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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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煤〔2008〕 号
关于印发《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 知
各公司有关部室: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公司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二OO八年 月 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供应 管理 通知
鑫龙煤业综合办公室 2008年 月 日印发
安阳大众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采购质量,降低采购成本,确保物资采购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建立和谐的供需关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 供应商的分类
第一条 供应商分为四类:战略供应商、重点供应商、一般供应商和临时供应商。

1.战略供应商:指其所生产产品在矿管物资的同类型产品中,用量处于主导地位,技术含量高,在生产中居于主要地位。

该供应商在行业中应处于领先地位,具有较高的核心技术和竞争能力、质量稳定可靠、技术装备先进、履约能力强,是大众公司物资供应的主渠道。

2.重点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公司用量较大、技术含量较高,该供应
商在管理中应处于较领先的地位,质量稳定可靠、技术装备先进、履约能力强,愿意与大众公司共担市场风险,是大众公司矿管物资供应的重要渠道。

3.一般供应商:指其产品在大众公司用量较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该供应商具备一定的制造能力且产品质量稳定可靠,是大众公司矿管物资供应的补充渠道。

4.临时供应商:除上述三类以外的其他供应商。

第二章 供应商的管理
根据以上分类,对已有供应商通过考核评定后纳入公司供应商信息库。

信息库采取动态考核的办法,每年进行一次评审,对在库供应商进行补充、淘汰和更新。

第二条 供应商的评审。

对在用供应商的评审,由招标办公室牵头,组织公司企管部、机电部、供销部以及各使用单位等部门,按照评分标准(见下表)对各供应商逐项打分,满分100分,按得分将供应商划分为A、B、C三个等级:A 级,得分≥85分;B级,60分≤得分<85分;C级,得分<60分。

对新入围的供应商,参照《永煤集团潜在投标人考察办法》由项目单位考察合格后报招标办和供销部,经公司审批后纳入一般供应商管理,一年后参与评审。

供应商评分标准
类 别总 分项 目分 值
质量水平25产品及包装质量15质量保证体系5对质量问题处理的及时性、准确

5
交货能力15生产加工、交货的及时性10增、减订货的反应能力5
价格水平15优惠幅度8消化涨价的能力4结算方式3工艺技术水平的先进性5
技术水平15产品设计能力4
后续研发能力4
技术问题的反映能力2
售后服务10现场服务能力5零星订货保证2配套售后服务能力3
企业文化10团队精神面貌3员工素质3企业理念2企业发展战略2
现有合作状
况10
合同履约能力5
合作年限2
合作融洽关系3
第三条 供应商的维护。

除临时供应商外,在库供应商按评审结果分为A、B、C三级。

A、B
级为合格供应商,纳入本年度“合格供方名单”;C级为不合格供应
商。

1.临时供应商。

不参与年度评审。

不合格供应商如需继续供货,按
新供应商管理规定执行。

2.一般供应商。

连续两年评为A级并具备重点供应商条件的可进级
为重点供应商。

连续两年评为B级,降级为临时供应商。

3.重点供应商。

连续两年评为A级并具备战略供应商条件的可进级
为战略供应商。

连续两年评为B级,降级为一般供应商。

4.战略供应商。

连续三年评为B级,不再列入战略供应商名单。

除临时供应商外,评为C级一次,降低一级,连续两年评为C级,清
理出库。

第三章 供应商的使用。

第四条 战略供应商经审批后分别与供销部鉴订战略合作协议,
原则上不再参与公司范围内的招(投)标,双方按照战略合作协议中的
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其他供应商除特殊情况不宜采取招标方式确定供货单位
的以外(需公司审批同意),均需按照集团公司和鑫龙煤业有关的规定
执行。

第六条 招标项目入围供应商的选择按以下原则进行:
1.矿山通用设备且供应商信息库中已有对应厂商的,由招标办结合
项目单位的意见,与监督部门共同从信息库中择优选择。

2.信息库中备选供应商数量不足时,由项目单位和供销部、机电部
考察合格后推荐3-5家报招标办,经招标办审批后参与投标。

第七条 本办法解释权属大众煤业公司招投标办公室。

第八条 公司工程项目发包及废旧设备(物资)处置等招标项目
的潜在投标人管理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九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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