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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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施⼯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程施⼯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1 ⽬的和范围
施⼯资料是项⽬竣⼯交付使⽤的必备条件,是反映结构⼯程质量的重要⽂件,也是对⼯程进⾏检查、维修、管理、使⽤、改建和扩建的依据。
为了加强施⼯资料的统⼀管理,提⾼⼯程管理⽔平,真正做到规范化、标准化,按照国家规范、标准,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于本公司承接的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程项⽬。
基建项⽬参照使⽤。
2 引⽤⽂件
2.1 《记录管理程序》
2.2 《中国建筑第三⼯程局档案管理办法》
2.3 《建筑⼯程⽂件归档整理规范》
2.4 《公司档案管理规定》
2.5 《技术管理总则》
3 定义
3.1 ⼯程管理⽂件材料:在施⼯过程中形成的反映⼯程组织和监督等情况的资料统称。
3.2 ⼯程技术⽂件材料:施⼯技术资料是在施⼯过程中形成的,⽤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的⽂件,以及反映⼯程变更情况的正式⽂件。
3.3 ⼯程测量记录:在施⼯过程中形成的,确保建筑⼯程定位、尺⼨、标⾼、位置和沉降量等满⾜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的资料统称。
3.4 ⼯程施⼯记录:在施⼯过程中形成的,确保⼯程质量、安全的各种检查、记录的统称,包括通⽤施⼯记录和专⽤施⼯记录。
3.5 ⼯程试验检验记录:根据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进⾏试验,记录原始数据和计算结果,并得出试验结论的资料统称。
3.6 ⼯程物资⽂件材料:是反映⼯程所⽤物资质量和性能指标等的各种证明⽂件和相关配套⽂件(如使⽤说明书、安装⽂件等)的统称。
3.7 ⼯程质量验收⽂件材料:是参与⼯程建设的有关单位根据相关标准、规范对⼯程质量是否达到合格做出的确认⽂件统称。
3.8 声像档案:指在施⼯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照⽚、胶⽚、录⾳带、录像带、磁盘、光盘等为载体的记录。
3.9 电⼦⽂件:能被计算机系统识别、处理、按⼀定格式存储在磁带、磁盘或光盘等介质上,并可在⽹络上传送的记录,有相关信息的数字代码序列。
3.10 电⼦档案:是指具有保存价值的已归档的电⼦⽂件及相应的⽀持软件产品和软、硬件说明。
4 职责
4.1 公司⼯程部负责⼯程归档记录策划的统⼀管理。
4.1.1经理部对上级及外部单位⽂件,统⼀由办公室秘书进⾏收⽂登记,交办公室主任拟办公⽂处理意见。
秘书根据拟办意
见将⽂件呈送相关领导阅⽰,按领导批⽰意见交相关部门处理。
为加快公⽂处理速度,经理部领导及部门对传阅⽂件应及时阅⽰、阅办,原则上不应超过8⼩时。
有关投诉函件,经理部领导必须⽴即给相关部门明确的处理意见。
4.1.2 经理部内部单位、科室的报告和请⽰,先交相关部门提出初步意见,然后交分管领导及经理部经理批⽰,再按领导审批后的意见交相关部门及项⽬办理,相关部门及项⽬办理完毕应将办理情况和结果反馈⾄经理部办公室。
