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锷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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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锷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共5篇)
第一篇:蔡锷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蔡锷中心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根据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湘人社发[2011]97号)和邵阳市大祥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大祥区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大教发[2012]21号)精神,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为进一步深化我校人事制度改革,扎实做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按需设岗,竞争上岗,择优聘任,调动单位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岗位工作要求制定竞聘条件,竞聘条件兼顾竞聘人员的能力水平、工作业绩和学历资历等有关条件,实施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

坚持平稳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

二.实施范围
本单位在职在编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未经编制部门核编及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办理手续的各类人员,暂不列入本实施方案的管理范围。

三.岗位设置管理组织机构蔡锷中心校岗位管理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彭正柱成员:
王少华、刘全军、李祥发、王家安、欧阳华、王新祥、刘建平
四、实施范围、对象及岗位条件1.范围、对象:全体在编在职教职员工。

2.各类岗位基本条件:
⑴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⑵具有备良好的师德修养,爱岗敬业,关心爱护学生,团结协作,严于律己;
⑶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⑷具有适应岗位工作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3.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职员岗位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一般应该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

符合各等级职员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担任八级岗位至少任九级岗位5年以上,担任九级岗位至少任中一或小高职称3年以上,担任十级岗位以取得中一或小高职称起;担任十一级岗位至少任中二或小一职称3年以上,担任十二级岗位以取得中二或小一职称起。

工勤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
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工勤技能岗位工作满5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工勤技能人员试用期(学徒期、熟练期)满,并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以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

五、岗位类别及职数
1.我校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

管理岗位指担任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

2.我校岗位总量按大祥编办确定为个岗位。

下达给我校的职数如下:其中中级个(八级12个、九级16个、十级个),初级个(十一级个、十二级个),十三级按实设定;工勤岗位2个。

以上职数未最终确定,以区人事部门下达的职数为准。

六、岗位设置实施工作安排
(一)岗位聘用阶段
1、召开教职工动员大会,开展前期摸底调查工作。

2、制定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3、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1)召开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学校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学校方案报教育局审核审核。

4、组织实施
(1)在学校校务公开专栏公布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2)公开报名,资格审查,张榜公布。

(3)开展申请竞聘。

竞聘人员填写《大祥区松坡中学岗位申请竞聘积分表》,并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4)工作小组依据各部门平时考核资料和相关证明材料,认真审核竞聘对象填写的《大祥区松坡中学岗位申请竞聘积分表》,报领导小组和评议小组评议后确认竞聘积分。

领导小组集体确定拟聘人员。

5、领导小组依据岗位总量、各等级岗位职数和竞聘积分的情况,集体讨论确定各岗位聘用人员名单。

6、在校务公开栏公示竞聘积分结果和竞争上岗聘用人员名单。

公示有异议的经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集体研究确定后,将竞聘过程和结果报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批。

(二)聘用合同鉴证。

(三)开展认定工作。

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总结,做好善后工作。

将聘用合同、工作总结等材料报区教育局、区人事局审核认定。

(四)确定岗位等级工资。

经区教育局及人事部门核准后兑现聘用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

七、竞聘办法
1.竞聘相应等级的岗位,应具备相应等级岗位的上岗条件。

2.先评先聘原则:在首聘时根据上级下达的各等级岗位职数,按评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批次(年限)先后,确定直接进入对应等级的岗位的批次和对象。

3、量化评分竞聘原则:如各等级岗位职数小于竞聘人数,则对符合条件的竞聘人员实行量化评分,按积分高低排出上岗的先后顺序。

当出现积分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再相同考虑学历及工作实绩。

4、按序递补原则:落聘某一个等级岗位的人员按照竞聘积分高低排序进入备选人范围,竞聘下一等级岗位。

5、只升不降原则:首次聘用按现有职务竞聘到相应岗位,不受编制
岗位数限制,确保平稳过渡,待遇只升不降。

就是说,现在已聘为中学高级的教师人数大于副高级岗位数时,先依次竞聘五级和六级岗位,落聘的中学高级教师不受编制岗位数限制直接聘到七级岗位。

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同样如此。

6.教职工本人有拒聘的权利。

教职工本人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大祥区松坡中学岗位申请竞聘积分表》申请岗位的视为放弃,学校将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后给予相应处理。

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可以视为解除原聘用合同。

7.任现职以来有违法行为、违反计生、发生安全事故的,除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外,竞聘时视情况再作处理。

8.有下列情形的在竞聘时只能聘为相应职称的最低等级:①任现职以来受到上级处分的或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②未承担学校分配的任务。

9.我校岗位设置实行三年一聘的办法。

10.合同期内调整岗位的,应当对聘用合同的相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

聘用合同期满前,学校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受聘人员的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认真考核,及时做出续聘、岗位调整等决定。

11.工勤技能岗位参照以上竞聘办法执行。

八、管理与监督
1.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在教育局和人事局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2.学校在实施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全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作用,并广泛听取教职工的意见,保障教职工的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

