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机械首次纳入东昌府区农机补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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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首批农机补贴资金分解到市县

山东省首批农机补贴资金分解到市县

山东省首批农机补贴资金分解到市县李清明【摘要】今年山东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7亿元,已经分解下达各市、县,补贴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省农机局局长高明飞表示,今年购机补贴政策更加宽松,更加尊重市场和农民、企业的自主权,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

【期刊名称】《农机科技推广》【年(卷),期】2012(000)005【总页数】1页(P16-16)【关键词】补贴资金;农机局;山东省;分解;购机补贴政策;工作程序;自主权;松【作者】李清明【作者单位】山东省农机局【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S232.4今年山东省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为8.7亿元,已经分解下达各市、县,补贴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省农机局局长高明飞表示,今年购机补贴政策更加宽松,更加尊重市场和农民、企业的自主权,工作程序更加规范严格。

与以往不同,山东省今年不再制定补贴目录,农民可在国家或省级推广目录内自主选择具体的生产企业和型号,选择范围进一步扩大。

今年仍采取定额补贴的方式。

在公布补贴产品补贴额一览表时,将不带具体的生产厂家、产品型号。

省农机局计财处处长王成民认为,这样把买什么东西、买什么牌子的自主权,完全交给农民;把具体价格交给市场,补贴机具的具体价格由购机者与机具供应单位洽谈商定,让企业在市场中公平、充分竞争,把最大的实惠让给农民。

今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自选品目种类进一步扩大。

增加了背负式谷物联合收获机、大蒜收获机、生姜收获机、挖藕机、秸秆拔除收获机、烟苗剪烟器、烟苗移栽机、棉花移栽机、高效编烟机、其他手扶拖拉机、微耕机、畜牧养殖消毒设备等山东省自选品目。

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水稻大型浸种催芽程控设备、烘干机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大型棉花采摘机单机补贴额可不超过30万元。

由于补贴资金规模有限,今年山东省仍然要求对部分重点机械进行重点补贴,玉米联合收获机械、免耕播种保护性耕作机械、深松机械等,仍是山东省的补贴重点,农民只要报名申请购买上述机械,原则上都要首先保证,满足农民购买需求。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0.06.24•【字号】鲁农函字〔2020〕177号•【施行日期】2020.06.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的通知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根据部、省《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要求,现就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常年投档工作通知如下:一、投档产品范围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归档范围主要包括耕整地机械、播种机械、收获机械等15大类,详细品目见附件1。

已经纳入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且发布启用状态的产品,不需要重新投档。

证书到期后又重新鉴定获得鉴定证书或续展报告的产品,需重新投档。

清选机械暂不投档。

二、投档要求(一)时间安排投档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

各有关农机生产企业提交投档材料不受时间限制,省里原则上每季度第一个月组织审核。

对于符合我省补贴产品投档要求且通过系统归档的产品,将进行集中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进行通告;通告后方导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开始实施。

(二)基本条件参加我省投档的产品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符合《2018-2020年山东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分类分档要求,属于我省农机购置补贴产品范围。

2.纳入全国农业机械试验鉴定管理服务信息化平台(新产品除外),且产品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投档原则按照公开、公正、透明和企业自愿参加的原则,由生产企业自主申报、自主投档,并承诺规范参与实施补贴政策。

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归档。

1.被纳入全国农机购置补贴违规通报名单暂停或取消补贴资格的产品和企业不予归档;2.提交的信息中参数不实、与推广鉴定证书等有不一致、不准确的不予归档;3.提供的产品相关信息、照片等不完整、不清晰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归档;4.不能明确界定产品类别、档次的不予归档;5.产品所投档次不服从调档的不予归档;6.国家质检部门产品质量抽查中产品不合格的不予归档;7.其他不符合投档条件的不予归档。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4.09.28•【字号】鲁农机字〔2024〕8号•【施行日期】2024.09.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字〔2024〕8号各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机〔2024〕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发改环资〔2024〕1104号)和《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加大工作力度持续实施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补充通知》(农办机〔2024〕5号)要求,推进全省大规模农业机械报废更新,促进农机装备升级换代,经商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我们制定了《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2024年9月28日山东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锚定农业强省建设目标,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进一步加大耗能高、污染重、安全性能低的老旧农机报废力度,加快先进适用、节能环保、安全可靠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着力优化农机装备结构,推进农业机械化转型升级和农业绿色发展。