项⽬部提交的需经理部部门解决的问题处理时间不超过半天,超过半天部门未处理的,项⽬部必须向分管领导汇报,分管领导半天未处理的项⽬应该向经理部经理汇报。
4.1.3 经理部红头⽂件的制发程序为:
部门拟稿 ?办公室核稿?分管领导签发?打印?拟稿部门核对?办公室复核?印发。
4.1.4 经理部办公室根据实际情况,可决定和建议⽂件是否采⽤红头⽂件形式或其他形式(如便函、电⼦邮件等)发放。
4.1.5 经理部⼀般资料、⽂件由各科室⾃⾏印发,需由办公室印发的通过⽹络传输办公室打印、下发。
4.1.6 经理部每⽉的⽣产会必须形成书⾯的会议纪要,对会上提出的由各部门解决的问题,必须在下次⽣产会上进⾏核实,特别是项⽬提出需经理部解决的问题和领导指定⼯作的落实情况,经理部应将各项⼯作完成情况纳⼊绩效考核。
4.2 经理部技术部门负责所属项⽬记录策划⽅案的审批,实施
检查指导,以及⼯程施⼯记录归档前的初审。
4.3 经理部档案部门负责⼯程档案的终审,并负责⼯程档案材料组卷⼯作。
4.4 项⽬部函件收发
4.4.1 各项⽬应确定专⼈负责⽂件收发、传阅及整理归档。
按⽂件与资料控制程序和当地资料管理规范进⾏⽂件资料管理。
各领导、部门⼈员收到的⽂件、函件必须先统⼀交给项⽬资料员或负责⽂件资料管理的⼈员,统⼀处理。
4.4.2 项⽬对甲⽅、监理、设计院、上级单位、项⽬内部应分别建⽴发⽂本。
发⽂本由技术内业负责保管,发⽂时必须由对⽅收⽂⼈签字(甲⽅及监理必须是有签字权的⼈员签收)。
4.4.3 项⽬对内部来⽂(含社会职能管理部门)及甲⽅、监理设计来⽂分别建⽴收⽂本,对外部收⽂要建⽴反签制度:外部单位(业主、监理、设计院等)向本单位发⽂时,签收⼈员应要求对⽅在本单位收⽂本上签字并注明发⽂⽇期。
4.4.4 项⽬部应该向业主发函明确本单位与业主接洽的相关⼈员名单及权限,同时要求业主及监理公司向我⽅出具其资料管理⼈员、收发⼈员、签发⼈相应的授权书及⼈员名单,原则要求业主发给我⽅的所有资料(尤其是已完成的签证、索赔)应加盖单位印章。
4.4.5 项⽬内部其他专业资料管理流程
4.4.
5.1 施⼯资料分类及存放
施⼯资料按照当地质检部门的要求进⾏编制,各部门及相
关⼈员按施⼯资料办理责任⼀览表要求做好相关资料,资料员负责归档存放。
4.4.
5.2 施⼯报验资料程序
施⼯资料的报验、报审应有时限性要求。
⼯程相关各单位宜在下道⼯序施⼯前 24⼩时将相关报验资料按主要分部分项⼯程施⼯相关主要资料清单准备齐全,资料编号完毕,由各专业⼯长提供施⼯部位的施⼯资料,将资料⼀式四份报项⽬质检员,质检员检查资料的填写是否符合施⼯规范和施⼯⽅法的要求,签字是否齐全,合格后由质检员填写质量检查评定结果及时上报监理,所有资料需按规定设置。
监理验收合格后,将资料返回质检员,质检员及时交资料员整理归档并办理交接⼿续。
4.4.
5.3 商品混凝⼟资料管理流程
商品混凝⼟资料主要包括预拌混凝⼟出⼚合格证(搅拌单位提供)、预拌混凝⼟运输单(搅拌单位提供)、预拌混凝⼟交货检验记录表(搅拌单位提供)、混凝⼟抗压强度报告、混凝⼟浇灌记录、混凝⼟试块强度统计评定记录等。
其资料管理流程如下:
4.4.
5.3.1项⽬混凝⼟⼯长申报需施⼯的混凝⼟部位及⽅量,⼀式⼆份填写混凝⼟浇灌申请书,填写完混凝⼟浇灌申请书交质检员审核,质监员检查浇筑条件和申报部位是否正确,如⽆误报项⽬总⼯签字,项⽬总⼯签字后,由质监员将浇灌申请书报送监理,监理检查确认同意浇灌后即可向搅拌站申请混凝
⼟。
4.4.
5.3.2 材料部门应要求搅拌站随混凝⼟罐车⼀式四份开出混凝⼟配合⽐通知单、预拌混凝⼟运输单以及预拌混凝⼟交货检验记录表等混凝⼟资料,并将资料送交项⽬混凝⼟⼯长,混凝⼟⼯长要及时检查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部位是否正确,并将资料整
理后交质监部门。
4.4.
