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汇编(1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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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汇编(12篇)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1
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制度
一、明确微型消防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
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
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

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
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
工作。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队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组织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
2、组织制定执勤、管理制度,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组织开展灭火救援业务训练、落实安全措施;
3、组织熟悉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和单位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4、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三、站点消防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任务;
2、掌握所在单位的道路、水源、单位情况和常见火灾及其他灾
害事故的处置程序及行动要求,熟悉灭火救援预案;
3、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负责保养装备完整好用,掌握装备性能
和操作使用方法;
4、负责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5、根据值班备勤制度,班长负责监督检查值班人员的各项工作
情况,与防护区域各消防控制中心的信息沟通情况,及时通知到巡查、检查消防员。

6、各站设专门的通信员,负责站内、站与站、站与各项目消防
安全管理部门、消防控制中心对消防安全情况的实时联系与信息沟通;负责站内通讯设备日常维护管理,保障通讯正常。

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
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一)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
全做出突出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
(一)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无故不参加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微型消防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队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消防站辖区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辖区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队长对辖区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
相关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微型消防站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站内队长和队员担任。

二、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三、防火检查由队长对辖区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执行情
况进行检查。

四、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发现站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提示告知
责任单位。

微型消防站训练制度
一、每周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训练,熟练掌握站点内
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每月开展一次灭火或疏散逃生训练,掌握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基本火场逃生方法。

三、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区域内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本区域基本情况。

四、每季度开展一次灭火疏散预案实战演练,熟悉掌握本站点制定的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五、总结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和实战演练,找出不足之处,使之更加完善。

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一、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二、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三、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自身职责。

四、队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逃生方法。

五、保证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一次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2
1.微型消防站实行24小时值守制度,明确日常值班站长及人员,确保每班有值守人员时时在岗。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在1分钟内到现场核实火警,启动灭火处置程序。

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现
场处置。

3.消防站值班人员应按时上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接班人员
未到岗前,严禁擅离职守。

4.值班期间应保持高度警惕,尽职尽责,不得脱岗,严禁值班
前饮酒,严禁值班时玩手机、吃东西、会客等,因确有特殊情况不
能到岗的,应提前向单位领导请假,经批准后,由同等职务人员替
代值班。

5.值班人员要做到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圆满完成上级交给的
训练、执勤以及灭火任务。

6.要爱护站内设施、器材、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持消
防站卫生干净整洁。

7.消防员应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定
期参加消防技能训练。

8.微型消防站应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时刻准备参
与周边区域灭火处置工作。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站长(副站长)职责:
1.负责微型消防站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灭火应急预案,掌握人员和装备情况;
2.熟悉单位基本情况以及灭火救援预案,掌握常见火灾及其他灾害事故的`种类、特点及处置对策,组织建立业务资料档案;
3.组织开展防火巡查、消防宣传教育和灭火救援业务训练;
4.指挥初起火灾扑救和人员疏散;
5.及时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二、消防员职责:
1.根据职责分工,完成初起火灾扑救和灭火救援任务;
2.熟悉单位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救援预案;
3.熟练掌握装备性能和操作使用方法,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完整好用;
4.负责按要求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

三、控制室值班员职责:
1.熟悉本单位灭火应急处置程序和自动消防设施操作方法;
2.按照火灾报告、救援求助或地方政府、公安机关及其消防机构的指令,及时发出出动信号,并做好记录;
3.能够在接到火情信息后立即启动灭火救援预案;
4.熟练使用和维护通信装备,熟记通信用语和有关单位、部门
的联系方法;
5.及时向站长报告工作中的重要情况。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3
一、明确微型消防(副)站队长、工作人员及职责。

二、消防站人员应定期开展消防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疏散
预案,并联合各项目管理部门定期开展消防演练。

三、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严格请销假制度,请假
一天以上,需经队长签字批准。

未经批准,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离开
消防站。

四、按照工作计划,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于发现的火灾的隐
患和违法行为予以整改和制止。

五、消防(副)站队长应制定站内学习、训练计划,按照计划
组织学习、开展训练,并达到一定标准。

六、定期对站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保养,保证其完好有效。

七、做好站内各项巡查、检查记录,设备台账记录及档案管理
工作。

微型消防站岗位职责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2.掌握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情况;
3.组织校园情况调查,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熟悉校园及周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校园重点部位火灾应急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处置对策。

