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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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
社会的意见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淮安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6.10.24
•【字号】淮发[2006]58号
•【施行日期】2006.10.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
意见
(淮发[2006]58号2006年10月24日)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我市节约型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省政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建设节约型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是中央总结现代化建设经验、从我国的国情出发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
“十五”以来,我市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经济结构调整,大力开展土地集约利用,积极推行循环经济与清洁生产,加强环境保护与治理,提高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节约型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市人口众多,资源短缺,环境承载能力较弱,资源利用效率与水平偏低,资源消耗较高,经济增长主要依靠资本、资源等要素投入拉动的格局尚未实现根本转变。
全社会节约意识不强,各方面的浪费现象仍然存在。
特别是随着我市工业化、城市化步伐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加,全社会对能源、土地等各类资源的需求将不断增长,资源不足的矛盾更加突
出,环境压力日益加大。
“十一五”期间,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是贯彻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又快又好发展的必然要求,是落实资源节约基本国策的根本途径,是有效化解资源约束矛盾,缓解环境压力的现实出路,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
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把资源节约工作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增长方式,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节能、节水、节材、节地、资源综合利用和发展循环经济为重点,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以发展促节约,以节约保发展,增强节约意识,加快结构调整,强化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建立起政府大力推进、市场有效调节、企业自觉行动、公众积极参与的节约型社会建设运行机制,逐步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和消费模式,以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总体目标:到2010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05年降低20%;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基本稳定;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30%;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
全市建立起比较完善的节约型社会的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技术服务体系以及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全社会资源节约意识明显增强,资源节约技术和管理水平明显提升;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重点行业资源利用效率有较大提高,建立起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模式。
二、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1、形成节约型的增长方式。
转变要素投入方式,由主要依靠资金、自然资源转变到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和科技进步支撑经济增长。
改变资源利用方式,由单向利
用向循环利用转变,逐步形成“低投入、高产出,低消耗、少排放,能循环、可持续”的节约型增长方式。
2、构建节约型的产业结构。
根据资源条件和环境容量确定不同区域的发展方向、功能定位,促进区域产业合理布局。
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一手抓新型工业化,一手抓现代服务业建设,努力减少对自然资源的消耗。
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运用信息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大力推行集约型生产方式,推进企业集聚、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
3、构建节约型的城乡发展模式。
积极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居住向社区集中。
以中心城市发展为主导,努力实现城市布局集中、城镇集聚和用地集约。
加强城市科学规划,高效利用城市建设用地,充分开发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
推进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合理规划城市交通运输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
统筹城乡建设,实现城乡规划全覆盖。
按照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要求,推进重点中心镇与农民集中居住点建设,努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4、构建节约型的农业生产体系。
积极发展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大力推进高效农业规模化,加快建设一批高效农业生产基地。
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产品附加值。
大力发展无公害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业,节约使用土、肥、水、电、种、药等要素,提高农业精细化水平。
