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居住权的法律规定(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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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居住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居住权,是指居住权人依法享有在一定期限内居住于某房屋的
权利。

第三条居住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
用的原则。

第四条居住权人依法享有居住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五条居住权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的结构和使用功能。

第六条国家对居住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实行登记制度。

第二章居住权的设立
第七条居住权的设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居住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权人与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达成居住权设立协议;(三)居住权期限明确,一般不得超过房屋所有权期限;
(四)居住权设立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八条居住权设立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居住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
(三)居住权期限;
(四)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第九条居住权设立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条居住权设立协议签订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第十一条居住权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审查居住权设立协议,对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居住权证书。

第三章居住权的变更
第十二条居住权人需要变更居住权期限、居住地点等内容的,应当与房屋所有权
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重新签订居住权设立协议,并按照本规定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居住权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其居住权期限可以依法延长,但不得超
过原居住权期限的一半。

第十四条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终止。

居住权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
人可以继续享有居住权,但应当重新办理登记手续。

第四章居住权的转让
第十五条居住权人有权将其居住权转让给他人,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居住权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居住权期限尚未届满;
(三)居住权转让协议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六条居住权转让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转让人和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
(二)房屋的坐落、面积、结构等基本情况;
(三)居住权期限;
(四)转让人和受让人的权利和义务;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

第十七条居住权转让协议签订后,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登记。

第五章居住权的消灭
第十八条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包括:
(一)居住权期限届满;
(二)居住权人放弃居住权;
(三)居住权人死亡;
(四)房屋所有权转移导致居住权丧失;
(五)居住权设立协议约定的其他消灭情形。

第十九条居住权消灭的,应当向房屋所在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注销登记。

第六章居住权的保护
第二十条居住权人享有以下权利:
(一)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履行居住权设立协议;
(二)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继承人、受遗赠人不得侵犯其居住权;
(三)在居住权期限内,合理使用房屋。

第二十一条居住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房屋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二条居住权人认为其居住权受到侵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一)未经居住权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使用功能的;
(二)侵犯居住权人居住权的;
(三)不履行居住权设立协议的。

第二十四条违反本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予以处罚:
(一)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居住权登记的;
(二)伪造、变造居住权证书的。

第二十五条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
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规定施行前已经设立的居住权,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本规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负责解释。

以上是关于房子居住权法律规定的基本框架。

以下是对各个章节的详细解释:
第一章总则
本章节明确了居住权的定义、原则和适用范围,为后续章节的详细规定奠定了基础。

第二章居住权的设立
本章节规定了居住权设立的必要条件、协议内容、形式以及登记程序。

第三章居住权的变更
本章节规定了居住权变更的情形、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居住权的转让
本章节规定了居住权转让的条件、协议内容和登记程序。

第五章居住权的消灭
本章节规定了居住权消灭的情形和注销登记程序。

第六章居住权的保护
本章节规定了居住权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七章法律责任
本章节规定了违反本规定的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附则
本章节规定了本规定的施行日期、适用范围和解释机构。

本规定旨在保护居住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居住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维护房地产市场的秩序,为居住权人和房屋所有权人提供明确的法律依据。

第2篇
引言
房子,作为人类居住的基本场所,承载着人们的安居乐业梦想。

在我国,关于房子的居住权法律规定繁多,涉及物权法、合同法、婚姻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关于房子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旨在帮助读者全面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一、居住权的概念
居住权,是指权利人对其居住的房屋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在我国,居住权通常是指购房人或者其他合法权利人依法取得的居住房屋的使用权。

二、居住权的取得
1. 购房取得
购房是取得居住权的主要途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购买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之日起,购房人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2. 继承取得
继承是另一种取得居住权的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遗产中的居住权,继承人可以继承。


3. 赠与取得
赠与也是取得居住权的一种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4. 其他合法途径取得
除上述途径外,还有其他合法途径可以取得居住权,如公租房、廉租房等。

