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热爱生命》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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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热爱生命》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热爱生命》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美国著名小说家杰克·伦敦的短篇小说,故事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来自文明社会的淘金者在得到大量的黄金后,面对大自然的重重险境又不得不弃金保命,才得以生还的故事。

传统上对这部小说的评论只停留在赞颂主人公不屈不挠的精神层面上,赞颂人性深处的某些闪光的东西以及生命的坚韧与顽强。

而本文要从生态批评的角度,解读这篇小说中人与自然的关系。

杰克·伦敦的《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以恢弘有力的笔法,讲述了一个悲壮的故事,主人公之所以能在残酷的恶劣环境之中生存下来,是因为他在与寒冷、饥饿、伤病和野兽的抗争中,最终悟出了生命的真谛,懂得了生命与金钱孰重孰轻,什么时候该放弃什么、选择什么,才能得到自己真正想要的东西。

所以主人公在关键时刻放弃了辛苦淘得的黄金,并能像原始人一样回归自然。

作者没有给小说的主人公起一个名字,但他却代表着全人类。

所以对读者来说他是谁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人类要想长久地生存下去,就必须遵守大自然的规律。

保护自然、顺从自然才是我们人类的长久发展大计,否则就会受到大自然的严厉惩罚。

小说中有这样一段对自然的描写:
“初春的北国的草原。

举目望去,天地连成一片。

天空是浅浅的铅灰色,地面枯黄的草根覆盖着灰色干结的土地。

刚刚返青的草根的一点点绿色,被枯黄的贴着地皮的干草淹没了,不仔细看根本看不出来。

风在耳旁呼呼地吹着。

”试想一个人孤零零地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下,他生命的脆弱性与一只蚂蚁、一棵小草相比没有任何优势,瞬间就能化为乌有,自然界的一切都是自然的子民,顺自然者
昌,逆自然者亡。

任何一个人,不管他有多么大的力气,也不管他有多么的聪明,不管他是多么位居高职,也不管他多么富有,孤零零地置身于这样的环境,他都会感觉到自我的渺小、自然的伟大,都会放下心中的傲慢或高傲,重新考虑自我的价值,重新审视人与自然的关系。

这时如果人在自然面前还是那么的狂妄和自大,便会被世人所耻笑、显得非常的可笑和无知。

所以人到底有多大的力量,谁也不能说清楚,但人绝不是像莎士比亚所描绘的那样“人是多么了不起的杰作,有多么伟大的力量”。

诚然,人类依靠现代先进的科学技术,可以改变自然,然而人类得到的回报又是什么呢?人类社会在享受着文明社会的发展成果的同时,更在承受着各种各样生态灾难的恶果,承受着自然界的惩罚。

人类破坏自然、破坏生态平衡而创造的财富也必将像淘金者千辛万苦淘得的黄金一样成为人类生存的包袱,成为前进的累赘,成为人类发展的桎梏。

只有抛弃它,人类才能活下去,才能与自然和谐发展。

在强大的、不可抗拒的自然面前,再多的财富也是无用的,再显赫的身世也不能与自然界的力量抗衡。

正如杰克·伦敦所说:“大自然有许多宏伟的力量震慑人的存在,譬如翻涌的波涛、凶猛的风暴、突发的地震、轰鸣的雷声……”这些都是违反自然之举给我们带来的惩罚,我们人类都正在承受着这些惩罚。

过去年年风调雨顺的地方时而旱灾、时而涝灾,该下雨的地方正在遭受着多年未有的干旱,而有的地方又暴雨连连,有些地方大地震一次接一次……泥石流、森林大火、暴风雪,这都是人类肆意改造自然,违反自然规律所造成的恶果。

想想几十年前,我们的科技还没这么发达的时候,我们的环境也没这么差,没有过多的汽车尾气,没有大型工厂造成的污染,更没有核辐射。

没有机器轰鸣的噪音,没有自来水,但夏天井里的水伸手就能触到,几乎各村都有大水塘,夜
晚人们在水塘边乘凉,听着水里的蛙声,是那么令人心旷神怡。

不知从何时起,这份美好从我们的身边渐渐消失。

我们再也找不到那份自然的宁静,再也找不到伸手可及的水源。

我们不得不承认人们过度地开发自然资源,是造成如今水资源奇缺的原因之一。

这种人类对自然的无限制开发和扩张,导致了可怕后果,破坏了自然之美,也破坏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

科技发展与自然保护是一对矛盾,人们这种先发展后保护、先破坏再治理的思路必将陷入万劫不复的恶性循环。

人其实就是宇宙中的一粒尘埃,他在自然界的伟大力量面前显得非常渺小与卑微。

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才是人类发展的完美归宿,道家思想的道法自然、天人合一的境界才是人类的最高生态境界,人类应该正视自身,摆正在自然面前的位置。

