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各委员会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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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各委员会工作制度
各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学术委员会工作制度
1、制定医院科研长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科研发展方向、科研制度和管理办法提出意见和建议。

2、推动院内外学术交流和合作研究,促进、协调跨学科、跨单位间的联合、协作,审核新技术项目的引进与运用。

主任委员可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部分或全体委员会议,商讨、决定医院有关学术问题及委员会相关事宜。

学术委员会主任不在院期间,由副主任委员代替主任主持学术委员会工作。

3、遵从“公正、公开、公平”的原则,对科研项目的重要性、科学性、可行性等情况提出科学、公正、客观的意见。

4、对医院科研课题立项、成果申报及协作项目进行论证,提出建议。

5、负责新技术项目立项论证、对组织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6、准时参加医院学术委员会例会及活动,定期召开会议,就医院同期的科研问题进行探讨。

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每年至少召开4次全体委员会议。

在讨论决定重大事宜时,参加会议的委员不得少于全体委员的三分之二。

7、对发表论文、文章的奖励进行讨论、提出具体奖励建议。

8、对年度新技术项目、科研项目的奖励提出建议。

9、遵守科研保密制度。

(二)医学伦理委员会制度
1、贯彻国家医疗法律、法规、规范,遵从社会伦理道德、价值观念,尊重患者的各项权益。

2、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提高医疗品质,保障病人权益,增进国民健康。

3、定期举办医学伦理研讨会与医学伦理讲座。

4、解答患者或家属对医疗中涉及医学伦理的困惑及问题的咨询。

5、向临床医务人员提供最新的医学伦理知识。

6、讨论医疗中涉及医学伦理的问题,以决定治疗措施。

(三)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国家医疗护理质量管理的医疗政策法规。

2、制定和修改医院质量管理方案,医疗质量管理标准,监测办法、考核指标、奖惩措施。

3、定期组织检查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规定等的执行情况。

4、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汇报,研讨有关质量管理工作中的新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每季度整理医疗质量方面存在的问题提交院长办公会研究。

5、定期组织开展全员质量教育,提高职工的质量意识。

(四)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医院感染管理的有关医政法规。

2、制定医院内感染控制规划,制定和修改防止院内感染的规定及制度。

3、讨论决定建立感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全员宣传教育工作。

5、定期组织讨论医院感染管理人员的培训和全员宣传教育工作。

(五)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制度
1、每年至少召开二次会议,讨论研究医院感染管理上存在的问题,并着重落实解决2~3项重点或难点问题,遇到紧急情况随时组织召开;
2、会议由感染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由主任委员委托医务部长主持。

3、每位参加会议的委员必须签到,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提前向委员会主任或秘书请假;
4、出席人员不得少于委员会总人数的3/4;
5、感染管理委员会会议实行表决制,表决通过的决议经院长办公会通过后,相关科室须遵照执行;
6、委员会秘书负责进行会议记录,会后由感染管理科负责编写会议纪要,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病案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贯彻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有关病历档案工作的规定、条例。

2、制定和修改医院病案管理的规章制度。

讨论决定病案管理的有关事项。

3、指导、督促全院医师严格按病案书写规范等书写病历。

4、监督、指导医院病案管理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

5、定期组织对全院病历质量进行检查、考评,及时通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讨论解决。

(七)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组成
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任主任委员)、药剂科主任(任副主任委员)和各有关医疗科室主任或有经验的医、药、护理人员(任委员)组成。

2、任务
⑴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⑵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新农合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处方集》药品品种范围。

⑶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由药剂科提名,报委员会审批。

⑷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⑸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⑹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及处方点评。

⑺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3、活动内容和方式
⑴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⑵定期检查药品管理情况,特别是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贵重药品的使用、保管和消耗情况。

及时纠正和处理滥用
成瘾、积压变质等违反制度和管理不善的情况。

⑶要求药剂科对门诊和临床各科差错处方进行登记,及时转给有关科室,作为考核医生的依据之一。

⑷建立药物不良反应登记制度,按《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的内容定期向药监部门报告。

⑸根据医院实际情况,由主要科室提出基本用药范围,经本委员会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目录。

根据应用情况,每三年修订一次。

增删品种不超过2%。

⑹检查医院普通制剂室的质量控制情况和药品检验室的检验记录、报告,了解制剂合格率。

研究不合格或合格率低的原因,加强普通制剂室生产中的质量控制、不断提高配制质量。

⑺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药学进展、新药介绍、药物评价、药品法律法规等讲座,与医护人员进行交流。

(八)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认真组织全院职工学习、贯彻执行国家输血管理的法律及相关规定。

2、负责组织制定,完善医院输血管理办法,并实施输血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3、定期组织开展无偿献血和成分输血的宣传教育,组织义务献血,提高职工无偿献血和成份输血的认识。

4、负责审查修改输血质量管理办法和输血安全检查、考核,确保医疗安全。

5、做好调查研究,定期作出输血用量、血液质量和输血安全分析,为院领导相关决策提供依据。

(九)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工作制度
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是在院长领导下,由院内临床、职能部门组成。

1、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机构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委员若干人,另设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秘书处原则上设在职工培训部。

委员会成员任期3年,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改选,任期内可对人员个别调整。

2、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的任务
⑴拟定医院职工培训长远规划。

⑵提出职工培训政策和管理办法的意见和建议。

⑶对外出进修、参观学习人员的资质进行审核,对外出进修、参观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人员进行考核。

⑷提出培训方式、方法的意见和建议。

3、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基本条件
⑴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⑵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水平,熟悉本领域或行业的最新进展。

4、职工教育培训委员会委员评选程序
职工教育培训委员候选人员采取个人申报自荐、全院各学科推荐、院领导提名三种方式产生,由大科医护人员投票选举产生。

每届任职期满前三月,进行下一届委员的推选工作,经推选出的候选人由上一届培训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最后由院长决定。

人员选择应体现老中青结合、基础与临床结合、管理与专业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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