奉化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奉化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为推进我市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升级,提升行业环保水平,全面改善我市环境质量,进一步推进现代化生态城市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省政府《关于十二五时期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的指导意见》和宁波市政府《宁波市“十二五”期间重污染行业深化整治促进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促进产业升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环保优先、安全发展的理念,按照“削减总量、淘汰落后、疏堵结合、长效管理”的原则,综合利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等手段,倒逼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区域化工行业生产工艺和装备技术水平及污染防治能力,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行业性污染问题;优化全市化工行业产业布局,提高环境安全保障水平,促进化工行业科学发展。

二、整治目标
(一)总体目标
到年,全市化工行业部分区域环境安全隐患较大、“低、小、散”明显、恶臭污染扰民等突出问题基本得以解决,化工行业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得到明显优化,行业集约化、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明显提升,主要污染物及排放总量有效降低,主要化工区域大气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化工行业呈现健康、规范和持续发展态势。

(二)具体目标
.年底前,完成化工企业基本情况排查,制定《奉化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方案实施方案》。

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提升一批”原则,对所有企业进行梳理,逐家明确整治提升要求和整治进度,各项任务要落实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员。

.年底前,所有拟原地保留的企业完成整治并通过验收。

.年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区整合发展。

.年月底前,保留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年基础上下降以上。

我市在完成对全部企业验收后,通过宁波市级区域总体验收。

三、整治提升主要措施和内容
(一)清理不合法企业和落后产能
在年月底前,区域内不具备环保及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等的化工企业一律停产整治,在年月底前补办环评等手续或进行整改,到期无法取得相关批复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关闭。

(二)严格环境准入
原则上不再新上化工项目。

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化工聚集区,改扩建项目选址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生态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功能区划。

新、改、扩建项目需新增和氨氮排放总量的替代比不低于,其中染料、颜料和农药原药生产企业原则上应自身平衡或同行业替代总量指标,新建化工企业投资额不得低于万元(不含土地费用、不得分期投入,新领域精细化学品和生物医药等研发型、创新型企业除外),且需通过环保、安全和节能等评估。

化工聚集区(工业功能区)必须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和项目布局要求,统筹考虑集中供热、集中处置危险废物、建设物料输送主管廊等环境基础设施。

(三)整治提升要求
对列入整治提升的化工企业,必须达到行业准入标准和满足节能、环保、安全等规定的条件。

.工艺装备要求
()工艺装备总体要求。

工艺和装备水平均应符合国家和省现已出台的产业准入指导意见,达到行业清洁生产标准二级以上要求,并符合《浙江省化工行业生产管理规范》(浙经信医化〔〕号);生产过程中涉及磺化、硝化、氯化、重氮化、氧化、加氢、过氧化、氟化、氨化、裂解及高压等反应的,必须设置自动控制及安全控制系统,达到《关于推行化工生产过程自动化安全控制系统的指导意见》(浙安监管危化〔〕号)的要求。

()规范液体物料储存。

原则上淘汰桶装,宜储存于配备呼吸阀、防雷、防静电和降温设施的储罐中。

液体化学品宜采用浮顶储罐贮存或设置氮封、呼吸阀,
装卸应采用装有平衡管的封闭装卸系统。

逐步推广对具有恶臭、毒性危害大的浮顶罐废气收集处置工作。

()提升介质传输工艺。

设备之间输送介质应采用气相平衡管技术,涉及危险化学品的介质输送宜采用氮气保护措施。

一般应采用密闭机械泵和管道输送液态物料,因特殊原因使用压缩空气、真空压吸等方式输送易燃及有毒、有害化工物料的,应对输送排气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鼓励间歇生产企业安装氮封自动控制系统。

()采用先进输送设备。

优先采用设有冷却装置的水环泵、液环泵、无油立式机械真空泵等密闭性较好的真空设备,除非因特殊工艺原因原则上淘汰水冲泵,真空尾气宜冷凝回收物料,鼓励泵前、泵后安装缓冲罐并设置冷凝装置。

()改进化学反应工艺。

鼓励反应釜宜采用底部给料或使用浸入管给料,顶部添加液体宜采用导管贴壁给料,投料和出料均应设密封装置或设置密闭区域,不能实现密闭的应采用负压排气并收集至尾气处理系统处理。

使用剧毒物品的区域,设备布置应相对独立。

()采用密闭生产工艺。

涉及易挥发有机溶剂的固液分离不得采用敞口设备,淘汰敞口式离心机、明流式压滤机和非密闭抽滤设备,鼓励采用隔膜式压滤机、全密闭压滤罐、“三合一”压滤机和离心机等封闭性好的固液分离设备。

物料的洗涤应采用逆流工艺,鼓励污水串级使用。

固体投料宜采用密闭投料。

()采用密闭干燥设备。

淘汰电热式鼓风烘干和老式热风循环干燥,鼓励使用“三合一”干燥设备或双锥真空干燥机、闪蒸干燥机、喷雾干燥机等先进干燥设备。

活性、酸性、直接、阳离子染料和增白剂等水溶性染料的制备,宜原浆直接干燥,或通过膜过滤提高染料纯度及含固量后直接干燥。

干燥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溶剂废气须冷凝回收有效成份后接入废气处理系统,存在恶臭污染的应进行有效治理。

()提高用水循环利用。

大力推广《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节水设备(产品)》,积极采用高效、安全、可靠的水处理技术和工艺,不断提高水循环利用率,降低单位产品取水量。

