缠足——精选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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缠⾜
⼀些学者经研究指出,中国古代⼥⼦缠⾜兴起于北宋,五代以前中国⼥⼦是不缠⾜的。
宋代诗⼈苏东坡曾专门做《菩萨蛮》⼀词,咏叹缠⾜。
“涂⾹莫惜莲承步,长愁罗袜凌波去;只见舞回风,都⽆⾏处踪。
偷⽴宫样稳,并⽴双跌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这也可称之为中国诗词史上专咏缠⾜的第⼀⾸词。
应该看到,缠⾜诗的写作是以缠⾜习俗的出现为依存条件的,这说明,宋代确已出现缠⾜习俗。
到南宋时,妇⼥缠⾜已⽐较多见,甚⾄南宋末年时,“⼩脚”已成为妇⼥的通称。
但在南宋时代,妇⼥缠⾜还并不普及,缠⾜者主要限于上层社会,在社会观念上缠⾜尚未达到⼈⼈接受的地步。
同时,缠⾜的风俗是由北⽅传到南⽅的,⼤约是在宋室南迁之时。
宋代的缠⾜与后世的三⼨⾦莲有所区别。
据史籍记载,宋代的缠⾜是把脚裹得“纤直”但不⼸弯,当时称为“快上马”。
所⽤鞋⼦被称为“错到底”,其鞋底尖锐,由⼆⾊合成。
⽬前这种缠⾜鞋的实物已在考古中有所发现。
从考古发现的实物推测,穿这种鞋所缠裹出来的⼩脚要⽐后来的⼤。
蒙古贵族⼊主中原建元之后,他们本来不缠⾜,但并不反对汉⼈的缠⾜习惯,相反还持赞赏的态度。
这样,使得元代的缠⾜之风继续发展,元代末年甚⾄出现了以不缠⾜为耻的观念。
元代妇⼥缠⾜继续向纤⼩的⽅向发展,但这时不缠⾜者仍很多,特别是南⽅江浙、岭南地区。
明代,妇⼥缠⾜之风进⼊兴盛时期,并在各地迅速发展。
明末张献忠进占四川时,⼤刖妇⼥⼩脚,及⾄堆积成⼭,名⽈⾦莲峰,可见四川地区妇⼥缠⾜之盛。
这时期,对裹⾜的形状也有了⼀定的要求,⼥⼦⼩脚不但要⼩,要缩⾄三⼨,⽽且还要⼸,要裹成⾓⿉形状等种种讲究。
缠⾜的年龄 缠⾜的⽬的在限制脚的成长,并把已成长的脚拗折弯曲,所以缠⾜的年龄⾃然是愈⼩愈好,愈⼩脚愈软愈容易裹⼩,但是太早裹⾜,⼜怕它脚裹好了不会⾛路,也怕她年纪太⼩,⽆法忍痛,所以⼀般都在妇⼥会⾛路以后才开始裹脚,在中国⽣下来就算是⼀岁,平均会⾛的时候是三岁,让脚发育⼀年,到了四五岁的时候就有⼈开始裹脚,四五岁其实依西⽅的算法不过是三四岁。
各地风俗不同裹脚的年龄也有不同,佐仓孙三《台风杂记》:"少⼥⾄五六岁,双⾜以布分缚之渐长渐紧,缠使⾜趾屈回⼩于蜷,倚杖或⼈肩才能步。
"林琴南《⼩脚妇诗》:"五岁、六岁才胜⾐,阿娘做履命缠⾜……"郑观应《盛也危⾔⼥教篇》:"妇⼥缠⾜……或四五岁,或七⼋岁,严词厉⾊凌逼⾯端,必使⾻断筋摧……"《阔斧记》三⼗年前北京男⼥之修饰:"⼤凡⼥⼦⽣不已到七岁便将双⾜裹起……"宋车若⽔《脚⽓集》:"妇⼈缠⾜不知始于何时,⼩⼉未四五岁,⽆罪⽆辜,⽽使之受⽆限之痛苦……" 《脚⽓集》著于咸淳甲戍年(公元1274年),综观所述,从宋代,⼥⼦在四五岁的时候就有⼈开始缠⾜了,如等年纪长⼤脚⾻长硬,关节韧带活动性消失之后再裹,不但很难裹⼩,裹的时候受苦也愈⼤,所以到了七⼋岁还能裹得好,⼗岁以后裹起来就很困难了。
⼀年当中什么时候最适合开始裹呢?因为脚裹上去⼜烧⼜热,所以⼀般都建议到秋季天⽓凉爽的时候开始裹⽐较好。
