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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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法律风险分析及规避方法----9c417980-7162-11ec-95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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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票据日益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种交易结算工具。

由于票据的广泛使用,也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票据纠纷,如票据欺诈、票据失效、票据损坏等。

本文分析了票据交易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探讨了规避风险的可能方法和风险发生后的救济方法,从而,财务人员或对法律问题不太了解的业务人员也可以知道如何避免票据的法律风险。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包括支票、汇票和本票。

其中,汇票又包括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和企业承兑),银行汇票与本票的风险程度相近,而商业承兑汇票在国内实践中比较少见,因而本文仅就支票、银行存兑汇票、和银行本票的业务流程进行了逐步分析,并对进而展开了有关法律风险的探讨;在分析了各种票据签发、背书转让、接受以及票据伪造方面的风险后,本文从出票人和持票人两个方面提出了应对票据法律风险的规避和控制方法,最后本文论述了如果票据风险一旦发生,可以采取的风险救济方法。

关键词:支票、汇票、本票、票据结算流程、票据法律风险、票据法律风险防范、票据风险缓释
作者王程,佳宇物流集团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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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经济的发展,票据越来越多地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交易和结算工具。

正因为票据广泛使用,也产生越来越多的票据纠纷,如票据欺诈、票据失效、票据毁损等,本文就票据的交易过程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分析,并探讨可能的规避风险的方法以及发生风险后的救
济方法,从而能够让不太懂得法律问题的财务人员或业务人员也能够知道如何规避票据法
律风险。

1.支票的交易流程和风险分析。

支票由出票人签发,受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
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无条件地将确定的金额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支票主要用于同一城
市的商业交易。

目前,全国通用支票试点工作正在进行中。

支票可分为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现金支票只能用于取款,不能转账结算;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结算。

普通支票可用于提取现金或转账。

以下是对不同类型检查的分析。

现金支票的交易流程和风险分析
第一,签发现金支票时,必须写明收款人或者收款人的姓名,只有收款人或者签发单
位可以凭汇票从银行提取现金,现金支票不得流通。

第二,签发现金支票首先必须查验银行存款是否有足够的余额,签发的支票金额必须
在银行存款帐户余额以内,否则银行不会向收款人支付相应的金额;第三,签发现金支票
不得低于银行规定的金额起点,金额起点为100元,但结清帐户时,可不受其起点限制。

第四,要及时从银行提取现金,超过现金支票有效期,现金支票不得失效。

票据法第
九十一条规定:“支票持有人应当自签发之日起十日内提示付款因此,该金额必须在汇票
签发之日起十天内从银行提取。

在实际经济交往过程中,也的确存在业务往来双方直接将现金支票交付给对方来接清
款项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现金支票上记载的收款人其实仍旧是出票人,只不过收款人
自己持现金支票去付款银行提现,此时应当注意的如下法律风险:
首先,如何确保收款人实际收到付款?付款人应当确保收款人收到付款,无论付款方
式如何。

如发生法律纠纷,付款人能够证明收款人已收到付款的,可以免除付款人的付款
责任。

一般情况下,如果通过银行转账支付,转账金额将记录在第三方(银行),因此更
容易证明收款人已收到付款;相反,如果以现金支付,则交易仅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发生,因此有必要确保有足够的证据证明收款人已收到付款。

第二,如何承担丢失现金支票
的法律风险?如果现金支票丢失,损失的可能性很大。

现金支票可以立即直接从相应的银
行取款。

只要银行存款余额足以支付支票上记录的金额,银行将即期付款。

如果发生损失,应通过现金支票的转让和交付来判断是否承担风险。

第三,发生现金支票空头或现金支票无效时如何救济?现金空头支票主要是指出票人
的银行存款余额低于其所签发的现金支票金额,从而使银行拒绝支付该笔款项的情况;现
金支票无效是指因支票不具备合法的记载条件而使银行拒绝付款的情况,如支票过期,大
小写金额不符,出票人名称不正确,等待;凡是发生以上情况,由于付款没有得到真正的
实现,收款人应当退回现金支票,要求其他的付款履行方式。

通过以上对相关风险问题的分析,不难看出现金支票转账应采取哪些规避法律风险的
手段。

下面我将从付款人和受款人两个方面进行解释:
对于付款人来说,主要确保付款人能够真实地收到该笔款项,且在发生现金支票遗失时,能够举证自己已经履行了约定的付款义务,从而规避自己的法律风险。

