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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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
第一篇: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
关于公司领导公务车辆汽油费用标准的规定
为加强和完善公司车辆管理制度,既保证公司领导上、下班用车需要,又减少公务车辆损耗,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以下简称“公务车辆”)系没有配备专职司机的、车辆产权归属公司所有、由公司领导自行驾驶的小车车辆。
(二)公务车辆仅供公司领
导上、下班途中使用。
(三)公务车辆由总裁办车辆管理人员每月固定发放汽油票。
不再额外报销汽油费用。
(四)公务车辆月度汽油损耗(发放汽油票数量)=所开车型百公里耗油量×上、下班距离固定公里数耗油量×30天
(五)超标准情况领用公务车辆月度汽油费需经公司执行总裁特批。
(六)公司领导私人外出、业务用车所跑里程不计入汽油损耗。
另按有关规定到总裁办填写<外出单>,月底经执行总裁签批报销相关交通费用。
(七)本规定解释权属于综合业务部和总裁办。
(八)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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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篇:公司公务车辆使用范围(通用)
第一条车辆使用范围。
(一)保障领导公务活动用车。
(二)保障接待合作伙伴活动用车。
(三)保障全局性业务工作用车和会议会务用车。
(四)各部门负责组织召开的专业性会议,报办公室经主管主任批准后,可安排会务用车。
(五)其他特殊情况经局分管领导批准,可安排用车。
(六)市区内接送任务的车辆原则上不等候,送去车即返回,到时去接。
(七)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公车。
第二条用车的手续和批准权限。
(一)为确保安全行车和保证派车的落实,凡需使用车辆的部门,应提前办理用车手续,填写《用车申请及派车单》,经办公室主管主任批准按轻重缓急安排派车,司机凭派车单出车。
办公室应增加车辆调度的透明度。
(二)司机需经办公室主任安排方可出车,不得擅自接受用车事宜。
如遇紧急公务或特殊情况,司机应积极主动出车,事后报告并补办用车手续。
(三)每次出车后由司机在《用车申请及派车单》的相关栏目上如实记录行车实际里程,月终作为司机的工作量和燃油消耗的检查依据。
第三条车辆的维修保养。
(一)车辆每周保养清洗一次,每天简单清洁一次。
(二)车辆维修一律到市采购中心通过招标确定的修配厂维修。
修理期限、质量指标、价格由办公室与厂家商定协议。
(三)车辆维修由司机本人提出报告,并事先列出修理项目清单,维修费用在1000元以下(含1000元),由办公室主任批准,1000元以上由办公室作出维修计划报主管领导批准。
司机自行购买的零配件,一律不予报销。
(四)送厂维修车辆要2人同行,由被维修车辆的司机和车管人员同往维修厂打价和结算,结算单据经司机签字认可后报批。
(五)严格按行驶里程核定耗油标准,由办公室主任负责油料管理和核算,根据车型、车况,以单车核定每百公里耗油定额。
(六)各司机每月统计一次行车里程、耗油和维修费用、车辆使用状况等指标,由班长负责检查后汇总情况报告办公室主任。
每3个月汇总报告主管局领导。
(七)车辆遇途中故障、事故,驾驶员应尽可能及时向办公室报
告。
若情况特殊或紧急不能及时报告办公室的,要由随车领导批准或作出说明,并在就近修理厂维修,维修费超出4000元(含)的必须报请市政府采购中心审批。
第四条司机的职责、管理和奖惩。
(一)职责与管理:
⒈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积极参加政治、业务学习,不断提高思想觉悟、业务水平,完成各项任务。
⒉遵守交通规则和驾驶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坚持良好的驾驶作风,确保安全行车。
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超速开车和开车时接打电话。
⒊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如违反规定立即收回车钥匙。
⒋热爱本职工作,爱护车辆,熟悉车辆性能,搞好维修保养工作,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保持车内外清洁、光亮、美观,可以自己动手排除的故障由自己动手,不得到外面维修。
⒌坚守工作岗位,服从分配,听从调度,随叫随到,随时做好出车准备。
⒍时间观念要强,严格按指定时间出车,不得迟到,以免影响工作。
保证联络方式畅通,确保手机24小时开通。
⒎做好车辆证件和车上物资、工具的保管工作。
⒏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和注销假制度。
上班时间内应在司机休息室等候,需要外出,应登记去向,有出车任务的,不论什么时间应依时出车。
⒐上班期间和外出执行任务期间,严禁聚众玩耍,树立良好机关工作作风。
⒑负责保证领导用车的司机,在保证领导用车的前提下,应主动接受其他临时任务;在领导出差时,其车辆按机动使用,司机应照常回单位待班,服从安排,接受其他用车任务。
⒒认真做好保密工作,不随便谈论领导的情况,反对自由主义,维护司机的团结。
⒓健全汇报制度,发现车辆有故障时立即报告和处理,故障车辆不准出车。