推广使用节能型农业机械,促进农业节本增效。
健全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体系,提高农业科技贡献率。
5、形成节约型的消费方式。
树立节俭、文明的消费理念,鼓励合理消费,倡导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
鼓励购买和使用节能环保型和小排量汽车、节能省地型住宅,鼓励使用节能节水节材型产品和再生利用产品,限制和减少一次性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三、大力推进能源节约
1、实施节能降耗工程。
编制《淮安市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落实保障措施,明确支持重点,引导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改造。
以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建筑节能、绿色照明、政府机构节能、节能监测和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组织实施节能降耗重点工程。
充分利用夜间低谷电力,推广使用冰蓄冷空调、蓄热式电热锅炉。
2、突出抓好工业节能。
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限制高耗能产业发展和高耗能产品生产。
以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高耗能传统行业为重点,运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加快改造、淘汰落后的工艺技术和装备。
依法加强对年综合耗能3000吨标准煤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合理用能评估。
加强年耗能5000吨标准煤以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基础管理。
新上项目必须达到行业节能标准。
3、加强交通运输和农业机械节能。
科学规划、合理建设节约型的交通运输体系。
加快发展铁路和管道运输,积极发展水运交通。
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型交通运输工具和农业机械,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加快淘汰高耗能老旧汽车、船舶和落后农业机械。
推广燃油节约技术和替代产品,加快车用乙醇汽油推广工作。
调整运输结构,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提高运载效率,促进节能降耗。
4、引导商业和民用节能。
在公用设施、宾馆商厦和居民住宅中推广高效节能产品。
鼓励使用节电型照明产品,提高照明节约管理水平。
切实贯彻《能源效率管理办法》,加强节能产品认证工作,严格实施国家用能产品能效市场准入标准。
5、推动建筑节能。
严格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在各类建筑及公共设施中积极推广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和高效节能产品,建设2个低能耗绿色建筑示范工程。
有步骤地开展既有公共和居住建筑的节能改造,新建建筑要严格按照节能50%以上的设计标准进行施工,到2010年节能标准提高到65%以上。
新建建筑必须进行施工图的节能专项审查和工程竣工节能专项验收,达不到节能设计标准的建筑,不得开工
和销售。
鼓励采用集中式太阳能热水系统和屋顶绿化节能措施。
对公共建筑严格执行夏季空调和冬季取暖室内温度最低和最高标准,在全社会倡导夏季用电高峰期间,室内空调温度提高1-2摄氏度。
6、加快能源结构调整。
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加快发展太阳能和地热开发利用,加快实施秸秆发电等生物质能发电工程建设。
积极开发利用农村可再生能源,推广建设秸秆气化站、规模化禽畜养殖场沼气工程、城乡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和户用沼气池。
到2010年,新建户用沼气5万户,规模禽畜养殖场沼气33处,秸秆气化工程6处。
7、加强节能管理。
按照《江苏省节能条例》和《江苏省节能监测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节能监测机构。
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合理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加强能源计量、统计和考核,建立、完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开展节能型企业创建活动。
大力推进电网节能,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进一步加强节电管理和提高用电效率。
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合同能源管理和节能融资担保机制,大力培育节能中介服务组织,积极扶持节能技术服务中心建设,为企业实施节能改造提供配套服务。
四、大力推进节约用地
1、实行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和《江苏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采取严格措施,有效保护基本农田。
严格农用地转用计划和土地征用审批管理,坚决落实耕地“占一补一”制度。
进一步清理整顿砖瓦窑业,严格控制毁田烧砖。
2、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
农用地转用计划向重大项目和重点工程倾斜。
对符合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下达2006年中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投资计划任务的通知》(淮发〔2006〕1号)规定的大项目、城市建设重点工程,保证其用地需求。
对在本市范围内产生重大综合效益的低能耗环保型项目、投资强
度超过规定标准50%以上的项目、经济开发区内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工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计划。
严格执行国家《限制供地目录》和《禁止供地目录》,实施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制度,强化建设项目投资强度和用地定额指标管理,提高新建项目用地的投资效益,大力发展集约型产业。
进入淮安经济开发区的工业项目用地每亩土地实际投入不得低于180万元,其他经济开发区不得低于120万元。
末达到投资强度的,按差幅相应补收出让金。
项目主体单位有尚未充分利用土地的,已批土地尚未建设或项目在建且投资强度低于规定标准的,不予安排新增用地计划。
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项目要严格控制用地规模,减少占用耕地。
统筹考虑公路、航道、水利建设土地,综合利用公路建设、航道及水利建设弃土,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利用。
严格控制非生产性用地,企业内部的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等辅助设施用地面积,一般不得超过项目总用地面积的10%。
