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网站备案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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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网站备案承诺书
为深入开展十部委打击网络淫秽色情专项行动,加强太原市中小学校互联网信息安全的管理,为广大师生提供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现根据山西省通信管理局《关于对未备案网站采取处理措施的通知》信安字[2007]4号文件精神,对我市各学校网站进行相关的审批备案工作,现将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各学校网站发布内容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确保网站内容绿色文明、健康向上。
二、严禁页面、论坛内出现下列内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十)各页面、论坛中,不得放置有害与非法程序、黑客教程等
其他上述有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内容。
不得制作、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有伤风化的信息。
(十一)网站不能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不能发布任何违禁广告。
三、各学校要求对网站和论坛中的所有活动及信息的安全负全部责任,承担由于网页、论坛所导致的任何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四、各备案学校的网站页面、论坛、以及电子邮件系统中若发现大量有害信息,以及遭到病毒、黑客攻击后,必须在12小时内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协助查处。
在保留有关上网信息和日志记录的前题下,及时删除有关信息。
问题严重、情况紧急时,应关闭交换机或相关服务器。
备案学校签章:上级主管部门签章:
学校主管领导:审批人:
申请日期:审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