然而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进步,人们过高地估计了自己,忘记了在发展的同时要注意保护。

在进的同时要知道什么时候应该退。

不知从何时起,人类开始滥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及对自然的开发能力,甚至妄图征服自然、改变自然,人们甚至有了“战天斗地”的思想,一味地想快速发展。

殊不知,放弃也是一种智慧、一种境界,小说中淘金者放弃了黄金才保存了生命。

人们也只有放弃征服自然的想法,才能得到自然的保护。

杰克·伦敦将小说《热爱生命》的主人公描写成一个淘金者的形象,独自一人被抛到了茫茫的大自然之中。

在强大的自然界面前,孤独无助的他,才意识到了自身的渺小和脆弱,显现了他作为自然之子的谦卑。

在艰苦的自然条件下,他一开始是行走,后来是爬行以致匍匐求生,并回到了人类最原始采集和狩猎时期。

靠最原始的手段觅食,寻找最起码的生活条件。

如小说写到他采集浆果、抓驯鹿、找到青蛙和蚯蚓充饥;生吃小沙鸡,活活地塞进嘴里,嚼得吱吱响;吃鹿骨,贪婪地吮吸着那粉红色的生命残余;咬死狼,满嘴都沾上了狼毛。

他的吃法也从文
明的吃法演变到了野蛮原始的吃法。

开始他吃着浆果时还慢慢地咀嚼,后来简直就是狼吞虎咽,直到最后咬死狼,喝狼血得以活命。

小说正是以这一极端的方式展现人求生的欲望。

在这种生命受到如此这般威胁的时候,根据丛林法则怎样像我们的祖先一样生存才是硬道理,根本顾不上文明之举,从而证明在自然界面前人与其他生物是一样的,人没有任何特权去破坏自然,更不应该去违背规律而改造自然。

再看小说的主人公在逮鱼失败后的描写,“他一屁股坐在湿地上哭了起来。

起初还是小声抽泣,后来便号啕大哭起来。

这声音传得很远,打破了原野的寂静”。

这多像一个孩子在大地母亲前的哭泣,是一种毫无顾忌、自由放松的哭泣,不怕任何人的嘲笑,更谈不上人的自尊。

这哭泣是原始的,散发着自由的气息。

他情绪的发泄在包容万物的大自然面前是不需要任何冠冕堂皇的理由的。

这应该是人类赤裸裸的无拘无束的本来面目。

这更加说明人与其他生物一样,也是自然界的子民,在自己的母亲面前,可以哭泣、可以撒娇、可以懒散,但绝不能去伤害她。

小说临近结尾的描写,杰克·伦敦将主人公与一只病狼相提并论,他们一路对峙着,他想吃掉狼,狼也想吃掉他。

这也足以说明人本是自然界中极其普通的一种生物,和其他生物是平等的,在生态食物链中其实不在狼之上,如果主人公遇上的不是一只病狼,他跟狼相比没有任何优势,相反这时他们显得十分相像:同样身处茫茫的原野,同样被死神追逐又同样挣扎求生,一个是行将就木的人,一个是奄奄一息的狼,两个生灵就这样在荒原里拖着垂死的躯壳,相互猎取对方的生命。

此时我们看到的是两个平等的生灵,根本看不出人的优势。

其实此时此地,没有任何科学技术后盾的人,没有任何文明的外衣,在自然界中不只是不高贵,也没有任何特权,死亡同样威胁他,而支持他反抗死神的不是高尚伟大的文明思
想,仅仅是最原始质朴的求生欲。

狼也不愿意死去,它也有求生的欲望,也有在自然界中继续生存的权利,它的生命也并不比人低贱。

最后主人公的脸已经紧紧地压住了狼的咽喉,并用力咬断,全然不顾嘴里已经满是狼毛,贪婪地吸食着狼血,这无疑就是“茹毛饮血”。

这时人的自然本性也显露出来,人也不过是为生存而拼搏的一个平常物种,是自然界中的一个平平常常、普普通通的物种而已。

重读《热爱生命》,我们不仅看到了人在艰险面前不屈不挠的坚强意志和毅力,还看到了人在自然面前的原始本质,人类与自然界中其他的生灵一样,只不过是生态链上一个极其普通的物种罢了。

在自然界的威力面前,人没有一点优势,不管你拥有多少房屋,地震一来,你什么都没有了;不管你拥有多少钱财,灾难一来,它们不如一个馒头重要。

毁坏自然而获得的一切,早晚会被自然要回。

故此,我们应当时刻记住人本是自然界的平凡物种,不要妄想着人如果改变了自然就能获得永久的财富,毁坏自然而获得的财富,最终会像《热爱生命》中的淘金者一样,为了生存不得不归还给自然。

为了不让我们早先的努力付诸东流,我们要重新构筑对大自然的尊重,这对于今天努力重建和谐社会的人类来说有着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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