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扶持发展我县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扶持发展我县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思考
关于扶持发展我县农产品龙头企业的思考
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是农业产业化的中心环节。
它前连着农产品生产基地,后连销售市场,在农业产业化中起着组织生产、开拓市场等重要功能。
大力发展壮大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使之成为龙头企业,对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促进农民增收、财政增收,确保农村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摸清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存在的问题,扶持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快产业化经营步伐提供决策依据,县委政研室、经贸局、林业局有关同志对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了调查,并根据调查情况提出相关建议。
现整理成文,以供参考。
一、基本情况和存在问题据调查,年,在全县乡镇工业企业中,集体企业个,产值万元;私营企业个,产值万元;个体个,产值万元。
在乡镇集体企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个。
在县属工业企业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有个,产值(不变价)万元(现价万元)。
(未统计乡镇私营企业和个体中以农产品为原料的加工企业)。
在行业分布上,个乡镇农产品加工集体企业中:()食品加工业有个,产值(现价)万元。
其中,粮食及饲料加工业(碾米)个,产值万元;植物油加工企业个,产值万元。
()饮料制造业有个,从业人员人,产值(现价)万元。
其中,酒类及饮料业个,从业人员人,产值万元;制茶业个,从业人员人,产值万元。
()木材加工业有个,从业人员人,产值(现价)万元。
均为家具制造业。
在县属的家以加工农副产品为主的企业中,食品加工业(屠宰业)个,产值(现价)万元;食品制造业(肉类罐头)个,产值(现价)万元;饮料制造业(白酒)个,产值(现价)万元;造纸和纸制品制造业(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个,产值(现价)万元。
从总体上看,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大多还不具备龙头企业的条件。
因为龙头企业是泛指在农业产业化中能够起带动功能,引导千家万户进入市场的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或中介组织。
从广义上讲,龙头企业的类型最多、外延最大,可将绝大多数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囊括其中。
但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与龙头企业不能简单划等号,只有那些在农业产业化中发挥了一定组织带动功能的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才具有龙头企业的资
格。
而狭义的龙头企业,是对农产品加工、经销企业和中介组织的经营范围、规模和利益联结形式、辐射带动能力等实质性指标进行考核界定,获得政府或一定组织认可的重点企业。
从严格意义上讲,农业产业化的龙头企业只能是这种狭义的龙头企业。
从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基本情况和通过对罐头食品公司、银月亮公司、九支竹压板厂、佛荫筐泉酒厂、香满楼酒业公司等企业的调查情况看,发现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与上述关于龙头企业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一是企业规模小。
虽然五个企业的生产经常都比较正常,但企业的规模均较小。
银月亮纸业公司去年产量万吨,销售收入万元,工业总产值万元,税金万元,利润总额万元。
九支鸿达竹压板厂年产值-万元,税收万元,利润万元。
罐头食品公司去年生产能力为吨,销售收入万元,上交税金万元,实现利润万元,出口创汇万美元。
佛荫香满楼公司、筐泉酒厂销售收入都在万元以下,规模都比较小。
二是带动能力弱。
从消耗农产品的数量看,银月亮纸业公司每年消耗杂竹万吨,九支鸿达胶合板厂年消耗杂竹吨,两个较大的竹木加工厂每年仅消耗杂竹.万吨,而我县杂竹蓄积量达万吨,年可采伐杂竹万吨,两个厂每年利用杂竹资源仅为可采伐量的%。
在利用生猪进行加工上,大众食品公司已停止生产,去年罐头食品公司只消耗了万头生猪,与全县产猪万头相比,仅占产量约%。
而酒类加工利用我县自产农产品的量就更少,除利用了部分水稻外,高梁、小麦均从外地购买来加工。
从解决剩余劳动力和带动农户发展来看,银月亮公司有职工人,解决剩余劳动力余人;九支鸿达竹压板厂有职工多人,带动了部分农民从事竹席生产;罐头食品公司从业人员余人,带动近万户农户发展生猪和蔬菜种植;香满楼酒业公司有职工余人;筐泉酒厂有职工余人,为其服务的群众(从事编筐)旺季时有多人。
五个企业,都或多或少解决了部分剩余劳动力,带动了一些农户发展,为财政增收、农民增收作出了一定贡献。
但由于企业的规模小,带动力仍然很弱,“龙头”没有舞动起来,作用没有得到真正发挥。
三是基地建设存在问题。
一方面,企业规模小,所需农产品量少;另一方面,企业也没有强大的基地产品作基础。
如酒类加工所需的高梁、小麦就没有专门的生产基地。
农产品的质量不高,在酿酒上,本地小麦的质量不如北方小麦;生猪
加工上,优质的午餐肉生产只需%的肥肉,%的瘦肉,用三元杂交猪生产午餐肉最好,但目前我县还没有大规模的三元杂交猪基地。
