种文件或传真
件。
(32)国家:指中华人民共和国。
(33)天:指日历天(24小时);年、月、周、日均指公历的年、月、周、日。
2.2原产地
(1)本合同提供的所有合同设备、设备安装和培训应来自符合合同规定的合格产地和
制造厂。
(2)原产地:指合同设备生产和提供设备安装、培训的地方。
(3)合同设备的生产是指通过设计、试验、制造、加工或由许多主要部件组装而成的
角度上的新产品,其在基本特性或功能上已与原部件有本质差别。
(4)合同设备、设备安装和培训的原产地可有别于承包人的所在地。
2.3合同标的
2.3.1供货
2.3.1.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向发包人提供全部合格的合同设备。
本合同设备的供货范
围应符合本合同的有关规定,其主要供货清单见本合同技术条款1.1.2条。
本合
同设备的技术条件和要求详见本合同《技术文件》,合同设备的到货批次及进度
和到货地点见本合同《商务文件》附件b到货进度及到货地点要求。
2.3.1.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进行合同设备出厂前的所有检验试验、工厂及组装。
2.3.1.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务文件》第2.26条的规定对本合同设备提供质量保证。
承
包人应保证本合同设备的技术特性及性能指标符合本合同《技术文件》的规定。
2.3.1.4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务文件》第2.14条和《技术文件》的有关规定及时向发包
人提交本合同设备的技术文件和工作进度报告。
2.3.2服务、协调
2.3.2.1承包人应按本合同《商务文件》第2.18条的有关规定向发包人提供设备安装,其
有关技术服务与协调内容应符合本合同《商务文件》第2.19及招标文件5.18条的有关规定。
2.3.2.2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承办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并为发包人技术
人员提供服务。
承包人按本合同规定承办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发包人技术人员的食宿、往返交通(含XX与目的地之间的往返经济舱机票)等所需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
2.3.2.3承包人应按本合同的有关规定负责承担合同设备设计、安装、现场调试中有关系
统和部件的协调以及与本合同相关的其它协调配合工作。
2.3.2.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包人应免费提供与本合同设备有关的最新运行经验及技术
和安全方面的改进资料(提供这些资料不构成任何专利权转让和技术转让)。
2.3.2.5承包人在质量保证期后,应继续售后服务,帮助合同设备的完善和技术更新,以
优惠的价格提供发包人所需的元件、材料。
2.3.3其它
若在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发现有任何漏项或短缺,虽在合同中并未明确列出,但涉及合同设备的完整性或属合同设备安装和安全运行所必需的,且是满足合同规定的技术性能、条件和要求所必须的任何设备、部件、材料、技术文件、服务和需完成的工作等,均应由承包人承担,其所需全部费用均已包含在本合同总价中。
2.4合同总价及分项价
2.4.1合同总价
2.4.1.1在承包人全面履行本合同项下规定的义务时,其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壹仟贰佰捌拾
玖万陆仟元(小写:1289XX0.00元)。
2.4.1.2本合同总价包括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本合同规定的所有合同设备及承包人全面履
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设计、制造及所需材料和部件的采购、成套、工厂试验、包装、保管、运输(包括合同设备自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现场到货地点的运输费、各种杂费、设备运输过程中所需采取的XX切安全保护措施费用)及保险(包括承包人制造工厂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
的全程保险费等)、到货、工地开箱检验、工地XX次转运、技术文件、设计联络
会、工厂试验、出厂验收、质量保证、安装调试、现场检验检测、特种设备行政
许可手续办理、试运行、XX年运行维护等费用,并包括除合同另有规定以外的应
由承包人承担的XX切风险(包括物价和汇率等的变化)所需全部费用。
2.4.1.3本合同总价为合同设备价、安装费和技术服务费之和。
本合同总价构成详见本合
同《合同价格表》。
(1)合同设备价包括:货物(电梯设备及安装施工、系统集成达到设计意图和招标文
件要求所必须的附件、仪器仪表和材料,下同)的设计、制造出厂费、包装保护费、运输费、装卸(卸货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存放)费、保险费、有关税费、合理的利润
以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等。
(2)合同设备安装费包括:货物装卸、现场XX次转运、货物装配、安装、调试、现场
