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热锅炉应急救援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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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热锅炉应急救援预案
一、目的
为确保余热锅炉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防止事故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余热电站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置。
三、事故风险分析
3.1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余热电站锅炉事故的应急处置。
3.2 危险源
余热发电窑头、窑尾纯低温余热发电锅炉系统。
3.3 事故类型
3.3.1 超压运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装置失灵,或者在水循环系统发生故障,造成锅炉压力超过允许使用压力,严重时会发生锅炉爆炸。
3.3.2 超温运行:由于烟气流差或燃烧工况不稳定等原因,使锅炉出口汽温过高、受热面温度过高,造成金属烧损或发生爆管事故。
3.3.3 水位偏差:水位过低会引起严重缺水事故;锅炉水位过高会引起满水事故,长时间高水位运行,使压力表管口结垢而堵塞,使压力表失灵而导致锅炉超压事故。
3.3.4 水质管理不善:锅炉水垢太厚,又未定期排污,会使受热面水侧积存泥垢和水垢,热阻增大,而使受热面金属烧坏;给水中带有油质或给水呈酸性,会使金属壁过热或腐蚀;碱性过高,会使钢板产生苛性脆化。
3.3.5 水循环被破坏:水循环被破坏,锅内的水况紊乱,有的受热面管将发生倒流或停滞,或者造成爆管事故。
四、组织机构及职责
4.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统一指挥和协调。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
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
4.2 主要职责
4.2.1 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全部工作的统一指挥,确定现场指挥、抢险、警戒管制和救治等人员;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锅炉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负责制定事故状态下的各级人员职责。
4.2.2 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负责应急救援工作的具体实施,负责组织应急队伍的集结和救援行动的指挥。
4.2.3 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现场处置、警戒管制、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工作。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着快速反应、当机立断,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实施本预案。
六、应急救援流程
6.1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进行初期处置,同时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
6.2 应急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立即启动本预案,组织应急队伍进行救援。
6.3 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抢险、灭火、伤员救治等工作。
6.4 警戒管制组负责事故现场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确保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6.5 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紧急救治和转送工作。
6.6 后勤保障组负责救援物资、设备、食品、饮料等的供应和保障工作。
6.7 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调查和分析工作,提出整改措施。
七、预案的启动与终止
7.1 本预案的启动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7.2 本预案的终止由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八、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8.1 应急救援指挥部应定期组织对本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8.2 各部门和人员应积极参与预案的培训和演练,提高自身应急处理能力。
九、附则
9.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2 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应急救援指挥部。
注:本预案为示例文本,实际应用时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