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 补考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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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考安排及教室

补考安排及教室

班级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软件817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电气81602 机械81602 机械81602 机械81602 机械81603 计科81701 计科81701 计科81701 计科81701 计科81701 通信81601 建电81401 建电81401 建电81401 建电81401 建电81401 建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微电81401 电气81403 电气81403 微电81501 微电81501 微电81501
课程名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C语言及程序设计 DSP原理及应用 DSP原理及应用 DSP原理及应用 DSP原理及应用 DSP原理及应用 DSP原理及应用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LED及固态照明 MATLAB与控制系统仿真 MATLAB与控制系统仿真 半导体器件 半导体器件 半导体器件

学期末课程补考规定

学期末课程补考规定

成绩等级
02
补考成绩按照学校规定的等级标准进行评定,一般分为优秀、
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
成绩记录
03
补考成绩将记录在学生个人成绩单上,并注明“补考”字样。
05
补考纪律与违规处理
补考纪律
严格遵守考试时间
学生必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参加补考,迟到或早退均视为违规。
保持考场安静
在考试期间,学生必须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传递纸条或使 用任何通讯工具。
补考形式
笔试
对于理论性较强的课程,可采用笔试形式进行补考,重点考察学 生对知识点的掌握和理解。
机试
对于计算机类课程,可采用机试形式进行补考,考察学生的实际操 作能力。
口试
对于语言类、艺术类等课程,可采用口试形式进行补考,考察学生 的口语表达、艺术表现等能力。
成绩评定
成绩计算
01
补考成绩以卷面成绩为准,不再另行加分或减分。
规范管理
补考规定有助于规范学校 考试管理,确保考试秩序 和成绩的公正性。
适用范围
适用对象
补考规定适用于本学期选修了相关课 程但未能在期末考试中取得合格成绩 的学生。
适用课程
时间限制
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补考,逾 期申请将不予受理。同时,补考成绩 也需在规定时间内公布,以确保成绩 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申请流程
提交申请
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 提交补考申请,填写相 ,确认学生是否符合补考条件。
教务处审批
经学院审核通过后,学生申请将 提交至教务处进行最终审批。
审核标准
成绩真实性
核实学生成绩是否真实有效,是 否存在成绩登记错误等情况。
申请材料完整性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补考工作的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补考工作的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课程
补考工作的通知
各系: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所有课程的补考工作由各系组织。

补考、成绩录入工作于2019年9月12日前完成。

通识课程的补考时间安排在2019年9月7日(详见公共课补考时间安排表),补考教室由各单位自主预约,每个考场安排至少2位监考老师,届时学校将组织到各系巡考。

请各系于9月6日前将本系通识课程考试地点及监考人员报教务处。

通识课程补考结束后,由各单位封存,下周一交相关部门。

请参加体育课程的补考的同学9月11日下午四点,到体育系楼前集合,由体育系统一安排补考。

(所有对体育课程成绩有疑义的同学,在补考前到体育系办公室或任课教师处核实成绩)按照《济宁学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济宁学院学分制管理暂行规定》要求,2016级学生期末考试课程无故旷考、考试作弊者一律不允许参加正常补考;2017级后实施学分制的学生自主放弃期末考试、无故旷考、考试作弊者该课程一律重修,不再参加补考;2018-2019-2学期重修课程,考试不及格者不允许参加补考,期末考试期间,因与主修课程考试冲突,申请缓考的同学可参加补考。

补考不及格课程需重修,学分制管理下不再安排综合补考。

请各系向学生认真解释,并请通知学生认真复习、携带学生证等有效证件按时参加补考。

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中心)
2019年9月3日
附:2018-2019-2学期补考安排表。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补考安排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2014年7月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

每天五场考试(9月5日为三场),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1:30~13:30\下午14:00~16:00\下午16:30~18:30\晚上19:00~21:00。

