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港建设工程施工批复(3篇)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1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
二、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
三、项目类型:服务招标(监理)
四、招标估价(万元):346.71
五、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六、预计招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
七、项目概况:
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位于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

该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270HP卸渔泊位1个、玻璃钢渔船卸鱼泊位3个,渔政泊位1个。

新建码头泊位长度132m,新建护岸260m,新建防波堤740m。

码头采用高
桩梁板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护岸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防波堤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

形成港内水域面积约13.51
万m2,港池航道疏浚面积约19.44万m2,疏浚量约31.20万m3,进港航道约795m。

计划年卸港量为0.8万吨。

八、批复内容:
1. 同意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作为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
设工程的建设单位。

2. 同意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监理单位,招标估价为346.71万元。

3. 同意项目招标时间为2023年2月24日。

4. 要求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确保招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择优选择监理单位。

5. 要求监理单位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6. 要求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九、其他事项:
1. 建设单位应在收到批复后,及时组织招标工作,确保工程按期开工。

2. 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施工过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3. 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

4. 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特此批复。

批复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复日期:2023年2月20日
第2篇
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现予以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
2.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
3. 项目类型:服务招标(监理)
4. 招标估价:346.71万元
5. 预计招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
6. 项目概况:本项目工程建设规模为270HP卸渔泊位1个、玻璃钢渔船卸鱼泊位
3个,渔政泊位1个。

新建码头泊位长度132m,新建护岸260m,新建防波堤740m。

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护岸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防波堤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

形成港内水域面积约13.51万m2,港池航道疏浚面积约19.44万m2,疏浚量约31.20万m3,进港
航道约795m。

计划年卸港量为0.8万吨。

二、批复意见
1. 经审查,同意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立项。

2.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进度进行建设,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

3.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加强项目管理,确保
项目顺利实施。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做好环保、文明施工工作,确保工程对周
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5.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6.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开、
公平、公正地进行招标投标活动。

7. 项目建设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项目的监督管理,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三、其他事项
1. 项目建设单位应按照批复要求,尽快完成施工图设计、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
保项目按计划推进。

2. 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复要求,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
合规。

3.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确保
工程质量和安全。

4. 项目建设单位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按时完成工程建设
任务。

特此批复。

批复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批复日期:2023年2月24日
第3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经审查,现对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提出的《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监理招标计划》进行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建设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
项目类型:服务招标(监理)
招标估价:346.71万元
预计招标时间:2023年2月24日
项目概况:本工程建设规模为270HP卸渔泊位1个、玻璃钢渔船卸鱼泊位3个,渔政泊位1个。

新建码头泊位长度132m,新建护岸260m,新建防波堤740m。

码头采用高桩梁板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护岸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防波堤采用桩基透空式结构,为透水建筑物结构形式。

形成港内水域面积约13.51万m2,港池航道疏浚面积约19.44万m2,疏浚量约31.20万m3,进港航道约795m。

计划年卸港量为0.8万吨。

二、批复意见
1. 同意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霞涌街道办事处对大亚湾区霞涌渔港设施建设工程进行监理招标。

2.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招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

3. 招标人应加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确保投标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4.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保评审过程的客观、公正。

5. 招标人应与中标人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 招标人应加强对监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7. 招标人应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对监理工作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三、其他事项
1. 招标人应在招标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将招标结果报我局备案。

2. 招标人应严格按照批复意见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特此批复。

批复单位:XX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日期:2023年2月24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