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图书馆学生赔书现象分析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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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图书馆学生赔书现象分析及对策
刘为民
【摘要】学生丢书赔书是图书馆读者服务工作中普遍存在的一个现象,如何有效
维护馆藏的完整性,增进学生的理解,本文从分析学生丢书的原因入手,结合本馆实际工作探讨了丢书赔偿的应对措施。
【期刊名称】《黑龙江科技信息》
【年(卷),期】2012(000)019
【总页数】1页(P132-132)
【关键词】图书馆;学生;赔书
【作者】刘为民
【作者单位】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河北邢台05400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U242.3
图书是图书馆开展读者服务工作的物质基础,在借阅流通中发生图书丢失现象是普遍存在的。
图书的丢失不仅给学生自己造成经济损失,同时也会影响图书馆的馆藏完整性和读者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近几年高职高专院校在校生大幅增加,高职图书馆学生人数也与随之剧增,学生丢书赔偿现象呈现上升趋势。
以我校图书馆为例,从丢书的分类看,大多集中在专业(机械、数控、电子)、应试(外语、计算机)及文学等类。
尤其是许多设计手册、加工手册、标准书籍,版本年代虽然旧,但利用价值巨大,非常珍贵,这类图书的
丢失严重影响了藏书建设及借阅工作,显然这种赔书现象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按照图书赔偿制度,学生丢失图书需要赔偿。
我们通过对丢书学生的调查了解,发现造成学生丢失图书的原因主要有:
2.1 保管不善。
有的低年级学生自理能力差,粗心大意,到处乱放所借图书,最后不知图书的去向;有的学生在图书馆借到热门书或畅销书后在教室里、宿舍里或同学间多次转借,最后不知图书去向;有的学生把所借图书放在宿舍或者教室书桌等人多的公共场所,被道德品质差的人顺手牵羊,等到要归还所借图书时候才发现图书不知去向;大学生外出实习和寒暑假期间丢书现象更多。
2.2 收藏爱好。
有些学生非常喜欢收藏图书,特别是一些老旧版本的加工设计手册、工具书等,里面记录了大量数据、加工方法等,这些书在书店、出版社或者网上很难再买到了。
因此图书馆藏书中的老版本的图书成了他们的收集对象。
由于这些图书定价很低,有的只是几分钱,所以即使是上百倍的赔偿他们也在所不惜,把这些图书借出来直接据为己有。
例如我馆图书《机械设计手册》(1969年出版,定价
4元),共有两本,因为以前没有意识到会有学生想将借到手的图书据为己有而谎称丢失,甘愿高价赔偿的情况,以至于现在一本书都找不到,都被学生“丢失”了。
类似的情况已经造成珍贵图书的丢失,严重影响了我馆的藏书建设和馆藏的完整性。
2.3 个人需要。
机电类高职图书馆有许多设计、加工手册、金相图谱或各种标准等。
即将毕业的高年级学生在实习或考试中经常用到这些类图书,而且他们意识到这些图书在他们将来的工作中也会非常有用,而这些图书在市面上很难买到了,于是一种不该有的思想出现了,就是把这些图书据为己有。
尽管制定丢书赔偿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加强图书馆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同时也是为了维护广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而对违章者进行惩戒,防止、减少或杜绝丢书现象的发生。
但许多被罚的学生还是对此颇有不满,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和学生发生纠纷,给图书馆服务工作造成不良影响。
为此,应对学生丢书的措施必须根据学生丢书的
实际情况给予妥善处理。
3.1 加强对新生学生的入馆教育。
在入馆教育中要着重强调图书馆藏书是学校的公共财产,丢失图书要赔偿,要对自己所借图书认真保管。
并严厉指出利用不正当手段将图书馆藏书据为己有的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行为,与大学生的身份是极不相符的,一经查实会严肃处理。
通过网站、广播、学生手册、读书月等形式帮助大学生树立爱护图书、保护图书的思想,让大学生认识到爱护图书是每一个人应尽的义务和应具有的品德,使图书馆真正成为传播知识,塑造文明的殿堂。
我馆每年都要招募许多图书馆志愿者,志愿者都是一年内没有违章的大学生。
通过学生志愿者的服务,不仅让更多同学了解了如何正确的利用馆藏资源,更主要的是在学生学生中宣传了哪些行为是不文明的行为,帮助广大学生建立起更好的读书环境及和谐的校园氛围。
3.2 完善图书赔偿制度,减少制度上的漏洞。
规章制度是图书馆管理的手段,也是图书馆工作的依据,是规范性制约机制,对学生的违规行为要形成约束。
赔偿制度的制定,首先应对学生丢书这一现象进行分析,不能无视实际情况而盲目地乱罚滥罚,一是会造成学生学生与馆员之间的隔阂,容易发生纠纷,二是很大程度上会挫伤学生的积极性,以至于有些学生怕到图书馆借书,他们的理由是不借书就不会丢书赔偿。
不合理的赔偿制度不仅会影响到图书馆教育职能的充分发挥,也会影响图书馆的整体形象。
我馆在赔偿制度的制定上充分考虑了学生丢书的各种原因。
对丢书的赔偿处理方法有以下几点:
首先,对待确因保管不善而丢失图书的学生先劝其回去继续查找,确实找不到者再去书店或网上购买同书名、著者、出版社、版次的图书来赔偿。
对买不到的图书,特别是出版时间己久的图书,指导他们与出版社、作者联系购买。
如该图书脱销确实很难买到,有关工作人员会根据学生所丢图书的年代,例如最近五年出版的图书,可以赔付内容相近,质量更好、价格更高的的图书。
这一条款的制定是有限制条件
的,限制在图书的类别,比如科学技术类的图书大多可以替代,但像文学类、英语类等方面的图书就要注意其内容的相似性。
其他图书可以赔偿同著者的高版本的图书,由于高版本的图书不仅从内容上比原图书更新更全,而且价格定位更接近现在的实际书价,所以有着一定的可代替性。
因此,若不能买到同著者、同版本的图书,学生可以购买此书再版或修订版等新版本的图书。
其次,对那些借赔书为名想占书为已有的学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一些先问价格还未决定赔书与否的学生要先告诉他们赔书的最高限额,让他们感觉价格太高,赔书不合算而将图书还回。
在实际工作中,我馆对赔书的价格做了调整,按不同年代确定赔款倍率,对于老旧版本的图书可以提高到百倍。
使借阅者能够从心里上重视所借图书,减少丢失或占为己有的几率。
我馆对1975年之前出版的价格低于5元的工具类图书不外借,原因是老旧版本的工具类图书价值不容易评估。
但考虑学生所需,我们提供复印服务,或者帮助学生查找电子版图书,满足学生所需。
总之,学生丢书赔偿制度的制定既不能让学生占便宜钻空子,也不能漫天要价,损坏图书馆的形象,尽量做到合情合理,真正做到减少图书流失,教育好学生,使学生主动爱护图书,保护图书,心甘情愿地遵守图书馆的各项规章制度,从根本上减少丢书现象。
【相关文献】
[1]王思哲.赔书现象与赔偿制度改革[J].图书馆论坛,2000(2).
[2]斯琴格日勒.图书馆规章条例建设需加强[J].图书馆论坛,1999,(3).
[3]李品庆.论历年图书平均价格对图书遗失赔偿额度的影响[J].大学图书馆学报,2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