严禁脱离实际的大广场、宽马路等项目。
积极开展“无地招商”,鼓励企业增资扩股。
3、强化用地的规划管理。
做好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工作。
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科学确定城市用地规模和布局,合理安排城市发展建设用地“十一五”期间,城镇人均建设用地及新建村庄居民点人均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内。
4、积极推进土地开发整理。
加强交通、水利工程沿线挖废地的复垦,加快黄河故道流域、丘陵山区等综合开发。
加大土地复垦开发整理力度,对荒山荒坡、废弃河沟和矿山宕口、零星自然村落、砖瓦窑场以及乡村小学合并后遗弃土地等进行复垦整理。
积极开展农地整理和村庄整理。
加强耕地质量建设。
鼓励城镇建设用地整理,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
5、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
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运用地价杠杆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全面落实经营性土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
积极探索工业用地的公开竞价出让办法,全面推进国有土地使用租
赁制,完善现行供地方式。
切实盘活存量建设用地。
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
五、大力推进节约用水
1、实施区域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根据水资源利用综合规划,建立行政区域地表水用水总量、地下水可采总量、水功能区纳污总量和取水户用水总量控制体系。
控制深层地下水超采,到2010年全市超采区面积争取控制在6%以内。
2、加强工业节水工作。
大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鼓励节水技术改造,降低单位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提高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2010年比2005年提高7个百分点。
加快高耗水产业技术改造,突出抓好火电、化工、造纸、冶金、建材、纺织、食品、机械、制药等用水量大的行业节水工作。
凡年用水量在2万立方米以上的用水企业(单位),应按国家标准进行水量平衡测试。
落实节水管理制度,实施高耗水企业(单位)节水技改示范工程。
各类新建、改建、扩建取水项目应进行用水节水评估,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其节水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3、加强农业节水工作。
加强农田水利灌溉节水工程建设,到2010年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57。
落实工程节水和农艺节水措施。
因地制宜地推广喷灌、滴灌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建设节水型现代高效灌溉农业。
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地膜覆盖技术,提高土壤保墒、蓄水能力。
在盱眙丘陵地区实施雨水积蓄利用示范工程。
4、加强城市节水工作。
研究出台《淮安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
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进一步降低供水管网漏失率;大力推广节水型器具,重点抓好机关、宾馆、学校、医院等公共用水单位的节水型器具推广和使用工作。
逐步推行分质供水。
城市新建、改建、扩建建筑采用节水型器具,推广建设雨水、生活废水收集与处理回用设施,促进再生水利用。
加强公共用水管理,建筑施工、绿地浇灌、
市政环卫、景观环境、生活小区等用水,推广使用中水。
推进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加快城市供水和污水处理市场改革;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利用价格杠杆提高企事业单位及城乡居民的节水积极性,加大对桑拿、洗车等特殊行业的节水力度。
加强地表水源保护与治理,对入河口主要污染物实行严格的总量控制,防治水污染,缓解水质性缺水。
5、抓好节水型社会的载体建设。
尽快制定并组织实施《淮安市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
加快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单位)、节水型社区、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到2010年,市区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涟水、洪泽、盱眙、金湖县城达到省级节水型城市标准。
六、大力推进原材料节约
1、加强重点行业原材料消耗管理。
以高耗材的冶金、机械、化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进一步严格设计规范、生产规程、施工工艺等技术标准和材料消耗核算制度,加强原材料消耗管理。
在满足质量和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抓好工程建设原材料节约,推进建筑构件工厂化生产,提高原材料的利用率。
大力推行产品生态设计,积极采用可再生材料。
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减少建筑材料浪费。
加强边角料的回收管理,提高重复使用率。
抓好一批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原材料消耗低的示范企业和项目,并积极组织推广。
2、鼓励开发和应用新型材料。
鼓励开发和推广使用新型材料替代高消耗、易污染的传统材料。
推广应用高性能、低材耗、可再生循环利用的新型建筑材料。
积极发展以塑料代钢、以竹代木的代替品的生产,并在政府采购中优先购买环保型替代产品。
提高木材综合利用率和循环利用率,鼓励对木材进行防腐、防虫、防霉、干燥、阻燃、改性等保护处理。
研究建筑垃圾的回收和利用技术,积极利用各类工业废弃物和淤泥等制作新型建筑材料,在乡镇以上建设工程禁止使用粘土实心砖。
到2010年,优质非粘土新墙体材料产量占墙体材料总量的50%以上。
加大对农作物秸秆人造板的研发、推广和应用。
3、节约产品包装材料。
加快包装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更新步伐,以保健品、化妆品、食品行业为重点,严格控制商品过度包装。
鼓励绿色包装,实行包装材料可回收利用的环境标识制度。
大力推广使用无毒、无害、易于降解或便于回收利用的包装材料。
鼓励包装容器的重复使用。
从使用环节入手,进一步加大散装水泥推广力度,在市区、县城区全面禁止使用袋装水泥和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
加大农村散装水泥推广使用力度。
到2010年,全市水泥平均散装率确保达到80%以上。
七、大力开展资源综合利用
1、加大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力度。