5.3.3试验员应在混凝⼟浇筑期间做好混凝⼟坍落度记录、见证取样记录,并留置好试块(包括同条件养护试块、拆模试块)。
4.4.
5.3.4 混凝⼟⼯长每次浇筑混凝⼟完毕后根据混凝⼟⼩票及配合⽐通知单填写混凝⼟浇灌记录。
混凝⼟⼯长应在混凝⼟达到龄期要求后向搅拌站催要混凝⼟出⼚合格证。
4.4.
5.3.5 试验员在每次混凝⼟浇筑完毕后及时整理混凝⼟坍落度记录及测温记录。
并在混凝⼟达到龄期要求后,进⾏试块试压。
并分阶段根据强度报告做好混凝⼟强度统计评定。
4.4.
5.4 钢筋资料管理流程
主要包括钢筋出⼚合格证贴条、钢筋原材试验报告、钢筋焊接(连接)试验报告、钢筋铁牌复印件等。
4.4.
5.4.1 项⽬材料员负责项⽬部钢筋的采购,因此负责钢筋原材材质证明的提供。
钢材运⾄场地后,材料员负责索要⼀式三份出⼚合格证并复印⼀份,若⽆原件,要注明原件存放处,并填写钢筋进场记录。
并负责收集好钢筋标牌,进⾏复印。
4.4.
5.4.2 材料员根据进场同批原材钢筋数量填写钢筋原材
试验委托单,并附钢筋出⼚合格证及钢筋标牌复印件⼀同交⾄试验员,委托单上的钢筋批量要与进⼚批量相⼀致。
原材试验委托单编号要写⼊钢筋进场记录台帐中,对应进场钢筋的原材证明编号。
原材试验委托单要求填写⼀式两份,⼀份材料员留底,⼀份交试验员。
4.4.
5.4.3 项⽬试验员根据钢筋出⼚合格证和钢筋原材试验委托单按规范要求进⾏钢筋的见证取样试验,并及时向试验室索要钢筋原材试验报告。
收到钢筋原材试验报告后,将报告随同钢筋出⼚合格证及钢筋标牌复印件交资料员整理归档。
4.4.5.4.4 钢筋的焊接(连接)试验委托单由钢筋⼯长填写,⼀式两份,⼀份钢筋⼯长留底⼀份交试验员。
钢筋⼯长要配合试验员现场取样。
所有钢筋试件均由试验员填写完正式的试验委托单后送试验室做试验。
4.4.
5.4.5 试验后资料返回试验员,试验员应做好登记收⽂台帐,资料员在接收到原材证明、原材试验报告、焊接试验报告后,填写钢筋技术资料管理台帐,台帐对⼏种资料的对应关系表⽰清楚,并将资料报监理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将资料返回资料员负责整理和归档。
4.4.
5.5 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合格证和试验报告管理流程
各种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出⼚合格证由项⽬材料员向⼚家及时索要,材料进场的同时必须有附有合格证,资料要求⼀式三份原件,材料员要对进场的材料记录台帐;需要做试验的
材料,试验员⽴即按规定进⾏见证取样,将样品送试验室试验,并将试验后试验报告返回资料员,资料员对返回后的试验报告和合格证作归档处理并报送监理验收,待资料返回后收集整理存档。
(试验结果及时通知材料员处)
4.4.
