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层级及主要影响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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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三个层级及主要影响因素
作者:吴忠民
来源:《社会科学》2020年第01期
摘要:从社会矛盾冲突强度的大小角度着眼,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可以分为“常态社会风险”、“社会危机”以及“社会动荡”这样由低到高的三个层级。
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哪一个层级,主要影响因素有三个,即: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社会整合的基本状况、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
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有着不同的特征,对于社会也有着不同程度的影响。
在转型期,为了确保一个国家长远、可持续地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就必须将社会矛盾冲突的层级严格地控制在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之内,严格防范社会危机和社会动荡层级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
关键词:转型期;社会矛盾;社会风险;社会危机;社会动荡
中图分类号:C912; 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257-5833(2020)01-0085-17
作者简介:吴忠民,中共中央党校一级教授、社会和生态文明教研部副主任(北京100091)
如果说社会矛盾冲突存在于任何一个社会当中的话,那么,与“常态”社会相比,在处于转型期的社会①,由于社会分化相对有余而社会整合相对不足,以及巨大社会能量的激活与规则体系的相对缺失这样两种情形的并存,以往“旧的”社会治理机制已经程度不同地失效,而具有现代意义的、“新的”社会治理机制尚未系统地确立起来并得以有效运行,加上大量不确定性因素的层出不穷等种种特定现实条件以及认知能力的有限,因而相对来说,社会矛盾冲突更容易迅速积累、扩散,并对社会造成程度不同的负面影响,严重者,甚至会损害社会的安全运行,阻碍现代化建设的顺利开展,或者会使现代化建设扭曲变形。
②
对社会矛盾冲突进行必要的分类,是我们科学认识和有效把控社会矛盾冲突的必要前提。
从不同的角度着眼,对社会矛盾冲突可以进行不同的分类。
就此而言,人们经常采取如是几种做法。
第一种,从产生根源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物质利益和非物质利益的社会矛盾冲突,或者将之分为现实利益和非现实利益的社会矛盾冲突,或者将之分为利益性、结构性、运行性和基础性的社会矛盾冲突,等等。
第二种,从所存在领域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社会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经济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政治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文化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宗教领域当中的社会矛盾冲突、民族领域当中的社
会矛盾冲突以及意识形态领域的社会矛盾冲突,等等。
第三种,从是否具有对抗性的角度着眼,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冲突和非对抗性的社会矛盾冲突。
应当承认,就社会矛盾冲突的研究而言,上述几种分类方式是不可或缺的。
其优点在于,能够使人们分别从某个特定的重要角度或侧面相对清晰地认识某种社会矛盾冲突的现状及某种演化趋势。
但是,这些分类方式同时存在明显的不足之处,即:对于各个领域社会矛盾冲突相互间的影响,对于各种社会矛盾冲突相互间的交织性和复杂性,以及动态变化状况相对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把握;对于种种社会矛盾冲突各自影响在整个社会当中的相应具体位置很难有一个客观的比较和判断;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总体影响,包括影响力和影响面的大小,亦即社会矛盾冲突对于社会的安全运行和健康发展究竟会造成哪些整体上的重大负面影响,难以进行科学合理的判断;对于一个社会当中主要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趋势也难以进行科学合理地把握。
显然,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还有必要从其总体强度大小的角度进行分类。
如是,不仅有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认识社會矛盾冲突实际的综合影响,包括影响力及影响面的大小,而且有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把握社会矛盾冲突的主要演化趋势。
