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投融资公司业绩考核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
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维护所有者权益,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责任,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引导政府投融资公司科学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3]247号),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指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以下简称投融资公司)是指纳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政文[2013]159号)范围内的下列公司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
(一)**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二)上述4家投融资公司的负责人包括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监事会主席(纪委书记)、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第三条投融资公司的业绩考核管理在**市投融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投委会)的领导下组织实施。
**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负责业绩考核管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投融资公司的业绩考核,实行年度业绩考核与任期业绩考核相结合、基本指标定量评价与分类指标定性评价相结合、结果考核与过程评价相统一、考核结果与薪酬奖惩相挂钩的制度.
第五条年度业绩考核和任期业绩考核采取由市投委会下达目标的形式进行。
第二章年度业绩考核
第六条年度业绩考核以公历年作为考核周期。
第七条年度业绩考核指标包括基本指标与分类指标。
(一)基本指标包括融资类指标和投资类指标。
1、融资类指标包括融资额、亿元净资产融资额、综合融资成本率、综合融资期限。
1.1融资额
指公司通过各种方式从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筹集到的资金总额,以考核期内到账金额为准。
1.2 亿元净资产融资额
指考核期末每亿元净资产能筹集到的资金总额,计算公式如下:
亿元净资产融资额=融资额÷平均净资产
平均净资产=(期初净资产+期末净资产)÷2
1。
3 综合融资成本率
为考核期内全部融资(不包括有国家特殊优惠政策的融资)的加权平均融资成本率,计算公式如下:
综合融资成本率=∑(考核期融资金额×融资利率×融资年限)÷∑(考核期融资金额×融资年限)
1.4 综合融资期限
综合融资期限为考核期内的加权融资期限,计算公式为:
综合融资期限= ∑(考核期融资金额×融资年限)÷∑(考核期融资金额)
2、投资类指标为投资计划完成率
2。
1 投资计划完成率。
为考核期内实际完成的投资额与市政府下达的投资计划相比的完成进度.
(二)分类指标根据投融资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和职能定位确定,主要包括风险控制类和企业管理类指标。
1、风险控制类指标包括资产负债率指标和现金比率指标.
1。
1资产负债率。
指公司考核期末负债总额同资产总额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1。
2现金比率。
指公司货币资金和短期投资与公司流动负债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的比率.计算公式如下:
现金比率=(投融资公司货币资金+短期投资)/(投融资公司流动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
2、企业管理类指标考核分为领导班子建设、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制度建设三个方面.
领导班子建设考核内容为公司重大管理决策机制的完善、职责的合理分工和协作、树立公司形象;三项制度改革主要考
核内容为全员岗位竞聘、全员绩效考核、薪酬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建设主要考核内容为建立和完善投资、融资、风控、计划运营、财务、人事等基础管理制度.
注:具体评分方法见附件1。
第八条增设一票否决类指标,包括融资额目标完成率≥60%、100%偿还到期债务、廉政建设、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
投融资公司在考核期若违反上述指标,绩效薪酬为0.
第九条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原则。
基本指标中如市政府根据建设需求明确下达融资任务的,融资额指标以市政府下达任务数为目标值.
