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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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11.13
•【字号】文府办〔2017〕325号
•【施行日期】2017.11.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昌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府办〔2017〕3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各农场,市政府直属相关单位,省驻文昌相关单位:《文昌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文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文昌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水利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加快推进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进一步控制水资源消耗,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参照《海南省“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新时期治水方针,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保障用水需求,促进人水和谐,为建设美丽文昌,推进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水利支撑和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
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强化约束性指标管理。
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
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
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
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
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
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
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我市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
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地下水开发利用得到有效管控,不存在超采区域。
到2020年,全市年用水总量控制在2.566亿立方米以内。
全市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比2015年降低
22.7%、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均比2015年降低23.3%;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93以上;到2020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其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文教河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97%以上,其他河流、水库水质明显改善。
二、目标责任
(一)健全指标体系。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根据省已下达的2020年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见附件1)。
推进江河流域水量分配,推进完成我市文教河、文昌江、珠溪河、石壁河、北水溪流域水量分配,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落实到流域。
严格强度指标管理,明确区域强度控制要求。
严格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强化行业和产品用水强度控制。
(二)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市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我市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责任,建立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要求。
考核结果交由干部主管部门,作为相关部门和单位领导班子及个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总量和强度控制不力的地区,要求限期整改。
整改期间,暂停该地区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审批,暂停该地区新增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纪追究该地区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三、落实重点任务
(一)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摸清全市、流域及区域水资源承载能力,核算经济社会发展对水资源的压力和承载负荷,建立全市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监测预警机制。
对水资源承载负荷超过或接近承载能力的地区,实行预警提醒和限制性措施,构建政策引导机制和空间开发风险防控机制,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均衡协调发展。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保局、市统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委)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规范取水许可管理,按照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要求从严核定许可水量。
根据《海南省水务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工作的通知》(琼水资源〔2016〕432号)有关要求,重点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镇总体规划、工业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产业区规划,以及电力开发、石油化工、钢铁、煤炭、造纸等涉及大规模开发利用水资源或者对水资源产生重大影响的规划开展水资源论证,从规划的源头合理配置水资源。
市水务局负责相关规划水资源论证统筹指导工作,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规划委在涉及的相关规划中做好开展水资源论证的把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规划委)
(二)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落实节水优先方针,大力推动节约用水工作。
参照《海南省节水管理办法》,《海南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完成我市相关管理和规划工作。
推进市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强化农业节水,加快重大农业节水工程建设,到2020年完成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任务。
加快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道输水、喷灌、微灌和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农
业局)
强化工业节水,按照国家鼓励和淘汰的用水技术、工艺、产品和设备目录,重点开展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用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
到2020年,高耗水行业达到先进定额标准。
(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加快推广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机关、单位、居民小区建设。
完成市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目标。
大力推动国家节水型城市建设。
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规划委)
(三)加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
加强地下水保护工作,根据《海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做好地下水利用与保护规划工作,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
依法规范机井建设管理,限期关闭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
加快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实现对地下水动态有效监测。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
(四)统筹配置和合理利用水资源。
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流域和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
加快完善重点流域和区域水资源配置,推进实施水系连通工程,加强文教河、文昌江、珠溪河、石壁河、北水溪等主要流域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确保流域供水安全和生态安全。
因地制宜建设一批调蓄工程,优化水资源配置。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
(五)稳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
创新水资源管理手段,探索利用市场机制优化
配置水资源。
推进开展水权试点工作,因地制宜建立水权确权机制,探索建立水权交易的方式,推进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相结合的水权交易平台建设。
完善政策法规,逐步建立符合省情和水情、制度保障、管理规范的水权交易制度,缓解我市流域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用水增量需求与总量控制的矛盾。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加快理顺价格税费。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
合理制定、调整城镇供水价格,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出台非居民用水超定额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
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按国家部署推进水资源税费改革并落实执行。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七)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
协助省水务厅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2016-2018年)项目,2018年底前对年取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取水户、100万立方米以上的公共供水取水户和中型灌区渠首实现在线监控。
健全水资源计量体系。
加快推进市县级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
结合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生态环保局、市科工信局、文昌质量技术监督局)
(八)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完善取用水统计,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帐。
对重点用水单位的主要用水设备、用水工艺、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等进行监控管理,并加强对取水许可、计划用水、超计划用水累进加价、取用水计量监控和信息统计、节水管理制度建设等监督管理。
积极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创建节水型企业(单位),推进重点用水单位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内部节水管理水平,提高用水
效率。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
(九)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
通过总结节水试点建设经验,结合我市实际,通过体制机制的开拓创新形成节水的长效机制。
突出技术引领,增强节水科技的支撑能力;引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等关键技术,引进水资源高效利用成套技术设备;加强节水技术推广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尽快形成一批实用高效、有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
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带动全社会提高用水效率。
培育一批专业化节水服务企业,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局)
四、完善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政府对本辖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
市政府成立市双控工作领导小组如下:
组长:王晓桥(市政府市长)
副组长:符策万(市政府副市长)
何欢宝(市政府副市长)
成员由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市科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生态环保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委、市农业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物价局等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高富局长担任。
成员单位有关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根据具体工作需要进行配置。
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
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加强指导、支
持和监督管理。
市发改委、市水务局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创新支持方式。
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和监控设施建设等工作任务的落实。
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三)夯实管理基础。
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根据省出台的节约用水管理和地下水管理等办法严格加强管理,完善取水许可、计划管理等制度。
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保障工作经费;加大基层水资源管理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四)强化公众参与。
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
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机制,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附件:
1.2020年海南省各市县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一)
2.2020年海南省各市县水资源管理控制目标(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