从社会矛盾冲突强度的大小角度着眼,我们可以将社会矛盾冲突分为“常态社会风险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社会危机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以及“社会动荡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这样由低到高三个层级(类型)的社会矛盾冲突。
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意味着社会矛盾冲突介入者本身的社会影响力,介入者的数量、介入原因、介入目标、介入方式以及介入力度不尽相同,因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是不一样的。
另外,还需要看到的是,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何种地步,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们如何应对,换言之,取决于人们主动努力的具体结果。
对于处在转型期的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探讨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这一问题至关重要。
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在很大程度上能够综合地反映出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的宏观背景,反映出来源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整体化特征,以及多种类型社会矛盾冲突的交织性、相关性。
所以,只有在科学认识不同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特征的基础之上,方能有效把握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逻辑,并据此制定合理可行的应对思路和对策,用以防止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亦即社会危机层级和社会动荡层级社会矛盾冲突的出现,避免社会为现代化建设付出过大的,甚至是透支未来的成本,避免现代化进程难以为继或变形走样局面的出现。
一、转型期社会矛盾冲突演化升级的主要影响因素
不能否认,在一个国家的转型期,现代化、市场经济以及开放进程的迅速推进,不可避免地带来社会经济的巨大发展,同时,也带来一系列前所未有的风险因素。
“在现代化进程中,生产力的指数式增长,使危险和潜在威胁的释放达到了一个我们前所未知的程度。
”[德]乌尔里希·贝克:《风险社会》,何博闻译,译林出版社2004年版,第15页。
其一,从社会整体利益结构的角度看,适应生产力和市场经济发展,形成新的社会分工的局面,社会阶层结构发生了巨大变化,一些新的社会阶层开始形成并日益壮大,一些原有的社会阶层开始相对变弱甚至
消失,与之相应的是,社会的整体利益结构发生了全方位、大幅度的调整,每一个社会群体、每一个社会成员都难以置身事外。
其二,从每一个作为个体人的社会成员角度看,社会成员由以往具有人身依附性的群体成员,变为具有独立意识同时又缺少某种归属感的、必须通过自致性的努力方能安身立命的个体人。
其三,从利益诉求的角度看,社会群体和社会成员更加在意自己的切身利益,逐渐习惯于以公开的方式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而且各种利益诉求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矛盾性的情状。
其四,从现代化推进状况的角度看,各个领域各个地区之间程度不同地呈现出不平衡不协调发展的情状。
其五,从生存和发展状态的角度看,社会群体之间、社会成员之间的差异性越来越多、越来越大。
其六,从社会心态的角度看,大量社会成员对于自己的未来前景不可预期,因而表现出种种不安,使得社会焦虑在整个社会当中弥漫。
英国的转型期社会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
有人发现,处在转型期的维多利亚时代的伦敦有一个悖论,即:“人群中是勃勃的生机与活力,但个人却总是充满焦虑,心灰意冷。
”当时,伦敦中产阶级的普遍焦虑心态在于:“一不小心就会坠落青云,今天的日子还算得上体面,来年或许就会苦不堪言。
”[英]彼得·阿克罗伊德:《伦敦传》,翁海贞译,译林出版社2016年版,第496-497页。
基于上述时代背景,转型期的社会不可避免地呈现出如是情形:整个社会既不断蓄积日益增大的巨大发展势能和发展张力,又充满日益增多的大量不确定性因素。
凡此种种,必然会造成多种多样的社会矛盾以及由此引发的社会冲突,并使得社会矛盾冲突的演化具有多种可能性。
至于社会矛盾冲突能够走多远,亦即社会矛盾冲突能够演化到哪一个层级,客观上讲,取决于多种影响因素。
其中,主要影响因素有三个,即:经济发展的基本面、社会整合(团结)的基本状况、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
1.经济发展的基本面
毫无疑问,经济状况是整个社会共同体的各个领域,包括社会领域、政治领域以及文化领域的基础。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经济本身就是民众的一种重要日常生活方式,是一种重要的社会秩序。