⒔因事请假要提前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病假按有关规定办理;任何司机不得在接受任务时,提出有事和请假的要求。
⒕出车完毕,周六日除经批准的车辆外一律返回市教育局停放在指定的车库(车位),不得停放在其他地方,工作日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市教育局车库(车位)或安全可靠的地方,否则车辆被盗及损坏,后果一律自负。
凡不值班的车辆不允许出库(出位)。
⒖实行日行车登记制度,司机要在次月上旬把出车登记表和日行车公里数交班长上报办公室主任,以便进行考核。
⒗司机不得驾车赴宴、办私事,未经办公室批准擅自驾车外出发生意外事故,其一切责任由本人承担,并给予处罚。
(二)奖惩规定:
⒈内安全行车,没有发生事故,遵守各项制度,驾驶员可享受安全奖1000元。
⒉有下列情况之一,每发生一次扣罚50元,直至将安全奖扣完为止。
(1)不服从调度,无正当理由,无特殊情况拒绝接受任务的。
(2)安排出车时找不到人,又不知去向的。
(3)车辆需要维修保养,不提前报告,安排出车时有毛病的。
(4)不按指定时间出车,影响工作的。
⒊凡属责任事故或失职行为造成损失者,在300元以内的(含300元)司机自负60%;300元以上者,司机自负80%,并扣发全年安全奖。
对于重大责任事故者除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执行外,对驾驶员予以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条车辆借用。
(一)本单位领导、职工均不得无故动用公车挪作私用。
(二)本单位领导、职工确因特殊情况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在公司车辆允许的情况下办理用车手续。
第六条加强学习,安全行车。
(一)每月组织司机学习一次,主要学习交通规则、安全行车和有关业务知识,每次学习内容由司机班长确定,由司机轮流主讲。
(二)司机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指挥。
做到安全行车,
违反交通规则被吊扣或罚款,费用自负。
发生交通事故如实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三篇:公司费用标准管理规定
公司费用标准管理规定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财字第____号
第一条为便于掌握开支,控制公司成本,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职工出差乘坐车、船、飞机和住宿、伙食。
市内交通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外出人员,并考虑完成任务的期限,确定出差日期。
对因公外出人员均相应地按标准办理报销费用。
如出差人员投亲靠友自行解决住宿问题,则按标准的40%计发给个人;如不足标准住宿的,按节约额的50%计发给个人;如超标准住宿的,超支部分一律由个人自己负担。
工作人员出差的交通费一律按附表标准套用。
具体对下列情况均以有关规定执行如下:
(一)乘坐火车,从晚上8时至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的,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购软席卧铺票。
(二)乘坐火车符合上条规定而不买卧铺票的,节省下的卧铺票费,发给个人,但为了计算方便,规定按本人实际乘坐的火车硬座票价折算成一定比例发给。
第三条工作人员趁出差或调动工作之便,事先经单位领导批准就近回家探亲办事的,其绕道车、船费,扣除出差直线单程车、船费(按出差人应享受标准),多开支的部分由个人自理。
如果绕道车、船费少于直线单程车、船费时,应凭车船票价按实报销,不发绕道和在家期间的出差伙食补助费、住宿和交通费。
第四条出差期间乘坐直达特别快车暂按乘坐一般特别快车不坐卧铺补助的规定执行,即按硬座票价的45%计发补助费,因使用空调设备而另外加收的费用不计入票价之内。
第五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核发差旅费以其调入地区执行标准计发。
调人人员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除照公司规定执行外,其他开
支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出差人员在出差地因病住院期间,按标准发给伙食补助费,不发交通费和住宿费。
住院超过一个月的停发伙食补助费。
第七条公司工作人员参加在外地召开的各类会议,除有会议主办单位出具的食宿费自理的证明,可回公司按出差标准领取伙食费补助;住宿费凭住宿处发票按公司规定标准执行外,其余情况一概不颁发有关费用。
第八条员工赴外地学习培训超过30天以上的部分,按职位标准的50%发给。
第九条员工探亲交通费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市内交通费规定:
(一)市内工作交通费:
1.员工在市内联系业务,公司没有配给自行车、摩托车而又不能安排公司车辆者,凭乘坐的公共汽车票列明去向,事由经主管领导审核,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凭据报销;
2.员工因在市内联系业务由公司配置自行车者,每月按15元标准将公司修理费包干到人,每辆车从购买之日起包干5年。
5年内丢失、损坏一律自理,也不另发交通费及报销市内车票。
(二)员工上下班交通费:
1.员工居住地方距七班地点2公里以上,无公司交通车接送上下班,公司叉没有配给自行车(或摩托车)者,可按公共汽车月票收据金额报销。
