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法院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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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管理办公室关于做好省法院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执
法办案工作的通知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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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省法院机关疫情防控期间执法办案工作的通知
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
当前,全国疫情防控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各部门应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和最高法院、省委、省法院党组的工作要求,坚持“两手抓、双胜利”,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努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的执法办案工作。
具体要求如下:
一、明确工作目标,发挥表率作用
今年是实现吉林法院高质量发展的“关键之年”,省法院党组已明确省法院机关结收比、结案率均要跻身全国高院前五的年度工作目标。
去年省法院机关结收比为102.97%,位居全国高院第8位,结案率为92.69%,位居全国高院第9位,均低于全省平均值。
截至1月31日,省法院机关结收比为29.99%,结案率为15.97%,人均结案仅为1.94件,个别部门甚至未审结案件。
各审判业务部门要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及早进入工作状态,强化执法办案第一要务,抓好年度工作开局,为顺利完成年度执法办案工作夯实基础,切实发挥省法院的表率作用。
二、采取切实措施,推动结案进度
各审判业务部门针对案件审理的不同程序、不同特点,采取切实管用措施,加快案件审理进度。
对于
需要公告、送达、鉴定的案件要抓紧办理相应程序;对于不需要听证、开庭进行书面审理的案件,要尽快结案;对于需要听证、开庭的案件,要充分利用信息化平台,努力采取网上办案模式进行审理;现实无法听证、开庭的案件要提前做好阅卷、撰写审理报告等前期工作,为疫情解除后快速审结做好充分准备。
党员干部应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
同时,耐心做好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当事人的释法明理工作,创新网上接待、网上开庭、网上送达等方式,有序引导当事人完成相关诉讼活动,最大限度降低疫情对执法办案工作的影响。
三、强化调度督导,发挥监管作用
省法院机关每周对各审判业务部门、法官办案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分管院领导应全面了解掌握分管部门、法官执法办案情况,既要管好案件质量还要看住案件审结进度,切实帮助研究解决各种实际问题。
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同志应梳理未结案件,查明未结原因,明确结案工作计划,任务细化到周,责任落实到人,努力推动结案工作。
同时,严格落实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工作制度,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重大案件审判工作平稳有序进行。
四、加强对下指导,统一裁判尺度
各审判执行业务部门要充分发挥对下业务指导作用,认真贯彻落实日前印发的《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指导全省法院依法从重从快打击借疫情之机扰乱经济社会秩序,危害社会稳定的犯罪行为,秉持审慎善意的司法理念,落实“暖企”举措,助力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
要重点加强对疫情所涉法律适用问题的研究,及时做好请示答复,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审判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结束——。