5.组织消防知识学习,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值班情况。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校园及周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校园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2.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3.掌握校园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微型消防站火灾应急预案;
4.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四、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校园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校园重点部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状态。

五、微型消防站值班制度:
1.建立值班制度,确保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做好应急准备;
2.接到火警信息后,控制室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的要求赶赴现场处置;
3.值班人员做好值班记录及交接班制度。

微型消防站考评和奖惩制度
一、微型消防站工作由学院后保处进行考评,根据考评成绩实施奖励和处罚。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根据情况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一)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制度,为消防安全做出突出
成绩者;
(二)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报告者;
(三)发现初起火灾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置,避免重大损失者;
(四)在火灾情况中判断正确,处置果断,扑救事迹突出者; (五)积
极参加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演练;
(六)在日常工作中有其他优异成绩和突出表现者。

三、有下列
情形之一者,根据情况予以处罚:(一)不履行本岗位职责,不落实
消防安全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造成影响的;
(二)不会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和不会报火警的; (三)无故不参加
消防培训、演练的。

四、奖励和处罚按照学院制度执行。

微型消防
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一、站内工作人员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

二、站内工作人员更换,新进人员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三、下列人员应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一)微型消防站(副)站长;
(二)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三)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四、培
训内容:
(一)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二)校园内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引导相关人
员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六)校园内建筑消防设施的基本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情况、消防水源情况、消防车通道等。

五、消防监控室值班操作员应进行专业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六、培训方式:
(一)由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二)邀请
消防部门专业人员授课;
(三)结合本年度消防演练,组织培训;
(四)通过制作墙报、宣传栏、贴图画等方式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七、因工作需要人员换岗前进行再教育培训。

八、培训要做好相关
影音视频记录并存档。

微型消防站防火检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人员由(副)站长和队员担任。

二、微型消防站每月至少对区域内的单位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

三、防火检查由(副)站长对校园的消防安全状况、安全操作
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四、防火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

无法处置时,应当立即报告。

五、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六、防火检查应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七、发现校园内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填写火灾隐患整改提示告
知责任单位。

微型消防站训练制度
一、每月开展一次消防设施、器材使用训练,熟练掌握站点内
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二、每年开展一次灭火或疏散预案实战演练,掌握初起火灾扑
救方法和基本火场逃生方法及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内容。

三、每月开展一次消防站区域内道路、水源熟悉的工作,掌握
本区域基本情况。

四、总结每次灭火疏散演练和实战演练,找出不足之处,使之
更加完善。

微型消防站学习制度
一、站内所有工作人员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
律法规,掌握基础消防法律法规知识。

二、(副)站长要组织站员学习站点内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
参数、使用方法、维护保养方法。

三、消防站内工作人员要学习本区域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熟悉
自身职责。

四、(副)站长要组织站员学习基本初起火灾扑救方法和疏散
逃生方法。

五、保证学习时间,每月不少于一次2小时的消防知识学习。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揭阳市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提高微型
消防站灭火救援和火灾预防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关于深化多种
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__]37号)、《关于
印发、的通知》(公消[20__]301号)、《广东省消防安全重点单位
管理规定》(粤办函[20__]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
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和管理。

本规定所称的微型消防站是指依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志
愿消防队建设,以救早、灭小和“三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由志愿、兼职消防队员组成的站点。

第二章建设规则
第三条微型消防站由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社区根据消防法律
法规,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财力水平组建。

合用消防
控制室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联合建立微型消防站,已有专职消
防队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可以不组建微型消防站。

第四条微型消防站的建设应与本地区、本单位防火灭火、应
急救援的实际需要和能力相适应,配备不少于六人和一定数量的灭
火器材、通信器材、破拆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及外线电话;可选配
消防车或消防摩托车。

第五条微型消防站的设立或者撤销,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微型消防站在设立前十个工作日内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撤销前十个工作日内告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

第三章管理规范
第六条微型消防站由组建单位负责管理,人员由组建单位任免。

第七条微型消防站实行站长负责制,站长应当经过县级以上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岗前培训,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站长
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兼任。