三、居住权的行使
1. 使用权
居住权人有权使用其居住的房屋,包括居住、生活、工作等。

2. 收益权
居住权人有权获得其居住的房屋产生的收益,如房屋出租所得。

3. 占有权
居住权人有权占有其居住的房屋,包括占有房屋内的物品。

四、居住权的限制
1. 法律规定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三十四条规定:“所有权人不得违反法律规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2. 合同约定限制
购房合同、赠与合同等合同中可能对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进行限制。

3. 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限制
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时,不得违反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等法律法规。

五、居住权的丧失
1. 居住权人自愿放弃
居住权人可以自愿放弃其居住权。

2. 居住权人死亡
居住权人死亡,其居住权随之丧失。

3. 居住权被依法撤销
居住权被依法撤销,如因居住权人违反法律规定、违反合同约定等。

六、居住权的保护
1. 物权法保护
居住权人享有物权法赋予的保护,如请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等。

2. 合同法保护
居住权人享有合同法赋予的保护,如请求履行合同、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等。

3. 其他法律保护
居住权人还可以依据其他法律,如婚姻法、继承法等,维护其合法权益。

七、案例分析
以下是一起关于居住权纠纷的案例:
【案例】张三与李四于2010年结婚,婚后购买了一套住房。

2015年,李四去世,张三独自居住在该房屋内。

2018年,张三与李四的子女李明发生纠纷,李明要求分割该房屋。

张三以居住权为由拒绝分割。

【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张三作为购房人,自房屋交付之日起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均有权使用。

因此,张三享有对该房屋的居住权。

在李四去世后,张三作为居住权人,有权继续居住在该房屋内。

李明要求分割该房屋,违反了张三的居住权。

八、结语
房子居住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我国法律规定了较为完善的居住权制度。

了解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在购房、继承、赠与等过程中,要充分了解居住权的相关知识,确保自身权益不受侵害。

第3篇
一、引言
房子,作为人们生活的基本需求,其居住权在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

居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在房屋内居住、生活的权利。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详细阐述我国关于房子居住权的法律规定,包括居住权的概念、性质、取得方式、内容、行使和保护等方面。

二、居住权的概念与性质
1. 概念
居住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在房屋内居住、生活的权利。

居住权是公民基本人权之一,是保障公民生活、生存权益的重要法律制度。

2. 性质
居住权具有以下性质:
(1)权利性质:居住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2)财产性质:居住权与房屋所有权紧密相连,居住权人享有在房屋内居住、生活的权利。

(3)相对独立性:居住权不因房屋所有权的转移而消失,居住权人可以在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情况下转让居住权。

三、居住权的取得方式
1. 合法继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的居住权。

2. 赠与:赠与人将居住权无偿转移给受赠人,受赠人取得居住权。

3. 买卖:房屋买受人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同时,也取得居住权。

4. 婚姻关系:夫妻双方依法结婚,一方或双方在婚前或婚后取得居住权。

5. 国家政策: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某些特定人群(如退役士兵、低收入家庭等)依法取得居住权。

四、居住权的内容
1. 居住权人有权在房屋内居住、生活,包括居住、休息、娱乐、学习等。

2. 居住权人有权使用房屋内的设施,如家具、电器等。

3. 居住权人有权维护房屋的安全和整洁。

4. 居住权人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五、居住权的行使
1. 居住权人应当合理使用房屋,不得损害房屋的完好和他人合法权益。

2. 居住权人应当遵守房屋管理规约,维护房屋的公共秩序。

3. 居住权人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如水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4. 居住权人有权要求房屋所有权人修缮房屋,确保居住安全。

六、居住权的保护
1. 居住权人享有法律规定的诉讼权利,当居住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居住权,对侵犯居住权的行为予以制裁。

3.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依法查处侵犯居住权的行为。

4. 社会组织、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维护居住权。

七、结语
房子居住权是公民基本人权之一,我国法律对此有明确规定。

了解和掌握居住权的法律规定,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居住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要尊重他人的居住权,共同营造一个温馨、和谐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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