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意见的通知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意见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3.03.15
•【字号】黑政办发[2013]18号
•【施行日期】2013.03.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
正文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意见的通知
(黑政办发〔2013〕18号)
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直属单位:
现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4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增强应急减灾服务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干旱、冰雹等灾害的动态监测和区域联防,提高冰雹天气早期识别能力,充分发挥飞机、高炮、火箭等装备的各自作业优势,实现空地联合、市地联合、全年常态化作业,加大对重点干旱区和雹灾区的作业保护力度。

针对森林防火,要以防为主,利用一切有利天气时机,开展全年人工增雨(雪)作业,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险等级,降低火灾发生几率,保护并稳步改善生态环境。

二、提高人工作业保障能力。

重点加强省级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中心和哈尔滨、黑河、齐齐哈尔、佳木斯市4个省级飞机增雨保障基地建设。

加快地面作业
点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十二五”期末全省高炮作业站点要全部达到规范化标准。

加强弹药库房建设,“十二五”期末建成1个省级、13个市地标准化弹药库房,切实提高基层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指挥能力。

三、加强各级队伍建设。

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落实必要的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充分发挥其职能和作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要建立健全基层作业人员聘用、考核、奖惩等管理和激励机制,落实工资、补贴、保险等相关待遇,确保基层作业队伍稳定。

对在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3月15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