5.6 施⼯组织设计(⽅案)、技术交底
施⼯组织设计(⽅案)、技术交底、设计变更通知单与⼯程洽商记录等施⼯技术资料管理流程施⼯组织设计、重要⼟建、粗装修专业施⼯⽅案由内业技术组编写,并根据⽅案类型分别报公司⼯程部门、监理公司进⾏审批。
审批合格后由技术员下发各⼯长、质监及相关⼈员。
技术交底按照分级管理的⽅式,可分成三个层次。
第⼀层次,施⼯组织设计、施⼯⽅案交底,这层交底应由技术部门发出,交
底对象为项⽬部管理⼈员或⽅案涉及的相关管理⼈员;第⼆层次,针对⽅案及⽅案交底进⾏深化,作为分项⼯程的技术交底,这层交底应由专业⼯长进⾏,交底对象为施⼯班组;第三层次,为施⼯班组的内部交底,施⼯班组根据分项⼯程的交底,针对每⼀个施⼯部位进⾏交底。
技术交底签字完全后,交资料员存档。
4.5项⽬部函件处理
4.5.1 项⽬书记应对本项⽬的⽂件传阅、传达、学习、贯彻执⾏进⾏监督。
4.5.2 经理部下发到项⽬的⽂件,由专⼈登记。
⾏政⽅⾯的⽂件,先传项⽬经理批⽰,再传项⽬班⼦其他成员及相关⼈员阅,
项⽬经理不在时,先传主持⼯作的领导及分管领导阅⽰;党群⽅⾯的⽂件,先传项⽬书记批⽰,再传项⽬班⼦其他成员及相关⼈员阅,由分管领导督促相关责任部门与⼈员负责落实。
4.5.3 ⽐较重要的⽂件,项⽬要在⽣产例会或职⼯⼤会上进⾏传达和学习,有的⽂件要复印贴在项⽬公告栏上宣传,供职⼯了解和学习。
4.5.4 项⽬收到甲⽅、监理及其他单位的来函时,收函⼈(指定为项⽬资料员)要及时呈报给项⽬经理,项⽬经理要及时安排相关⼈员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书⾯回函。
函件回复发放流程为:
资料员接收函件?项⽬经理阅批、处理?部门拟回
复初稿?法务⼈员审核?项⽬经理审核?资料员发放。
4.5.5 对于业主、监理⽅发送⾄我司的所有函件,必须经过项⽬经理阅批,注重函件回复的时效性。
书⾯回复应采取有理、有利、有节的⽅针,对于可及时落实事项应明确责任⼈、整改时间、整改措施及有关安排,暂不能落实事项,需解释原因及理由。
项⽬负责⽂件收发的⼈员要负责提醒与督促有关⼈员与部门及时回复来函,并将回函⽂件附在来函后⼀并留存。
凡延误回复时间造成⼯作被动或业主投诉的,对有关⼈员及责任⼈当⽉⼯资下调⼀档,并追究有关⼈员责任。
4.5.6 对于安装部分的往来资料,必须报⼟建项⽬经理审核后才能给业主⽅发函。
4.6 项⽬部函件及会议纪要的内容要求
4.6.1 函件内容要求严谨。
项⽬对于与业主⽅、监理⽅往来函件内容的要求:①拟定初稿时,不能出现以下如“我⽅按期、保质、按计划、按业主和监理要求完成”等邀功性⽂字;②函件初稿拟定后,由项⽬法律顾问进⾏审查:根据合同中对⼯期要求的相关条款进⾏审查,查看函件是否有与合同相违背之处,对于函件⽤词的严谨性也进⾏推敲、审查;③由项⽬总⼯进⾏审核,④由项⽬经理审查后签字,⑤由项⽬专职资料员将函件发送⾄业主、监理⽅,办理好发⽂的签收⼿续。
4.6.2 我司发送⾄业主⽅的函件必须保持连续性,并能够互证,不能出现后⾯所发送的函件否定了前⾯函件的内容,⽽造成今后索赔被动。
特别是业主、监理发送的涉及到⼯期⽅⾯的函件,我司在收到函件后,及时地向业主、监理回函,要求紧扣合同,找出业主及监理提出的⼯期原因并⾮我司为主要责任。
4.6.3 如甲⽅的任何原因造成现场停⼯、窝⼯以及损失,应在合同约定的时限内向业主发函,发函时要细化已对我司造成的损失和可能的后果,必须连续发函。