如政府投资计划明确投资额的,投资计划完成率指标以政府投资计划数为考核依据。
亿元净资产融资额目标值为考核年度内市政府下达8家投融资公司计划数的平均值
其他指标的目标值为考核年度内8家投融资公司完成数平均值。
第十条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考核年度结束的第二年3月底以前,投融资公司依据经审计的公司财务决算数据,对年度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申报材料。
(二)市国资委按照市投委会下达的投融资公司目标任务,依据市投委会办公室出具的投融资公司年度各项指标情况和经审计的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核的统计数据等资料,结合各投
融资公司业绩考核结果申报材料,对公司年度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形成年度业绩考核意见,并反馈至各投融资公司。
(三)各投融资公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周内向市国资委反馈,调查核实后妥善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四)市国资委将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上报市投委会审批,按照审批后的考核结果兑现绩效薪和计入业绩考核档案。
第三章任期业绩考核
第十一条任期业绩考核以三个公历年(聘期)为考核周期。
第十二条考核对象在考核期内发生工作变动的,继任者继续履行任期目标责任书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任期业绩考核指标包括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投资成本控制和任期内年度业绩考核结果三部分组成。
(一)任期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
指公司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同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的比率,计算公式为: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后的所有者权益÷考核期初所有者权益×100%
具体按照国务院国资委《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结果确认暂行办法》执行
(二)投资成本控制。
以考核期内完工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结算与工程合同价之比作为考核依据。
(三)任期内年度业绩考核结果
根据任期内三年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综合计算。
注:具体计分方法见附件2。
第十四条考核指标的目标值确定原则。
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和投资成本控制的考核目标值为8家投融资公司完成数的平均值,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目标值不低于100%。
第十五条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期末,各投融资公司对任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申报材料。
(二)市国资委依据市投委会办公室出具的投融资公司任期各项指标情况和任期内经审计的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经审查的统计数据、任期内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等资料,结合各投融资公司任期业绩考核结果申报材料,对任期业绩考核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形成任期业绩考核意见,并反馈至各投融资公司.
(三)投融资公司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1周内向市国资委反馈,调查核实后妥善处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异议的,视同认可.
(四)市国资委将业绩考核结果上报市投委会审批,按照审批后的考核结果兑现延期支付的绩效薪和计入业绩考核档案。
第四章奖惩
第十六条根据投融资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得分,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最终结果分为A、B、C、D、E 五个级别。
第十七条市国资委依据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和任期业绩考核结果对各投融资公司负责人实施奖惩和建议任免.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人年薪分为基薪和绩效薪两部分,其中绩效薪与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挂钩。
绩效薪=绩效薪基数×绩效薪倍数,绩效薪基数=基薪。
1)当100≤业绩考核分数≤110分之间,评定为A级,绩效薪在1.5倍绩效薪基数到1.6倍绩效薪基数之间;具体计算公式为:
绩效薪=基薪×P,P=1。
5+(业绩考核分数(F)-100分)/100。
2)当60<业绩考核分数<100分之间,评定为B级、C 级和D级,具体评定级别和计算公式为:
绩效薪=基薪×P;P=[0.0375×业绩考核分数(F)-2。
25]≥0,0<P<1。
5。
当90≤业绩考核分数<100分之间,评定为B级,绩效薪在1。
125倍绩效薪基数到1。
5倍绩效薪基数之间;
当80≤业绩考核分数<90分之间,评定为C级,绩效薪在0。
75倍绩效薪基数到1.125倍绩效薪基数之间;
当60<业绩考核分数<80分之间,评定为D级,绩效薪在0倍绩效薪基数到0.75倍绩效薪基数之间;
3)当业绩考核分数为60分及以下评定为E级.
当业绩考核结果评定为E级或融资额目标完成率<60%,绩效薪为0.
第十九条绩效薪的70%在年度考核结束后当期兑现;其余30%根据任期考核结果等因素延期到连任或离任的下一年兑现。
延期绩效薪的兑现和特殊奖励等,按照《**市市级政府投融资公司负责人薪酬管理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实行公司负责人业绩考核谈话制度。
年度考核为D级和E级或存在重大融资风险等情形的公司,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分别报请市委、市政府和市投委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诫勉谈话;连续2年为E级的,报请市委、市政府和市投委会,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进行岗位调整、降职使用或免职。
第二十二条公司虚报、瞒报财务状况的,除由有关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外,市国资委根据具体情节扣发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的绩效薪、任期激励或中长期激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对负责人进行调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违规违纪和法律纠纷案件,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除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外,市国资委根
据具体情节扣发公司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的绩效薪、任期激励或中长期激励;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或者对负责人进行调整;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四条根据**公共住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职责定位,结合公司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对其负责人业绩考核指标中另增利润总额指标,同时对负责人的绩效薪增加一个“特殊绩效薪”部分,基数为5万元,对应利润总额目标值为1000万元。
利润减少,“特殊绩效薪”同比例减少。
“特殊绩效薪”的具体计算公式为:
特殊绩效薪=5万元×当年利润总额目标完成率。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对于考核期内公司发生因清产核资、公司重组、高层管理人员变动等情况的,市国资委可根据具体情况变更目标的相关内容。
第二十六条本细则由市国资委负责解释。
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暂定执行3年.
