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新修订版-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新修订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证券承销协议的特点:新修订版
1.签订证券承销协议的证券公司必须具备证券监管部门专门许可授予的承销业务资格
中国证券公司分为经纪类证券公司和综合类证券公司。

经纪类证券公司只能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不得从事自营和承销业务。

综合类证券公司经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授权,可以依法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因此,一些综合性证券公司已经取得承销业务资格,可以从事证券承销业务;一些综合性证券公司未取得证券承销资格,不得从事证券承销业务已经取得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可以针对不同的证券取得承销资格。

比如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a股承销资格,有的可以同时取得b股承销资格有的证券公司只取得副承销商资格,有的取得主承销商资格证券公司必须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或者许可的范围内从事证券业务
2。

证券承销协议是书面合同
首先,证券承销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签署,不能以口头或其他形式达成协议其次,证券承销协议应当记录法律法规要求的事项,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事项也应当记录在承销协议中最后,双方签订证券承销协议后,必须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备案证券发行人与承销商之间的证券承销协议的补充、修改和变更,还必须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和备案这样可以防止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以补充、修改、变
更的名义规避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
3。

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提交文件的组成部分
《股票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公开发行的股票应当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根据我国的信息披露制度,证券承销协议是证券发行的合法提交文件在实践中,证券公司参与证券发行准备时,处于与证券发行人协商承销协议的状态证券发行人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交报送文件时,必须提供与承销机构草签的承销协议和证券承销方案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对承销协议的内容进行反馈。

承销协议各方根据反馈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后,在招股说明书公布时,将正式签署承销协议。

4。

证券承销协议不得违反国家强制法的规定
现行法律对证券承销协议的个别特殊条款有限制性规定,证券发行人和承销商在签订承销协议时必须遵守此类规定。

根据《证券法》第26条第1款,证券的代销、包销期限最长不得超过90天《证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票溢价发行的,发行价格由发行人与证券公司协商确定,并报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职责汇编:欧Xqian。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