英语听力播音时间:大学英语(2):2014年9月3日09:00基础英语(2):2014年9月3日10:00大学英语(4):2014年9月4日09:00英语听力播音频率:89MHZ2。

考试地点:第六教学楼3.考试信号:学生进场:8:45\11:15\13:45\16:15\18:45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8:50\11:20\13:50\16:20\18:50监考老师发卷时间:8:55\11:25\13:55\16:25\18:55考试开始:9:00\11:30\14:00\16:30\19:00考试结束:11:00\13:30\16:00\18:30\21:00二、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地点:A6101三、考试纪律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银峰副主任:章锋云杨浩成员:葛宏翔、刘志国、冯鑫、赵昌龙、诸海磊、杨丽清、秦革、金杰、杨松如、刘志国四、巡视员名单姚家宁、李佑光、柯昌辅、张来仪、黄忠、肖明葵、朱建国、余小平、刘定祥、刘建国、彭小兵、陈宏、林光奕、牟小琳、徐铁城、白秀华、张新龙、罗先财、张心明五、注意事项:1.本安排中没有的课程(含体育)的补考由各开课学院(部)在开学后第一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 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08:00~21:00封闭考场,2014年9月5日08:00~16:00封闭考场。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

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标题:补考实施细则(修改稿)引言概述:补考是学生在考试中未能达到合格标准时,为了给予其改进的机会而进行的一种考试机制。

补考实施细则的制定对于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学生的学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补考实施细则的修改内容。

正文内容:1. 补考资格1.1 修订补考资格的标准:补考资格应基于学生在原考试中的表现,修订后的标准应更加合理和公正。

1.2 考虑特殊情况:对于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如疾病或家庭突发事件,应有相应的考虑和适应措施。

2. 补考安排2.1 考试时间和地点:补考应在原考试之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考试地点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2 考试形式:根据不同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可以采取笔试、实践操作或口试等多种形式进行补考。

2.3 考试命题:补考的试题应与原考试的难度和内容相匹配,确保公平性和准确性。

3. 补考成绩计算3.1 成绩组成:补考成绩应与原考试成绩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综合计算,确保学生在补考中的努力得到合理的体现。

3.2 成绩公示:补考成绩应及时公示,让学生了解自己的成绩情况,并进行必要的申诉和复议。

4. 补考管理4.1 补考报名: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程序进行补考报名,确保学校能够合理安排补考事宜。

4.2 考试纪律:补考应遵守与原考试相同的纪律要求,确保考试的公平性和规范性。

4.3 监考和阅卷:补考应有专门的监考和阅卷人员,确保考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5. 补考结果处理5.1 及格标准:学校应根据学科的特点和要求,制定合理的及格标准,并对补考结果进行相应的处理。

5.2 补考记录:学校应建立完善的补考记录系统,记录学生的补考情况和成绩,以便于后续的学业发展和评估。

5.3 学业指导:根据补考结果,学校应提供相应的学业指导和辅导,帮助学生改进学习方法和提升学业水平。

总结:通过对补考实施细则的修改,可以更加合理和公正地对待学生的学业发展,为其提供改进的机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学位条例》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管理与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

请张帖在D1151,DZ130、DYC210外面的张贴板上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第一条学生应在学校教务处选课系统中选取课程并参与修读,方能具有资格参加所选课程考试。

第二条学生未申请免修且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取消该课程考试资格,成绩以零分计,不得参加补考:(一)经抽查,有三次无故缺课的;(二)据考勤记载一学期缺课超过课程学时三分之一的;(三)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超过总量三分之一的;(四)课程内实验环节内容考核不合格的。

第三条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完整;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证件。

第四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考试,若因病、课程(考研)考试时间安排冲突,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在课程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五条学生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以后,不得参加当场考试;开考30分钟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考场。

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第六条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

在考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携带食物、不准吸烟。

第七条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时,应使用规定的或经监考人员认可的考试用具(开卷考试只能使用任课教师指定的资料,并且不得互相传递、交换资料)。