二、补贴对象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12.28•【字号】鲁农计财字〔2021〕4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沿海市渔业主管局、财政局:为做好“十四五”期间我省海洋捕捞渔船补贴发放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董学猛联系电话:0531-82976975,81767261(传真)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2021年12月28日山东省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实施方案按照《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44号)要求,根据“生态优先、民生为本、总体稳定、分类实施、便于执行”的原则,自2021年起,实施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思路综合考虑不同作业类型、不同大小的渔船实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对降低捕捞强度、养护海洋渔业资源的成效,对国内海洋捕捞渔船按照船长和作业类型进行分类分档补助。

同时,确定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年度标准上限(以下简称“补贴标准上限”,见附件),并适当照顾小型渔船。

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补贴政策采取后补助的方式,对上一年度严格执行海洋伏季休渔制度和负责任捕捞制度措施的国内海洋捕捞渔船予以适当补贴。

为做好与“十三五”相关政策的衔接,2020年度海洋渔业资源养护资金按照2019年申报发放程序办理,补贴标准上限按本方案执行。

自2022年发放2021年补贴开始,按照本方案设定的标准和要求发放补贴。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4.29•【字号】鲁农渔字〔2021〕12号•【施行日期】202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副产品购销正文关于印发《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各市农业农村(畜牧兽医、渔业)主管局,厅有关单位、处室: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要求,我厅制定了《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2021年4月29日山东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为进一步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管理,加快推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加强水产养殖用投入品监管的通知》(农渔发〔2021〕1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全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保供固安全、振兴畅循环”的战略定位,紧扣渔业提质增效和水产品稳产保供主题,通过2021-2023年连续三年深入开展全省水产养殖用投入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严厉打击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进口、经营和使用环节相关违法行为,加快推进全省水产养殖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二、责任分工(一)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负责全省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使用环节的管理;负责全省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的风险监测及兽药残留监督抽查。

(二)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负责全省水产养殖用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生产、进口、经营等环节的监督管理。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

农业农村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1.08.13•【文号】农办议〔2021〕388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1471号建议的答复农办议〔2021〕388号赵剡水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改进农机购置补贴办法的建议收悉。

经商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部省两级管理方式调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自2004年设立以来,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不断调整优化政策框架,政策实施管理的规范性、精准性、便利性及地区间协调性不断提升,并在《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得到进一步体现。

一是进一步规范分类分档工作。

《2021—2023年全国通用类农业机械中央财政资金最高补贴额一览表》规定了通用类机具的基础档次及其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各省在制定本省相关机具补贴额一览表过程中均需采用,同时可结合地区实际通过增加基本配置和参数要求的方式优化档次,体现了全国统一性与区域差异性的有机统一。

二是进一步优化投档工作管理。

全面运用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自主投档平台,常年受理企业投档;制定农机购置补贴机具投档工作规范,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审核要求等,极大便利企业开展工作。

三是推进补贴政策跨年连续实施。

目前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年为一个实施周期,同一周期内政策可跨年度连续实施、补贴申请可跨年度办理,有助于增强政策连续性,稳定购机者和企业的预期。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管理工作创新完善,更加便利购机者和企业。

一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补贴机具分类分档。

除继续组织开展通用类机具分类分档及最高补贴额测算等工作,还将调集技术力量和生产企业,统一研究提出非通用类机具各档次的基本配置和参数以及参考补贴额,供各省使用,努力推动各省补贴机具分档参数基本统一、补贴额有效衔接。

2021-2023山东农机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2021-2023山东农机农机补贴实施方案

主题:2021-2023山东农机补贴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1.1 山东省农业发展现状山东省是我国重要的农业大省,农业是山东省经济的支柱产业。

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机械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日益凸显。

然而,一些农民由于经济条件限制,无法及时更新农机设备,影响了农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1.2 农机补贴政策的重要性为了促进农业机械化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山东省政府出台了农机补贴政策,旨在帮助农民购置新型农业机械设备,提升农业生产水平。

二、补贴对象和范围2.1 补贴对象山东省农机补贴政策的对象主要为农民、农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

