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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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太原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1.10.12
•【字号】并政办发[2011]85号
•【施行日期】2011.10.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正文
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并政办发〔2011〕8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
二○一一年十月十二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十二五”期间职业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市教育局为落实《太原市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十二五”规划》,培养造就适应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抓统筹、调结构、促改革、提质量”方针,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改革创新为动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职业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培养数量充足、质量优良、结构合理的各类专业技术人才,为我市实现转型跨越发展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
二、工作目标
通过改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强化职业教育经费保障等措施,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能力。
到2015年,建成一批国家、省级示范院校和产、学、研相结合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集团;推进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和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搞好教育与产业、学校与企业、专业设置与职业岗位、课程教材与职业标准、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的深度对接,形成职业教育办学特色,保持我市职业教育在全省继续领先地位。
三、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1. 建立健全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
建立完善政府统筹、行业参与、社会支持、以市为主的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和办学机制,建立5个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集团,遴选5所职业院校与30家合作企业开展一体化办学实践。
2.加强示范职业院校建设。
到2015年,建设3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2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学校,重点办好10所在校生规模在2000人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和各县(市、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中心),积极创建国家、省高等职业示范院校。
3.加强职业院校基础能力建设。
积极筹建太原市职业教育综合实训基地和太原市职业教育园区。
到2015年,所有中等职业学校全部达到国家《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
完成好太原大学新校区建设和学校专升本工作。
加快太原师范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积极推进教育学院、外语师范学院合并融合。
加快太原市幼儿师范学校新校区建设,推动太原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筹备申办工作。
4.优化职业教育学校布局和专业结构调整。
从2012年起,对太原地区分属于各部门的中专、技校、职业高中进行战略性结构重组和资源整合;确定10-15个办学水平较高、有发展潜力的重点专业进行专项建设,达到国家级重点专业水平。
到
2015年,初步完成中等职业教育布局调整和重点专业结构调整。
5.增强职业教育社会吸引力。
落实职业院校对口升学政策,完善职业院校助学金制度,用两年时间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全覆盖。
6.促进职业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协调发展。
平衡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推进普职融通工作,鼓励中等职业学校向普通高中学生开放课程和实训资源,继续做好综合高中试点工作。
鼓励具备条件的普通高中学校进行以综合高中类型为主的普职融通试点。
(二)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服务能力
1.拓宽职业教育社会服务渠道。
各职业院校要利用专业优势面向全社会开展职业培训。
要发挥县级职教中心作用,积极开展新型农民、进城务工农民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企业员工在岗转岗培训。
2. 优化职业教育服务环境。
政府相关部门要做好用人信息发布工作,认真落实就业准入制度、职业资格制度和劳动预备制度;在具备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建立相应技能等级鉴定站,完善中等职业教育技能鉴定证书的发放政策。
(三)增强院校实力
1.加强学生德育工作。
遵循职业院校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拓展德育途径,丰富德育内容,创新德育载体,改进德育工作,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时代性和吸引力。
2.加强专业师资队伍建设。
提高职业院校教职工待遇,增强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岗位对社会优秀人才的吸引力,建立完善专业教师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双向交流机制,逐年提高职业院校专业课教师和“双师型”教师占专任教师比例。
3.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推进职业教育课程体系建设,构建以“专业目录+适应岗位+岗位标准+核心课程”类型为主的课程设置模式;在职业院校实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增强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4.开展教学质量评估。
加强人才培养质量监控,建立职业院校教育与产业、校内与校外结合的办学质量评价机制,按照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标准通过教育部对高等职业院校第二轮人才培养工作评估,提升职业院校办学质量和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把职业教育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目标管理,建立政府牵头、各部门参与的职业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和定期巡视检查制度,并接受各方面的监督指导。
(二)加大经费投入
确保城市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实习基地建设。
建立职业院校校长、专业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进修培训专项经费及职业院校专业教师外聘专项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