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宣传考核奖惩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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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2016】号
关于印发《××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的通

各科室、部门:
信息宣传工作是我镇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及时迅速地反映我镇开展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工作中形成的新经验、新成果,展现我镇全体机关干部精神面貌,提高机关干部的文字写作水平和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

现将《××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印发,请各科室、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结合实际认真学习贯彻执行,进一步提高对信息宣传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作为提升个人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学习,深入研究,积极工作,为推动全镇信息宣传再上新台阶做出应有的贡献。

2016年6月23日
××镇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办法
为全面提高镇机关工作人员的文字写作水平,调动参与文字材料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更好地适应新常态下各项工作的需要,根据党委政府研究的意见和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调研信息工作考核对象是全镇各科室、部门和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
1、各部门收集、整理职责范围内反映全镇工作的信息,分工负责编写《工作简报》情况。

2、各部门工作人员撰写业务信息情况。

科室要及时撰写、上报职责范围内反映全镇业务工作的信息、通讯稿件及反映机关干部精神面貌的作品。

3、按时完成上级部门下达以及领导安排的重点调研课题调研任务和综合材料情况。

三、考核任务目标
1、组织办全年负责编发《第一书记工作动态》不少于12期;其它科室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每年编发《工作简报》不少于3期。

2、负责通讯报道的人员每月向市、县以上宣传部门或新闻媒体撰写上报信息、通讯稿件不少于4篇(条),每年在市以上用稿不少于12篇(条)。

3、各科室根据工作业务撰写上报稿件。

党政办每月撰写不少于6篇、全年发稿15篇以上,应急办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
2篇以上,组织办每月不少于6篇、全年发稿10篇以上,纪委办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10篇以上,经贸办“三引一促”工作信息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8篇以上,安监办每月不少于4篇、每年发稿8篇以上,人社所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4篇以上,综治办每月不少于1篇、每年发稿4篇以上,其他科室有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已工作信息的形式上报上级部门。

4、各科室、工作人员业务范围内的重大信息无迟报、漏报现象;领导“点题”信息能按要求完成。

四、考核奖惩
1、考核工作由督查办具体负责,分管领导审核。

2、各科室、工作人员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目标的,被县以上部门、刊物采用的稿件,每篇(条)按下列标准对作者予以奖励:
3、各科室、工作人员报送的调研(创新)成果在县以上评选中获奖的,每项按中央、省、市、县一等奖1000、800、600、400元,二等奖800、600、400、200元,三等奖600、400、200、100元予以奖励。

同一成果奖励就高不就低,不重复奖励。

4、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受到县以上部门表彰的,按照中央1000元、省800元、市600元、县400元的标准对通讯报道员人
员和受到表彰的工作人员予以奖励。

5、本年度信息、宣传工作受到县以上部门表彰的,取消专职调研信息工作人员用稿奖励。

五、组织领导
成立信息工作领导小组。

党委书记王涛任组长,镇长韩京振任副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

各科室负责人是全镇信息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科室兼职信息员是具体责任人。

实行信息工作通报制度。

督查室负责对各科室撰写、报送调研信息及采用情况进行登记、统计,每月向党委书记、镇长汇报当月各科室工作开展情况,并形成书面通报进行公示。

实行领导审批把关制度。

各科室上报的信息稿件,必须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镇长逐级审阅,经审定同意后方可上报。

实行信息工作谈话制度。

对连续两个月撰写上报和采用信息达不到规定的,由党委书记与科室负责人进行谈话,督促科室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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