2.2 补贴范围根据实施方案,补贴范围主要包括农业机械设备的购置、更新和提升,以及相关技术改造和附属设施的建设等内容。

三、补贴资金和标准3.1 补贴资金来源山东省将通过设立专项资金,配套政策支持,统筹安排资金,确保农机补贴政策落地实施。

3.2 补贴标准根据农机设备类别和性能等不同因素,制定了补贴标准,具体金额根据具体设备和技术指标进行区分。

四、申请和审核程序4.1 申请条件农民、农业合作社和农业生产企业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农机补贴申请材料。

4.2 审核程序补贴申请材料将由各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人将按照规定的程序获得相应补贴。

五、政策推广和宣传5.1 推广措施为了使农机补贴政策得到广泛的认知和理解,山东省将通过宣传、培训等形式,向农民普及政策知识,解答疑问。

5.2 宣传内容宣传重点包括政策的出台背景、补贴对象和范围、补贴资金和标准,申请和审核程序等内容,并提供相关政策文本和宣传资料。

六、政策效果评估6.1 数据统计实施期间,山东省将定期对农机补贴政策的效果进行数据统计和监测,包括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农业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等。

6.2 效果评估根据相关数据,对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及时调整和改进政策措施。

七、政策保障7.1 法律法规保障山东省将加强对农机补贴实施方案的宣传推广,加强监督和管理,依法保障农机补贴政策的实施。

小议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小议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小议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当前山东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山东省及各地市相继出台了省级和市级农业水价改革的指导性方案。

对于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其实施的主体为县级单位,本文从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开展情况,分析了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重点难点等,对如何开展农业水价改革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

标签: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对策1、东昌府区基本情况东昌府区是聊城市市辖区,位于山东省西部,地处东经115°41′—116°08′、北纬36°16′—36°42′之间,总面积829.46km2,区辖7个镇、5个街道办事处、2个园区,共643个行政村,现有人口77.1万人,耕地面积80.49万亩。

东昌府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季风气候区,降水年内分配不均,多集中在6-9月份(汛期),多年平均降水量为557.4mm。

东昌府区灌溉体系由位山引黄二、三干渠、分干(支渠)斗渠及田间工程组成。

其中位山引黄二、三干渠区境内长度分别为9.9km、41km,分干支渠56条,支斗渠600余条。

灌区采用“引黄补源,以井保丰”的方针,全区分布10000余眼机井,除非宜井区外大部分的耕地均可以实现引黄及地下水的混合灌溉。

区域内农作物以小麦、玉米为主,间作蔬菜、花生、大豆、棉花等,2015年农作物总播种面积为141.89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为113.22万亩,粮食作物播种面积占农作物播种面积的79.80%,复种指数为1.76。

东昌府区粮食总产为47.15万kg,粮食作物单产为814kg/亩,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区”。

当前,东昌府区的农业灌溉存在着灌溉管理粗放,基层服务体系薄弱,灌溉水利用效率低,计量设施不完备,末级渠系建设标准低,地下水资源过度开采,水费征收标准低不利于长期持续发展等问题。

2、东昌府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目标及任务按照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指导思想,坚持综合施策、坚持两手发力、坚持供需统筹、坚持因地制宜,东昌府区要确保经过8年的努力,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有利于节水和农田水利体制创新、与投融资体制相适应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实现农业用水价格总体不低于运行维护成本水平,实现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控制,建立可持续的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的机制,实现先进适用的农业节水技术措施的普遍应用,实现农业种植结构的优化调整,努力促进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式向集约化转变。

山东省2010年惠农政策摘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山东省2010年惠农政策摘要:种粮农民直接补贴