鼓励开发利用矿山二次资源,加强共伴生矿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
加强对电力、冶金、化工、建材、造纸、酿造、印染等行业的监管,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减少废弃物最终处理量。
加强对粉煤灰、化工废渣、废矿渣、有机废水的综合利用和集中处理,到2010年,工业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率达100%。
2、推广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推广稻、麦等农作物秸秆直接还田。
积极推广秸秆过腹还田、秸秆速腐制肥、秸秆制气等应用技术,建设市级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加快秸秆资源化综合利用的示范推广普及,禁止焚烧秸秆。
加强对畜禽粪污的无害化处理与资源化利用。
大力发展沼气工程。
鼓励并推广农膜回收利用。
3、提高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水平。
积极探索环境价格体系建设,完善排污付费、治污收费制度。
提高污水的集中处理能力,积极实施污水综合利用,到201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80%以上。
4、做好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
健全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系统,加强再生资
源、成品油、旧机动车交易等流通市场管理,促进废旧金属、废旧轮胎、废旧塑料、包装废弃物、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为重点的各类废旧物资的回收和循环使用。
加快建设淮安市再生资源区域性集散大市场,逐步取缔建成区内回收站点。
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制度,建立交投、分拣、回收的网络,提高生活垃圾的综合利用率。
扩建、改造现有垃圾和粪便处置设施,加快建设无害化处理系统,逐步实现垃圾资源化利用。
扶持一批规模大、技术先进、符合环保要求的废弃物集中处理基地和企业,逐步取缔家庭作坊式废弃物处置点。
到2010年,主城区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率达到100%,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分类收集率达到80%以上。
八、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1、推进循环经济试点。
以冶金、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为重点,支持一批发展循环经济的重大项目,创建一批示范工程。
扩大循环经济试点范围,提高废渣、废水、废气的综合利用率。
加强对土地多种用途的综合利用,建设循环型农业生产示范基地。
2、鼓励实施清洁生产。
积极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抓紧完成纳入强制审核范围内排污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引导和鼓励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争取每年有10户以上的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并向第一产业和服务业延伸。
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环境标识产品和其他绿色认证。
建立清洁生产和工业废弃物循环利用责任制,创建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先进企业。
3、着力构建循环经济产业链。
在生产和消费等环节推广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等技术,推进资源的循环利用。
对投资企业在产业结构、资源能源消耗水平、污染排放治理水平及环境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评估,引进符合循环经济理念的投资项目。
通过建立物质闭路循环、重新利用废弃物资源、实施产品和服务的非物质化等措施,实现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的资源协作。
九、大力推进科技创新
1、加强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科技支撑。
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研开发、应用力度,鼓励创新,加大对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的攻关力度,组织开发和推广资源节约和替代技术,加快构建节约型社会技术支撑体系。
2、加强企业资源节约的技术改造。
鼓励企业加大技术改造投入,提高资源高效利用和循环利用水平。
加快在电力、化工、造纸、建材、冶金等高耗能、高耗水行业中建立资源节约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削减污染物排放的技术改造,积极开发和应用节能降耗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
建立资源节约技术、产品信息发布制度。
3、严格遵照执行国家已经出台的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技术标准。
鼓励企业制定和采用先进的技术标准,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和标准化计量检测技术体系。
加强对资源消耗国家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重点用能、用水单位的计量监管和服务,发挥计量的节能降耗作用。
十、加强组织领导
1、加强科学规划和组织领导。
把加快建设节约型社会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区域规划及其他各类专项规划编制的重要原则。
加快编制《淮安市节约型社会建设规划纲要》以及各类专项规划,为我市建设节约型社会提供依据。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切实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
成立淮安市建设节约型社会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资源节约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统筹解决在推进建设节约型社会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发改委,负责日常具体工作。
2、加强政策法规制度建设。
梳理和修订现有的与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相关的地方性政策。
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加快制定新的规范性文件。
各地区、各部门要坚决贯彻执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有关法律法规,明确执法主体,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