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略联盟合作创新的风险及其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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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略联盟合作创新的风险及其防范
战略联盟进行合作创新,可以提高整体创新实力,解决创新过程中知识、资金和技术不足等问题。
然而,在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同样面临一些不可回避的风险。
本文针对战略联盟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了分析与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防范措施。
标签:战略联盟合作创新风险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学技术的迅速发展,创新已成为企业获取持续竞争力的不竭动力。
企业间结成战略联盟进行合作创新也逐渐成为一种新的创新模式选择。
企业间通过组建战略联盟,能够实现知识、技术的共享,提升整体创新能力。
然而,创新必然意味着风险,企业在结成战略联盟后进行创新的过程中同样面临一些不可回避的风险。
一、战略联盟合作创新中存在的风险
1.机会主义行为的风险。
尽管战略联盟企业之间强调相互之间的信任,而且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信息共享成为一种潮流,但是信息的不对称仍是战略联盟伙伴在合作创新过程中存在的一个关键问题,由此难以避免道德风险的存在。
由于机会主义的存在,在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少数合作者可能自身利益,见利忘义,导致诸如虚报信息、欺骗、“偷懒”等各种败德行为的出现,从而损害联盟整体利益。
2.文化差异的风险。
当两个或两个以上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企业进行联盟时,便会产生一定程度的文化交汇,如果彼此之间文化差异较大,便容易在日常沟通过程中,产生文化摩擦现象。
这种文化摩擦常常表现为企业组织和员工行为相互之间的冲突,而当这种文化冲突无法协调时,一些企业很有可能不得不退出联盟,使得联盟破裂并导致联盟企业蒙受损失。
3.利益分配不均的风险。
合作的前提条件是有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而联盟中的合作者在评估他们的关系时,更多地看重公平而不是效率,于是公平的需要对合作者之间的关系产生重大的影响。
根据公平动机理论:感觉遇到不公平待遇的人将会设法恢复公平。
同理,当联盟中的企业遭遇了不公平利益分配时,极有可能希望他或者他的合作伙伴在将来表现出不协调的行为。
如果一个合作者感觉其他的合作者从联盟中获取了比自己多的多的利益,他可能减少对自己的约束,甚至不顾自己的利益。
此外,由于双方投入资源比例的不平衡,造成了收益分配的难度。
4.核心知识和技术的外泄风险。
联盟企业之间的知识共享,是进行合作创新的基础。
当企业加入联盟组织后,在为达到共同目的的合作过程中,企业有可能无意中将自身的核心知识转移给联盟中其他成员。
而这些核心知识正是企业自身的核心竞争优势所在,加入战略联盟后,由于自身核心知识外泄,企业的自身的
核心竞争优势也将会弱化甚至消失。
但是这些优势正是战略联盟形成的必要前提和企业能与其他组员平起平坐的保证。
因此,当企业的竞争优势完全丧失后,原有的平衡被打破,联盟也将可能会解体。
而解体后失去核心竞争优势的企业极有可能在竞争中处于十分不利的位置,甚至有被其他企业兼并的可能。
二、战略联盟合作创新风险的防范策略
1. 挑选合适的战略联盟伙伴。
选择合适的联盟伙伴是合作创新成功的关键所在,通常理想的联盟伙伴要满足以下几个原则:(1)互补性原则:指联盟伙伴可以带来互补性的资源。
(2)对等性原则:一般为了避免被联盟中实力强大的成员企业收购的风险,企业大多会选择综合实力相当的潜在合作伙伴。
(3)相容性原则:指联盟伙伴的经营理念、企业文化、管理等方面的能够很好的兼容性,从而,当在创新合作过程中遇到问题时能够很快达成共识。
2.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
联盟伙伴之间的信任是合作创新能够成功的关键因素。
战略联盟内的相互信任之所以重要,首先,因为战略联盟所面对的双重不确定性环境,即未来事件和成员企业对这些事件的反应的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越大就越是需要相互之间的信任,从而确保成员企业共同行动来对未知环境做出快速的反应。
其次,由于战略联盟的自身的脆弱性,潜在损失的可能性越大,就越是需要相互之间的信任。
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加强联盟成员之间的相互信任:(1)建立联盟内部信任评价机制,实时对联盟成员进行评价;(2)建立用于防止欺骗和机会主义行为产生的约束机制,以防止联盟成员的机会主义倾向。
3.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在战略联盟进行合作创新的过程中,创新成果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关键而又矛盾多的问题。
许多战略联盟也常因利益分配问题而破裂。
战略联盟其实是一种“竞争合作”关系,其成员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是一种合作博弈关系。
所以,在实行战略联盟的利益分配时,应该遵循以下几个原则:(1)互惠互利原则。
每个成员企业的根本利益必须得到保障,这样才不会影响成员企业投入联盟合作的积极性。
(2)整体利益最大化原则。
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合理确定利益分配的结构,促使联盟成员企业能够实现最佳的合作和发展。
(3)风险利益匹配原则。
对联盟中承担风险较多的企业分配较多的利益。
(4)个体合理原则。
每个联盟成员企业的利益不低于不参与战略联盟情况下的利润。
4.合理地进行知识和技术的分享与控制。
战略联盟进行合作创新的目的,就是利用各自的知识和技术资源来解决创新过程中的困难,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成功率。
因此,在联盟内部需要进行必要的知识和技术的交流。
但是这种交流并不是无限制的连自身的核心知识和技术都毫无保留的分享,而是在知识和技术共享的过程中,要加强对企业自身的核心知识和技术的保护,防止外泄。
对于一些在合作创新的需要共享的必要知识和技术,可以在法律合同或联盟协议中加入相关的保护性条款,禁止联盟将其外泄。
三、结论
战略联盟在合作创新的过程中不可避免的存在着风险,为了提高战略联盟企
业合作创新的成功的可能性和效果,必须采取挑选合适的联盟伙伴、建立战略联盟的信任机制和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等措施对风险加以防范。
参考文献:
[1]李荷华:企业战略联盟问题研究[J].现代管理科学,2005(6)
[2]王蔷:战略联盟内部的相互信任及其建立机制[J].南开管理评论,2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