16、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贴。补助标准:各级政府对参合农民人均年补助标准不低于100元。报销程序:在县域内门诊或住院的,结算时直接按照相应比例扣除补偿部分;到县域外医疗机构就诊的,回参合当地的合作医疗管理机构办理报销手续;外出务工人员在务工地住院,报销程序与在县外医疗机构住院相同。
17、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贴。补助对象:因病因残、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以及生存条件恶劣等原因造成生活常年困难且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的农村居民。补助标准:按农村低保标准与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之间的差额进行补助。兑现方式:通过财政涉农补贴资金“一本通”按月或季直接发放到户。
1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补贴对象:在省政府确定的19个试点县范围内,对16周岁-59周岁、未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户籍地自愿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给予缴费补贴,对年满 60周岁、按规定参保缴费、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 60周岁的农村居民可直接领取基础养老金。19个试点县:济南市天桥区、青岛市城阳区、即墨市、淄博市临淄区、枣庄市市中区、东营市河口区、烟台市福山区、招远市、寿光市、嘉祥县、肥城市、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莱芜市莱城区、平邑县、禹城市、聊城市东昌府区、滨州市滨城区、菏泽市牡丹区。补贴标准:①基础养老金。按照国家统一规定,我省确定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有条件的市、县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提高基础养老金标准,对于长期缴费的农村居民,可适当加发基础养老金,具体办法由试点县制定。②缴费补贴。缴费补贴标准不低于每人每年30元,缴费即补。对选择较高档次缴费的,可给予适当鼓励,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兑现方式:符合条件的农村参保居民按当地规定办理参保手续,缴费补贴计入个人账户。基础养老金按月发放。

农机补贴政策标准以及补贴一览表

农机补贴政策标准以及补贴一览表

农机补贴政策标准以及补贴⼀览表农机补贴是为加强农业和粮⾷⽣产采取的重⼤措施,对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和提⾼粮⾷⽣产能⼒意义重⼤。

⽽且也是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节本增收⽽设⽴的专项资⾦。

那么农机补贴政策标准以及补贴⼀览表是怎样的,下⾯店铺的⼩编为⼤家整理了相关内容,来为⼤家解答。

农机补贴政策标准(⼀)中央财政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

按照“确保⾕物基本⾃给、⼝粮绝对安全”的⽬标要求,中央财政资⾦重点补贴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产关键环节所需机具,兼顾畜牧业、渔业、设施农业、林果业及农产品初加⼯发展所需机具,⼒争⽤3年左右时间着⼒提升粮棉油糖等主要农作物⽣产全程机械化⽔平。

中央财政资⾦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1⼤类43个⼩类137个品⽬(详见后⽂)。

各省应根据农业⽣产实际,在137个品⽬中,选择部分品⽬作为本省中央财政资⾦补贴范围;并要根据当地优势主导产业发展需要和补贴资⾦规模,选择部分关键环节机具实⾏敞开补贴。

粮⾷主产省(区)要选择粮⾷⽣产关键环节急需的部分机具品⽬敞开补贴,主要包括深松机、免耕播种机、⽔稻插秧机、机动喷雾喷粉机、动⼒(喷杆式、风送式)喷雾机、⾃⾛履带式⾕物联合收割机(全喂⼊)、半喂⼊联合收割机、⽟⽶收获机、薯类收获机、秸秆粉碎还⽥机、粮⾷烘⼲机、⼤中型轮式拖拉机等。

棉花、油料、糖料作物主产省(区)要对棉花收获机、⽢蔗种植机、⽢蔗收获机、油菜籽收获机、花⽣收获机等机具品⽬敞开补贴。

(⼆)补贴机具产品资质。

补贴机具必须是在中华⼈民共和国境内⽣产的产品。

除新产品补贴试点外,补贴机具应是已获得部级或省级有效推⼴鉴定证书的产品。

继续选择个别省份开展补贴产品市场化改⾰试点,在补贴机具种类范围内,除被明确取消补贴资格的或不符合⽣产许可证管理、强制性认证管理的农机产品外,符合条件的购机者购置的农机产品,均可申请补贴。

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编号、⽣产⽇期、执⾏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山东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农

山东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农

山东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鲁农机计字[2009]3号【发布部门】山东省农业机械管理办公室山东省畜牧兽医局山东省财政厅【发布日期】2009.01.22【实施日期】2009.01.2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山东省农机办、省畜牧兽医局、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机计字[2009]3号)各市农机局、畜牧兽医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积极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对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利影响,进一步扩大农村生产性消费,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2009年我省继续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