4.6.4 会议纪要内容:对于监理例会的重要性⼀定要⾼度重视,会议纪要的内容要前后⼀致,在例会中我司如实地提出因业主原因,已经影响了⼯期多少天,要形成数据记录,并形成必要的会议记录(监理例会会议记录),作为业主⽅同意的佐证。
①关于设计变更,在合同中约定应在 14 天前提出设计变更,如果业主⽅未达到此项要求,对于⼯期的影响,应在监理
例会中提出来,注明影响⼯期的天数,并形成记录;②对于我⽅提供给业主⽅的甲供材料的计划,必须注明进场的时间,如未达到要求,我⽅应及时进⾏⼯期签证(在材料计划上必须注明图纸到位时间,且影响我⽅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提前提供计划的原因)。
4.7 项⽬部提交业主的进度计划
4.7.1 提交业主的进度计划编制原则:提交给业主的进度计划,要保证进度计划可实施性,并应偏于保守。
以规避在合同条款中的约定的风险(如因承包⽅未达到进度计划要求,发包⽅将进⾏⼯期罚款或不进⾏进度款的⽀付)。
前期的进度计划适当的偏于宽松,以保证利于与业主关系的融洽。
4.7.2 做好进度计划的编制说明。
在进度计划说明中,应明确因业主⽅的原因,说明此计划为暂定计划,根据图纸变更或由业主确定等再进⾏据实调整。
并注明按此进度计划完成的前期条件,如:完善开⼯前的⼿续、图纸的提供、⽅案的确定、业主提供材料及业主确认材料的影响、业主分包等。
对于因业主原因影响的前提条件,我⽅应提出具体的确定、确认时间。
以便出现计划完不成时进⾏合理的顺延。
4.7.3 对于业主⽅难于确认的图纸、⽅案等⽅⾯,我⽅在计划中将相关的分项⼯程编排在关键线路,并要求业主对于图纸、⽅案的确认提出具体的时间,以合理地规避我⽅⼯期风险。
4.7.4 延⼰之长、缩⼈之短,确保“避重就轻”,有计划地将以后业主直接分包的⽽可能造成影响的分项⼯程排到关键线
路,且适当缩短⼯期,将我⽅施⼯的分项⼯程适当调整增⼤⼯期计划。
以规避其中的⼯期的风险。
4.7.5 提交业主⽅的⽉度和其他中长期进度计划应采⽤⽹络图编制。
4.8 项⽬函件资料的归档管理
4.8.1 对资料要分类归档保管。
外部单位、公司、经理部内部管理⽂件由项⽬办公室负责收发,并按⽂书管理规定及⽂件要求执⾏传阅制度。
其中涉及质保资料、技术资料、对甲⽅的各种往来函件、关于⼯期签证等资料由项⽬技术内业资料员负责收集、整理、保存;涉及各项经济签证的资料由项⽬预算员负责经办、保存及归档,项⽬经理必须共同参与办理。
4.8.2 各种资料要建⽴定期整理归⼝上报的制度,具体规定如下:
4.8.2.1 内部⽂件资料的收⽂、发⽂本在竣⼯后七天内上交办公室。
4.8.2.2 项⽬合同、协议、经济签证、⼯期签证、涉及⼯期的与甲⽅监理的往来函件按时间顺序分别编号(必须连号)在⼀个⽉内上交商务部门,同时复印⼀份给办公室,上交时必须有封⾯并附有说明;对外的发⽂本、收⽂本每三个⽉上交商务部门。
4.8.2.3 ⼯程技术资料由技术内业收集整理在竣⼯后七天内上交技术部门。
4.8.2.4 各类资料移交必须办理签字交接⼿续,对不负责任造
成资料遗失者将予以重罚。
经理部各部门收到资料时,应先查其分类是否正确、规范,否则不予接收并要求项⽬重新整理。
4.8.2.5 对中途停⼯项⽬,应⽴即对上述资料进⾏整理,15 天之内按规定移交相应部门。
4.8.2.6 项⽬竣⼯时,由项⽬经理组织相关⼈员、经理部相应部门参加对相关资料进⾏复查,⽆保留价值的进⾏销毁。
4.8.2.7 项⽬竣⼯后所有签证分经济签证、⼯期签证两部分进⾏装订,每部分按照三类(①有签收并按时回复②未按时但签证了
③有签收未回复)进⾏顺序编排。
经济签证装订成⼀册,并附上总说明(应包括甲⽅签证包⼲总⾦额、⼯程量、甲⽅未签字的⾦额等内容)。
