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工作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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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工作的几点
思考
自201X年1月1日开始,财政部授权各专员办对属地中央预算单位财政授权支付资金实施监控。

一年多来,我办在监控工作中发现预算单位预算执行中存在扩大开支范围、设备购置付款方式不合理、劳务费支付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并督促其切实整改,预算执行监管成效显著。

一、主要成效
(一)财政预算监管本领进一步加强。

以往专员办开展部门预算执行监管的主要形式为直接支付审核、银行账户管理和专项检查,落脚点有限。

自监控系统启用后,我办的部门预算执行监管工作更加畅通有序,进一步提升了我办干部的监管水平。

一是磨练了心性,在系统中通过比照监控要素和监控内容,将疑点信息从大量的支付信息中剥离出来,不仅要坐得住、看得勤,更要看得准。

二是增长了处理大数据的能力,落实疑点信息过程有长有短,预算单位反馈速度有快慢、清晰程度有高低,只有做到统筹兼顾才能准确及时地发送和接收信息。

三是提高了专业素质,发现、落实疑点信息的过程也是相关工作人员不断学习政策、增长本领的过程,为应对预算单位不断丰富的支付行为,必须巩固原有知识,汲取新知识,不断丰富知识储备。

(二)预算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我办在开展授权支付监控工作中秉持监管与服务并重的理念,力求通过压力传导,激发预算单位主体责任,督促预算单位严格预算管理,不断提高预算管理水平。

一是疑点落实过程重在传导
压力,疑点信息一经确认为违规问题,我办不仅与基层预算单位沟通联系,还会将信息反馈至该系统驻甬最高级预算单位,要求其对下属单位加强指导、规范管理,有效传导了监管压力。

二是情况说明过程重在促进自我思考,针对一些支付信息较为复杂,仅凭会计凭证后附资料无法了解事情的来龙去脉,我办会要求相关单位提供情况说明,一般预算单位的报销人、会计、财务负责人和单位领导会参与情况说明的拟定,有利于提高预算单位对预算财务管理的重视程度。

三是整改落实过程重在促进进步提高,确定疑点支付信息为违规问题,并与预算单位充分交流达成一致后,相关预算单位需提供整改落实报告,内容包括了预算单位对违规问题的认识和下步整改措施,不仅改正了此次违规问题,更能督促预算单位绷紧财经纪律这根弦,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

(三)互联互通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一是与基层预算单位的接触多了,双方就预算、财务、资产、内控等方面的政策交流越加频繁了,真正发挥了专员办“宣传员”的作用。

二是与财政部国库司沟通交流的机会多了,与国库司建立日常联动工作机制,通过微信、电话等就系统操作、政策掌握、处理口径等问题多请示、多沟通,共同推动授权支付监控工作的开展。

三是预算闭环管理机制通畅了,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到决算编制,目前专员办基本实现了嵌入部门预算管理工作的目标,工作起来更加得心应手了。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质效难以把控。

目前监控系统仅起到了反映预算单位支付信息的平台作用,平台标记的疑点、违规信息大部分为无效信息,为此我办201X年年中开始筛选系统中全部支付信息,花费了较多的时间和精力。

随着经济发展变化,
违规问题趋于隐秘化,监控工作的开展成效较大程度上取决于经办人的工作经验和业务水平,监控工作质效难以把控。

(二)工作机制有待健全。

我办印发了《宁波专员办中央财政授权支付资金监控操作规程(试行)》,但由于此项工作尚处于起步探索阶段,规程不够细化,约束力有待加强,系统功能和操作细则均有待改进和完善,各经办处开展此项工作的把握尺度、处理口径等均不同,自由裁量权较高,处理意见不统一。

(三)成果转化不及时。

授权支付监控中发现的问题大致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经办人或者负责人缺乏相关知识,违反了相关规定,能够立行整改;另一类是在深化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进程中,一些顶层设计的不足往往会在基层放大,如看似是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问题,其根源在于基本支出保障不足、项目经费安排不合理或者中央单位执行进度考核压力大等。

囿于种种原因未能及时整理总结此类问题,未以信息、专题材料形式上报,没有很好地把监控结果转化为工作成果。

(四)信息共享机制欠缺。

授权支付监控工作流程包括筛选疑点、核实疑点、确定问题、落实整改等环节,经办人要根据自己的业务水平、工作经验以及对预算单位的了解程度开展工作,每个经办人在开展工作的过程中都会对大量的信息进行分析、定性,从而积累了经验和典型案例。

目前全国各个专员办、专员办内各经办处室“各自为政”,缺乏信息共享机制,容易造成同质问题被忽视、遗漏或者同类问题处理口径不一等问题。

三、几点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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