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附件1:长春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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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长春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布鲁氏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长春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督导方案》,制定督导实施细则。

一、督导目的
了解布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和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实施综合防治措施,控制我市布病疫情。

二、督导原则
各县(市)区、开发区参照考核指标通过自查方式先行评价。

督导组通过听取汇报、查看工作记录和原始材料、现场查看和访谈方式,坚持统一标准、客观公正的原则,对各各县(市)区、开发区进行督导检查。

三、组织领导
督导工作由市卫生局、市畜牧业管理局负责组织实施,成立长春市布病防控工作督导领导小组和长春市布病防控工作业务指导组。

各县(市)区、开发区由本级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本辖区的督导检查工作。

四、督导内容
(一)政府组织领导和工作机制情况
1、各级政府成立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

1)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成立主管卫生和畜牧的县(市、区)长任组长的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卫生、畜牧、财政、发展改革、商务、工商、公安、交通、民政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市、区)布病防治工作。

相关部门各司其责,密切配合。

各部门相关职责:
卫生部门负责做好人间布病疫情的监测、调查、处理,病人的诊治和健康教育等工作。

畜牧部门负责落实畜间布病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健全规模饲养场(户)防疫监管制度,完善扑杀净化实施过程中的鉴定评估程序。

财政部门要积极落实布病防治工作经费。

发展改革部门要将布病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商务部门要加强牲畜定点屠宰场所的管理,依法打击私屠滥宰,整顿、取替不符合动物防疫条件的屠宰场所。

工商部门要严格市场准入制度,严禁未经检疫的牲畜及产品进入市场。

公安、交通等部门要配合畜牧、卫生等部门定期开展联合清理整顿工作,协同做好病畜及阳性畜扑杀处理等工作。

民政部门要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布病患者给予救助。

2)乡(镇)级政府成立主管卫生和畜牧的乡(镇)长任组长的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卫生院院长、畜牧兽医站站长和各村党支部书记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镇布病防控工作的组织实施;指导各村布病防控领导小组开展布病防控工作;建立监督机制,对各村布病防控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卫生部门开展布病疫情调查、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配合畜牧部门开展家畜检疫、免疫工作;发生暴发疫情时,协助卫生和畜牧部门做好疫区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大蔓延。

3)村委会成立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任组长的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村委会委员、村医和畜牧防疫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本村布病防控工作的措施落实;协助卫生部门做好人间布病疫情监测、布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及时掌握本村布病疫情信息,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县卫生、畜牧部门;协助畜牧部门开展家畜布病检疫、免疫工作;负责本村家畜购入监督工作,严格执行购入家畜检疫制度;发生暴发疫情时,配合卫生和畜牧部门做好疫区处理工作,防止疫情扩大蔓延。

2、将布病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部门合作。

各级领导小组每年召开2次布病防治工作会议。

制定合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互通疫情信息,每月1期疫情通报。

3、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加强督导检查。

县(市)区、开发区政府要加大对布病防治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力度,将此项工作纳入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目标考核管理,建立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造成布病疫情发生和蔓延等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各级布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开展1次督导检查,并将督导结果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布病疫情情况
近三年本辖区布病疫情变化情况(升高、降低),分析疫情波动因素。

(三)布病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畜牧部门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情况。

采取“检、免、杀、消、管”综合防治措施,有效控制畜间布病疫情。

1)有人间布病疫情村屯的牛、羊实行全面检疫,对其他村屯的牛、羊按2%比例进行抽检,检出阳性牲畜的群体全面检疫。

要对羔羊、犊牛以及进行过布病免疫的牲畜实施常态化抗体滴度检疫。

2)对健康牲畜实施强制布病免疫,免疫率要达到100%。

乳用和种用牲畜只检疫不免疫。

3)对布病病畜及检疫阳性畜一律实施扑杀,做到无害化处理。

4)建立消毒制度,对牲畜饲养环境进行定期消毒。

5)重点加强家畜养殖场(区)、牲畜交易市场和屠宰场等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外引牲畜报检、检疫和消毒制度和措施;跨省引进种用、乳用动物,应向省动物卫生监督所申报检疫,由输入地动物卫生监督所实施检疫,经检疫合格方可进入。

6)各公路动物检疫监督检查站要加强对过往运输动物及动物产品车辆的查证验物,严禁染疫牲畜及其产品进出我省。

2、卫生部门开展布病防控工作情况。

1)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严格按照《布鲁氏菌病诊断标准》要求,对病人及时、正确诊断。

要求每个病例要有病例档案,包括实验室检查报告单、个案流行病学调查表等内容。

2)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发现布病疫情,应严格按照法定管理乙类传染病规定的内容、程序、方式和时限进行报告。

3)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方式,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普及布病防治知识,改变不良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提高群众自我防护意识。

有人、畜布病疫情的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印制宣传单、宣传册,发放到户;各村(屯)书写墙体布病防治宣传标语;对重点县(市)相关部门和乡、村领导干部进行布病防治政策和防治知识宣讲;对重点人群(养殖户)开办农村大讲堂,讲解布病防
治知识。

