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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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抚政办发[2006]45号
【发布部门】抚顺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6.05.17
【实施日期】2006.05.1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
方案的通知
(抚政办发[2006]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抚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2006年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实施方案
为倡导争先创优,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根据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目标管理工作的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及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体系,改进考核方法,加大奖惩力度,强化激励机制,确保完成2006年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目标。
二、实施范围
市政府工作部门、县(区)政府(含抚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使政府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中省直驻抚有关单位。
三、管理体制
市政府部门及县、区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工作,在市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由市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目标办)负责。
市政府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组长由市长刘强担任,副组长由常务副市长孟凌斌担任,成员有市政府秘书长宋庆延、市财政局局长邢恩先、市发改委主任王新鹏、市政府办公厅主任关庆福、市监察局局长王建国、市人事局局长张瑞、市统计局局长李伟民。
领导小组负责年度总体目标的审定,研究解决影响总体目标完成的重大问题,决定年终目标考评档次及奖惩兑现。
市目标办设在市人事局,主任由宋庆延兼任,副主任由张瑞、李伟民兼任,成员单位有市政府办公厅、市发改委、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统计局。
目标办负责
制定年度岗位目标,综合管理、督促检查全市岗位目标运行情况,向省目标考核办汇报全市岗位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成员单位在目标办的统一协调下,实行分工负责制,具体职责为:
市统计局牵头负责省政府下达考核指标所涉及到的部门和县、区的目标考评;
市人事局牵头负责未承担省政府考核指标的政府部门及相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