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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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
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8.05.05
•【字号】齐政办发[2008]40号
•【施行日期】2008.05.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齐齐哈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实施方
案的通知
(齐政办发[2008]4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八年五月五日
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垦区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新农村建设的意见》(黑政发[2006]89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和周边农场在农机装备、农业科技、动物防检疫、医疗卫生、文化教育、小城镇建设、产业化龙头企业、干部交流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和社会事业快速发展,推动新农村建设步伐。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遵循原则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加快新农村建设为目标,以场县共建
为载体,充分发挥周边农场和地方各自优势,运用市场经济手段,完善推进落实机制,不断扩大合作领域,努力创新共建模式,进一步提高合作共建水平,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遵循原则:一是行政引导,市场运作。

充分发挥行政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手段,推动场县共建不断向纵深发展。

二是整合资源,优势互补。

在不改变体制的前提下,打破所有制、部门和地域界限,整合区域资源,促进生产要素合理流动,实现互利双赢、共同发展。

三是因地制宜,确定重点。

根据地方和周边农场的基础条件和发展需要,寻求合作的最佳切入点,确定合作领域,选择共建模式,实施重点突破。

四是试点先行,以点带面。

要建立一批场县共建试点单位,积极探索,积累经验,带动场县共建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
(一)农业机械化方面。

发挥农场系统农机装备优势,继续巩固发展普通的季节性单项环节代耕,扩大代耕范围和项目。

旱作区重点推行全过程代耕,向深松整地、机械化收获等作业环节拓展;水田区重点推行水稻育秧、插秧和收获等主要生产环节代耕。

大力拓展土地承租经营范围,大力提倡农场整村整组承租农民土地实施规模经营和推进以乡、村为单位的整体承租经营农民的土地,使更多的农民从土地上分离出来,发展畜牧业和非农产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拓宽增收渠道。

积极探索场县共建农机作业合作社的路子,创新运作模式和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农村农业机械化、规模化和标准化生产水平。

到2010年,为农村代耕、代种、机械化收获200万亩以上,承租耕地面积50万亩以上,场县共建农机服务合作组织10个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委农机办、市农机推广站负责)。

(二)农业科技方面。

利用垦区承担的国家“十五”重点农业科技示范项目成果,要加快向农村辐射推广应用,重点是农作物疫病防控技术、水稻“三化一管”栽培技术、水稻酵素有机肥应用技术、大豆玉米行间覆膜技术、大豆根瘤菌肥、马
铃薯栽培技术、马铃薯晚疫病防控技术等应用技术。

推动垦区先进农业耕作方式、农业先进适用技术和栽培模式向农村整体移植。

要发挥垦区农业科技园区功能,面向农民免费提供科技示范推广服务。

毗邻的农场与农村,可共建农业科技园区,大力培植农村科技示范户。

同时,要大力开展科技下乡活动,利用多种形式向农民传授先进科学技术,提高农民科技素质。

农村要依托垦区标准化养殖小区,建立畜牧养殖实训基地,面向农村大规模推广先进的饲养技术和管理方式。

到2010年,垦区为农村推广先进适用试验、示范推广新技术10项以上,农业生产技术50万亩以上,供应作物良种40万亩以上、畜禽良种60万头(只)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委科教处、市畜牧水产局、市农业推广中心负责)。

(三)农业产业化方面。

发挥区域内各自龙头企业规模和品牌优势,推进农产品加工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源整合,培育区域知名品牌,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

要紧紧围绕北大荒马铃薯龙头企业的规模优势和查哈阳大米加工、光明乳业、飞鹤乳业等企业的品牌优势,共同建设优质原料基地,发展订单生产,提高合同履约率。

要加大龙头企业对基地的扶持力度,建立龙头与基地更加紧密的利益连接机制,引导基地农户实施专业化、标准化和规模化生产,保障龙头企业优质原料供应,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提供优质良种和高产栽培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实现基地农户增产增收。

要根据市场需求,积极探索资产联结方式,建立龙头与基地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形成经济利益共同体。

到2010年,龙头企业牵动农村种植基地100万亩以上,拉动奶牛、肉牛、生猪养殖60万头以上,辐射带动5万农户以上,户均增收1000元以上(此项工作由市农委产业化处负责)。

(四)农业社会化服务方面。

充分发挥各自良种品种优势,垦区的种子企业要在农村有条件的地方增设分支机构或销售网点,扩大作物良种供应范围。

发挥农垦作业优势,为农村提供农作物病虫害防控服务;发挥生物预警区域站优势,及时发布病虫害预测预报,及时有效防治病虫害,对重大病虫害防治做到统一行动、联防
联治;发挥土壤化验室作用,为农民进行土壤化验,提供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发挥垦区畜牧养殖、疫病防控优势,双方积极协调共享畜禽良种、养殖技术,建立疫情互通机制和场县快速扑灭疫情体系,共同发展绿色安全畜产品基地,确保区域经济健康发展。