不得将书籍、书包、复习资料、稿纸等物品放置在座位上(含自己及周围的桌面、抽屉、凳子上),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八条考试应独立答题,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私下互借考试用具。

不得向监考人员要求解答试题。

不得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干扰、影响他人答卷和其他违规行为。

严禁请人代考或者替人考试。

第九条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的完整,不得损毁试卷(答卷),不得将本人或他人试卷(答卷)私自带出考场。

试卷(答卷)填写的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不得有涂改。

不得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个人信息或作标记。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补考安排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2014年7月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

每天五场考试(9月5日为三场),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1:30~13:30\下午14:00~16:00\下午16:30~18:30\晚上19:00~21:00。

英语听力播音时间:大学英语(2):2014年9月3日09:00基础英语(2):2014年9月3日10:00大学英语(4):2014年9月4日09:00英语听力播音频率:89MHZ2.考试地点:第六教学楼3.考试信号:学生进场:8:45\11:15\13:45\16:15\18:45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8:50\11:20\13:50\16:20\18:50监考老师发卷时间:8:55\11:25\13:55\16:25\18:55考试开始:9:00\11:30\14:00\16:30\19:00考试结束:11:00\13:30\16:00\18:30\21:00二、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地点:A6101三、考试纪律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银峰副主任:章锋云杨浩成员:葛宏翔、刘志国、冯鑫、赵昌龙、诸海磊、杨丽清、秦革、金杰、杨松如、刘志国四、巡视员名单姚家宁、李佑光、柯昌辅、张来仪、黄忠、肖明葵、朱建国、余小平、刘定祥、刘建国、彭小兵、陈宏、林光奕、牟小琳、徐铁城、白秀华、张新龙、罗先财、张心明五、注意事项:1.本安排中没有的课程(含体育)的补考由各开课学院(部)在开学后第一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 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08:00~21:00封闭考场,2014年9月5日08:00~16:00封闭考场。

1213上毕业前补考成绩

1213上毕业前补考成绩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2-13学年度(春夏季)第二学期期末补考日程安排表
说明:
1、补考从开学后二、三周内进行 即2013年9月9日(周一)至9月22日(周日)时间段内进行。

3、同一个教研室所有补考课程安排在同一时间同一个教室补考。

3、相同底色的教研室的补考,请安排同一个大教室。

4、各年级各专业涉及补考的同学请看清授课的教研室及补考时间和教室,准时到场参加补考。

5、医学心理学与医学伦理学教研室的课程,学生在那个校区上课参加期末考试的,就在那个校区参加补考。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二0一三年七月五日制
二0一三年八月二十八日核
重庆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管理学院
12-13学年度(春夏季)第二学期期末补考日程安排表。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安排

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集中补考安排表重庆大学城市科技学院教务处2014年7月关于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通知学院各部门:现将2013~201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集中补考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希望各相关部门做好考试的准备工作:一、考试时间及地点1.考试时间:2014年9月3日——9月5日。

每天五场考试(9月5日为三场),考试时间为:上午09:00~11:00\中午11:30~13:30\下午14:00~16:00\下午16:30~18:30\晚上19:00~21:00。

英语听力播音时间:大学英语(2):2014年9月3日09:00基础英语(2):2014年9月3日10:00大学英语(4):2014年9月4日09:00英语听力播音频率:89MHZ2.考试地点:第六教学楼3.考试信号:学生进场:8:45\11:15\13:45\16:15\18:45监考教师宣读考场纪律:8:50\11:20\13:50\16:20\18:50监考老师发卷时间:8:55\11:25\13:55\16:25\18:55考试开始:9:00\11:30\14:00\16:30\19:00考试结束:11:00\13:30\16:00\18:30\21:00二、考场办公室考场办公室地点:A6101三、考试纪律委员会成员名单主任:王银峰副主任:章锋云杨浩成员:葛宏翔、刘志国、冯鑫、赵昌龙、诸海磊、杨丽清、秦革、金杰、杨松如、刘志国四、巡视员名单姚家宁、李佑光、柯昌辅、张来仪、黄忠、肖明葵、朱建国、余小平、刘定祥、刘建国、彭小兵、陈宏、林光奕、牟小琳、徐铁城、白秀华、张新龙、罗先财、张心明五、注意事项:1.本安排中没有的课程(含体育)的补考由各开课学院(部)在开学后第一周内统一安排考试。