当一个社会的发展处在相对较低的水准,人们的基本生存层面上的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时,这种情形尤其明显。
显然,就一般情形而言,任何人任何群体都不可避免地将经济利益视为头等大事,至少是基础性的大事。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82页。
正因为如此,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是产生社会矛盾冲突的基础性根源,换言之,经济发展基本面的好坏势必会对社会矛盾冲突产生基础性乃至直接的影响。
转型期社会与以往以及“相对成熟的现代社会”相比,有一点很不相同:经济发展基本面的变化幅度相对更大,不确定因素相对更多,因而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影响自然也就显得更大。
在转型期,社会成员越来越依赖于甚至越来越习惯于经济较快增长的情形。
一个客观的现实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随着社会成员经济意识的普遍增强,以及自致性努力行为方式的普遍确立,随着各种生产要素自由流动程度的提高和自由流动空间的扩大,转型期当中社会用于再生产的投资总量(包括内资和外资)在不断增大,各种经济单元在不断增多,经济结构在不断升级换代,经济前行的动能在日益增大。
正因为如此,所以一般来说,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发展速度不仅远远超过进化度较小的传统社会,也会明显超过经济结构相对较为“成熟稳定”、财富基数较为庞大的发达国家。
在这样的情形下,转型期的民众能够从快速增长的经济当中获取相对越来越多的收入,其实际生活的改善越来越离不开经济的快速增长,相应地,民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许也越来越依赖于经济的快速增长。
而且,在转型期,民众对未来美好生活的期望值甚至会越来越高,以至于成为民众的某种习惯。
在20世纪20年代的美国,就呈现出经济迅速繁荣,民众生活迅速改善,同时民众的生活期望值更是一路“高歌猛进”的情形。
当时,随着经济的一路走高,美国民众的生活得到前所未有的大幅度改善,收入普遍增加,收音机开始普及,汽车成为家庭的必需用品,而且民众对于未来的生活更是充满越来越高的期望,大批家庭投资股市,不少社会成员甚至是大额举贷购入股票。
另一方面,转型期民众对于经济状况可能的較大起伏度却难以承受。
客观上看,转型期国家的经济结构与制度安排不可能迅速完善,人们的发展规划存在不少缺陷,人们对于国内外许多突发性经济问题的风险意识以及实际的抗风险能力也往往偏弱。
在这样的条件下,转型期社会的经济容易由较快的增长速度短时间内就变为较慢速度或负增长,相应地,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有时甚至会出现大起大落的情状,即:经济往往会以某个看上去似乎是突发性事件为发端,迅速从较为繁荣的状况变为相对萧条、凋敝的情状。
而经济发展的基本面一旦出现大面积大幅度“向坏”的局面,那么毫无疑问,通货膨胀飙升、失业率大幅度提高等现象就会相继而来。
其结果是,大比例社会成员收入必然会普遍降低,其基本生活水准必然会相应地大幅度、大面积下降。
美国1929年以股市崩盘为发端而开启的经济大萧条时期便是典型的事例。
而大比例社会成员基本生活水准的大幅度降低势必会催生普遍的不满情绪,进而会引发或加重社会矛盾冲突。
即便不是处在大幅度经济下滑状态,出现超出“正常”幅度的通货膨胀以及失业现象,也是转型期社会一种常见的现象。
这也会明显降低不少社会成员的日常生活水准,使之对社会产生种种的不满情绪,引发或加重社会矛盾冲突。
以失业现象为例。
失业现象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
其中,青年失业率是一件应当引起社会高度关注的事情。
对于青年人来说,失业不仅仅意味着基本生计成为问题,从某种意义上讲,失业更是意味着希望的丧失。
而希望对于青年来说其重要性要远远超过年长者。
因而,一旦陷入失业状态,青年有时就会采取一些反叛的行为。
“长期失业的年轻人尤其易于变得与社会格格不入,并转向采取反社会的活动,诸如犯罪和吸毒。
” [美]斯蒂格利茨:《经济学(下)》,姚开建等译,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5页。
有学者发现,在中国“目前的如盗窃、制假贩假、诈骗、抢劫等案件中,有较高比例的案主是没有工作的‘无业人员’,其作案动机起初往往只是十分简单的基本生计问题。
”吴忠民:《社会公正何以可能》,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204页。
总之,在转型期,经济发展的基本面包括经济增长与经济下滑的幅度、通货膨胀率以及失业率的高低等等,这些都是影响社会矛盾冲突基本状况的重要因素。
2.社会整合的基本状况
(1)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是社会矛盾冲突的关键性影响因素。
社会公正是现代社会的基本价值取向。
社会公正有两个基本价值取向,即:基于平等理念的普惠性公正和基于自由发展理念的差异性公正,二者缺一不可。
普惠性公正的宗旨是要让全体社会成员共享社会发展成果;而差异性公正的宗旨则是要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充分的自由发展空间。