清⼈顾铁卿《清嘉录》说:"⼋⽉廿四⽇,煮糯⽶和⾚⾖作团祀灶谓之餐团,⼈家⼩⼥⼦皆择是⽇裹⾜,谓⾷餐团缠脚能令胫软。
"因为裹脚要拜⼩脚娘,⽽⼋⽉廿四⽇是⼩脚娘的⽣⽇,所以⼤部分的⼥⼦都会选择那天开始裹⾜,也有⼈翻黄历或⽟匣记择"缠⾜吉⽇"开始缠⾜的。
满清统治者⼊主中原后,起初极⼒反对汉⼈的缠⾜风俗,⼀再下令禁⽌⼥⼦缠⾜。
但此时缠⾜之风已是难以停⽌了,到康熙七年(1668年)只好罢禁。
这件事,⼀度被⼈们渲染为“男降⼥不服”——清兵⼊关,有“剃发令”,在武⼒⾼压下,汉族男⼦最后不得不屈服执⾏,故⽽男⼦剃发,被视为向清廷屈服的象征。
与此同时,⼥⼦缠⾜虽也同样为清廷下令停⽌,但后来并未达到禁⽌的⽬的,故⽽有“男降⼥不降”之说。
由此可见缠⾜之风的根深蒂固。
也正因为此,妇⼥缠⾜在清代可谓到了登峰造极的地步,社会各阶层的⼥⼦,不论贫富贵贱,都纷纷缠⾜。
甚⾄远在西北、西南的⼀些少数民族也染上了缠⾜习俗。
与此同时,⼥⼦⼩脚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崇拜与关注。
这⼀时期,脚的形状、⼤⼩成了评判⼥⼦美与丑的重要标准,作为⼀个⼥⼈,是否缠⾜,缠得如何,将会直接影响到她个⼈的终⾝⼤事。
在当时,社会各阶层的⼈娶妻,都以⼥⼦⼤脚为耻,⼩脚为荣。
“三⼨⾦莲”之说深⼊⼈⼼,甚⾄还有裹⾄不到三⼨的。
以⾄出现⼥⼦因脚太⼩⾏动不便,进进出出均要他⼈抱的“抱⼩姐”,⽽且这样的⼥⼦在当时还挺受欢迎的。
三、⼩脚为何称“⾦莲”:讲到“三⼨⾦莲”,⼈们不禁要问,妇⼥因缠裹⽽成的⼩脚为什么被称为“⾦莲”?“⾦莲”与⼩脚是怎样联系起来的?长期以来,⼈们对这个问题也是倍感兴趣,却并没有⼀个令⼈满意的回答。
⼀种说法认为,⾦莲得名于南朝齐东昏侯的潘妃步步⽣莲花的故事。
东昏侯⽤⾦箔剪成莲花的形状,铺在地上,让潘妃⾚脚在上⾯⾛过,从⽽形成“步步⽣莲花”美妙景象。
但这⾥的“⾦莲”并不是指潘妃的脚。
还有⼀种说法认为,⾦莲得名于前述五代娘在莲花台上跳舞的故事。
但这⾥的⾦莲指的是舞台的形状,也不是娘的脚。
对此,有学者认为,⼩脚之所以称之为⾦莲,应该从佛教⽂化中的莲花⽅⾯加以考察。
莲花出淤泥⽽不染,在佛门中被视为清净⾼洁的象征。
佛教传⼊中国后,莲花作为⼀种美好、⾼洁、珍贵、吉祥的象征也随之传⼊中国,并为中国百姓所接受。
在中国⼈的吉祥话语和吉祥图案中,莲花占有相当的地位也说明了这⼀点。
故⽽以莲花来称妇⼥⼩脚当属⼀种美称是⽆疑的。
另外,在佛教艺术中,菩萨多是⾚着脚站在莲花上的,这可能也是把莲花与⼥⼦⼩脚联系起来的⼀个重要原因。
为什么要
在“莲”前加⼀个“⾦”字呢,这⼜是出于中国⼈传统的语⾔习惯。
中国⼈喜欢以“⾦”修饰贵重或美好
事物,如“⾦⼝”、“⾦睛”、“⾦銮殿”等。
在以⼩脚为贵的缠⾜时代,在“莲”字旁加⼀“⾦”字⽽成
为“⾦莲”,当也属⼀种表⽰珍贵的美称。
因此,后来的⼩脚迷们往往⼜根据⼤⼩再来细分贵贱美丑,以三⼨之内者为⾦莲,以四⼨之内者为银莲,以⼤于四⼨者为铁莲。
于是⾔及⾦莲势必三⼨,即所谓三⼨⾦莲。
后来⾦莲也被⽤来泛指缠⾜鞋,⾦莲成了⼩脚的代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