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生:农地私有化已在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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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生:农地私有化已在进行
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实质是土地利用的重构进程,在此进程中不同群体的利益分派也将牢牢围绕于土地。
正是在如此的大变革时期,关于不同用途的土地的各类权利的纷争也显得额外猛烈。
如何解决中国的土地问题,不仅将阻碍中国城镇化进程的最终走向,也是破解伴随城镇化进程产生的农人工、小产权房等问题的关键,还有与此不能分离的粮食平安、农业现代化、社会保障机制等诸多问题。
在方才闭幕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确保我国粮食平安成为以后农村工作的核心。
同时还提出,坚持农村土地农人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大体经营制度的“魂”。
关于受到普遍关注的城镇化进程中农人工市民化的问题,会议作出明确要求:到2020年,要解决约1亿进城常住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约1亿人口的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约1亿人口在中西部地域的城镇化。
能够说,这些问题的提出都与土地资源的分派和利用息息相关,但是,在中国土地治理体系尚显粗放,
还有着较大权利寻租空间的背景下,保证18亿亩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平安的目标面临着如何的风险?尽管本次会议再次明确了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地位,但在顶层制度设计上又可能迎来如何的政策走向?另外,农人工作为连接乡村与城市的庞大社会群体,以后应如何享受城镇化带来的庞大经济和社会盈利?
对此,凤凰网城市邀请闻名经济学家、东南大学经济治理学院名誉院长华生进行论述和分析。
华生先生在不久前出版的高作《城镇化转型与土地陷阱》中指出,目前城市化转型面临的问题已再也不是“农村、农人、农业”的老三农问题,而是“农地流转、农人离乡务工、农地非农用”的新三农问题。
华生以为,要爱惜务农农人的土地权益,通过确权慢慢实现农地私有化。
关于城郊农人的土地增值收益要合理分派。
同时要冲破户籍限制为进城的农人工提供保障房的供给,从而使得城镇化带来的盈利真正用于城镇化的主体身上。
土地规模经营涉及三个前提
凤凰网城市: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都将粮食平安作为首要任务来提出。
现实的情形是,我国粮食
生产冲破6亿吨,实现了“十连增”,但随着中国城镇化进程的加速,不仅粮食自给率慢慢下降,同时东部发达地域对外省粮食供给的依托性愈来愈高。
这不由让人产生如此一种忧虑,粮食安满是不是会成为制约中国城镇化健康进展的重要因素。
华生:
应该说在过去,粮食问题是制约中国城市化的瓶颈。
改革开放以前,城市化进展不起来的一个重要缘故确实是粮食。
农副产品不够,就无法支撑城市人口的增加。
在土地承包制实行以后,应该说中国冲破了粮食制约的瓶颈,再加上这些年农业技术的提高,粮食对中国城市化、工业化的制约,应该说弹性是比较大的。
可是,同时要看到,中国目前保粮食、保耕地局面的严峻性丝毫没有消退。
一是咱们不知不觉已经愈来愈依托国际市场的粮食和肉类。
由于我国农副产品入口量慢慢增大,有人算过账,除去咱们的18亿亩耕地,在国外还有7到8亿亩耕地相当于在供给中国人吃喝。
这种情形在平常不明显,而一旦国际上显现专门情形,比如摩擦乃至战争,咱们对国际市场中粮食的依托性太高的问题就会凸显出来,并直接要挟国家平安。
第二,我国粮食总产量在增加,耕地面积却不断减少,专门是优质良田在减少。
只是由于农业技术水平的提高,另外是依托对土地的过度利用,不断榨取地力来维持的。
过去一亩地产三四百斤粮食就不错了,此刻都是吨制田,大量的化肥催生更高亩产。
这带来的负面后果一是土地能力的衰退,二是粮食质量的降低。
因此,总的来看,绷在中国头上的粮食弦仍然很紧。
凤凰网城市:
因此在那个语境下,咱们看到中国希望通过农业的产业化经营来实现生产效率的提高并带来更多的劳动剩余人口。
其中的途径之一是利用农地流转进行规模化经营。
在您看来,中国目前是不是具有如此的条件?
华生:
适度的规模经营是必然趋势也是对农业现代化的大体要求。
但其中涉及到三个前提。
一是人口和土地数量决定了中国不可能走美国式的农场经营。
能够算一笔帐,假设中国的城市化最终到了90%,人口进入顶峰期达到14-15亿,而且耕地面积没有进一步减少,维持在18亿亩,一个农人可耕地面积最多也就10多亩,一个家庭可不能超过50亩。
因此,
必然要尊重客观规律和实际情形,幸免将土地流转变成大跃进式的运动。
二是在要紧粮食作物耕种上要保证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
在美国,即便一个农场几千亩地,也仍然是家庭经营。
这是因为家庭经营在农业生产上具有特殊优势,这是其生产特点决定的。
第三,要以人口的城市化为保障。
城市需要接纳新增加的劳动剩余人口,不仅是工作职位的提供,还包括市民化待遇,比如城市社会保险和保障房权利,不然会带来庞大的社会不安宁因素。
农地私有已经在进行
凤凰网城市:
由您的观点能够看到,现今农业和粮食问题和中国的城镇化进程已成为息息相关、不可分割的一起体。
您在高作《城市化转型与土地陷阱》中也谈到,中国的新三农问题是“农地流转、农人离乡务工、农地非农用”。
而城镇化作为中国土地利用结构大调整的一个时期,土地利用权利的重构将成为相当重要的问题。
关于农人而言,土地是最大的财富,在您看来,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召开,农人在土地上的权益将迎来如何的改变?