根据农业部、财政部《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农财发〔2008〕190号)和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09年度生鲜乳收购站机械设备购置补贴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09〕4号)要求,结合山东实际,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一月二十二日山东省2009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扩大农村生产性消费,改善农民生产条件,促进农机工业发展和农业机械化水平提升,2009年我省继续实施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效目标,以改善农业装备结构、提高农机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发展现代农业、拉动农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为主要任务,以推进玉米生产、保护性耕作等粮食作物关键环节机械化和生鲜乳采运机械化为重点,兼顾油料作物、经济作物、畜牧业、渔业、林果业、设施农业发展,突出先进适用、安全可靠、节能环保机具的推广应用,坚持公开、公正和农民直接受益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购买农机自主权,规范操作程序,引导农机企业加强研发生产适销对路农机产品,提高产品质量,最大限度发挥财政补贴政策的引导效应,进一步调动农民购买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国内需求,发展农业机械化,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威海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1.06.03•【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区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国家级开发区社会工作部、财政局,南海新区农业海洋局、财政局:为切实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支持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有效支撑粮食安全、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农民增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8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在总结近几年经验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威海市农业农村局威海市财政局2021年6月3日2021—2023年威海市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一、实施原则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决策部署,按照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有关要求,以满足农民群众对机械化生产的需要为目标,以稳定实施政策、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落实构建新发展格局要求,破除制约要素合理流动的堵点,进一步畅通农业机械化发展各个环节,支持引导农民购置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引领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全力保障粮食和主要农产品生产机械化需求,加快提升农业机械化产业链现代化水平,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坚实支撑。

二、实施重点(一)突出稳产保供机具供给。

优先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应补尽补,大力发展玉米籽粒收获机、粮食烘干机、秸秆处理机械等粮食生产薄弱环节机具。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2.08.02•【字号】鲁农计财字〔2022〕26号•【施行日期】2022.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渔业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2〕26号有关市农业农村局、沿海市渔业主管局,市财政局,省远洋渔业有限公司:为支持渔业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以鲁财农整指〔2021〕26号、鲁财农指〔2021〕28号、鲁财农指〔2022〕1号、鲁财农指〔2022〕5号、鲁财农整指〔2022〕12号等文件下达了2022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指标,为切实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实施过程中有重大问题请及时上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2022年8月2日山东省2022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字〔2021〕24号),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设国家级海洋牧场对部分第六批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分年度进行适当补助。

威海市、东营市择优确定项目单位,编制项目实施方案(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和办理投礁前置手续,方案编制细则和报送时间等具体要求待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明确后另行通知。

二、建设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对烟台牟平区、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沿海渔港经济区建设给予第二期奖补。

2017年山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

2017年山东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

2017年山东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解答1、享受农机购置补贴需要具备的资格条件是什么?答:按照国家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为我省农机购置补贴对象。

其中,个人包括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居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机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以及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其他经营组织等。

2、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补贴额是多少?答:我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原则上实行定额补贴。

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在我省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不允许自行提升补贴档次补贴,但允许生产企业自行对其产品降低补贴额挡次投档。

补贴标准参照《山东省2017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具体产品补贴额以产品实际归档后确定的补贴为准。

对补贴过程中个别补贴比例异常的产品在定额补贴基础上,再按实际售价的30%取整到十位实行比例控制。

3、补贴产品须具备什么条件?答:按照农业部、财政部和我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要求,补贴产品须为我省补贴范围内且已经进入我省补贴产品归档的产品。

虽列入我省补贴范围,但未在我省完成归档的产品不予补贴。

通过我省归档的产品,本年度内有效,其中当年核发推广鉴定证书的产品,补贴日期自证书核发之日算起。

补贴产品须与归档产品参数配置相符,且补贴机具产品须在明显位置固定标有生产企业、产品名称和型号、出厂编号、生产日期、执行标准等信息的永久性铭牌。

2017年归档进入我省的所有农机产品,如供货时装配国Ⅱ排放标准柴油机的机械均不予补贴。

4、补贴机具的购置是否还有其他限制?答:2017年,我省进一步放宽市、县(市、区)自主权,对非敞开补贴且补贴额在5000元以下的机械是否补贴,由各市县根据当地实际需求自主确定。

进一步加大对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支持力度,省级规定允许农机合作社等直接从事农业生产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购买多套补贴额在3万元以上的机械,数量控制在8台(套)内(套为成套设备,不含配套机具),各市根据补贴资金需求状况可降低台(套)数量,但不得突破省级最高限制标准。