九、本方案报批时,上级要求作出更改的,按上级意见执行。

十、本方案仅适用于本轮岗位设置和竞聘上岗工作的实施,三年以后的方案根据上级的政策作出相应调整。

十一、本方案解释权归松坡中学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特殊情况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十二、纪律要求
岗位设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审核资格、鉴定资料真伪;
1、聘用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坚持任人唯贤、竞争择优;全程监督,不暗箱操作,做到政策、程序、结果公开,切实提高工作的透明度。

2、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政策和纪律,严禁滥用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

3、任何教职工不得弄虚作假,虚报情况,不得非法表达诉求,越级上访。

蔡锷中心校 2012.11.1
第二篇:中心校岗位设置方案
***中心学校岗位设置方案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实现学校人事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做好我校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管理工作,根据上级岗位设置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中心学校主要职责任务
(一)认真做好教学研究和教育管理工作。

(二)负责所辖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建立学科校本教研机制,定期开展教学教研活动。

(三)加强学校常规管理,建立与课程改革要求相适应的教学常规管理制度,全面执行课程计划,落实教学大纲和课程标准,对教师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辅导学生等教学环节作出规范化要求,开展教育教学质量检测,提高办学质量。

(四)开展安全教育,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五)受教育局委托,协助管理所辖中小学师资队伍,负责教师晋职、晋级、考核、评优、培训、对口支持等具体操作工作。

(六)负责做好中心学校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及所辖学校财务收支管理工作。

(七)负责所辖中小学的教育统计工作,负责管理教育教学资料。

第三篇: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一)为进一步深化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加快和完善单位职务聘
任制度,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转发******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方针,实行竞争上岗,择优聘任。

二、竞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单位按需设置岗位,确定岗位等级,制定竞聘条件,按照公开招聘、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人员,办理聘任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三、组织领导
(一)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机构设置
为保证单位岗位设置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岗位设置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
成员:**** **** **** ***
(二)工作小组工作职责
1、制定竞聘方案。

根据省、市、县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单位竞聘实施方案。

2、资格审查及量化评分。

对申请竞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对照岗位任职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组织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确定单位拟聘人员名单。

3、协调和处理问题。

对单位在岗位实施工作中出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进行协调并处理。

四、岗位设置及竞聘细则
(一)岗位设置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核准的岗位设置,本单位设置岗位总量**个,其中:管理岗位**个(七级职员*个,八级职员*个,九级职员*个);专业技术岗位**个(高级2个〈六级岗位1个,七级岗位1个〉,中级*个〈八级岗位*个,九级岗位2个,十级岗位3个〉,初级8个〈十
一级岗位3个,十二级岗位3个,十三级岗位2个〉,工勤职能岗位38个(技术工三级10个,技术工四级15个,技术工五级13个)。

(二)竞聘量化评分细则。

量化评分采用百分制办法,各分值标准为本项的封顶分,各种年限的计算时间以竞聘当年12月31日为准,各种年限均以整周年认定计算。

1、基本资历(90分)
(1)工龄(50分):每年计2分(以人事档案为准)。

(2)学历(10分):按现有学历,本科及以上计10分,专科计8分,中专计6分,高中计4分,初中及以下计2分。

(3)专业技术资格(10分):取得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分别计10分、6分、2分。

(4)资历(20分):聘任现岗位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每年计1分。

2、综合评价(10分)
(1)局班子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2)干职工考评(5分):根据竞聘干职工的政治思想表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从德、勤、绩、廉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制定)。

五、竞聘程序
(一)岗位余额。

经县人事部门核准,本单位岗位余额情况如下:
1、七级管理岗位余额1个,八级管理岗位1个;
2、六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2个,七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八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九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1个,十一级专业技术岗位余额3个。

(二)申请报名。

由申请人根据自身条件填写《****事业单位竞聘申请表》交行政办公室,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将该岗位任职所需材料(资格证书、学历证书、聘任书等)一同上交。

(三)资格审查。

岗位设置工作小组对提出申请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并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

(四)确定拟聘人员名单。

对同一层级岗位按岗位级别按高到低顺序逐级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量化打分,同一层级高级别岗位落聘人员可参加低级别岗位的竞聘,最后单位按岗位层次和级别确定各岗位拟聘人员名单。

(五)单位公示。

对拟聘人员名单及拟聘任岗位层次、级别,单位张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人事部门办理聘任手续。

六、职务续聘、解聘、低聘
(一)聘任年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
(二)聘用人员在聘任期内,工作认真负责,考核必须称职以上,单位在聘任期限到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续聘手续。

(三)职务解聘、低聘
1、在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以解聘: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国家司法机关处理的;
(2)被行政处分或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
(3)脱离专业技术岗位;
(4)考核不称职或竞聘上岗中落聘的。

2、因能力差而不能履行岗位职责或考核为基本称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单位根据情况予以低聘。

七、其它事项
(一)任现职以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本次竞聘晋升或岗位聘用:
1、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等行为受到处罚者;
2、上年考核不称职或没有参加考核者;
3、工作严重失职、渎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影响极坏,群众意见很大者。

(二)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青年文明标兵等荣誉称号者,在单位有职数时可不参与竞聘,直接上岗。