2. 2014年9月3日—2014年9月4日08:00~21:00封闭考场,2014年9月5日08:00~16:00封闭考场。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摘录)

重庆大学本科学生考试纪律(摘录)

第一条学生参加考试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校园卡或学生证),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完整;无有效证件者不得参加考试。

严禁使用与本人身份不符的证件。

第二条学生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考试,若因病、课程(考研)考试时间安排冲突,或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考试,应在课程考试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缓考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条学生应于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

开考30分钟以后,不得参加当场考试;开考30分钟以内,无正当理由不得离开考场。

未经监考人员允许,不得中途擅自离开考场。

第四条学生必须服从监考人员的管理,听从指挥、调动和安排。

在考场内不得喧哗、不得携带食物、不准吸烟。

第五条严禁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以及存储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考试时,应使用规定的或经监考人员认可的考试用具(开卷考试只能使用任课教师指定的资料,并且不得互相传递、交换资料)。

不得将书籍、书包、复习资料、稿纸等物品放置在座位上(含自己及周围的桌面、抽屉、凳子上),应存放在监考人员指定的位置。

第六条考试应独立答题,不得自带草稿纸,不得私下互借考试用具。

不得向监考人员要求解答试题。

不得有任何考试违纪、作弊行为,以及干扰、影响他人答卷和其他违规行为。

严禁请人代考或者替人考试。

第七条学生在考试中,应保持试(卷)、答卷和草稿纸的完整,不得损毁试卷(答卷),不得将本人或他人试卷(答卷)私自带出考场。

试卷(答卷)填写的姓名、学号、专业等个人信息不得有涂改。

不得在试卷(答卷)规定以外的地方填写个人信息或作标记。

第八条学生提前交卷时,应将试题、答卷和草稿纸反扣在桌上并举手示意,待监考人员收取试卷后,方可离开教室并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第九条考试结束铃声响后,学生应立即终止答卷,在座位上等待监考人员完成收卷清点后,有序的离开考场。

第十条凡违反本考试纪律的,当即取消考试资格,成绩无效;对其违纪作弊行为,按照《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办法》的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补考工作的通知各院部及相关教学单位:为了做好开学初补考工作,请各单位及时通知并催促相关教师完成以下各项工作。

一、补考对象2017-2018学年第3、4学期课程正常考试不合格的学生、缓考的学生(不含缺考课程;不含单独开设的实验课、课程设计、实习、实训等实践性教学环节、体育课、公共选修课)。

二、补考时刻安排及任务补考时刻安排及任务分解表三、补考试题命题、批阅、成绩录入1、试题:容量、难易程度同期末考试试题一样,且应幸免有重复试题。

2、教学秘书登录教务治理系统,负责指定讲课教师(即命题教师)。

3、命题教师负责登录教务治理系统查看补考学生名单、安排出题、借教室、试卷印刷等相关事宜。

4、试卷题头为:2018-2019学年第1、2学期XX课程补考考试试卷。

5、教学秘书负责指派监考教师,并将本院补考安排汇总后,一路发至考务科。

6、教师与学生可自行查看。

7、依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0号文件)第二十条,补考课程考核成绩应在考试终止后三天内录入到教务治理系统中。