设施渔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

设施渔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

设施渔业补贴政策及管理办法发展百万亩水产,是我市的优势所在,是农业增产、农民增收的后劲所在,全市上下要转变方式、狠抓落实、做大做强,推进现代渔业发展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转变扶持方式和运行模式,促进我市设施渔业走高品质、高效益发展之路,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设施渔业补贴政策设施渔业包括设施苗种繁育、稻田养蟹、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及标准化水禽养殖。

按照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的原则鼓励各地设施渔业发展,设立设施渔业专项资金予以扶持。

设施渔业建设以项目方式运行,采取明确补贴标准,市县申报项目,下达确认计划,验收后兑现奖补资金的方式,鼓励设施渔业建设。

重点扶持环节及补贴标准为:(一)水产良种繁育场建设。

对年苗种生产能力5000万尾以上的水产良种繁育场,新建钢架温棚,并配套水质净化、苗种繁育设施,每平方米补贴200元;对结构、性能不合理,年久失修的苗种繁育棚及繁育配套设施改造提升,每平方米补贴150元。

(二)稻田养蟹设施建设。

对集中连片500亩以上,按照标准化生产要求建设环田沟、围栏设施并配套建河蟹暂养池10亩以上,分年度每亩补贴200元。

(三)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建设。

重点对集中连片200亩以上,淤积严重、老化坍塌的中低产池塘进行标准化改造,配套完善水、电、路和养殖废水达标排放等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水质调控、鱼bing预防等物化设施装备,改善养殖环境和生产条件给予补贴,每亩补贴500元。

(四)标准化水禽养殖场建设。

对年苗种生产能力1万只以上的标准化水禽养殖场,标准化饲舍、温控装备、产蛋床架、繁育车间、binghai防控等基础设施建设每个补贴10万元。

(五)营销体系建设。

对鲜活水产品年运销量3000吨以上的规模化水产运销组织的网络建设、品牌建设、设备购置予以补贴。

每个补贴20万元。

二、项目申报和确认程序项目以乡镇为单位向隶属县渔业主管部门申报,县渔业主管部门审核、筛选、汇总后报市主管部门。

稻田养蟹设施建设项目以县为实施主体,标准化生产以技术部门为实施主体,标准化水产养殖基地、水产苗种繁育场、标准化水禽养殖场、营销体系建设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实施主体。

东昌府区农机购置补贴成效及建议

东昌府区农机购置补贴成效及建议

东昌府区农机购置补贴成效及建议作者:靳良瑞来源:《山东农机化》 2018年第4期近年来,东昌府区认真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严格工作程序,农机购置补贴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大型农机装备的发展,提高了农机化发展水平,得到社会各界好评。

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工作中也发现了一些不相适应的问题,经深入走访调查、与农机手座谈,梳理机手的实际想法,针对补贴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建议。

一、三年来农机购置补贴情况三年来,东昌府区共落实补贴资金4960万元,带动农民投资1亿多元,发展各类农机具1873台(套),提升了东昌府区农业机械装备水平,促进了全区农业机械化水平的提高。

2015年落实补贴资金1320万元,受益农户345户,补贴各类农机具511台(套)。

其中,补贴拖拉机201台,小麦联合收获机117台,玉米联合收获机28台,免耕播种机1台,深松机械78台(含联合整地机)。

2016年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740万元,受益农户572户,共补贴各类农机具602台。

其中,补贴小麦联合收割机108台,玉米联合收割机99台,拖拉机327台,粮食烘干机9台,打捆机5台,免耕播种机1台,深松机47台,履带自走式谷物联合收割机6台。

2017年,东昌府区落实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900万元。

签订补贴指标确认书757份,受益农户680户,共补贴各类农机具760台。

其中,补贴小麦联合收割机86台,玉米联合收割机134台,拖拉机383台,粮食烘干机2台,打捆机1台,还田机80台,深松机8台,仓储机械1台。

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程序2017年东昌府区实行先购机后补贴,先来先补政策。

购机者在购买属山东省2017年补贴范围且已在省农机局完成归档的产品后,携带购机税控发票等有关手续,带机到区农机局办理补贴手续,对按法规规定办理挂牌入户手续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购机者须首先到区农机监理站(区政务中心农机局窗口)办理牌证手续后,再办理补贴,烘干机等固定式机械的补贴可在购机者提交补贴申请资料后由农机部门上门核实。