有些农产品的成本比外地高,如九支鸿达胶合板厂所用的原料就是从外地来的,原因就是在收取竹席的林业“两金”上,每张竹席某要比赤水、叙永高-元,导致该厂用本地竹席只占所用竹席的%。
四是企业与基地、农民的利益联结机制没有完全形成。
企业与农户打交道,大多没有签订购销协议,没有实行保护价收购,实行随行就市,农民承担了风险。
银月亮纸业公司、九支鸿达竹压板厂分别与收购点或农户签订了购销协议,但在价格上农民也没有得到很好保护。
五是存在一些制约企业发展的因素。
表现在企业普遍缺乏流动资金,银企关系比较紧张。
除香满楼公司、筐泉酒厂与银行有借贷关系外,其它企业贷款都比较困难,导致一些效益好、有市场前景的企业因资金问题无法获得更大发展。
特别是罐头食品公司,几乎与银行没有联系,流动资金全靠股东个人集资,资金实行体外循环,该公司本想将冻库运作起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每天可自宰生猪头,既可降低成本,扩大规模,又防止生猪外运导致屠宰税流失,但需投资多万元,困难很大,技术改造也缺资金。
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也有一些问题,如工业用电电价比贵州高、税费负担重、部门乱收费、服务态度差、支持力度不够以及涉及征地、纠纷调解问题未得到解决等等。
二、加快培植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的建议我县农业产业化发展还未真正起步,难点仍然在于缺乏有市场、有资源、有规模、有效益,能组织系列化生产、能带动整个产业发展的真正意义上的龙头企业。
因此,筛选、培育、扶植发展龙头企业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当务之急,要着重抓好以下几点:(一)制定“龙头”标准,促进“龙头”形成农业产业化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不能停留在一般号召上和文件、规划之中,要把产业化落实到产加销的各个环节,农业产业化的重点和难点都在龙头企业上。
要根据我县实际,制订县级龙头企业最基本的条件和标准。
龙头企业应该具备几个条件:一是直接从事农产品的生产、加工、经营或服务,而且规模大,效益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二是开拓市场能力强,能够带动基地、农户发展经济,并与之结成稳定合理的产销关系或协作关系;三是能够正确处理自身发
展与整个产业发展的关系,与基地、农户结成风险共担,共兴共荣的经济利益共同体;四是直接带动的农户数在当地从事本产业生产的农户总数中应该达到一定比例。
龙头企业与其他企业、组织相比,其经济实力、开拓市场、辐射带动、服务等方面的优势应更加明显,更能带动基地、农户的发展。
制定标准时,要因地制宜,切合实际,特别是处于起步阶段,应从鼓励出发,指标可少一些,标准可低一些,既让企业或组织有标准可依,又让他们通过努力能够达到龙头企业的标准。
标准出台以后,要制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命名的程序。
认定龙头企业应当先由企业申报,经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核定后由县人民政府决定和命名。
(二)抓好利益联结,完善运行机制龙头企业与基地、农户的利益关系是界定龙头企业运行机制的根本标志。
在农业产业化链条中,经济利益始终是贯穿各个环节的一根红线,离开了利益关系,农业产业化就会脱节。
我县的农产品加工企业与农户的联结是松散的,没有严格以市场需要什么来定生产什么,以生产什么来定发展什么。
要把农产品加工企业培育成龙头企业,必须完善龙头企业的运行机制。
结合我县实际,可以采取四种运行机制。
一是公司加农户模式。
这是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运行机制的基本模式。
由龙头企业把分散的农户组织起来,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企业与农户不再是简单的买卖关系,而是一种“农业发展我发展”的递进关系、依赖关系、促进关系。
我县先滩粮油食品公司实行的就是公司加农户模式。
公司鼓励农户种植香稻,与农户签订购销合同,不仅扩大了香稻种植基地,香米生产的来源有了保证,也使农民的利益得到保护,促进了农民增收。
农产品加工企业要大力推广这种运行机制。
比如,罐头食品公司根据市场需求生产优质午餐肉、蘑菇、肉鸽罐头,需要三元杂交猪、蘑菇、肉鸽作为生产原料,公司就应积极想办法,找业主,抓生产,推技术,签合同,发展生产基地,为罐头加工提供稳定的生产来源,也带动群众进入产业化经营。
二是合作经济组织加农户模式。
社区性合作经济组织既是农业生产的组织者,也是分散农户的代表者。
这也是农业产业化的一种较理想的模式,其利益联系直接,发挥了农村双层经营体制的优越性;合作经济组织和龙头企业有效地为农民解决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在产业化的生产链条中为农民减少了
市场风险,承担了一定的自然风险,从高一级层次上对农业资源进行优化配制,对生产要素进行重新组合,促进了区域经济的快速发展。
佛荫镇坝中村种养协会,下设生产部、技术部、销售部等,对农民实行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行产销一条龙,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确保农民利益,带动了多户多人调整产业结构,投入到产业化经营,人平收入多元。
三是中介服务组织加农户模式,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是农业产业化的一种新型“龙头企业”。
我县农业、林业、畜牧、水利等部门事业单位的技术力量雄厚,可以建立以技术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介服务组织,为农民的种植、养殖生产提供综合服务功能。
通过提供系列化技术服务和贮藏、销售服务,使农户和中介组织之间架起通畅的桥梁,加大结构调整力度,从整体上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