(三)单位有职数,当年退休或有重大疾病的干部职工,可不参
与竞聘,直接上岗。

(四)若得分相同则优先考虑年龄长的干部职工上岗。

(五)干部职工不在岗(连续旷工15天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30天以上、事假1个月以上)的不计算资历加分。

(六)加分应提供原件,提供假证件,假材料,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其上岗资格,两年内不予参加竞聘。

(七)本方案解释权归局岗位设置工作小组。

岗位设置实施方案
(二)根据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粤人发〔20**〕275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全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和人员聘用工作会议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根据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发展社会事业的需要,坚持以人为本,创新管理体制,转换用人机制,整合人才资源,凝聚优秀人才,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人才保障。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在确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制度。

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构建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基本框架。

(二)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

政府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根据岗位设置的政策规定,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自主聘用各类人员。

(三)坚持与现行政策规定相衔接。

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是现行人事管理体制和现有人员中开展的人事管理机制创新与机制转换,既坚持改革的方向,又注意新旧政策的衔接,保证改革平稳过渡。

(四)坚持统筹协调发展。

确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总量、各类岗位结构比例和人员聘用条件时,既要考虑岗位设置的基本比例标准,又要考虑历史传统和事业发展的实际,结合实际情况,统筹编制管理与岗位设置工作,拓宽职业发展通道,促进各类人才全面发展。

(五)坚持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配套。

岗位设置、人员聘用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紧密结合,岗位设置是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基础,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是落实岗位管理制度的保障。

今年重点完成岗位设置工作,随着改革的深化逐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以及社会保障制度。

三、工作目标
总体目标:以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和人员聘用制度为主要内容,以转换用人机制和搞活用人制度为重点,着力健全岗位管理、合同用人、公平竞争、绩效评价、分配激励、人员退出、监督管理等七大机制,建立起有别于机关和企业,权责清晰、分类科学、机制灵活、监管有力,有利于优秀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的用人机制和重实绩、重贡献的分配机制,为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提供制度保证,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学化、法制化。

近期目标:20**年11月中旬前实行聘用制的单位和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签订的比例达到100%,20**年底前全市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管理和首次人员聘用工作。

四、实施范围
(一)单位范围
1、凡是我市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列入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范围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核补和自筹经费的事业单位;
2、行政类事业单位按在编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其他事业单位按有聘用合同、正式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的在册正式工作人员纳入岗位设置管理;
3、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
4、各镇(街道)属事业单位。

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已由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不列入本实施范围。

(二)人员范围
1、事业单位编制内人员和经过市人力资源局按照有关政策批准进入事业单位与事业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人员,均纳入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
2、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批转市委组织部关于东莞市干部管理权限重新修订及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东委发〔20**〕9号文)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有关规定执行。

五、实施内容
按照全省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今年重点开展和完成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

(一)岗位设置工作。

岗位设置是实行人员聘用制度和兑现收入分配制度的基础,组织引导事业单位因事设岗、按岗聘用、以岗定薪,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

各单位按有关政策文件规定,结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和自身实际情况,设置本单位的岗位类别结构比例、岗位等级结构比例、岗位基本条件,形成岗位设置方案和实施方案,按程序核准后组织实施。

1、岗位总量控制。

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是核定岗位总量的基础,岗位总量的控制标准,在市机编办核定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范围内确定。

行政类事业单位(财政核拨经费的单位)岗位总量,必须按核定的编制总数确定。

其他事业单位(财政核补和经费自筹的单位)岗位总量,若现有人员超过编制总数的,按在册正式工作人员数量,结合事业发展需要,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严格把关确定,并报市人力资源局审核。

确定的岗位总量不作为增加编制和财政拨款的依据。

2、岗位类别设置和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三类岗位总量的结构比例,在不同的事业单位是不同的,由市人力资源局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实
施意见》规定的控制标准确定。

领导岗位和内设机构领导岗位的数量,根据市机编办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设置,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

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结构比例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3、岗位最高等级。

管理岗位根据我市实际,分为6个等级(东莞理工学院分为8个等级),现行的处级正职到办事员分别对应五至十级管理岗位。

最高等级按照市机编办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未核定机构规格的或已核定机构规格为股级的,最高等级一般定为九级职员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按高级、中级、初级设13个等级,按照规定,市属事业单位原则上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

工勤技能岗位分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由高至低分为5个等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

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和技术工一级岗位按照全省总体控制标准,由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报市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报省人社厅核准确定。

具体三类岗位等级设置按《实施意见》规定确定。

4、岗位任职条件。

岗位任职条件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基本条件按《实施意见》规定执行,是最低的准入条件,具体条件由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岗位设置的原则、岗位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

5、岗位设置方案的制定。

各事业单位作为岗位设置的主体,根据有关的政策规定和文件精神以及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需要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按照按需设岗、科学合理和精简效能的原则,研究制定本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经上级核准。

岗位设置程序按《实施意见》第37条规定执行。

6、岗位设置方案的审核与核准。

岗位设置方案制定完成后,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力资源部门核准。

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市直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镇(街道)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镇(街道)人事办审核后,报市人力资源局核准。

7、特设岗位的设置。

特设岗位属非常设岗位,主要用于急需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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