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透社丨从《金牌律师》里的假离婚,折射出现实中人性的丑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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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透社⼁从《⾦牌律师》⾥的假离婚,折射出现实中⼈性的丑陋!
“⼀房两吃”,这对夫妻为买⼆房被中介坑惨了!
⽂章来源:亿律旗下法律⾏业垂直媒体·法透社
有这样⼀部国内真正意义上的律政职场⼤戏《⾦牌律师》,以真实离婚案改编,聚焦现代都市⼈的婚姻问题,将当今社会上最常见的⼀类案件——离婚官司,通过法律舞台真切反映出现代都市男⼥的婚恋观及价值观,剧中法庭戏情节严谨,律政专业⼗⾜体现,将法庭上的⼈性冲突,⼼理的⽭盾冲击展现的淋漓尽致。
同时也抨击了时下⼀些不负责任的婚姻⾏为,传递社会正能量。
作为混迹在法律界的⼩编,在看了这部剧以后,也真⼼觉得《⾦牌律师》中的离婚案件确实很符合现实中的很多离婚官司。
⽐如:剧中的黄⼤亨跟詹姆斯签了⼀些合约(这个合约是关系到公司的财产利弊),⽽詹姆斯要求只要黄⼤亨跟妻⼦陈碧⽟离婚成功,黄⼤亨净⾝出户,那么他跟詹姆斯签的合约就不作数,所以才有了假离婚这⼀事。
那么陈碧⽟为什么和黄⼤亨假离婚?起初是为了阻⽌黄⼤亨为詹姆斯兑现承诺,防⽌黄⼤亨失去对于企业的控制权(接近三⼗亿元)弄的假离婚,但是最后陈壁⽟发现黄⼤亨和另外⼥⼦的⽣⼦协议,就变成真离婚了。
这场为了保护财产⽽煞费苦⼼做假离婚的障眼法,最后却弄巧成拙,鸡飞蛋打,家破财散。
⽣活中就有类似这样的案例(由亿律APP真实提供)
张健和⾼媛是夫妻,结婚⼀年多张健为了隐瞒⾃⼰的出轨事实,策划了⼀场假离婚事件。
起初张健借由想给⼉⼦买⼀套房⼦,但由于限购没法买,就利诱妻⼦跟⾃⼰假离婚,等房⼦买了再复婚就⾏,妻⼦就答应了,但离婚后妻⼦才发现张健原来都是骗⼰的。
⽽过了半年张健和⼩三分⼿了,⼜回来求前妻和他复婚,起初妻⼦根本不同意,但为了孩⼦能有⼀个完整的家,最后选择跟张健复婚。
可谁曾想,婚后没多久,张健就对妻⼦实施家暴,两⼈经常因为⼀些鸡⽑蒜⽪的事⼉也能⼤吵起来,妻⼦稍有不顺他意就拳脚相向,这样的⽇⼦⾼媛忍受了3年,最后实在被打的受不了了,就到法院起诉了离婚,最终在原告坚持离婚的情形下,法院最终判决双⽅离婚。
与剧中不⼀样的是妻⼦⾼媛是被“假离婚的”,⽽且在⼆次复婚中遭遇了严重的家庭暴⼒!⼩编想说,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假离婚,“家庭暴⼒”对⼥性的伤害是最⼤的,我们⼀直呼吁⼴⼤⼥性要学会⽤法律武器保护⾃⼰,在遭遇家暴时,不能⼀味的忍受、妥协,因为你的软弱只会让他变本加倍的伤害你!
说到家暴问题,就在3⽉27⽇,北京⾼院召开“反家暴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过去两年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审判决书共17463份,其中当事⼈反映有家庭暴⼒情节的占⽐近11%。
数据显⽰,2016年⾄2017年两年间,北京市法院对受理的离婚案件作出⼀审判决书共17463份,当事⼈反映有家庭暴⼒情节的有1867份,占⽐近11%。
与此同时,北京法院还为此发出⼈⾝安全保护令145份,借以预防和制⽌家庭暴⼒,“对于被申请⼈违反⼈⾝安全保护令要求的,法院采取了训诫、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
通报显⽰,北京市法院审理的涉家庭暴⼒案件情况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涉家暴案件多集中在离婚、赡养等纠纷案件中,绝⼤多数反映在离婚纠纷案件中;家暴的受害者多数为⼥性、⼉童和⽼⼈,主要集中在妻⼦遭受丈夫的暴⼒;家暴⾏为主要表现为殴打、侮辱、恐吓、限制⼈⾝⾃由等⽅式,有的严重暴⼒⾏为甚⾄构成刑事犯罪。
⼤家都知道离婚案件涉及很多法律纠纷问题,包括情感、、房产、财产、孩⼦抚养权等等,这些都是现实中⼤家最关注案件,⽽涉及最多的就是财产分割和出轨的话题!下⾯⼩编给⼤家普及⼀些离婚案的相关法律知识:
男⽅出轨,⼥⽅要其净⾝出户可以吗?