“普惠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在于社会整合及社会安全的促进,在于社会整体化潜能的开发;而差异性公正社会功能的重心则在于社会活力和创造力的激发,在于丰富多彩充满张力社会的形成和促进,在于给人以希望和前景。
”吴忠民:《普惠性公正与差异性公正的平衡发展逻辑》,《中国社会科学》2017年第9期。
由于现代社会的基本制度是建立在基本价值理念的基础之上,因而社会公正也就成为事关整个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重要问题。
进一步看,社会公正的基本状况便成为社会矛盾冲突最为关键性的影响因素。
罗尔斯指出,在社会公正的条件下,“不稳定的倾向能够得到控制,假如不是消除的话。
”[美]约翰·罗尔斯:《正义论》,何怀宏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500页。
社会公正基本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社会整合状况,决定着社会矛盾冲突的数量和强度。
具体而言,在转型期社会,社会成员基础性基本权利状况如何、社会保障状况如何、社会再分配力度的恰当与否,直接决定着该社会的整合与团结的具体状况;而社会成员是否拥有充分的自由流动、自由发展的空间,则直接决定着该社会的活力和创造力,决定着该社会民众满意度和希望度的大小。
在转型期,社会公正如果处在较好的状况,社会矛盾冲突程度无疑会较低。
相反,社会公正状况如果处在较差的地步,社會矛盾冲突无疑会加重。
“当富人与穷人间的物质生活水平如此悬殊时”,金钱对于权利的侵犯“会成为犬儒主义、激进主义和异化思想的重要来源”[美]阿瑟·奥肯:《平等与效率》,王奔洲等译,华夏出版社1987年版,第28页。
(2)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具体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加重与否有着极为重要的直接影响。
说到底,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具体状况会直接影响社会矛盾冲突的具体状况。
对此,有四点情形值得特别关注。
其一,抗争方力量大小。
转型期的社会如果在普惠性公正方面有重大缺失,其影响面势必很大,势必会造成大批民众在基本生存方面的利益诉求,从而汇聚成力量较大的抗争方。
不仅如此,该社会如果在差异性公正方面也有重大缺陷的话,就会使得更多群体的利益受到损害,如中产群体当中的一部分成员会遭受到“相对剥夺”,而一部分富裕群体的发展空间也会受到挤压。
于是,利益受到各种损害的多个群体就会联合在一起,从而形成力量庞大的抗争方。
在这样的情形下,社会矛盾冲突必然会加重。
其二,抗争方利益诉求强
度的大小。
社会矛盾冲突当中抗争方的利益诉求是多种多样、强度不一的。
不同强度的利益诉求对于社会矛盾冲突影响的大小有明显差别。
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如果是集中在一般性,但不是基本生存底线的民生方面,或者是一般性的文化领域以及环境生态方面,那么,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在没有其他因素介入的情形下,其强度一般来说不会很大,不会形成特别严重、激烈的社会矛盾冲突。
相反,抗争方的利益诉求如果事关民众基本生存底线问题,那么,这样的利益诉求的强度无疑是很大的,由此所催生的社会矛盾冲突很容易趋于“激烈”。
诚如恩格斯所指出的那样:“为了活命、为了生存、为了一切而进行的战争,因而必要时也是你死我活的战争。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57年版,第359页。
重要的是,抗争方的这种利益诉求如果又同政治方面的利益诉求结合在一起,则激烈的、严重层级的社会矛盾冲突的发生概率无疑会大幅度加大。
其三,抗争方组织化程度的具体状况。
抗争方当中的某个重要群体如果拥有完整的组织,并且,该组织还制定了纲领、长远行动目标、具体行动方案,则表明该群体具有较强的整合性,因而其相应的抗争行为具有一定的可持续性,不会轻易消失。
如果再加上该抗争群体同别的抗争群体能够形成某种联合,则意味着抗争方当中的相关群体具有程度不同的联动性,能够程度不同地统一行动,具有较为强大的“执行力”和“行动力”。
如是,社会矛盾冲突势必会加重。
其四,抗争方是否同极端的非理性因素结合在一起。
受种种历史和现实条件的影响,一些国家存在着某种极端的意识形态、宗教意识以及民族主义等形形色色的非理性因素。
这些极端因素的最大特点便是非理性、极端性和激烈性,主张以激烈、流血的方式摧毁对方,为此不惜同归于尽。
法国大革命时期的雅各宾派就属于为极端意识形态所左右的组织。
该组织领袖罗伯斯庇尔主张一种激烈的、大规模流血的抗争方式。
“‘造就爱的王国需要血流成河’,罗伯斯庇尔如是说。
”[英]以赛亚·伯林:《自由论》,胡传胜译,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393页。
显然,极端的非理性因素一旦为抗争群体所接受,那么,社会矛盾冲突的力度、烈度就会迅速升级升温。
(3)社会组织发育得如何,对于社会矛盾冲突也有明显的影响。
社会组织的数量和专业性状况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缓解或加重具有重要意义。
应当承认,在现实社会尤其是转型期,利益相关方出现不同的利益诉求并进而催生社会矛盾冲突是一件正常的事情。