对健康教育工作效果进行评估,宣教工作开展前、后分别进行一次防治知识知晓率调查。

农安县布病健康教育宣传覆盖80%人群,重点人群健康教育宣传全覆盖。

4)将布病治疗纳入吉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慢性病门诊统筹范围。

5)及时开展暴发疫情疫区处理工作。

卫生部门发现布病暴发疫情时,应及时通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和畜牧等相关部门。

成立布病暴发疫情现场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应包括当地政府、卫生、畜牧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业务单位。

现场处理措施:对暴发疫情发生的原因、范围、强度等进行调查;对确诊病例及时进行系统、规范治疗;对饲养、生活环境消毒处理;动物疫控部门要及时派专业人员到现场开展调查核实,按照农业部《布鲁氏菌病防治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现场处理;处理工作结束7天内上报暴发疫情处理报告。

6)布病疫情及防控工作情况周报制。

各县(市)区、开发区疾控中心每周五14:00前,将本辖区上一周布病疫情、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市卫生局。

市卫生局通报各县(市)区、开发区政府及业务单位。

7)业务督导
各县(市)区、开发区疾控中心对每季度开展1次业务督导。

(四)加大经费投入,提供资金保障
1、各级政府要将人、畜布病防治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用于布病防治的经费要逐额到位、专款专用。

2、人间疫情监测经费由省财政承担,牲畜布病免疫用疫苗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

3、布病疫区处理、流行病学调查、专业机构能力建设、人员培训、宣传教育、督导检查经费由各级财政在预算内妥善安排,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4、畜间疫情检疫监测及扑杀、无害化处理经费由市县财政承担,病畜扑杀补贴按牲畜当年市场价格的80%核算,由省、市、县财政及养殖户按5:3:2比例承担。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防控能力
1、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

3~5月份,各县(市)区、开发区疾控中心开展逐级专业技术人员业务培训,提高专业技术水平和应对处置重大疫情能力。

2、加强对临床医务人员的培训。

3~5月份,各县(市、区)疾控中心开展辖区内有人、畜布病疫情的乡(镇)卫生院临床医生和村(屯)医的培训,提高布病的诊治能力,减少误诊误治。

3、提高布病防治专业人员待遇,制定稳定人才、吸引人才的机制。

五、质量控制
市卫生局、市畜牧局将联合下发《长春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督导实施细则》。

各县(市)区、开发区严格按照要求,进行本级自查工作。

督导组成员按照公平、公正、规范、统一标准填写《长春市布鲁氏菌病防控工作督导记录表》,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六、督导报告
督导工作结束后,督导组提交督导报告。

报告应对被督导单位取得的成绩、采取的措施、总结的经验、存在的问题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建议等方面进行重点叙述。

督导组在完成督导报告后将通报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

七、时间安排
市级督导组对辖区重点县(市)、区开展督导每季度不少于1次。

对其他县(市)、区督导根据工作情况适当开展。

各县(市)区、开发区每季度开展督导不少于1次.
八、督导范围
重点督导:农安县。

一般督导:重点督导以外的县(市)区、开发区根据工作需要开展一般督导。

沁园春·雪
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出师表
两汉:诸葛亮
先帝创业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也。

然侍卫之臣不懈于内,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盖追先帝之殊遇,欲报之于陛下也。

诚宜开张圣听,以光先帝遗德,恢弘志士之气,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也。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不宜异同。

若有作奸犯科及为忠善者,宜付有司论其刑赏,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内外异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费祎、董允等,此皆良实,志虑忠纯,是以先帝简拔以遗陛下:愚以为宫中之事,事无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补阙漏,有所广益。

将军向宠,性行淑均,晓畅军事,试用于昔日,先帝称之曰“能”,是以众议举宠为督:愚以为营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阵和睦,优劣得所。

亲贤臣,远小人,此先汉所以兴隆也;亲小人,远贤臣,此后汉所以倾颓也。

先帝在时,每与臣论此事,未尝不叹息痛恨于桓、灵也。

侍中、尚书、长史、参军,此悉贞良死节之臣,愿陛下亲之、信之,则汉室之隆,可计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阳,苟全性命于乱世,不求闻达于诸侯。

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顾臣于草庐之中,咨臣以当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许先帝以驱驰。

后值倾覆,受任于败军之际,奉命于危难之间,尔来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谨慎,故临崩寄臣以大事也。

受命以来,夙夜忧叹,恐托付不效,以伤先帝之明;故五月渡泸,深入不毛。

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当奖率三军,北定中原,庶竭驽钝,攘除奸凶,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此臣所以报先帝而忠陛下之职分也。

至于斟酌损益,进尽忠言,则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讨贼兴复之效,不效,则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灵。

若无兴德之言,则责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谋,以咨诹善道,察纳雅言,深追先帝遗诏。

臣不胜受恩感激。

今当远离,临表涕零,不知所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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