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代中国企业工会维权现状分析2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当代中国企业工会维权现状分析(2) 当代中国企业工会维权现状分析
(2)个别地方随意裁员。
有的地方和企业把改制看成甩包袱的机会,随意裁员,没有妥善解决人员安置问题,简单地把职工推向社会,使职工难以接受,引起相当多的突发事件,从而影响了社会的稳定。
(3)劳动关系协调出现了一系列新问题。
在企业改制中,职工有偿解除劳动合同,或自谋职业,或重新与企业签订合同,在这种比较复杂动态的劳动关系调整中出现了许多新问题。
另外,劳动安全卫生、工资待遇,以及养老、医疗保险等方面的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
在劳动力供大于求的现实背景下,劳动者只能忍气吞声。
(4)国有资产的流失,损害了职工的利益。
有的国有企业在改制中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产权转让中,不让职工知情,逃避职代会的监督,存在国有资产的流失问题。
有的企业在改制中产权交易暗箱操作;有的企业一卖了之,不问经营能力和今后的发展。
这样,国有资产被低价贱卖后快速走向衰亡,职工的就业更加困难。
(5)各级工会对改制中维权问题没有做出明确规定。
近几年来,从全国范围讲,国企改制的工作推进的很快,但在快速推进的国企改制中,政策指导和规范明显滞后。
各级工会对改制中的维权问题,如身份转换、人员安置、劳动关系协调、预警办法、帮扶政策等至今未做出明确规定。
同时,如何对各级工会干部提出明确要求等等,都显得不足,各级工会的力量没有从源头参与,形成合力,也没有制定出规范的文件、办法去解决问题。
3.非公有制企业中工会维权职能发挥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和完善,非公有制企业的数量,职工的人数实现的产值,在整个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非公有制企业正在成为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重要组成部分。
从当前情况看,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劳动用工不规范,职工的合法权益不能得到保障,职工与企业的矛盾频频发生,有时甚至相当激烈。
首先,劳动合同制度不健全,不规范。
部分企业没有按照规定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即使签订合同,合同条款也不合理,不全面,甚至是不合法。
在企业合同中,双方的权利义务不对等,没有约束企业的内容。
合同条款不能完全履行,随意拖延扣发职工工资,任意延长试用期,拖欠职工各项保险金,合同成为一纸空文。
多数企业没有工会参加签订集体合同。
其次,社会保险覆盖面不全,企业欠缴保险金问题突出。
许多企业没有参加社会保险或参保险种不全。
企业欠缴养老保险费数额不断增加,问题较为突出。
第三,劳动工资水平下降,违法违规现象严重。
一是工资水平未能随着经济的发展而逐步提高,反而随着改制大幅减少。
二是一些企业工资不能按月发放,拖欠现象甚为严重。
三是工作时间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工时,加班加点不支付加班报酬。
四是劳动安全卫生状况、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存在诸多问题。
最后,职工民主权利不落实。
突出表现在:一是无视工会及职代会的地位和职能,职工没有表达意愿的渠道。
二是企业重大决策特别是涉及职工利益的方案、办法不公开,不交流,职工没有说话、管理的权力。
三是职工文化生活单调贫乏,缺乏学习培训的机会,制约了自身素质的提高。
(二)工会无力维护自身权益
工会作为一个因维权而生、为维权而存的维权组织,但有时基层企业工会连自身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有效的维护,遑论保护职工权益了。
主要表现在:
1.工会组织及工作机构得不到有效维护
尽管我国《工会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明文规定,不得在机构改革中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但事实上,在相当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中,特别是部分国有企业的改组、改制、重组过程中,工会往往是首当其冲的“改革”对象。
在这些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比较普遍的做法是将工会并到党群工作部,工会专职干部大幅减员;凡改制为民营的企业,工会组织名存实亡,几乎成了无人员、无办公地方、无经费、无活动的“四无工会”;更有甚者,索性将工会组织彻底撤销。
2.工会经费和财产得不到有效维护
工会经费和财产是工会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
尽管我国《工会法》和相关的政策法规对工会经费和财产予以法律保护,但现实中工会面临的情况是:工会资产流失严重、工会经费收缴阻力大。
3.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维护
尽管我国《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对工会及其工会干部维权有保护的规定,但现实中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常常受到侵害。
近年来,“我维护职工的权益,谁来维护我的权益”,成了许多工会干部难解的悲情心结。
由于工会干部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时,难免与用人单位或经营者发生矛盾,于是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受侵害几乎成为“必然”。
四、结论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在当代中国,维权不仅是对工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劳动者对工会的期望所在。
工会维权的地位与作用,在逐步市场化的劳动关系中、在和谐社会的建设进程中显得愈来愈重要。
但是,我们应该看到,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带来了利益主体多元化和利益差别的扩大,其中最为严重的是社会劳动领域,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受侵害相当严重,这有违社会主义本质,已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健康发展;工会对此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目前工会维权没有起到应有的作用。
在现代社会中,工会是一种重要的经济和政治力量,是一个重要的社会组织,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必须重视这个组织的存在,充分发挥它的职能,否则就会产生严重的问题和后果。
参考文献:
[1]徐小洪.冲突与协调一—当代中国私营企业的劳资关系研究[M].北京: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4.
[2]沈琴琴.改革发展中劳动就业与工会的维权[J].工会理论与实
践,2003(2).
[3]陈有德.关于建立工会社会化维权机制的实践探索与思考[J].中国劳动关系学报,2005(2).
[4]黄河涛,赵健杰.论工会“维权”的发展趋势与对策[J].中国劳动关系学报,2005(6).
[5]杨文学.新时期工会的社会方位及其维权方式初探[J].工运研
究,2006(15).
[6]孙巍宁.当代中国工会维权职能缺失的原因及对策研究[D].上海交通大学,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