农机合作社补贴标准

农机合作社补贴标准

农机合作社补贴标准农机合作社是农村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织形式,它为农民提供了农业机械化服务,有效提高了农业生产效率。

为了更好地支持和发展农机合作社,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以鼓励农民参与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了解一下农机合作社的补贴标准。

首先,针对农机合作社的建设补贴。

各地政府会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新建农机合作社给予一定的资金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可以用于购买农业机械设备、建设农机库、修建农机道路等方面。

同时,政府还会对合作社的管理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并提供一定的补贴资金。

其次,针对农机合作社的运营补贴。

政府会根据合作社的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给予一定的运营补贴。

比如,对于服务范围覆盖面积较大的合作社,政府会给予更多的补贴资金。

而对于服务对象主要为贫困地区农民的合作社,政府也会给予一定的资金支持。

另外,针对农机合作社的维护补贴。

政府会对合作社购置的农业机械设备给予一定的维护补贴,以确保这些设备能够得到及时的维修和保养。

这些补贴资金可以用于设备的维修、更换零配件、技术更新等方面。

最后,针对农机合作社的发展补贴。

政府还会对那些在农机合作社建设和发展过程中取得突出成绩的合作社给予一定的发展补贴。

这些补贴资金可以用于扩大合作社规模、引进先进技术、开展示范推广等方面。

总的来说,各级政府对农机合作社的补贴标准都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政策导向来制定的。

通过这些补贴政策的实施,可以有效地促进农机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的收入,推动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希望各地政府能够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为农机合作社的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持。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21.09.01•【字号】鲁农计财字〔2021〕32号•【施行日期】2021.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渔业资源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鲁农计财字〔2021〕32号各市渔业主管局、财政局:近期,山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1〕7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渔业发展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1〕5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的通知》(鲁财农〔2021〕33号),下达2021年中央渔业发展补助资金与区域绩效目标。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指导各地规范实施渔业发展补助政策,管好用好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按照《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渔业发展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1〕24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强化渔业资源环境养护,提高渔业装备和基础设施水平,促进国际渔业资源养护和履约能力提升,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重点对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海洋牧场、渔业基础公共设施、现代渔业装备设施、渔业绿色循环发展、渔业资源调查养护和国际履约能力提升等给予适当补助。

(一)国家级海洋牧场按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2021年渔业发展补助资金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鲁农渔字〔2021〕17号)要求,尽快组织项目单位招投标,确保9月30日前开工建设。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12.13•【字号】鲁农计财字〔2021〕40号•【施行日期】2021.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一般转移支付项目的通知各市渔业主管局,省财政直接管理县(市)渔业主管局:近期,省财政厅以《关于下达2021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整指〔2021〕25号)、《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鲁财农指〔2021〕25号),下达了中央财政2021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发展补助预算资金。

为做好项目实施工作,经商省财政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实施渔业发展支持政策推动渔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财农〔2021〕41号),以稳定实施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效益为主线,强化渔业资源养护,增强渔业基础设施、安全生产、创新示范、公共服务能力。

按照《山东省渔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鲁农渔字〔2021〕15号)要求,聚焦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实施重点项目,推动产业集群深度融合,提升产业发展的质量效益、服务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不断增加渔民收入,推进渔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内容1.近海捕捞渔民减船转产。

按照每千瓦5000元的补助标准,持续推进纳入全国海洋渔船动态管理系统数据库的近海捕捞渔船减船转产,各市指标任务见附件。

渔船报废拆解费用由船舶所有人承担,残值归船舶所有人所有。

各市采取“先减后补”的方式拨付资金。

具体管理程序由各市自行确定。

优先转产75千瓦以上的老旧渔船,荣成市优先转产110千瓦以上老旧渔船。

2.渔港经济区。

本次拨付50%补助资金,用于补助我厅鲁农函字﹝2020﹞429号、鲁农函字﹝2020﹞430号、鲁农函字﹝2021﹞229号批复的渔港整治维护和建设项目,另50%补助资金视工程进展情况于下一年度拨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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