检验和试运行费、安全文明生产措施费,安装用水、电费,初步验收前合同设备的
保管费;与设计单位配合服务、与场内其它单位配合协调工作费用,缺陷整改;协
调、办理电梯地方质检部门检验检测及投运前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手续所需的XX切
费用;初步验收后XX年的运行维护至移交等;建筑安装有关税费、合理的利润以
及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XX般风险等。
(3)技术服务费包括:发包人参加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和现场培训的费用,以及承
包人为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提供的技术服务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4.2分项价
2.4.2.1合同设备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仟壹佰零叁万壹仟元)(¥11,031,000.00元)。
2.4.2.2合同设备价格分为以下部分,即:
(1)电梯及其附属设备价格:1103.10万元。
(2)备品备件价格:0万元。
2.4.2.3其它费用为:186.50万元;其中:
(1)设备安装费:170.50万元。
(2)技术服务费:16.00万元。
2.4.2.4本合同《合同价格表》中的项目,除备注栏内标明“固定单价”的项目实行固定
单价承包外,其它项目均为固定总价承包。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由于承包人已
充分考虑了合同执行期间的所有风险,故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包人将不因原
材料、外购部件价格波动等因素变化,对本合同《合同价格表》中固定总价承包
项目的总价及固定单价承包项目的单价均不作任何调整。
2.5付款
2.5.1付款方式
本合同价款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方式以人民币支付。
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预付款除外)的额度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30%,银行承兑汇票的
期限不超过6个月。
2.5.2合同设备价款支付
2.5.2.1预付款:合同第2.4.2款规定的设备价格的15%,计:人民币1,654,650.00元,
在合同生效后,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不
迟于30天支付给承包人∶
①XX份正本XX份副本由承包人银行开立的,以发包人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设备价格
15%的不可撤销的银行保函(预付款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第3.3款);
②金额为设备价格15%的增值税发票。
2.5.2.2投料款:在第XX次设计联络会结束后30天内,且承包人主要合同设备图纸通过
发包人审查后,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不
迟于30天向承包人支付设备价格30%∶
①XX份正本XX份副本由发包人认可的投料计划清单;
②金额为设备价格30%的增值税发票。
2.5.2.3到货付款:按照每台(套)电梯合同价格款规定的设备价格的50%,支付时同时
扣回合同设备总价15%的预付款,同时无息退还预付款保函。
当发包人收到承包
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每台(套)交货价值的50%
支付给承包人:
①XX份正本XX份副本开箱检验报告(包括装箱清单);
②金额为交货价值55%的增值税发票;
③XX份正本XX份副本由由承包人或制造商签发的质量证书;
④XX份正本XX份副本投保金额为交货价值110%的投保XX切险的保险单。
2.5.2.4每台电梯设备初步验收付款:合同规定的每台电梯设备价格的15%,在每台电梯
设备初步验收后,按附件XX“分项价格”列明的该次验收的电梯设备价格的15%,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
承包人:
①金额为该次验收的电梯设备价格15%的收据;
②XX份正本两份副本按照合同由双方代表签署的该次验收电梯设备的初步验收证书;
③符合发包人工程档案管理规定的竣工资料。
2.5.2.5每台套设备价格的质量保证金(5%):该台套电梯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签发后
的30个工作日内由发包人向承包人结清剩余5%的合同款项。
2.5.3其它费用支付
2.5.
3.1安装调试
在每台电梯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发包人签发初步验收证书后,当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书面付款申请和下列单据,并经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不迟于30天支付给承包人:
①XX份正本XX份副本金额为该台电梯安装调试费用的增值税发票;
②XX份正本两份副本初步验收完成证书。
2.5.