2.符合上述条件用私人自行车上下班者,每月按公共汽车月票金额发给自行车维修费。
3.上述两类补助请各部门在员工报到上班后即将申请报告报行政部审批备案,每年终了后10天内,由各部门造册申报,行政部按备案记录结合考勤核批发放。
4.对于不享受交通费补助的职工,经常因公骑私人自行车外出者,经各部门成本中心负责人批准,发给每月10元的自行车修理费。
第十一条加班费规定如下:
(一)法定假日(国庆节、劳动节)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
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200%]*加班天数;
(二)法定假日以外平时因工作需要加班,按下列公式计发加班费: [(本人月工资-浮动工资)/25.5*150%]*加班天数;
(三)员工加班要从严控制,事前报部门经理批准。
加班只限于工程抢修,节假日值班和完成其他紧急生产任务等,但月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超过48小时报总经理批准。
(四)员工加班后,可以补休而不领加班费,但须办理补休的登记手续。
(五)员工出差期间,如遇法定节假日和超过工作不计加班费。
(六)加班费经人事部审核后,由财务部发放。
第十二条夜班费规定,员工在每日22时至次日6时之间上班工作,不能睡觉,夜班费每人每夜8元。
第十三条值班费,市内员工到特区范围内工作(或反向途径)、不能在公司或家里吃午餐者,由各成本中心负责人签字报误餐费8元。
报告列明时间、地点、工作内容,由人事部审核,财务部发放。
第十四条生产人员从事露天、井下、高空施工作业按出场天数,每人每天津贴2元。
当天出工在2小时至4小时者,按半天计发,不足2小时者不发津贴。
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跟班作业,可以按生产人员标准领取外勤津贴。
工程管理的基建办及业务部室外勘察人员,基建办安装人员、基建管理人员、财务部市内采购员、报关员、行政部食堂采购员等,即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津贴1元(有勘察设计、安装提成奖领取者则停发该项津贴)。
第十五条员工医疗费用报销按有关规定执行。
但200元以上的单据必须由财务部经理审核。
第十六条本公司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发放洗理费____元、书刊费____元、水电补贴____元、物价补贴____元、粮价补贴____元、煤气补贴____元。
第十七条本公司工作人员每月发放伙食补贴标准:每人每出勤日为15元,出差扣除。
第十八条清凉饮料费的发放范围为本公司所有工作人员;发放标准由人事部和行政部按批准预算确定,人数由人事部提供,具体由行政部安排报销。
第十九条员工服装补贴和发放,参照涉外公司服装补贴和发放规定,凡是公司正式员工每两年发放夏装、冬装各一套。
此外管理人员每年发领带一条;生产人员按劳动保护规定时限发放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由总经理自发布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公务车辆使用及维修管理规定
1、为加强公司公务车辆使用的规范化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方便工作、节约费用,特
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所指车辆系产权归公司所有的车辆,具体指公司所拥有的牌号苏H97731、牌号
苏HN4492、牌号苏HN4887、牌号HN4230、牌号苏HN4609车。
车辆使用原则:用于公司集体活动、会见客户、参加会议、联系有关业务等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人应做好行车记录,包括发车时间、返回时间、发车地、途经地、目的地、行
驶里程数(公里)。
4、市外、省内出车必须经分管副总批准;省外出车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公车未经批准严禁外借。
未经总经理批准,公司车辆不得借予公司之外的人员使用。
5、公务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在外过夜,车辆使用后应按规定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
如自愿将公务车辆开回家停放的,每月向公司交纳600元
6、车辆日常费用报销时必须出示公务行车记录及相关的费用发票,
并要在报销单上写明费用起止时间、费用内容,经办公室审查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后,按财务部规定的报销程序进行报销。
7、车辆燃料消耗实行定卡定车管理,并按车辆行驶里程考核(含公司副总以上领导),具体考核由办公室和财务部配合办理。
8、车辆使用人员要按技术规程要求,及时对车辆进行定期保养;需要停车修理的车辆,要
及时报修,否则,出现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凡因车辆使用人违章导致的罚款等费用,由实际使用人承担,并于当月核销。
9、如需对车辆进行维修,应先到办公室填写《车辆维修申请单》,经分管副总批准后方可送修。
车辆应由公司指定的特约修理厂修理,否则维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10、公务用车因使用不当或疏于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的,其所需维修费用应由使