问题在于,如果社会矛盾冲突相关方既不沟通以增进相互理解,也不进行谈判协商以减少分歧、求同存异,不进行必要的利益让渡以有效解决问题,那么,社会矛盾冲突相关方就可能由于不了解彼此的态度而形成某些误判,进而会趋于对峙,甚至会发生一些“无谓”的冲突。
这时,如果存在相应的社会组织,则有益于问题的解决。
我们知道,随着现代化和市场经济进程的推进,适应着社会经济愈益专业化、职业化以及社会成员需求愈益多样化的现实情形,社会组织必然会大面积发展起来。
基于行业规范需求、社会公益需求、社会成员维权需求以及社会成员不同兴趣的需求,社会组织分为很多类型。
从社会利益关系协调的角度看,公共权力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同样,社会组织也扮演着特定的不可或缺的专业化角色。
一方面,社会组织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基层社会”的层面有效地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另一方面,社会组织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从“不同领域”的层面有效地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
这样做的结果,就会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对于社会矛盾冲突形成“阻隔效应”,防止同一领域社会矛盾冲突
的蔓延,同时,对于社会矛盾冲突还会形成一定的“分散效应”,防止不同领域的社会矛盾冲突集中叠加在一起,从而形成社会矛盾冲突的“合力”。
此外,社会组织还能够防止民众物质等方面利益诉求的进一步演变升级,转成政治方面的利益诉求,将抗争的聚焦点集中在公共权力。
就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有效缓解而言,社会组织的发育必须做到两点:其一,社会组织的种类应当齐全,覆盖面应当广泛。
其二,社会组织应当具有专业性。
只有同时具备这两点,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或缓解方有可能是有效的。
相反,如果不具备这两点,社会组织对于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或缓解效应便会程度不同地减弱或失效,相应地,社会矛盾冲突加重的可能性便会增大。
3.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
维护社会的安全运行,是公共权力的职责所在。
毫无疑问,公共权力的重要职责在于通过社会公正的维护和促进,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产品,弥补市场经济的失灵。
“政府在先进的工业经济中具有日益扩大的作用。
这可以从三个方面反映出来:政府支出和税收的增长;国民收入中用于转移和收入——扶持支付的日益增长的份额,以及经济生活调节的急剧增加。
”[美]保罗·A. 萨缪尔森等:《经济学》,高鸿业等译,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年版,第1163页。
虽然如此,但切不可忽略的是,防止社会矛盾冲突的升级加重以至于影响到社会的基本安全,更是公共权力最为基础性的职责所在。
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讲,公共权力是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人。
特别是在充满不确定性因素,不断生长出多种多样、复杂的社会矛盾冲突的转型期,公共权力维护社会安全运行的职责更加凸显。
甚至可以这样说,公共权力是应对最为严重的社会矛盾冲突的最后防线和底线。
就社会矛盾冲突的化解和缓解而言,从某种意义上讲,公共权力的基本状况包括其正当性依据、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公共投入的把握能力、廉洁建设能力等等。
(1)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直接影响到对社会矛盾冲突能否予以有效化解或缓解。
公共权力的控盘能力如果偏弱,则无法有效化解或缓解社会矛盾冲突。
这里所说的控盘能力,一是指经济影响力。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想象一个缺乏经济影响力的公共权力能够有效应对社会矛盾冲突。
不过,需要说明的是,公共权力财政能力的增强,应当通过恰当合理的财政收入、有效盘活国有资产等方式来实现,而不能通过与民争利的方式获得。
否则,公共权力的正当性依据就会减弱。
二是指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能力。
社会各个群体有着各种各样的利益诉求,这些复杂多样的利益诉求相互间不可避免地存在抵触甚至是冲突之处。
一旦处置不当,不但不会缓解社会矛盾冲突,反而会加重社会矛盾冲突。
这就需要公共权力通过推进必需的法治建设,建立起以“良法”为核心的完整的法律體系,并相应地建立起种种利益诉求的表达渠道,用以从制度层面解决社会利益关系的协调问题。
三是指动员能力。
这里所说的动员能力是指公共权力“将各种社会力量各种资源集中在一起,用以‘强力’实现某个重要目标的能力”吴忠民等:《中国政治精英优势与现代化建设》,《人文杂志》2018年第6期。
转型期的社会充满了各种风险因素,其中的一些风险因素难免会变成现实的突发性事件。
对于这些突发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