如果离婚想让出轨的⼀⽅净⾝出户,需要考虑以下3个问题!
⼀、法律是否有规定出轨⼀⽅须净⾝出户?
净⾝出户通常是双⽅在婚姻期间或离婚时约定的,法律没有规定出轨的⼀⽅要净⾝出户,只是规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会适当照顾⽆过错⽅。
法律确实有规定了妻分割财产有少分或不分的情况,但绝不是因为出轨的原因⽽少分或不分。
《婚烟法》第47条规定,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
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可以少分或不分。
⼆、让出轨的⼀⽅净⾝出户能否实现?
净⾝出户通常是双⽅在婚姻期间或离婚时约定的,⼀⽅出轨就放弃全部财产,如果双⽅遵循了这⼀约定,就好办。
即除⾮是出轨的当事⼈⾃⼰愿意净⾝出户,否则让对⽅净⾝出户基本很难实现。
理由如下:
1、即使是根据《婚姻法》第47条有让过错⽅不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但是在实践中⼈民法院极少判令过错⽅净⾝出户,因为在离婚案件中,各种因素错综复杂,法院要综合考量,既要考虑过错、也要考虑财产来源;既要考虑现在的财产分割、⼜要考虑未来当事⼈必要的⽣活资料和财产。
2、何况我们所说的分割财产,分割的只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出轨⽅有婚前财产,都是属于ta的个⼈财产,如何让ta净⾝出户?
三、因出轨离婚受害⽅是否能得到赔偿?
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没有规定过错⽅“少分”或“不分”,但是,⽆过错⽅有权向过错⽅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是不是拿到对⽅出轨的证据,离婚时就可以拿到损害赔偿?
不要想得太美好,出轨的⼈达到重婚、与他⼈同居的程度,⽆过错⽅才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婚烟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导致离婚的,⽆过错⽅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重婚的;(⼆)有配偶者与他⼈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也就是说,嫖娼、⼀夜情、通奸、短期的婚外情等出轨⾏为在经济上难以得到赔偿。
新婚姻法关于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所以房产的分割⾸先要明确什么夫妻共同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接下来就来说说新婚姻法房产如何分割,怎么分割房产的问题,分为以下⼏种情况。
(⼀)新婚姻法年规定,⼀⽅赠与另⼀⽅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约定将⼀⽅所有的房产赠与另⼀⽅,赠与⽅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请求判令继续履⾏的,⼈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百⼋⼗六条的规定处理。
此时,如果⼀⽅赠与另⼀⽅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不予分割。
(⼆)新婚姻法年规定,⼀⽅⽗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母出资为⼦⼥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的个⼈财产。
此时,婚后⼀⽅⽗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名下的,是对⾃⼰⼦⼥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个⼈财产,不予分割。
(三)新婚姻法年规定,双⽅⽗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由双⽅⽗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按照各⾃⽗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另有约定的除外。
婚后由双⽅⽗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新婚姻法年规定,⼀⽅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条夫妻⼀⽅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财产⽀付⾸付款并在银⾏贷款,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付款⽀付⽅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的个⼈债务。
双⽅婚后共同还贷⽀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九条第⼀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对另⼀⽅进⾏补偿。
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也属于夫妻⼀⽅个⼈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母名下,离婚时另⼀⽅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分割的,⼈民法院不予⽀持。
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此时,双⽅⽤共同财产以⽗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母名下的,房⼦的产权属于⽗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六)新婚姻法年规定,以按揭贷款的⽅式买的房屋,房产如何分割?
以按揭贷款⽅式买的房屋所有权归属是有特殊性的。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是以共同收⼊来偿还银⾏贷款本息的,所以只能认定该套房屋的现有价值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房屋产权的分隔,在实践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等分割。
根据⽣产、⽣活的实际需要、财产的来源等情况,由双⽅协议处理。
根据我国《婚姻法解释(⼆)》第21条也只规定了:“离婚时双⽅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使⽤。
”但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是在婚前,夫妻⼀⽅在婚前已付了房款,那么这个房⼦肯定是夫妻⼀⽅婚前个⼈财产。
⼆是在婚后,偿还房屋的按揭贷款是由双⽅共同⽀付的,应当归属于双⽅共同财产,按按揭的数额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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