第八条微型消防站应当建立24小时值守制度,分班编组值守,每班不少于三人。

同时,建立日常管理、训练和灭火工作制度,定
期开展基本技能训练。

微型消防站必须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
体系,实行统一调度。

第九条微型消防站站长的'任免、力量配备、装备配置等的变
动情况,应当及时报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

第四章职责任务
第十条微型消防站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当承担以下任务:
1.熟悉辖区内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
开展灭火救援演练;
2.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3.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4.实行统一调度,并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协助处
置辖区单位、场所初起火灾扑救。

(二)重点单位微型消防站应当承担以下任务:
1.接到火警信息后,值班员应迅速核实火情,启动灭火处置程序,消防员应按照“3分钟到场”要求赶赴本单位火灾现场处置;
2.熟悉所在单位(场所)情况,制定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定期开
展灭火救援演练;
3.开展防火巡查和消防宣传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4.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
5.接受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调度,参与处置毗邻联防单位、场所
初起火灾扑救。

第十一条社区微型消防站应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防火巡查,
及时发现并督促有关单位、人员消除火灾隐患。

经督促仍不改正的,应当及时报告当地政府消防隐患排查整治管理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

第十二条微型消防站应当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工作,利用各种
途径宣传普及消防常识和消防法律法规,培训志愿消防队员和职工
群众,提高全民自防自救能力。

第十三条微型消防站执行灭火救援任务应当贯彻救人优先、
科学施救的原则,及时救人和转移物资,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
构报告,协助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开展灾害事故原因调查与统计工作。

第五章保障机制
第十四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社区是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
主体,负责微型消防站的基础建设、营房建设、装备建设、业务建
设和日常工作所需经费。

社区微型消防站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制定标准给予一定补贴和经费。

第十五条微型消防站的灭火执勤消防车辆纳入机动车管理,
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办理牌照,可以安装、使用警报
器和标志灯具。

第十六条微型消防站参加扑救外地或者外单位火灾所损耗的
燃料、灭火剂和损坏消防器材装备的费用,由火灾责任单位负责补偿;扑救居民住宅火灾所消耗的费用,由当地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
事处给予适当补偿;扑救参加保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居民住宅火灾
所消耗的费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保险公司偿付的施救费中予以
补偿,偿额不足的,由当地人民政府给予补足。

第十七条组建单位根据消防职业高危险性的特点,结合实际
情况建立队员高危补贴制度,并购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八条微型消防站和志愿消防队员在防火灭火、应急救援
等消防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扬和激励。

第十九条志愿消防队员在灭火救援或者执勤训练中受伤、致残、死亡的,依法享受工伤、医疗、抚恤待遇;符合烈士评定条件的,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申报烈士。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行政村微型消防站的建设管理参照本规定。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20__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__年11月30日止。

微型消防站管理制度5
一、微型消防站职责:
1.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自防自救能力,协作做好消防工作;
2.开展防火巡查,报告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制定防护区域灭火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扑救初起火灾,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5.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二、微型消防站(副)站长应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落实上级的有关规定、指示,落实各项执勤制度,保证人员、装备时刻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2.掌握微型消防站人员、装备情况;
3.组织校园情况调查,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
4.熟悉校园及周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校园重点部位火灾应急预案等情况,掌握火灾及处置对策。

5.组织消防知识学习,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按照规定上报值班情况。

三、微型消防站队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了解校园及周边交通道路、消防水源、校园重点单位等基本情况;
2.保持个人防护装备和分管装备完整好用,熟悉装备性能,熟练操作使用;
3.掌握校园主要灾害事故处置的行动要求,熟悉微型消防站火灾应急预案;
4.负责消防水源资料登记、造册、归档工作,定期对消防水源进行检查;冬季当对消防车、泵、消火栓、消防水池和水井等设施采取防寒防冻措施。

四、微型消防站驾驶员应履行以下职责:
1.熟悉校园交通道路、消防水源和校园重点部位地址等相关情况;
2.熟练掌握车辆构造及车载固定装备的.技术性能和操作方法,能够及时排除一般故障;
3.负责车辆和车载固定灭火救援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时补充车辆的油、水、气、灭火剂,保持良好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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