8、补考成绩由命题教师负责录入教务治理系统,成绩小于60分的按实际分数录入;成绩大于或等于60分的均按60分录入;并由系统导出打印2份成绩单,送交开课院部教学秘书处存档,无需再向学生所在院部投递。

9、缓考学生的补考成绩按实际考试分数录入。

10、各开课单位在安排补考时刻时,对个别考生可能显现的考试时刻冲突问题应做好预案。

四、其它1、下载。

2、阅卷工作量计算方式:1-15人(含15人)为1个工作量,16-30人(含30人)为2个工作量,31人以上的阅卷工作量=实际人数/15(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3、各开课单位在补考期间要增强对考场的巡视检查工作。

4、其它未尽事宜请严格依照《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补考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4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核与成绩治理方法》(东油校发〔2016〕80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本科生课程考试试卷质量标准》(东油校发〔2016〕90号文件)、《东北石油大学学生治理规定》(东油校发〔2017〕65东北石油大学教务处2018年7月5日。

重庆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

重庆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

重庆大学课程考试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考试制度,严肃考试管理,确保教学质量,树立良好的教风和学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课程考试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课程学习效果的检查与评价,也是检验教育教学质量的重要手段;考试结果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学生掌握、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和水平,同时也反映教师的教学质量与效果。

课程考试应遵循教考分离、严格保密、独立完成、公平考核、诚实守信的原则。

第三条凡属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应进行考试或考查,由任课教师评定成绩,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其他教学环节也要进行考试或考核。

第四条凡本校在籍的本科学生必须参加所修课程的考试或考查,并获得相应的成绩评定,成绩合格者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第二章课程考试工作的领导机构第五条重庆大学考试工作委员会及其职责学校考试工作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处领导、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及各学院分管教学与学生工作的院领导组成,依据本规范和学校相关规定,对学校课程考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作出决定,组织、参与各类考试的巡视和纪律检查工作。

重庆大学考试工作委员会下设常务委员会、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和考场工作办公室:(一)常务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和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组成。

主要职责是研究学校考试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重庆大学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认定的学生考试违纪作弊事件并提出处理意见,报校长会议审批等。

(二)考试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学校考试工作委员会委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委派考场纪律检查人员巡视考场,负责处理当场考试中发生的事件,界定当场考试中的违纪作弊行为,认定当场考试中发生的教学事故,汇总分析当场考试情况等。

(三)考场工作办公室由教务处、学生处分管考试工作的处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

主要职责是组织考试,处理各种考务,整理归档考试违纪作弊材料,编辑“重庆大学考试情况简报”,拟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或建议等。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

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校普通本科学生。

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严格管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第四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应当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 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 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艺体育等活动;(三) 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 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 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 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 努力学习,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四) 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 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规范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规范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规范成绩录入和报送的补充通知各院、系、部、处、中心:为进一步加强成绩管理,规范教学过程,适应学校教学管理网络化、信息化发展的要求,针对成绩管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对成绩录入和报送做如下补充规定,要求各级部门明确职责并遵照执行。

一、所有必修、选修课程的成绩录入均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web端(网页界面)进行,总评成绩不用录入,而是根据平时、期末等成绩由系统自动计算。

在录入过程中,如遇成绩录入界面有名单,而无试卷成绩时,一律按旷考处理,并在备注栏选择“旷考”。

二、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凡必修课课程的考试成绩低于60分的学生(作弊、旷考的除外)可参加课程的重(补)考,课程的重(补)考及缓考安排在每学期的第二、三周进行,各门课程具体的考试时间、地点由开课院系负责组织安排,于开学第一周书面通知学生工作办公室及有关教研室。

重(补)考、缓考成绩应在每学期的第五周前录入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方式同正考。

重(补)考、缓考成绩的录入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重(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及手册》。

三、成绩的单独报送在正考、重(补)考成绩录入过程中,如遇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成绩界面上无学生名单(如重修、补修、增修等),无法录入成绩时,各院系集中以纸质方式报学校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录入。