华生:
第一咱们要将中国的农人进行划分。
一是在广大农村还进行农业劳动的农人。
二是城市郊区的农人,三是进城务工的农人。
关于第一类农人,我在书中也谈到了,联产承包责任制解决了耕者有其田的问题。
免去农业税解决农村太高的税负问题。
下面面对的,确实是如何致富。
农村土地是集体所有制,但目前的集体所有制已经不能为农村经济带来制度盈利,而且由于权利的模糊性带来很多额外本钱。
什么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越说越复杂,愈来愈说不清楚。
从咱们今天的政策走向来看,事实上正在加速推动农地私有化。
“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意思确实是家里人死了,地也拿不回来,生了小孩也再也不分地,因为地已经分完了。
这实质上其实确实是农地私有。
由于现代社会真正农地农有农用发不了大财,农地私有并非恐怖。
包括此刻正在做的一些情形,比如土地颁证确权,意思确实是进一步把土地与农户的关系固定化、法律化,也就私有化。
事实上,从中央也好,从学界支持的人也好,也从未想过确权完再拿回来从头分。
从那个意义上讲,农地的私有化已在进行,也是必然趋势。
第二,关于城郊农人的土地权利必然要限制。
他
们的土地增值收益最大,但拿到这笔钱他们可不能去弄基础建设,也可不能去建保障房。
大量小产权房的存在破坏了城市计划和布局。
他们只占中国农人数量很小的比例,却分享了大部份的土地增值收益,这是不是是对身在边远农村广大农人的不公平?而且随着城镇化的进行,他们慢慢市民化,也不能再被称为农人。
此刻很多为农人呼吁土地权利的人事实上确实是拿这部份人说事,真正身处广大农村的人的土地财富那么可不能显现大幅的提升。
第三,关于进程务工的农人,也确实是农人工。
他们是城镇化的主力军,希望能在就业的地址安居下来,融入那个城市。
若是将土地增值收益都给了城郊的原住民,关于这部份人而言,融入城市的困难就更大了。
因此,应将郊区土地的溢价收益拿出一部份用来进行保障房建设,解决农人工的大体居住问题。
保障房供给应增加数量减少单位面积
凤凰网城市:
正如您所言,咱们看到的现状是中国的大中型城市对外来人口的市民化缺乏足够的宽容度。
您在书中也提到,外来人口进入城市一是就业,二是住房。
尤其是住房问题,前不久北京的“井底人”事件,和此前城中村改造、群租房清理暴露出的诸多社会矛盾皆
由此而来,您是如何看待的?
华生:
查验一个城市包容性的关键,要看绝大多数生活在那个地址的人是不是有一个安居之所。
尤其关于中国如此的进展中国家,可否向发达国家演变实现跨越式进展,人有所居是一个重要的查验标准。
日本、韩国、台湾二战以后从中等收入国家变成高收入国家,我在书中也提到了,要紧缘故之一是他们将大部份农村人口转变成城市人口,而且在融入城市进程中没有显现贫民窟。
而在拉美、南亚一些国家都显现大规模贫民窟,而且最终没能迈入发达国家行列。
这对咱们是超级有启发的。
凤凰网城市:
但中国的城市决策者从来不承认大规模贫民窟的存在。
而且在保障房供给不足的情形下,事实上扮演廉租房角色的城中村住房和群租房也受到大规模的集中清理,这无疑让外来务工者更难有安居之所。
而在集聚经济如此发达的香港,也许诺“笼屋”等群租房的存在,政府更会主动帮忙减缓这些群租房的平安和消防隐患。
华生:
那个问题恐怕不是那么简单。
目前有两种熟悉,一是在不能提供足够廉租房的情形下许诺贫民窟的进展。
二是不许诺贫民窟的进展,将其操纵在小规模或萌芽状态。
这种操纵,显然会有一些强制乃至缺乏人道的手腕。
但你不能说,进展贫民窟确实是更人道的做法。
贫民窟的蔓延会带来两个后果。
一是任其扩展,将占用更多的城市公共用地,马路、绿地、公园等,愈来愈多的违法搭建破坏了城市的整体计划,一旦形成规模,再想清理那么要付出更大的经济和社会代价。
第二,贫民窟的生存环境恶劣,平安隐患多,城市犯法率也同贫民窟规模成正相关,对城市平安形成专门大要挟,这也是拉美一些国家为咱们提供的教训。
因此,关于城市主政者而言,最全然的解决方法仍是增加保障房的供给力度并改革和完善分派方式,从全然排除产生贫民窟的土壤。
凤凰网城市:
但咱们看到的现实是,保障房供给往往和户籍挂钩。
而且,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会议强调严格限制特大城市规模,要紧集中在大城市的外来务工人口可能更难分享到城镇化带来的盈利了。
华生:
那个地址存在两个问题。
一是适才你谈到的,保障房的分派应打破户籍障碍。
尤其关于那些常年生活在城市并有稳固工作的人而言,应该取得保障房的权利。
本次中央城镇化会议也提出,把增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固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确实是那个意思。
第二,中国的保障房供给量小,单位面积却过大。
时常会看到90平米、100多平米的保障房,那还叫保障房吗?中国不具有如此的条件。
事实上处处弄的都是福利房乃至特权房。
咱们是不是应该大楼、大广场少弄一些,城市居民是不是应该略微吧自己的福利削减一点,来解决在那个城市生活的每一个人有一个大体的住宿条件。
比如在韩国直至2000年,一个人的保障房居住面积标准是12平米,两个人20平米3个人是29平米,标准很低,如此才能保证人们有个体面的正规居所,而且能够覆盖到社会绝大多数人。
因此,整体来看,咱们对过去城市化带来的盈利分派得超级不合理,土地增值的盈利没能让城市化的主体享受到。
而改革,确实是让盈利从头回归于外来务工人员那个城镇化的增量主体,这才是中国城镇化迈向健康进展的大体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