这些措施包括:其一,付款人必须开具真实有效的现金支票给收款人;其二,付款人将现金支票交与收款
人时,如果收款人为单位,应当由收款人开立收据,收据上应当写明支票号码和金额,并
加盖收款人印章。

如果让收款人为个人,则
收款人必须在现金支票存根上签名并填写身份证号码。

第三
如果因为自身的问题发生现金支票无效,应当积极配合通过其他方式履行付款义务;
即使因为收款人的问题而产生现金支票无效,也应当根据诚实信用的原则再次履行付款义务;其四,如果,发生现金支票遗失,无论是否自己的责任,都应当积极向银行挂失止付,避免损失的发生;
对于收款人而言,主要是为了确保及时收到付款,并在无法实现付款时及时采取措施。

相关控制措施包括:第一,在收到现金支票时,妥善保管,如与支票夹一起,以避免损坏;第二,立即从银行取款,以避免付款人的银行余额不足;第三,当现金支票损坏时,虽然
现金支票无效,但它不会失去实质性权利,因此它可以向付款人解释情况并再次要求付款;第四,现金支票如有遗失,应立即向出票人报失并停止付款;但是,如果此时现金支票已
被其他人从银行取走,收款人只能采取其他救济措施收回款项。

正因为存在上述很多麻烦的问题,付款人除了自己使用现金支票体现以外,一般不应
当采取用现金支票的方式来向收款人支付款项。

1.2转账支票交易流程及风险分析
相对于现金支票,转帐支票的交易流程比较复杂,而且转帐支票可以背书转让,从而
增加了交易中的法律风险。

转帐支票的结算流程图1如下:
会计实务,由袁晓勇和Shaojun编辑,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2年12月,231页。

第一步,提供商品或劳务。

根据我国票据法,“票据的签发、取得和转让,应当遵循
诚实信用的原则,具有真实的交易关系和债权债务关系”2。

因此签发支票时,应当以真
实的业务交易和债务债权关系为基础,所以提供商品或劳务是转帐支票处理流程的第一步;
第二步是签发转账支票。

实际债权债务交易发生后,涉及支付。

付款人签发支票并将
其交给收款人以履行付款义务。

第三步,收款人收取支票并将支票交给银行。

收款人在收取支票时应当认真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

对支票的审查座包括如下内容:
第四到第七步是银行的内部结算流程。

如果没有上述问题,就不会有争议,这里不再
重复。

在转帐支票的交易过程中,它涉及到出票、背书转让、提示付款、银行结算等多个流程,票据风险也比较大。

与现金支票相比较,对于出票人来说可以确保款项的支付在银行
留下记录而比较容易证明对款项的支付真实和有效,其票据风险主要来源于:
1)无效支票的风险。

出票人应当签发记载完整有效的支票。

一般应注意以下问题:
收款人名称正确;支票日期为签发日期,过期支票不予签发;印章完整、清晰,与发行人
在银行的预留印章一致;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应一致;确保银行账户中有足够的资金用于
支付,并且不签发拒付支票;
2)由于票据伪造、变造而遭受损失。

它是指他人伪造或变造票据金额、签章等票据
必要记载事项,在向银行提交后,银行从付款人支票帐户扣除相应金额,从而使支票付款
人支付了没有签发的支票或多支付了一定金额。

支票伪造和变造是一种票据欺诈行为,一
旦发生,往往会给付款人带来较大损失;虽然付款人对付款银行及支票伪造和变造人可以
追究法律责任,但往往无法挽回全部财产损失,所以应当积极采取措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特别是,当前国内正在推广支票异地使用,支票验证就显得更加重要。

一个很好的办
法就是使用支票密码支付系统,这样可以很好地伪造支票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条。

3)由于空头支票而引发纠纷和银行罚款。

出票人在签发支票前应当准确核定银行余额,确保支票签发后有相应的资金对付。

支票的出票人所签发的支票金额不得超过其付款
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款金额。

出票人签发的支票金额超过其付款时在付款人处实有的存
款金额的,为空头支票。

禁止签发空头支票3。

我国银行的结算管理办法也做出了,出票
人签发空头支票、签章与预留银行签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码地区,支付密码错误的
支票,银行应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额处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1千元的罚款4;持票人有
权要求出票人赔偿支票金额2%的赔偿金。