涉及⼯期的装订⼀册,附上总说明(包括甲⽅总共签证⼯期、设计变更增加量及按规定应增加的⼯期、合同⼯期、甲⽅未签的⼯期等内容)。
4.8.2.8 所有签证资料、往来函件、发⽂本、交⼯资料等不允许有涂改,杜绝使⽤涂改液。
4.8.2.9 所有资料只装订并附移交详细清单,项⽬上不编号,移交后统⼀编号。
4.8.2.10 所有资料完⼯后按档案管理要求分别整理归档,20 天内完成。
4.8.2.11 项⽬内业技术员、预算员⼯作调动,应先将本⼈负责的所有资料与接任⼈办理交接,并共同移交经理部相应部门后⽅可办理调动⼿续。
4.9项⽬经理是⼯程归档记录的第⼀责任⼈,负责对项⽬施⼯
归档记录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作进⾏监督和指导。
4.10 项⽬技术负责⼈负责对⼯程施⼯记录的策划,并对策划执⾏情况进⾏检查、指导。
4.11 项⽬相关⼈员按项⽬施⼯归档记录策划做好相关记录,并在⼯期内负责相关记录的管理⼯作。
5印章管理补充规定
5.1 经理部印章由办公室管理,项⽬印章由项⽬书记管理。
5.2 加盖经理部印章必须经经理部经理签字同意,所有盖章的⽂本必须在办公室留底备查,特殊情况打电话请⽰经理部经理同意后盖章。
5.3 委托业主直接付款必须由成本员确认,经经理部经理和总会计师会签同意后⽅可办理,必须同时加盖财务专⽤章及经理部章。
5.4 办理委托付款给其他单位和个⼈,必须由申请委托付款的单位或个⼈向我司提供承诺。
承诺主要内容为:在我司办理委托付款⼿续后,(不论业主是否直接付钱给该单位或个⼈)即视为我司已⽀付该款项给该单位和个⼈,我司与此笔债权债务关系不再存在,并不再发⽣任何经济纠纷。
5.5 项⽬印章除⼯程具体事宜对甲⽅(监理、设计院)外,不允许对外。
5.6 使⽤项⽬部印章时,⽤印⼈必须填写⽤印申请单,经项⽬经理签字后,到印章保存者处盖章,如涉及到与业主重要经济函件的,必须经经理部评审,经理部经理签字后,⽅能⽤印。
5.7 项⽬完⼯⼀周内,公章应缴回经理部办公室;停⼯三个⽉以上的项⽬,公章也应上缴办公室,待开⼯后再⾏发放。
5.8 各单位、部门需要加盖经理部印章的必须到办公室办理,不允许将印章异地加盖。
因经营等⼯作需要确需将印章带出去的,须经经理部经理批准。
5.9 各部门印章由本部门内业保管,⼀律不允许对外。
6 基本⼯作流程
具体见施⼯记录管理框图
7 措施和⽅法
7.1 施⼯记录管理⽅案编制
7.1.1 ⼯程项⽬应在《施⼯组织设计》中策划和规定本⼯程施⼯中应形成记录及其管理办法的总则。
7.1.2 在⼯程开⼯之初,项⽬技术负责⼈根据本⼯程施⼯图纸、合同要求、地⽅规定编制《施⼯记录管理⽅案》,报上级部门审批。
施⼯记录管理⽅案通常应包含以下内容:
a.本⼯程单位(⼦单位)、分部(⼦分部)、分项⼯程以及各分项⼯程检验批划分⽅法,以及试验检验计划。
b.施⼯记录内容及责任划分,包括记录类别、记录名称、记录简要内容、经办、收集、标识、相关责任⼈、份数,以及该项记录填写应注意事项等。
该施⼯记录内容应符合公司规定和地⽅标准要求,还包括电⼦材料、声像材料、和评优材料的策划等。
7.1.3 依据《中国建筑第三⼯程局档案管理办法》,⼯程施⼯资料⼤概分为以下⼏类:⼯程管理⽂件材料、⼯程技术⽂件材料、⼯程测量记录、⼯程施⼯记录、⼯程试验检验记录、⼯程物资⽂件材料、⼯程质量验收⽂件材料、竣⼯图、建筑⼯程竣⼯验收⽂件材料、声像材料、电⼦⽂件材料、项⽬评优⽂件材料等。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三、四。