成绩报送表格见附件二《重庆医科大学成绩报送表》,成绩的报送一律采用此表。

凡是能够由任课老师在正方教务管理系统录入时,不接收纸质方式的成绩报送。

四、其他未尽事项参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考试工作的补充规定》(重医大教(2008)55号)执行。

五、本规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2013年1月15日附件一重(补)考、缓考成绩录入操作流程及手册重(补)考成绩的录入与期末正考的操作方式基本一致。

一、院系查询补考课程、成绩录入密码1. 在每学期开学初,教研室以教研室账号登陆正方管理系统客服端,查询补考课程成绩录入密码:成绩管理→网上补考录入设置,选择补考学年、学期,开课学院前面的框打勾,然后点击查询(注意:其他选择和勾选),可查看本学院补考课程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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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学期开学前补考时间安排及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系(教研室)、学生班:
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主要安排在下学期开学前一周进行,即在星期四、五、六、日四天(2月16~19日)内补考(根据重庆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文化素质教育课、全校性选修课和实践性教学课程不组织补考),部分课程安排在开学第一周进行。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为了确保教学质量的稳定和提高,各学院一定要严格按照《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做好本次补考的命题、阅卷、制卷及组织工作。

二、全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中国近现代史纲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复变函数》、《复变函数与积分变换》、《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机械制图(I)》、《工程制图》(机械学院开课)、《电工电子学》、《计算机硬件技术基础》、《计算机信息管理基础》、《大学计算机基础》、《画法几何》、《大学化学》、《理论力学》(资环学院开课)、《工程力学》(资环学院开课)及大学英语提高课程等由教务处统一安排时间、地点(详见附表一)及组织监考并负责上网;其余各年级专业课程,由各学院通过教学管理网络查询打印补考名单,做好补考试卷准备工作,并按照教务处规定的时间及地点插空自行安排(不得拖延,不得在办公室组织补考),并组织学生考试,考试安排应尽量避免学生冲突。

如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安排完所有专业课程考试的学院,需报教务科(虎溪校区课程需报教学管理科),经同意后可在开学的第一周内进行安排。

各学院要及时将补考日程安排就绪并通知教师和学生,同时报送教务科一份备案。

三、考试后一周内,开课学院应及时组织教师阅卷和成绩上网,以便进行学籍处理。

考试试卷和成绩单按《重庆大学考试工作规范》要求归档。

四、学生应通过教学管理网络及时了解自己的考试成绩,需补考的学生,
应利用假期在校复习备考,不宜离校。

(未选课者,一律不准参加补考)原则上重修学生应随所选课程上课校区参加补考。

五、需补考的学生请带上校园卡或学生证(所有证件信息必须清晰完整,否则视为无效证件)准时参加考试,无证件或考试时间已超过30分钟未进入考场者,不得再进入考场,按缺考处理,其成绩以零分记。

六、已结业学生需返校参加开学前补考的,请在本学期结束前到原所在学院办理结业返校考试申请及其他相关手续,以便试卷的统计及考场的准备;考试时需带上收费发票、身份证、结业证书原件。

七、各学院专业课程补考教室分配见附表二。

八、补考时间:
老校区:上午:8:00~10:00,10:20~12:20;
下午:2:00~4:00; 4:30~6:30
晚上:7:00~9:00。

新校区:上午:9:00~11:00
下午:2:00~4:00; 4:30~6:30
晚上:7:00~9:00。

注意:如新、老校区共用一套题的,考试时间按新校区的执行。

重庆大学教务处
2012年1月10日
的《2011~2012学年第一学期补考统考课程具体教室安排表》为准,还未安排具体考试时间的大学英语提高课程考试时间也见该安排表;
2、请各学院照此安排在规定时间内插空安排本学院的专业课程(专业课程教室见《各学院专业课程补考教室分配表》),并负责通知学生及安排监考,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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