要依托现有农资供应网络,面向农村扩大优质农用油、化肥和农药等生产资料配送服务。

拓展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服务范围,面向广大农村扩大保险试点,帮助农民规避自然风险。

到2010年,阳光农业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搭建营销网点15个,农业保险覆盖面积达到500万亩以上,奶牛保险5万头以上(此项工作市农委、市畜牧水产局、市商务局、市农业推广中心、阳光农业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负责)。

(五)基础设施建设方面。

水利工程建设主要围绕防洪、灌溉、除涝、水土保持及水资源开发开展合作,充分考虑周边农村受益问题,加强场县接壤堤防联防、排水工程衔接和灌溉用水调配,确保防洪安全和排水畅通,最大限度地满足场县灌溉用水需求。

围绕太平湖水库、农业科技园区和兴十四村联合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共同开发观光农业和旅游资源。

积极搞好场县公路连接建设,形成场县畅通的公路交通网络(此项工作由市水务局、市交通局负责)。

(六)城镇设施建设方面。

发挥农垦小城镇建设的样板作用,为乡镇规划提供技术支持,提高农村小城镇建设水平。

推广农场标准化住宅建设经验,引导和带动农村住宅建设提档升级。

农场与地方毗邻或交叉的小城镇,按照统一规划、分区建设、共同管理的原则,联合进行小城镇道路、给排水、供热和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

增强小城镇载体功能,吸纳农村劳动力到各自城镇就业,加速人口和产业聚集,推动城镇化进程。

到2010年,50%以上毗邻的场县或交叉的小城镇基础设施实现共享(此工作由市建设局负责)。

(七)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方面。

发挥场县社会事业方面资源。

一是教育资源共享。

发挥农垦教育资源优势,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可接收地方
学生入学,要积极为地方培养人才,学生可享受优惠待遇,教师可就近参加各市县组织的课程改革培训、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活动,经常开展互相交流、互相观摩活动,以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二是医疗卫生资源共享。

各自医疗资源要与毗邻的场市县乡医院建立医疗协作关系,将医疗事业向周边延伸,解决农民看病难问题;乡镇卫生院的医务人员可以免费到周边农牧场医院进修学习;主动与周围县、市联系沟通,要把农垦医疗机构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机构,发挥设备、技术、人才优势,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的医疗布局。

三是公共文化资源共享。

要以场县广播电视网络为依托,积极同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实现电视节目共享;公共文化服务设施面向周边农村开放,推进场县文化交流。

四是加强干部人才交流培训。

建立和完善干部交流制度,加强干部和人才交叉培训和共同培养,为推进场县共建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积极探索交叉任职和交流任职的机制。

地方要选拔优秀的负责农业方面工作的机关干部到农牧场挂职,分局也要选拔优秀的机关干部到所在县或乡挂职,指导农业农业工作,互相传授先进的管理经验。

到2010年,80%以上毗邻的场县实现教育、医疗和文化资源共享(此项工作由市组织部、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文化局负责)。

三、发挥政府功能,创造宽松环境
(一)市县和农场要为双方项目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加快审批,一事一议,特事特办。

特别是在土地征收征用、税费收缴上要给予优惠。

对垦区持证到地方跨区作业的车辆和农业机械以及双方运送龙头企业原料的车辆,交通、交警、农机等相关部门要保证车辆畅通,并在管辖范围内免收一切费用。

(二)创造政策环境。

凡是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具备相应资质的双方农业生产资料经销企业,可面向双方市场从事营销活动。

支持阳光农业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面向农村拓展保险业务。

四、加强组织领导,促进场县共建
为深入开展场县共建工作,推动场县共建工作健康发展,成立由市主管领导、农垦分局领导任组长,由市政府领导、农委领导、农垦分局场县共建办领导任副组长、市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场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农委。

双方要建立联谊会制度,负责场县共建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推进工作。

有关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建立联谊会制度,共同研究制定场县共建实施方案,编制中长期规划,定期或不定期研究场县共建有关事宜。

附件:
齐齐哈尔市场县共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马占江市委常委、市委政法委书记
张桂春农垦齐齐哈尔分局局长
副组长李利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广军市农业委员会主任
李魁农垦齐齐哈尔分局场县共建办公室主任
成员(按姓氏笔划为序)
牛宝元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王涛市广播电视局局长
孙立凯市建设局局长
关永久市交通局局长
陈万禄市文化局局长
吴峰阳光农业齐齐哈尔中心支公司总经理
宋文彪市商务局局长
周维友市水务局局长
尚伟峰市组织部副部长
范希坤市卫生局局长
金伟市教育局局长
殷昌波市宣传部副部长曹永文市畜牧水产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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