我县最近成立的果蔬营销协会,就是这种中介加农户模式,目前已收到良好效果。
要依托农村的各类“能人”、运销大户建立以信息、销售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中介服务组织,发挥带动功能,促进产业化经营。
四是市场加农户模式。
专业批发市场虽不是标准的龙头企业,但也可算是一个特殊的“准龙头企业”。
因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在扩大批量、方便交易、价格引导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不可替代的功能,其影响和作用往往大于一般龙头企业。
专业批发市场以价格引导形式与农户之间形成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经济利益关系,场所的中介作用使各个市场参与主体大受其益。
要进一步建好果蔬批发市场、畜牧综合市场等专业批发市场。
(三)制定优惠政策,扶持企业发展如果没有优惠政策,龙头企业申报命名就无多大意义,企业也就没有争当“龙头”的积极性。
推进农业产业化,扶持发展龙头企业,必须有相应的优惠政策予以扶持。
目前我县农产品加工企业需要的政策主要是:.资金扶持。
流动资金、技改资金不足是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的最大困难。
全县金融机构和信用社,应当站在支持农业产业化的高度,加大农业产业化项目和龙头企业的扶持力度,在贷款指标、抵押担保等方面给予倾斜和优惠,帮助龙头企业解决流动资金困难。
政府的挖改资金要重点偏向效益好、有发展前景的农产品加工企业。
要加大对银企关系的协调力度,通过成立担保公司等方式,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在贷款上实施担保。
企业要拓宽融资渠道,税务部门在融资问
题上尽量应给予政策优惠。
.税收减免。
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的,可按%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的进项税额;新办龙头企业属于第三产业的减征或免征所得税;乡镇办的龙头企业按应缴所得税税额减征%。
这些优惠政策在实践中都执行得不够好。
县政府应加强同税务部门协商,尽快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其它各项优惠。
财政、基本建设、农业项目资金等都要把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作为重点,增加直接投入数量。
有关部门在征地租地、注册登记、用电用水、环保治理、科技推广等方面都要给予优先和支持,不得人为设置障碍,限制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发展和扩张。
(四)集体个人齐上,大力发展“龙头”要按照新办、改造、提高并举的方针和大规模、高科技、外向型、强带动的要求,积极兴办各种类型的龙头企业。
要围绕我县粮食、竹木、果蔬、畜牧等农产品支柱产业,依托基地,逐步实行多层次系列化开发,努力延伸产业链条,扩张产业和企业群体,实现多次增值增效,力争形成几个产值达亿元的产业系列。
同一产业内部的农产品加工企业,要通过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租赁等资产重组形式实现低成本扩张,向组建企业集团的方向发展,进一步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龙头企业发展要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
农产品的加工、经销、服务企业和实体要向小城镇集中,以减少经营成本,形成规模效应。
(五)发展中介组织,健全服务体系以农民专业协会为代表的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相对于加工、经销龙头企业来说,层次较低。
辐射范围较小,但组织成本小,单项功能强,与农户便于形成紧密型利益共同体。
要积极创办各种类型的农民专业协会,逐步把农协建成集种养加、农工贸、产供销一体化的市场中介组织。
在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中,要充分发挥农协的载体作用,进一步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要继续大力发展农村各类经销组织、运销专业村、运销大户和农民推销队伍,依托大户和“能人”建立专业协会,大力开拓市场,培育新型龙头企业。
要进一步加强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建设,争取新建、扩建几个规模大、功能全、辐射广、吞吐力强的专业批发市场,提高农产品及其加工品的市场覆盖面和占有率。
(六)搞好结构调整,完善利益机制农产品加工企业自身实力的增强,依赖于产品结构的调整。
龙头企业要研究人们的消
费习惯和市场需求,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开发各种保健食品、天然食品、绿色食品和方便食品新品种,以新产品占领市场,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龙头企业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名牌产品,推进名牌产品特色化、系列化、规模化和高级化,形成名牌优势。
龙头企业要真正把农户、基地作为生产“第一车间”。
向农民返利,让农民得利,通过保护价收购、价外补贴、赊销生产资料、无偿提供种子,低偿或无偿服务等形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要积极建立产业风险基金,吸收农户参股经营,逐步与农户结成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弱化和分散市场风险、自然风险,保障企业和农户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