对屡次签发的,银行应停止其签发支票。

通常企业并不是故意签发空头支票,而是资金的预测和调配不及时造成的,通常的办法是加强财
务的资金管理和监控来解决这个问题。

4)因支票转让而产生的风险。

支票背书转让后,支票上记载的直接收款人不履行约
定义务的,支票出票人不得对抗其他支票持有人。

票据法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与出票人
或者持票人的前手对抗持票人。

但是,除非持票人明知有抗辩理由而获得汇票。

因此,如
果支票被转让,出票人将承担无条件支付支票金额的风险。

一般来说,许多公司的财务系
统规定,在制作支票时应使用划线支票,或在背书栏中记录“不可转让”字样。

5)空白支票的风险。

使用支票的一个方便之处,就是支票可以在签发后补记某些必
要记载事项,如金额,收款人,在实际业务交往中,甚至支票日期也不在支票签发时登记
而在事后进行补记。

根据票据法,支票上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未补记前的支票,不得使用6。

之所以有这项规定,是因为很多业务交易需要现场才知道付款对象和准确的
付款金额。

但空白支票带给出票人的风险是多付超过真实业务交易的款项,而且空白支票
如果转让则风险将增大。

因此,对空白支票的使用应该有严格的控制。

那么,对于支票的受让人来说,由于银行不保证支票的付款,风险显而易见:
4《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87条规定。

1997年12,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支付
结算办法》第12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三条。

6《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85条、第86条规定。

首先,支票是否真实有效?只有支票真实有效,持票人才能享有支票权利。

因此,支
票受让人应在收到支票后对支票进行正式审查,包括:
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
2)支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开证单位印章是否加盖,大小写金额及收款人是否变更,其他内容变更是否加盖预留银行印章;3)
6)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支票
是否在付款期内;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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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支票出票人是否有足够的资金支付?对于持票人来说,只有在将支票提交银行
托收后才能知道支票付款的真实性。

因此,持票人应当在接受支票后尽快提示银行付款,
支票本身具有相应的有效期。

根据票据法,支票自签发之日起10天内有效。

一旦收到付款,风险将相应减轻。

2.银行承兑汇票的交易流程和风险分析
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指定日期无条件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支付
一定金额的汇票。

汇票分为银行汇票和商业汇票。

银行汇票是银行以自己的名义签发并保
证由银行支付的汇票,因此享有很高的声誉。

收款人持有银行汇票,可以安全及时地从银
行取款。

由于承兑的需要,商业汇票根据承兑人的不同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在我国,由于商业信用的不发达,流通票据主要是银行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与银行汇票
相比,由于银行承兑汇票的风险较高,以下仅对银行承兑汇票的流程进行分析。

银行承兑
汇票结算基本流程图如下9:
8袁小勇、邵军主编:《会计实务》,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版,第231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91条规定。

9会计实务,由袁晓勇和Shaojun,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2年12月版,第221页编辑。

第一步,付款人签发银行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应当逐项填写银行承兑汇票中
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承兑申请人(即付款单位)的单位全称、帐号、开户银行,汇票金额大、小写,汇票到期日,交易合同编号等内容。

第二步和第三步是办理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收到付款人出具的承兑汇票申请后,需要对付款人的信用进行审核,然后与申请人签订承兑协议。

对于银行承兑的商业汇票,银行有责任保证付款。

第四步,付款人将经银行承兑的汇票交给收款人。

收款人在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收款人或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2)银行汇票是否在付款期内,日期、金额等填写是否正确无误;3)印章是否清晰,压数机压印的金额是否清晰;4)银行汇票有无毁损;5)汇款人或背书人的证明或证件无误,背书人证件上的姓名与其背书相符;6)如果汇票转让,背书是否连续。

7)汇票是否真实;
第五步:持票人应在到期时提示付款。

持票人向银行交付银行承兑汇票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提示付款必须在汇票到期日之前;2)委托托收的内容必须与银行汇票记载的信息一致;3)收款人保留的银行印鉴必须印在银行汇票背面。