加强废水综合处理,努力实现废水资源化,企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以上。

.污染防治要求
()水污染防治。

实行严格的清污分流和分质分治。

配套合适的生产废水预处理设施,受污染工艺废水、公用工程排污水、作业场地冲洗水、固废堆场渗滤液、废气喷淋吸收废水、生活污水及初期雨水等建议采取分质处理、循环回用,但必须经处理达标后排放;采样、溢流、检修、事故放料以及设备、管道放净口排出的料液或机泵废水应收集处理;所有污水不得混入清下水。

有效防止污水“跑冒滴漏”。

工艺废水管线应采取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废水管道应满足防腐、防渗漏要求,易污染区地面应进行防渗处理。

罐区地面应作硬化等防渗处理,四周建围堰。

废物收集场所的地面应作硬化处理,并宜采取防雨措施。

确保污水达标排放。

凡是企业污水处理设施不能稳定达标、超过许可的排放总量的化工企业,必须实施限期整改。

影响污水处理效果的重金属、高氨氮、高磷、高盐份、高毒害(包括氟化物、氰化物)、高热、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应单独配套预处理措施和设施,高盐份母液宜配套脱盐设施或采取其他先进技术进行处理。

鼓励高浓度、难降解有机废水采用焚烧方式处理。

()大气污染防治。

减少无组织排放。

通过储罐化储存、管道化输送、密闭化、连续化、自控化生产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通过平衡管、氮封,以及密闭化设备、局部负压集气系统收集工艺废气、废水处理站废气以及其他公用工程废气。

生产系统所有工艺排放口、储运设施排放口以及间歇性排放的驰放气均应纳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重点污染源企业应推广建立泄漏检测与修复()体系,减少无组织排放。

强化废气预处理。

废气应有效收集,对于、、、、、、、等水溶性气体,宜采用吸收法预处理;对于高浓度有机溶剂废气,应采用冷凝回收或其他适用技术进行回收预处理。

提升末端治理水平。

酸、碱性废气可采用多级水吸收、碱、酸吸收处理,氮氧化物废气宜采用还原吸收工艺。

有机废气和恶臭性废气宜根据其特性采取吸收、吸附、焚烧或其他先进适用技术处理。

石化企业正常和非正常工况产生的可燃性废气应排入回收系统或火炬系统。

粉尘类废气应采用布袋除尘或以布袋除尘为核心的组合工艺处理,其中环境风险较大的杀虫剂、除草剂类农药生产企业应满足行业特殊规范要求。

连续生产的化工企业原则上应对可燃性有机废气采取回收利用或焚烧方式处理。

工业锅炉和工业炉窑应采取清洁能源,废气应高效净化工艺,并满足主要污染物减排要求。

严格控制排气量。

所有不必要的开口应封闭,尽可能提高工艺设备密闭性,减少不必要的集气处理量。

废气排放筒应设置监测采样口,排放高度米以上。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对化工固废按其性质和特点分类收集、包装、贮运、处置。

厂内应设置符合规范要求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转移和处置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包装废物应按照危废进行管理,原厂可重复利用的除外。

.加强环境风险防范
()完善事故应急预案。

化工生产企业必须制定有效的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配备满足要求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设施,定期开展演练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

()配套事故应急设施。

企业应设置规模合适的应急事故池,事故池宜采取地下式并布置在厂区地势最低处,事故源切断应分别设置手、自动系统,有条件的化工园区可集中设置区域事故应急池,以集约利用土地资源。

()整合事故应急资源。

化工园区应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及时更新,配备满足需要的应急监测、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设施,整合区域内环境应急救援资源,不断提升应急指挥能力。

()完善危险品管理。

剧毒、易燃易爆化学品储存区域要安装液位、温度、压力超限报警设施、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和火灾报警系统,贮罐应设置围堰。

属重大危险源的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等重点储罐,必须设置紧急切断装置。

()重视场地污染修复。

化工企业搬迁或关停后应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场地风险评估和生态修复。

.环境管理要求
()完善环保管理机构。

化工企业应配备专职、专业管理人员负责内部环保日常管理,管理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证上岗。

建立健全环保规章制度和全员岗位环保责任制度,建立完善各种环保管理台帐。

()规范监测监控体系。

每个厂区原则上只能设一个标准化污水排放口和一个清下水排放口,并均应设置检查井,清下水浓度不得高于毫克升或不高于进水浓度毫克升。

废水量在吨日以上的化工企业和化工园区(工业功能区),其废水集中处理设施应安装在线监测设施,废水排放口和治理设施关键环节应安装视频监控仪。

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应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联网。

企业等废气处理设施的焚烧温度等重要参数与环保部门联网。

涉及酸碱反应、氧化还原的污染处理工段要分别配备和氧化还原电位在线监测装置。

恶臭污染严重的企业及化工园区应建立恶臭监测监控体系。

()提升日常管理水平。

重点化工企业应建立年度挥发性有机物、、重金属等废物流质量平衡和分析制度,掌握废物来源和基础数据,夯实环境管理基础。

鼓励引进国内外先进的设计理念、生产技术和管理制度,鼓励开展、、、、等产品质量、环境安全、职业安全卫生等管理体系认证。

四、实施步骤
(一)年月底前。

排查和调研化工行业情况;制订《奉化市化工行业污染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召开整治工作会议,下达限期整治任务。

(二)年月底前。

对整治提升企业上报整治工作方案,经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启动实施整治改造。

(三)年月底前,整治企业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并通过市级验收。

(四)年底前,列入搬迁的企业基本实现搬迁入园区整合发展。

(五)年月底前,保留化工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在年基础上下降以上,通过整治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

为保障行业污染整治的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由市环保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相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也成立相应的工作班子,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根据各自工作职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二)加强督查,联合执法。

按照污染整治目标要求,积极推进整治工作。

对整治不力或整治缓慢的企业,要及时和市行业污染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沟通,由。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