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美绩效考核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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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美绩效考核制度
2023年度物美集团经营考核办法
1.考核目的
1.1通过经营考核,帮助员工改善工作绩效,提升销售业绩,建立以结果为导向的绩效管理制度。

1.2在人事费用总额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减人增效,提高人均收入。

2.考核原则
工作态度和工作能力应当体现在工作绩效的改进上。

员工未能达到考评标准要求,也有管理者的责任。

经营指标及管理指标月度考核,月度兑现。

集团各公司人事费用的管控应遵守以下原则:人事费用可比增长率<销售收入可比增长率<税前净(利润)可比增长率。

如果销售的可比增长率不能达到预期,则人事费用的支出在按照本考核办法计算后以一定比例计发,具体方案由集团人力行政部提出,集团计财部审核,主管高级副总裁审批。

2.5原则上,在一个财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对本考核办法做任何修改,包括增发补充规定、增减指标等。

所有修改必须通过人力行政部报请执行委员会审批后执(不包括策略性指标调整)
2.6为促进外埠、小店销售达成和可比持续增长,可以在本办法的基础上,由直营中心临时增加相关单项考核条件。

2.7所有策略性指标由营运部门提出经直营中心批准后执行,也可由
直营中心直接提出。

2.8经营指标累计达成率计算公式为:累计达成率=当月达成率70% 累计达
成率30%。

2.907年执行生鲜调改的店铺,另行制定考核方案。

3.考核范围
直营中心北京大卖场店铺所有人员,其中以下人员不参加月度考核;
3.1当月(含工伤假)或因事请假出勤不满15个工作日的员工;
3.2试用期内,转正天数不足10个工作日的员工;
3.3实习生。

4.考核周期
(每月1日----月末)
5.考核指标及奖惩规则
5.1店总(正\副)
5.2生/杂/百(正\副)
5.3生/杂/百(正\副)
5.4客服、人力行政、防损(正\副)
5.5(含EDP、金融室)、人力行政、防损(正\副)
5.6所有助理按相应的课级干部奖惩金额的80%计发。

5.7租赁
5.7.1兼职租赁人员,按兼职的两个岗位的平均值奖惩计发。

5.8业代
5.9营运部门员工经营指标考核只奖不罚,行为表现按PDCA日清日高及员工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

说明:1、其它部门员工经营指标按全店指标计算,奖励金额按营运部门员工的80%计发。

2、全店盘点时,非营运部门按全店盘损超标率计算扣罚金额,标准为营运部门的80%。

5.10部门不主持全面工作的管理干部、储备人员、见习人员均按本店同(课
别)、同职级人员的奖惩金额的80%计算。

5.11库存周转天数指标每年度4月份、9月份、春节前一(春节在当月20日以后当月),因考虑节日备货因素,当月不进行考核。

5.12月度经营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3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资标准
10%;其中租赁人员考核奖金上限为本人工资标准的50%,扣罚下限为本人工
资标准15%;
6.新开店铺及店总异动的考核
6.1新开店或店总异动后的前3个月,新开店的全体员工或异动的店总参加考核,但只奖不罚,从第4个月开始,按上述办法执行。

7.岗位津贴
7.1收银岗位津贴=员工月收银交易笔数0.02元,所有上机收银人员均享受收银(包括:未转正及职能部门员工)。

7.2生鲜岗位津贴按集团下发的生鲜岗位津贴办法计发
7.3岗位津贴视为工资一部分,参与绩效考核。

8.日常奖惩
8.1按PDCA和日常奖惩管理办法执行,兑现红、黄旗奖罚及一次性奖罚。

9.优秀员工奖励
9.1每月每店员工总人数的3%可被评为月度优秀员工,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数,每店至少可以评选1名月度优秀员工。

月度优秀员工公司给予每人每次100元的现金奖励,以红包形式发放;
9.2优秀员工由门店自行评选,经店总经理签字审核,报区域总经理审批、集团人力行政部备案后实施。

10.考核要求
10.1在考核期内离职人员不计发绩效奖金,绩效扣罚按实际工作天数所占比例(按日历天数计算);
10.2考核期内工作岗位发生异动人员,异动当月按工作岗位天数多的岗位业绩达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

11.实施细则
11.1以上考核指标,以经公司批准的(或预估)数据为标准。

11.2以上考核指标,由各考核单位负责落实到各岗位和人头。

11.3当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由计财部、资讯部、营运部等部门于次月3日前
提供给有管理权限的人资部门。

11.3.1计财(每月3日前)大卖场经营情况表。

要求:具体到部、店的未税销售、净毛利、盘损率、库存周转天数、具体到店铺的租赁收入;
11.3.2大店营运部、便超公司每月24日提报直营中心主管审批策略性指标,并于每月25日下发。

11.3.3大店营运部提供以下指标
11.3.3.1来客数可比增(部(每月3日前)
11.3.3.2本月盘点店的盘(每月3日前)
11.3.3.3客服部重大客诉(每月3日前)
11.3.3.4防损部重大(每月3日前)
11.3.3.5租赁的重大客诉或重大质量(每月3日前)
11.4所有达成率均以百分数表示,以四舍五入为原则取整保留一位小数。

经营指标计算奖惩时,精确到小数点后一位。

11.5为了体现公平、公正和多劳多得,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获得当月奖金资格,若扣罚照样执行:
11.5.1言行造成较重的不良后果,受到重大过失处分的;
11.5.2旷工三天以上者;
11.5.3有薪(全薪)参与奖金核算。

12.原月度考核评价表继续使用,月度考核评价表结果在半、全年度考评中应用。

13.实施及解释权限
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于1月1日试行,由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并受理员工申诉事宜。

物美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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