项⽬施⼯过程中资料分类可以按公司规定执⾏,也可以按当地标准执⾏。
7.2 ⼯程施⼯资料标识
7.2.1 ⼯程施⼯技术资料标识应在施⼯记录策划中予以统⼀规定,原则按如下规定进⾏:
7.2.1.1 ⼯程施⼯记录应分类存放。
每类记录应单独⼊柜存放,每卷盒正⾯和侧⾯注明卷盒名称。
卷盒内有卷内⽂件⽬录。
7.2.1.2 施⼯记录应按时间先后顺序分类、分系统编⽬。
a.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编⽬按表格规定以批次编⽬。
b.其它施⼯归档记录按记录类别和表号分别以时间顺序编⽬为001、002、003……
c.对有关⼯程变更、进度要求、签证等内容的⼯程联系单,在施⼯过程中应分类分别进⾏编号,其中⼯程变更部分记录归⼊⼯程竣⼯档案⽂件。
7.2.1.3 ⼯程施⼯记录份数⼀般为合同规定份数加公司留存份数。
7.2.1.4 ⼯程施⼯记录存放应避免潮湿环境。
7.2.1.5 ⼯程施⼯记录的保管期限均为永久。
7.2.2 声像材料的标识
7.2.2.1 照⽚档案必须内容真实、画⾯清晰,底⽚不得磨损。
通常应注明以下⼏个要素:施⼯组织者,检查者;⽇期,⼯程顺序及加⼯的前后;场所,部位;分项⼯程,分类;设计规格,标识,尺⼨;施⼯状况等。
7.2.2.2 录⾳必须声⾳清楚、录⾳盒上要贴上标签,注明录⾳内容、录制⽇期、地点、盒数、编号及录制者等。
7.2.2.3 录像必须图像清晰、录像盒上要贴上标签,注明录制内容、录制地点、带长、声道、机器型号及摄像者等。
7.2.3 电⼦材料的标识
电⼦⽂件、相应的电⼦⽂件⽬录以及其他相关说明⼀同拷贝到耐久性好的载体上,⽀持该电⼦⽂件的相关软件也须拷贝存储。
保管期限为永久/长期的电⼦⽂件⼀定要⽤光盘存储,
⼀式2套,⼀套封存保管,⼀套供查阅利⽤。
存储电⼦⽂件的载体或包装盒上应贴有标签,标签内必须填写编号、存储内容、保管期限、存盘时间,并且注明封存保管或查阅利⽤。
保管期限以盘内存储的电⼦⽂件的最长保存期限来定。
7.3 归档记录质量要求
7.3.1 施⼯归档记录应为原件,不得涂改。
7.3.2 归档记录的内容及其深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程勘察、设计、施⼯、监理等⽅⾯的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和企业标准。
施⼯记录应与⼯程同步。
7.3.3 归档记录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程实际相符合。
相关记录应相互对应,如施⼯⽇记中混凝⼟浇灌⽇期、混凝⼟施⼯记录和混凝⼟检验报告成型⽇期应相互对应。
7.3.4 归档记录应采⽤耐久性强的书写材料,如碳素墨⽔、蓝⿊墨⽔、不得使⽤易褪⾊的书写材料,如:红⾊墨⽔、纯蓝墨⽔、圆珠笔、复写纸、铅笔等。
7.3.5 归档记录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签字盖章⼿续完备。
7.3.6 归档记录中⽂字材料幅⾯尺⼨规格宜为A4幅⾯(297mm χ210mm)。
图纸宜采⽤国家标准图幅。
7.3.7 归档记录的纸张应采⽤能够长期保存的韧⼒⼤、耐久性强的纸张。
图纸⼀般采⽤蓝晒图,竣⼯图应是新蓝晒。
计算机出图必须清晰,不得使⽤计算机出图的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