第六步至第八步只是银行的一个结算信息的传递过程,相关的法律风险已经不大,这里勿需赘述。

银行承兑汇票对出票人的风险还包括伪造和更改汇票的风险,以及因转让汇票而产生的风险。

这些风险与支票出票人的风险相同,此处不再重复。

此外,出票人应注意确保银行余额不低于付款日期到期前的付款金额。

否则,根据与银行的协议
的约定,银行会将垫付的资金作为短期贷款,计收利息,从而增加财务负担,对于那些有足够资金的付款人来说,这笔支出是没有必要的,因而应当多加注意,可以通过专门的应付票据登记簿来记录和监控到期需要支付的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持票人来说,银行承兑汇票可能会被银行拒付。

银行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支付或承兑银行汇票?以下列出了一些常见情况:
(1)伪造、变造(凭证、印章、压数机)的银行承兑汇票;
(2)总公司未统一印制的国家银行承兑汇票;
(3)超过付款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4)无票据单或结算通知单的银行承兑汇票;
(5)汇票背书不完整、不连续的;
(8)更改或更改票据的签发日期、收款人和汇款金额(大写);
(7)已经银行挂失、止付的现金银行汇票;
(8)汇票已损坏,污染严重,无法辨认。


相对于支票来说,银行承兑汇票由付款银行保证支付,因而只要银行承兑汇票真实有效,行使付款请求权并取得款项相对而言是安全的。

3.银行本票交易流程及风险分析
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
的票据。

本票的出票人必须具有支付本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并保证支付。

在我国主要
是指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一律记名,允许背书转让。

银行本票见票即付,不予挂失。

银行
本票在指定城市的同城范围内使用。

银行本票的结10袁小勇、邵军主编:《会计实务》,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1年12月版,第210页。

计算流程图11如下:
第一步,委托银行办理银行本票。

由于本票为银行签发,且由银行直接支付,因此在
办理本票时,申请人应有足够的资金在银行,否则银行会拒绝办理。

申请人应当将相关信
息准确地提供给银行,如收款人的名字、申请办理的金额;申请办理的汇票金额是否与业
务交易的大小相适应。

第二,银行发行本票。

银行发行本票时应注意:1)发行金额与申请金额是否一致;2)检查申请人账户资金是否充足,并从中扣除本票金额;3)收款人的姓名是否与汇票申请
书上的姓名一致;4)印章是否清晰、完整;5)金额的文字和数字是否一致;等待第三
步是付款人用本票处理付款。

收款人在接受银行本票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本票是否真实;2)本票发行是否逾期,日期、金额填写是否正确;3)印章是否清晰,压印金额是
否清晰;4)本票是否损坏;5)本票转让的,背书是否连续;等待
第四步,持票人将银行本票交给其开户银行入帐。

持票人需要填写一式两联“进帐单”,并在银行本票背面加盖单位预留银行印鉴,将银行本票连同进帐单一并送交开户银行。

11会计实务,由袁晓勇和Shaojun,中国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22年12月版,第225页编辑。

第五步,持票人开户银行将资金划入持票人帐户。

由于本票见票即付,因此银行在收
到本票后,只要本票有效,马上就将本票上的金额支付给持票人。

这里需要注意的一点就
是必须在本票的有效期内将本票交给银行,对于过期本票,银行将不予受理。

第六步:银行结算。

也就是说,持票人的开户行在向持票人支付本票金额后,要求开
证行将资金转移到付款行的过程。

对于银行本票来说,由于其信誉度高,且无需承兑,因而对于业务交易双方的产生交
易风险比较小,其相关的法律风险可参考支票和银行承兑汇票的有关论述。

4.出票人控制是防范票据交易法律风险的手段
4.1严格管理空白支票的签发和使用
空白支票,是指在支票签发时未登记支票金额或收款人,但加盖真实银行印章的支票。

空白支票会给出票人带来支付金额不确定的风险,因此出票人一般应禁止签发空白支票。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收款人姓名不明、付款对象不确定、具体付款金额不确定,出
票人必须签发空白支票。

使用空白支票时,应采取以下风险规避措施:
第一,对空白支票作限额处理。

通常是,在估计金额的前一位数字加上人民币的符号“¥”,从而可以对最高可能付款金额作出限制;
第二,空白支票由自己公司的人员保管,空白支票不能直接交给收款人填写,以免被
收款人恶意填写多余金额;
第三,空白支票应当被禁止转让,减少流通环节的可能性;
第四,空白支票应在签发时进行登记和记录,并及时跟踪,确保空白支票使用后,相
关存根将及时返还出票人财务部门,以登记付款金额,避免空头头寸。

