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古诗词原文及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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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
《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
落羽辞金殿,孤鸣咤绣衣。

能言终见弃,还向陇西飞。

译文
落羽的凤凰不如鸡,离开了金銮殿,只好扇动锦衣孤寂哀鸣。

枪打出头鸟,谁叫你那么喜欢提意见?那么会说话?那么会作诗?让笨嘴鸟儿妒忌,现如今只好飞回陇西的故林了。

注释
此诗作于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诗题一作《敕放归山,留别陆髓御不遇,咏鹦鹉》。

金门,汉代宫门名,又名金马门;侍御,侍御史.官名,唐为御史台成员。

王侍御、陆侍御,名字不详;鹦鹉,鸟名。

种类甚多,羽毛色彩美丽。

舌肉质而柔软,经反复训练,能模仿人舀的声音。

落羽,羽毛脱落。

金殿,金銮殿。

唐宫殿名。

绣衣,御的代称。

《汉书》:“王贺为武帝绣衣御史。


陇西,古地区名。

菠指陇山以西地区。

约当今甘肃六盘山以西、黄河以东一带。

张华《禽经注》:鹦鹉,出陇西,能言鸟也。

李白祖籍也在陇西。

西:一作山。

赏析:
四旬诗既是咏画中鹦鹉,又是写诗人自己。

前两句说,鹦鹉羽毛脱落,离开了金殿,独自依托在侍御家的墙壁上哀鸣,实际上是在写自己遭受挫折,从翰林院失意归来,形单影只,前来向侍御史倾诉衷肠。

后两句说,鹦鹉能模仿人说话,终究要被遗弃,最后还得飞向陇西出生之地,实际上也是在说,冉己敢于陈述意见,终究见弃于唐明皇,只好回到自己的故乡去了。

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诗人用鹦鹉的能言喻指自己的才华,既然自己不为朝廷所用,那就只有回归故里了。

古时陇西盛产鹦鹉,而陇西正是李白郡望所在,因而诗人对鹦鹉有同病相怜之感。

诗中以“陇西”与“金殿”对举,其失落之感尤为强烈。

而这只鹦鹉不是一般的鹦鹉,是从金殿里来的,金殿里的鹦鹉来到此地的原因:一是败羽,二是能言。

正因为这样,所以只能孤鸣在野,而且叹息自己失去了锦绣衣装。

因为“能言”而“终见弃”,所以只能独自飞向陇西,其实这是诗人以鹦鹉自比,写鹦鹉的遭遇,其实就是抒发自己的情怀,自己就是那只败羽而多言的鹦鹉。

诗意
《初出金门寻王侍御不遇咏壁上鹦鹉》是唐代诗人李白创作的五言绝句。

此诗前两句写鹦鹉羽毛脱落离开金殿,独自在墙壁上哀鸣。

后两句写能模仿人说话的鹦鹉被遗弃,最后飞向出生地。

作者以鹦鹉自比,通过鹦鹉的遭遇,抒发自己的愤懑情怀。

题画与言情,两相啮合,取譬精巧,天衣无缝,由此可见诗人高超的艺术造诣。

创作背景
唐玄宗天宝三年(公元744年),李白被变相地放逐出京,也就是他自己所说的“勃赐归山”。

这首诗就作于他离开长安之前,即“初出金门”时,去寻访王侍御史,不遇,看到他壁上碱的鹦鹉,便借咏画,抒写自己遭受谗言,而被迫离开京城的苦闷和怨愤心情。

作者背景
李白(701年-762年) ,字太白,号青莲居士,又号“谪仙人”,唐代伟大的浪漫主义诗人,被后人誉为“诗仙”,与杜甫并称为“李杜”,为了与另两位诗人李商隐与杜牧即“小李杜”区别,杜甫与李白又合称“大李杜”。

据《新唐书》记载,李白为兴圣皇帝(凉武昭王李暠)九世孙,与李唐诸王同宗。

其人爽朗大方,爱饮酒作诗,喜交友。

李白深受黄老列庄思想影响,有《李太白集》传世,诗作中多为醉时写就,代表作有《望庐山瀑布》、《行路难》、《蜀道难》、《将进酒》、《明堂赋》、《早发白帝城》等多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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