附件1
年度业绩考核计分方法
一、年度业绩考核综合计分
年度业绩考核综合得分=基本指标得分+分类指标得分
基本指标得分=融资类指标得分+投资类指标得分
分类指标得分=风险控制类指标得分+企业管理类指标得分
二、年度业绩考核各指标计分
(一)基本指标计分。
1、融资类指标计分(0-70分)。
年度融资额指标计分(0—36分):基本分30分,上限为36分,下限为0分,融资额目标完成率<60%,该指标得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30分;超过目标值时,每超过5%时,加1。
5分,最多加6分;低于目标值且60%≤融资额目标完成率<100%时,每低于5%时,扣1.5分.
亿元净资产融资额指标计分(0—10分):满分10分,上限10分,下限为0分。
高于或完成目标值时,得满分10分。
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5%,扣1分。
综合融资成本率指标计分(0—12分):基本分10分,上限12分,下限为0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0。
2个百分点时,加0.2分,最多加2分;高于目标值时,每高0.2个百分点,扣0.2分。
如融资额为0,则该项指标得0分。
综合融资期限指标计分(0—12分):基本分10分,上限12分,下限0分.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10分;高于目标值时,每超过20%,加0.5分,最多加2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于20%时,扣1分。
2、投资类指标计分(0—20分).
投资计划完成率指标计分(0—20分):满分20分,上限20分,下限0分。
提前或按期完成计划进度时,得满分20分;完成计划进度但延期完成的,扣3分;完成计划进度的80%及以上时,扣5分;完成计划进度的50%至80%以下时,扣8分;完成计划进度的50%及以下时,扣12分;当年下达计划未投资的,该项指标得0分.
(二)分类指标计分
1、风险控制类指标计分(0-15分)。
资产负债率指标计分(10分):满分为10分,上限为10分,下限为0分。
达到或低于75%时,得满分10分;高于75%时,每高1%,扣2分.
现金比率指标计分(5分):满分为5分,上限为5分,下限为0分.达到或高于目标值时,得满分5分;低于目标值时,每低5%,扣0。
5分.
2、企业管理类指标计分(0—5分)。
该项指标采取定性评价,实行倒扣法.领导班子建设、三项制度改革、管理制度建设指标计分(5分):满分5分,上限为5分,下限为0分。
每出现一例不合格项,扣1分.
附件2
任期业绩考核计分方法
一、任期业绩考核的综合计分
综合得分=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投资成本控制指标得分+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得分
二、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各项指标计分
(一)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基本分40分,上限为44分。
完成目标值时,得基本分40分;每高于目标值2.5%,加1分,最多加4分;每低于目标值2.5%,扣1分,计分公式为:
资本保值增值率指标得分=40+(实际完成保值增值率-保值增值率目标值)/2.5%。
(二)投资成本控制指标计分:低于或完成目标值时,得满分44分;高于目标值5%及以内时,每高2%,扣1分;高于目标值5%至10%的,每高2%,扣2分;高于目标值10%及以上的,每高2%,扣3分。
(三)任期内三年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指标:基本分20分,上限22分.任期内三年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计分公式为: 任期内三年的年度业绩考核结果得分=任期内三年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得分之和÷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