用人负担。
使用人应随时办理车辆年检、年审、保险等各种规费,逾期未办理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个人自付。
本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实施。
锐志建材公司综合部
二0一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第五篇:公务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济南分公司公务车辆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执行集团《公务车辆管理规定》和《关于规范车辆管理的通知》精神,规范公司车辆管理,合理调度公司车辆,降低用车风险,严格落实车辆使用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公务车辆管理
第二条公司公务车辆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协调管理,公司公务车辆由专人管理,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与维修,按时购买保险、车船税等各项费用,联系维修保养机构,并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第三条凡公务车辆必须建立车辆档案。
档案内容包括:车型、车牌号、发动机号、颜色、购置时间、维修记录、事故记录、保险记录、
行驶里程记录等配套工具记录等,以便及时检查与保养。
第四条公务车辆需要保养(维修)时,必须由司机事先填写申请,经行政部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后,到指定修理厂进行保养与维修。
第五条公务车辆钥匙由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公务车辆一律不准外借其他单位和个人, 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条为保证机动车辆的安全,车辆必须停放在公司指定的停车点过夜,并将车钥匙上交车辆管理人员。
第七条公务车辆油卡必须由专人购买与保管,领用人签字,每月进行统计与审核。
第三章公务车用车程序
第八条公务派车,必须事先到行政部填写《公务车辆使用登记表》经行政部审批后,由行政部按照管理权限和车辆使用情况进行审批,并指派车辆和驾驶员。
第九条公司公务车辆外派3日以内,由行政部负责审批,用车时间超过3日以上或需将车辆外借时,需经总经理审批。
第十条驾驶员一律凭派车单出车,违反此规定将按第十六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
市区以外用车须按指定的路程行车并按时返回,不得随意改变行程,如用车人提出改变行程或延长出车时间,驾驶员须向行政部报告。
第十一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用车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及时地登记公务用车行驶情况,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并定期汇报总经理。
第十二条当公司公务车辆无法满足紧急情况需要时,可由向行政部申请使用个人车辆,具体要求按集团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司机安全教育与管理
第十三条行政部必须加强对司机的管理与教育,及时组织司机学习国家有关交通法规与政策,保证行车安全。
第十四条司机必须遵守以下职责:
(一)遵守交通法规,服从交警指挥,确保行车安全。
(二)忠于职守,爱护车辆,保持车容整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不开“病车”上路。
(三)坚持“七不准”,即:不准让无照人驾驶,不准酒后开车,不准开故障车,不准开不符合装载规定的车,不准开带病车,不准开车吸烟、闲谈,不准开英雄车、斗气车。
(四)端正驾驶作风,礼貌待人,按时出车,讲究职业道德。
(五)主动维护保养车辆,保证车况良好。
(六)违章和发生事故时要及时向行政部汇报,不得隐瞒或自行处理。
第十五条公司对司机交通违章、车辆保养不善、发生交通事故、服务态度不好的司机,处理如下:
(一)未按公司规定的程序派遣车辆和管理车辆,出现各种违规问题,视情节轻重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100-500元、降薪、解聘和开除等处分。
(二)对未经领导批准私自动用车辆或为他人用车、私自涂改《用车通知单》、或在修车时谋取回扣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100-500元、降薪、解聘和开除等处分。
(三)服务态度不好,影响正常工作,不听指挥或泄露公司机密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薪、解聘和开除等处分。
(四)超速、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章造成的罚款、扣分,一律由个人承担。
(五)司机违章造成责任事故或非因公造成责任事故,相关费用在保险额度以外的部分由其个人负责,公司保留相关的行政处罚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签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