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机房建设基础边界条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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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机房建设边界条件要求
一.工程界面
信息基础设施专业负责机房及UPS室的二次装修及房间内的空调、UPS、机柜、信息设备的设计、实施,大楼给信息专业的交楼条件是:
UPS间、机房区防潮处理、地面找平,墙体外围的窗户、防火门安装到位;
到UPS间的UPS电源电缆、动力主电源电缆敷设到指定位置;
大楼信息电缆进线口至信息机房的线槽路由设计、线槽施工由大楼负责实施;
信息机房主机房、UPS间火灾报警及气体灭火系统、消防排烟由大楼负责设计、实施;
二.机房要求
计算机机房规划选址应选择大楼一层或二层(如在一层需要注意防潮、防洪处理),房间规则且容易划分。
机房建设面积为560㎡(其中UPS室60平米),层高≥4.5米,规划分区包括机房区、支持区、辅助区。
机房区具备良好的人流物流通道,通道宽度≥2米,有较好的荷载能力(500kg/m²),机房区与外界设置大/中型设备运输通道,能方便快捷的运输大/中型设备(主要运输设备:UPS、精密空调、小型机、服务器机柜等)。
机房选址高于三层则必须考虑垂直运输通道和荷载(垂直荷载≥2T、垂直运输空间参考尺寸2000*1000*2200mm)。
机房房间面积规划如下表:
表一
1.建筑装修:
机房区和支持区不宜设置外窗,如有外窗采用砖砌封堵。
辅助区如有外窗安装防盗护栏。
面积大于100 ㎡的主机房,安全出口应不少于两个,且应分散布置。
走廊、楼梯间应畅通,并应有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其中一道门门洞尺寸≥1500*2200~2400mm,便于搬运设备,单扇门宽不小于900mm。
机房区与外界及其他功能房间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2h 的隔墙,隔墙上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2.空调、通风系统
机房外部设置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大概70平米左右),安装位置处有良好的通风,因室外机噪音较大,不宜离办公区和居民区过近。
主机房与机房专用空调室外机安装位置应具备空调管路安装条件(管道井或槽道),路由长度不宜超过50米(长度过长影响空调制冷效果)。
机房区应具备上/下水接入口,机房精密空调室内机安装位置应设置地漏。
辅助区空调大楼统一考虑。
机房区、支持区设置独立的新风系统,机房区、支持区与外界预留新风洞口(洞口尺寸500*400mm)或大楼单独安装新风管道至机房区。
3.电气系统
按照GB 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规定,机房应设置
双路市电供电。
大楼应提供电子信息系统机房两路主电源,两路主电源分别来之两个不同的变压器。
应在室外或楼内设置柴油发电机安装位置,安装位置应具备大型货物运输条件,有较好的通风、排烟。
安装位置与机房之间具备强/弱电线缆敷设槽道和竖井。
大楼提供机房综合接地点,综合接地点要求≤1Ω。
依据甲方原机房用电量和现机房面积内所规划的最大用电量值初步估算得出,机房总有功计算负荷Pjs(KW)为310KW。
建议给UPS配电室提供两路Pjs(KW)为342KW的主电源,详细参见下表。
表二
机房与大楼配电室、UPS室之间具备强/弱电线缆敷设槽道或竖井。
4.未尽事宜
以上要求未明确的事宜请参照GB50174-200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