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吉安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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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度吉安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7.06.27
•【字号】吉府办字〔2017〕158号
•【施行日期】2017.06.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7年度吉安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
吉府办字〔2017〕158号
井冈山管理局,井冈山经开区管委会,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陵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17年度吉安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7年6月27日2017年度吉安市行政服务工作考评方案
为加强全市行政服务工作,提升行政服务水平,建立激励引导机制,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现就2017年度全市行政服务工作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平时与年终考评相结合、定量与定性考评相结合。
二、考评对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在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的市直单位、企事业单位。
三、组织领导
由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以下简称中心管委会)具体负责考评工作。
四、考评内容
(一)对县(市、区)行政服务工作的考评内容。
主要包括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工作;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完善行政服务中心运行、建设行政服务体系工作情况,共计5项,总分100分。
具体考评内容和分值为:
1.重视和加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硬件完善(27分);
2.全面落实“两集中两到位”改革(27分);
3.正确、全面使用江西政务服务网本级分厅和网上审批系统(24分);
4.政务公开到位(14分);
5.监督评价到位(8分)。
(二)对窗口单位的考评内容。
主要分为对单位窗口的考评和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考评两个部分。
1.单位窗口的考评主要按照“窗口人员、项目进驻好;窗口授权、办件质量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好;窗口服务、制度执行好;遵章守纪、廉洁服务
好”五个方面进行考核,共计12项内容,总分100分。
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为:(1)窗口人员、项目进驻好(20分);(2)窗口授权、办件质量好(26分);(3)“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好(20分);(4)窗口服务、制度执行好(18分);(5)遵章守纪、廉洁服务好(16分)。
2.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考评主要按照“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大厅形象、优质服务”四个方面绩效考评,共计20项内容,总分100分。
具体考核内容和分值为:(1)加强管理(12分);(2)规范运行(46分);(3)大厅形象(20分);(4)优质服务(22分)。
五、考评方法
1.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县(市、区)考评,采取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自评、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考核和市政府审定三个步骤进行。
2.行政服务工作先进窗口单位,根据中心管委会对各单位窗口和各单位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考评结果共同确定,其中单位窗口的评选结果占总分值比例的80%,单位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考评结果占总分值比例的20%(没有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市直单位考评结果直接由窗口年度评选结果确定)。
即:窗口单位年度考评总分值=单位窗口考评分值×80%+单位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分值×20%。
评选活动每年进行两次,上半年进行初评(占年终考评结果50%),年底进行总评(占年终考评结果50%),具体时间为7月上旬和12月下旬。
各驻外专业办事大厅的考评,每年年底进行一次。
考评工作采取组织考核、综合评议和中心管委会审定三个步骤进行。
组织考核占总分的60%,由中心管委会按照考评细则进行考评;综合评议占总分的40%,由中心管委会工作人员根据日常管理所掌握的情况进行考评。
如有重大投诉并经查实或新闻媒体公开曝光的,取消评先资格。
六、表彰奖励
全市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县(市、区)3名,根据考评得分依次排列;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单位按进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单位的30%确定名额,根据考评得分依次排列。
对获得先进的单位以市政府名义表彰。
行政服务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单位考评实施细则以及其他层次的考评办法由中心管委会另行制定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