4.2禁止背书转让
签发票据时,最好禁止背书和转让。

禁止背书转让的意义主要在于必要时维护票据权利。

背书转让的,持票人行使付款请求权时,出票人不能行使汇票的抗辩权,只能履行付
款义务。

在票据转让过程中,容易产生票据变更和票据损坏,导致票据纠纷。

票据转让越多,出现法律问题的风险就越大。

这些风险可以通过禁止背书转让来避免。

禁止背书转让。

禁止背书转让的法律效力是票据丧失了可背书性,这时票据权力仅转移给其指定的收
款人,票据权利人不能将票据继续转让,如果继续背书转让,受让人也不能有效取得票据
权利。

禁止背书转让的方式主要有划线支票或在票据背面第二背书栏加盖“禁止背书转让”
字样。

4.3确保足够的资金用于支付票据
票据的产生是为了方便商业交易和提高交易效率。

无论哪种票据,最终都会有多少付
款人承担付款义务。

因此,付款人必须确保有相应的资金支付。

如果没有资金保证支付,
就会发生票据纠纷和诉讼,付款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票据上记载的付款金额成功支付以后,所有与票据签发、转让、承兑、付款、收款等
权利义务即告实现,相关权票据利人与票据义务人的关系解除。

4.4使用支付密码
在我国很多城市,为了避免票据被他人伪造,使用了密码支付的防范系统。

一个典型
的例子就是支票密码支付系统,它是由付款人在签发支票时同时使用支票密码器进行加密。

支付密码器系统由银行端的后台核验系统、前台管理系统和用户手中的支付密码器三部分
组成。

用户签发支票时,使用支付密码器根据出票人账号、票据类型、票据号码、票面的
金额及日期等关键要素,计算出一组16位的密码数字12。

算出的支付密码与票据上的关
键要素均密切相关,任何要素的12雅文:《支付密码器: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安
全支付环境》,2021年9月19日《金融时报》第5版。

这些变更无法通过验证,彻底消除了因伪造印章和票据内容变更给银行和储户的票据
结算带来的资金风险。

使用支票密码,一个很大的意义在于可以使支票通行全国。

2021年6月25日,由中
国人民银行推出的全国支票影像交换系统在全国范围内上线运行,这套系统的运行,意味
着银行支票告别了同城范围使用历史,客户签发的任何一张支票可以在我国境内任何地区
使用,真正实现了“一票在手,走遍神州”。

有了这一系统,收款人可以接受异地支票,
收款银行收到收款人提交的异地支票后,通过影像交换系统将支票影像传输给付款银行,
实物支票在收款银行被截留,不再返回付款银行。

付款银行收到收款银行的支票影像后对
密码进行核验,通过后予以付款。

可以看出,支付密码对保护付款人有很大的好处。

如果出票人可以建立相应的内控制度,将票据密码、票据本身和票据印章分开保管,从根本上消除因票据伪造、涂改引起的
法律纠纷。

支票密码的使用还可以为其他票据设置密码提供参考,大大提高了经济业务交
易的完整性和社会效率。

4.5合理行使票据抗辩权利
票据抗辩权是指票据出票人基于一定的法律原因,拒绝债权人行使票据权利的权利。

票据抗辩权具有三个特征:第一,票据抗辩权只能针对票据请求权行使;第二,票据抗辩
权的法律效力是阻止票据请求权的效力,使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票据债务。

第三,针
对真实有效票据的抗辩权只能针对与债务人有真实商业交易的直接相关人。

根据抗辩内容
的性质,可分为三类:
第一、无效票据的抗辩权。

票据无效主要是指伪造的票据,票据毁损无法辨认,票据
法定必要记载事项错误,票据已经过期等情况,在这些情况下,票据债务人可以对任何持
票人进行抗辩,从而不履行票据记载的义务;
刘家臣主编:《票据法的原则与适用》,人民法院出版社1996年版,第256页。

第二、票据未到期抗辩权。

票据是真实的,但票据权利人早于票据约定的权利履行时
间而请求付款,票据债务人可以拒绝履行,这种权利也是可以针对任何票据权利人的;
第三,票据抗辩权的排除权。

指票据债务人在票据到期时,因与其直接相关的债权人
未履行相关义务而拒绝票据付款请求的权利。

但是,这种抗辩权不能针对其他善意第三方。

一旦汇票获得合法有效的背书和转让,汇票债务人不得对抗已被背书和转让的持票人,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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