3.2技术服务
该项费用包干使用。
在每项工作完成并经双方签字认可后30天内,发包人支付出该费用给承包人。
具体参加设计联络会、出厂验收、现场培训等的人数由发包人确定,但承包人不应因发包人实际参加会议人日数的增加而降低费用标准。
每次付款承包人应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支持行资料)和开具增值税发票,发包人审核无误后付款。
2.5.4尽管有上述时间规定,承包人应在支付前向发包人提交支付申请以及所需要的相
关资料和票据。
发包人只在收到所有合格的支付凭证后,才向承包人支付。
如因
承包人未能及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和票据,或提交的资料和票据不能满足发包
人的付款要求造成付款延误,发包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2.5.5在执行上述付款时,发包人有权在书面通知承包人后,按本合同条款规定扣除承
包人违约赔偿金。
2.6履约担保
2.6.1履约保函
在签订本合同书前,承包人应按本招标文件《商务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格式向发包人提交壹份由五大银行之XX(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或发包人同意的其它银行的支行及其以上分支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其保函金额规定为合同总金额的10%)。
办理履约保函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2.6.2履约保函的有效期
承包人应保证履约保函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签发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之前
XX直有效。
履约保函有效期内,如承包人违约或发生因承包人责任给工程造成经
济损失的,发包人将从履约保函中扣除违约金或承包人应承担的赔偿经济损失的费
用。
发包人在签发合同设备的最终验收证书时,将和承包人结算履约保函中扣除违
约金和赔偿经济损失费用相对应的保证金,结算后将尚有的余款的履约保函于结算
后14天内,无息退还承包人。
2.7联络
2.7.1联络以书面形式为准
本合同实施过程中有关各方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指示、要求、请求、指令、同意、意见、批准、确认、决定、证明、证书等均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特殊紧急情
况下可先发口头指令,事后36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否则其口头指令无效。
2.7.2来往文件的发出和答复
本合同有关各方,应以书面形式互相通报其办公地址、具体联络通讯方式等,往来
书面文件均应有收件人的签字或回执,并附电子文档。
凡需答复的信函文件,应在
收件后的7天内回复对方;凡须答复的图纸文件,应在收件后的49天内回复对方。
双方另行商定的特殊情况除外。
2.8转让与分包、外购
2.8.1转让与分包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或合同的任何义务或任何权利转让。
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本合同的工作内容部分或全部分包给第三方。
2.8.2外购
对于本合同规定的外购项目及外购的主要部件和材料,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出
外购书面申请,并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实施。
对于发包人同意的外购项目,承包
人仍应对其外购项目承担全部责任,并应确保外购设备和部件的接口顺利、有效和
可靠,保证合同设备的完整性。
承包人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供其外购项目合同副本。
2.9知识产权
(1)本合同双方均应保护合同中出现的专利权和其它受保护的权利不受侵害。
承包人
应保证发包人不因使用承包人所提供的合同设备和技术文件或其中任何XX部分时
而发生任何侵权。
若有侵权,则概由承包人承担由此所引起的XX切赔偿和责任。
(2)承包人提供的合同设备的设计、工艺、方案、技术资料、商标、专利,若有任何
侵权行为,承包人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XX切索赔和责任。
2.10合同文件或资料
(1)未经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XX方不得将对方提供的合同、任何规程规范、
图纸、模型、样品和资料泄露给履行合同雇员以外的任何人。
提供给履行合同雇员
的文件资料也应加以保密。
(2)未经合同双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XX方不得将上述规定的对方的任何文件或资料
用于履行本合同目的以外的其它用途。
2.11设备的发运
2.11.1概述
承包人应按本合同规定负责承担所有合同设备自制造工厂至本合同规定的现场到
货地点的发运、装卸、运输以及为保证设备安全顺利运抵合同规定的现场到货地点
所需采取的XX切安全保护措施和所需有关手续的办理等全部工作和责任,其所需
全部费用均已包括在本合同总价中。
2.11.2设备发运条件
2.11.2.1所有合同设备均应按本合同《商务文件》中附件b到货进度及到货地点要求规定
的到货批次和到货时间发运和到货。
承包人应保证本合同设备到货顺序满足工程
安装进度和顺序的要求,并保证到货设备的完整性。
2.11.2.2所有合同设备在装运前,承包人均应按本合同有关规定对设备及其包装进行检验。
2.11.3设备发运通知
2.11.
3.1承包人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发运前30天将准备发运的合同设备项目、数量及设备运
输和存放过程对设备的仓储要求、各环节的措施及其注意事项等详细情况和运输
日程安排等书面提供给发包人,经发包人书面同意后才能发运。
承包人应在合同
设备到达本合同规定的现场到货地点7天前,将每次发运的装箱单、识别标志、
检验证签字同意发运的确认件、质量合格证、产品出厂证以及发包人要求提交的
其它单据各XX式4份提交发包人。
2.11.
3.2承包人应在每批合同设备发出前24小时内,以传真方式将该批设备的如下内容
(但不限于)通知发包人:
(1)合同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